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 [2013]001号
2013年1月11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A地块综合商场和办公楼、B地块居住区1栋和2栋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等19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A地块综合商场和办公楼、B地块居住区1栋和2栋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2012年12月26日现场查勘,该工程与施工图一致,A地块综合商场和办公楼外围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未完成。
经会议研究,同意先行核发B地块居住区1栋和2栋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待外围绿化等基础设施完成后再办理A地块综合商场和办公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二、宜昌金东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申请金东山六期商业区B区1号楼、2号楼、3号楼和C区1号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2013年1月5日现场查勘,该工程单体基本符合规划审批要求,但B区1号楼、2号楼和C区1号楼第一层层高由4.65米增高至5.35米。
经会议研究,因该工程为商业建筑,不涉及增加建筑面积问题,同意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三、宜昌市伍家乡合益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农民住宅小区(三期)1~6号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核实和查询档案,该工程拆迁范围内东南侧一处砖混结构房屋未拆除。
经会议研究,应尽快拆除该房屋,拆除后再核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四、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西陵区气象台2号(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分局地块)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西陵区气象台2号(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分局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会议研究认为,市公安局西陵分局土地面积为2255.53平方米,根据宜昌市西陵中心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宗土地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建议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该土地。
五、宜昌武大科技园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武大科技园创意工作室建筑方案
宜昌武大科技园有限公司在半山酒店旁兴建的武大科技园创意工作室,该项目现已基本完工,现因该地块狭长,如按原方案施工会破坏山体且对半山酒店旁的道路交通有影响。建设单位申请取消原设计方案中的电梯及连廊。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取消原方案中的电梯及连廊。
六、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关于望洲村五组住宅征求意见工作联系单
潘新鑫、罗芳蓉于2012年11月购买位于望洲村五组的二手住宅房一套,并于2012年11月15日在市房地产权监理处进行了登记;房屋土地使用权人为刘明月,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现该户申请对原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过户手续,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征求我局意见,是否在规划控制范围内,能否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经会议研究,该宗地属于村民居住用地,不能对原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
七、中国葛洲坝集团中心医院住院部大楼方案审查
该院拟申请在沿江大道原住院大楼旁建设住院部大楼。2011年第三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该院住院部大楼方案,规划方案设计结合基地现状14层住院部建设一栋27层住院大楼,同时设置二层地下室作为地下车库;建筑密度为28.25%,容积率为3.07,绿地率为16%,停车位490个;拟建住院部大楼距北侧现状8层住宅楼之间的最小间距为20米。
2012年12月18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充分听取了该院及利害关系人对于拟建住院部大楼的意见或建议。
在综合考虑利害关系人及申请人的意见后,依据规划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院委托设计单位调整优化了住院部大楼方案,经规划咨询后,出具了咨询报告并提交我局审查。其调整方案基本情况如下:原医院格局不变,院区北侧拟建一栋27层住院部大楼,大楼整体风格与初始方案基本一致,设两层地下室,院区东南侧设置两层地下车库;用地面积19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192平方米,拟建住院部大楼32641.16平方米,1号地下室4456平方米,2号地下车库8079平方米,建筑底层占地面积为4663平方米,容积率2.995,建筑密度24.04%,绿地率35.1%,停车位365个(地上停车位55个,地下停车位310个);拟建住院部大楼距北侧现状8层住宅楼之间的最小间距为31.6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拟建住院部大楼对周边现状建筑日照影响满足相关规范日照标准要求,拟建住院部大楼与周边建筑间距、后退道路红线及用地红线的距离均满足《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版)》的要求;市公安消防支队已审查了该院住院部大楼方案,并出具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消防审查意见书(宜公消规审[2013]第001号):“该工程设计方案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院住院部大楼方案,同时要求该院就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问题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图纸设计。
八、宜昌市万佳实业有限公司万佳幸福花园拟申请地下车库出、入口雨棚定点
该公司位于东山大道95号万佳幸福花园地下车库临街出、入口由于坡度较大,易造成地下车库积水,拟申请增加雨棚。其提交的三峡广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雨棚方案为方钢骨架、白色磨砂阳光板。
会议研究认为,东山大道为城市188体育平台主干道路,不同意增加地下车库出、入口雨棚。建议由设计单位完善车库室内、外的地下排水设计。
九、陈静拟申请沿江大道49号底层外装修审查
陈静位于沿江大道49号一楼临街房屋,于2012年10月通过拍卖取得原市再生资源开发公司产权证号为0060881证载用地住宅;土地使用证号为宜市国用(2006)第080405081-1-1号,证载用途为仓储用地。由于底层围墙涂料脱落影响城市景观,拟申请底层外装修,其提交的陕西科胜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外装修方案为门牌“镇宝堂文化娱乐商务会所”镏金字样,外墙灰色石材。
