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2]043号
日期:2012-12-19 17:26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2年11月30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申报审判综合大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等28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申报审判综合大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2012年11月28日现场查勘,该工程基本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二、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申报门诊急诊综合楼地下车库(一期)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2012年11月28日现场查勘,该工程单体基本符合规划审批要求,道路环境和车位设置未完成。
经会议研究,同意先行核发《宜昌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待道路环境和车位设置完成后再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三、宜昌金钻风动设备有限公司申报单身宿舍和办公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查,该工程单体基本符合规划审批要求,拆迁范围内两栋旧厂房拆迁未完成,现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推迟两栋旧厂房拆除时间。
根据《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2]025号》和本次会议讨论研究,会议原则同意先行办理办公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待拆迁完成后再办理单身宿舍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四、湖北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二分公司拟申请亚洲广场社会停车场(库)地下室规划许可变更
亚洲广场社会停车场(库)临得胜街易鑫花园砖7住宅楼一侧,放线后,现有人行道7米处有二根10KV水泥电杆在其待施工的地下室剪力墙上,拟申请不迁移二根电杆和减少地下室一个停车位的规划许可变更。
经会议研究,现有人行道边的10KV水泥电杆位于拟建设的停车场(库)规划形成的得胜街机动车道上,影响实施后机动车正常通行并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因此不同意其规划变更申请。
五、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唐家湾村村民安置房申请勘验±0.00
该处村民安置房位于西陵二路延伸段和金鸡路交界处,已于2008年开工建设4号和6号楼,今年开工建设余下12栋,此次申请勘验5号、7号、8号三栋±0.00,其中,8号楼符合要求,5号楼向6号楼方向偏移0.39米,7号楼向高速公路方向偏移0.69米,导致7号楼与高速公路距离由50.12米减少为49.44米。唐家湾村委会和承建单位孝感市孝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唐家湾项目部于2012年11月27日书面提交了情况说明,7号楼是因为我局放线、验线后,由于暴雨导致控制桩损毁,施工单位自行重新放线时导致点位偏移。
经会议研究,要求停止建设5号和7号楼,由局法规科进行处理。
六、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锦绣华庭R19号先行核发放线单
该公司因拆迁范围内的建筑未完全拆除,我局暂未办理R19号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该小区地下室已作为一个整体(包含了R19号楼±0.00以下部分),经过放线验线后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地下室统一施工需要,须采取边坡支护措施确保安全,现该公司申请先行核发R19号楼放线验线通知单,且该公司承诺完成R19号楼±0.00及以下部分的施工后,通过钢筋油浸式保护停止上部施工。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先行建设R19号楼地下部分。
七、城乡路地块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
该项目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乡路与双城路交汇处。原规划报建方案已提交规划委员会全会审议,根据会议要求对方案进行了修改。本次报建方案为总体规划布局中的北侧地块,规划在临城乡路一侧结合地下室局部布置商业裙房及配套服务用房,地块内规划拟建15栋30-32层的高层住宅,7栋11-12层的中高层住宅,住宅均南北布置。建筑造型为现代建筑风格。北地块拟用地面积为1113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16264.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1635.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34628.63平方米,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为280278.95平方米,容积率为2.517;建筑占地面积为20386.69平方米,建筑密度为18.31%;绿地率为35.18%;停车位合计2426个(按规定需要停车位2363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77个,地下停车位2249个,地下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93%;户数为2538户,90平方米以下套型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重为43.93%。
方案存在以下问题:
1、地下车库退地块西侧用地红线最小距离为2.7米(界外为自然山体),退城乡路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为6米,按规定地下车库退界或退道路最小距离应分别不小于9.59米(三层车库)和6.86米(两层车库);
2、按规范应在北地块设置一处1000-1500平方米规模的菜市场,但规划在总体方案南地块内设有一处菜市场;
3、报建方案中8号楼最大展开面宽为80.7米,19号楼最大展开面宽为66米,按规定分别应不大于80米和65米;
4、方案中地下室底部标高位于城乡路标高以上,地下室露出地面;
5、幼儿园位于北地块中部,没有设置单独出入口。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并提出以下优化意见:一是优化场地竖向设计,适当降低地下室标高;二是地下室临城乡路侧出露部分应做好绿化护坡设计;三是幼儿园应保证有单独出入口与外界相通;四是优化建筑外立面设计。