经会议研究,同意其外装修申请,同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取消门牌“镇宝堂文化娱乐商务会所”镏金字样;二是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使用性质。按上述要求委托具有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重做方案,再行研究。
十、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常浏路经济适用房总平面变更
该公司常浏路经济适用房原规划配电房位于距2号楼北山墙5米处,拟申请配电房调整至距西侧砖4东山墙最窄距离9米处;将临市联运公司干休所东侧围墙组团道路调整至临1号、2号楼,以满足消房扑救面要求。
会议研究认为,拟调整的配电房对西侧联运公司干休所住宅日照存在一定影响,建议在2号楼东山墙绿化内布置;原则同意组团道路调整方案,同时要求在征求消防意见后予以公示。
十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局部地段“电子警察”改造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沿江大道和夷陵大道与胜利一路、胜利三路、胜利四路分别交汇的六个路口进行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已达到使用年限,需要升级改造,拟将原来的路侧照相设备更换为路中摄像设备,涉及到杆件基础的调整和部分地下管沟的改造修复。本次改造开挖均在人行道和绿化带内进行,不涉及车行道。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上述六个路口进行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的改造。按照以上意见回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十二、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关于为李强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联系单
该房屋位于宜昌市伍家夷陵大道285号,层数为八层,原土地使用者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第五建筑公司于2005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李强于2011经拍卖竞得了一至四层,并于2012年办理了《房产证》,证载用途为办公。现李强申请以296.86平方米的商业用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来函征询我局意见。
经会议研究,该房屋所处地块控规性质为市属办公用地。
十三、宜昌三峡绿地有限公司申请园林服务综合楼选址
宜昌三峡绿地有限公司申请在八一路该单位用地内建设园林服务综合楼。我局于2009年对该单位核发规划设计要求,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现该单位拟建设十三层综合楼。
经会议研究,因城市发展较快,待城市新区规划对东山大道延伸段道路方案确定后,再议该项目。
十四、宜昌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江山多娇三期21号、22号楼±0.00问题
宜昌泰江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江山多娇三期21号、22号楼勘验±0.00。经现场踏勘和市测绘大队报告,21号楼实测±0.00为56.51米,设计±0.00为55.20米, 22号楼实测±0.00为56.31米,设计±0.00为55.05米,分别提高了1.31米及1.26米。建设单位提出,是因为周边地形(泰江路及环形路已建成)原因,故提高了上述两栋房屋的±0.00标高。
经会议研究,要求伍家岗分局对江山多娇三期21号、22号楼建设现场进行踏勘,明确建设单位自行提高±0.00标高的原因;由建设单位提供日照分析后再研究。
十五、市公安局伍家分局申请分局及站前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选址
市公安局伍家分局拟在城乡路建设分局及站前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市发改委核定的用地规模为20亩,建设单位申请下达选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选址,用地规模控制在15亩以内,并要求公安部门明确站前派出所与伍家乡派出所调整位置的意见。
十六、宜昌仁恒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东新区中南路项目由兴润置业有限公司通过摘牌,该项目由四个地块组成。在土地证办理的过程中,土地出让协议由兴润置业有限公司和宜昌仁恒置业公司共同签署,兴润置业有限公司已取得了ABC三个地块的土地证,宜昌仁恒置业公司已取得了D地块的土地证。现宜昌仁恒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核发D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同意对宜昌仁恒置业有限公司核发D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十七、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茶庵村村民委员会村民安置房规划方案
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茶庵村村民委员会拟在茶庵村张家岗东侧建设村民安置房,规划方案现提交会议审议,方案规划有两栋33层的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为36014.7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0335.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5679.27平方米,停车位共设置183个,其中地上74个,地下109个。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地块建设茶庵村村民安置房,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方案,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方案设计必须结合西陵二路快速路线型;二是建筑间距及日照应满足规范要求;三是方案符合规范要求。待方案优化后再核发村民安置房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十八、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点军区2012年城市批次建设用地规划选址
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核发点军区2012年城市批次建设用地规划选址。该用地位于点军区桥边镇白马溪村高速公路附近,该用地原为三峡翻坝高速弃渣场,拟用地面积约3公顷。
经会议研究,要求待点军区相关规划确定后予以研究,该批次项目建议在火车南站附近规划选址。
十九、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城乡路排洪箱涵选址变更
原城乡路排洪箱涵选址(宜市规选址(2011)115号)已于2011年核发,现因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西南侧临街地块(WJ011-Ⅰ-01)纳入统一规划布局,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将城乡路排洪箱涵改线,具体为沿城乡路边至东山大道,再沿东山大道北侧铺设至与现有排洪箱涵连接。
经会议研究,同意进行选址变更。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谭道明、唐钢、聂峰、屈哲、曹开玉、张江、曾凡海、朱健、杜宪、王范荣、徐文锋、龙康福、赵建军、周琪、高周洲、熊炎、苏蓉、罗洋。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法规科赵建军,行政审批科徐文锋,西陵分局苏蓉,伍家岗分局周琪,开发区分局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