八、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黄河路延伸段(三峡大学北侧),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拟用地面积为10924.33平方米。原报建方案已提交局业务会审议,报建单位根据会议要求对方案进行了修改。报建方案在临黄河路延伸段设置一栋7层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1131.9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8720.18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2411.72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8720.18平方米,容积率为0.798,建筑密度为14.10%,绿地率为32.04%。该方案拟建建筑退让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建筑间距及日照影响满足相关要求。报建方案共设置地上停车位87辆(按规定应设置87辆),其中地下63辆,地上24辆。《规划设计要求》地下停车位应达到总停车位的80%,报建方案该指标为72.41%。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设计方案,同时建议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方案设计,进一步完善项目各项功能布局。
九、宜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战备物资仓库(备勤楼)项目方案调整
本项目用地位于宜昌市体育场路与绿萝路交汇处。原报建方案已提交二○一二年第四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报建单位根据会议要求对方案进行了修改。报建方案为地上九层,地下一层备勤楼,建筑总高度为31.2米,建筑功能地下室为车库及设备用房,一至四层为仓储,五至九层为带卫生间的各专业战备值班室。用地红线范围面积为142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845.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102.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742.90平方米,容积率为2.875,建筑密度为31.94%,共设置23个停车位(停车位数量按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包含仓库)不小于10个车位配置应设停车位23个)。拟建建筑退让绿萝路、体育场路最小距离为5.6米、9.1米,退让北侧用地红线最小距离为11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建议进一步优化建筑单体外观设计。
十、宜昌中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河路商住楼规划设建筑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黄河路。《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0%。居住用地商品住宅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6个车位要求配建,其地下停车位和室内停车位之和应达到总停车位的90%。公建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8个车位要求配建。住宅部分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60%以上。
报建方案在地块内拟建一栋19层高层住宅建筑,1-2层为商业裙房,设施有商业用房、文体设施及医疗用房等。项目拟用地面积为3621.24平方米,报建方案总建筑面积为11517.9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8970.33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310.54平方米,商业面积1538.10平方米,物业文体面积104.97平方米,消防控制室16.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547.65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8916.78平方米,容积率为2.462,建筑占地面积为884.20平方米,建筑密度为24.42%,总户数68户,停车位75个(核算需要停车位75个),其中地上停车位31个,地下停车位44个,地下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59%,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40.92%。拟建建筑退让其西北侧拟用地范围最小距离为9.7米(按规定应为12米),退让宗地范围最小距离为17.7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同时要求进一步优化建筑外立面设计,减少商业广告位。
十一、宜昌森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峡文化村浣溪村组团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宜昌三峡文化村浣溪村组团项目位于宜昌市西北面,长江三峡的西陵峡峡口风景区内,原方案已进行咨询。
现建设单位提出方案调整:一是因报建方案中10号楼和11号楼坐落位置地形较复杂,最高落差达20余米,且对后期独立式客房景观等会产生一定影响,为了更好协调其与主宾馆及周边景观环境的关系,报建单位拟取消浣溪村组团东部10号楼和11号楼两栋独立式客房建设,其他拟建建筑方案布局维持原方案不变;二是原报建咨询方案中单体建筑结合地形高差设计为三面围合的地下室,但有局部露出地面以上,露出地面部分建筑面积按规定计入容积率,现建设单位拟对地下室设计方案进行了调整优化,均修改为三面覆土的围合空间,地下室面积按规定不计入容积率,导致了方案相关建筑面积发生变化。
调整前方案总建筑面积为9284.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290.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993.89平方米,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为5871.5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3099.24平方米。调整后方案总建筑面积为9284.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290.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993.89平方米,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为5290.1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3099.24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单体建筑地下室设计方案调整,但总平面布局保持原方案不变。
十二、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望州岗GZ-12地块06东区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夜明珠路,该项目原方案已于2011年通过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咨询。因GZ-12地块北端现状夹弯路菜市场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建设单位拟将地块内原6号楼底层裙房内规划的菜市场调整为商业(已经规划局业务会同意,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同时对该地块06东区地下及室内停车位、住宅塔楼核心筒(增加担架电梯)、配电房等进行调整。报建方案整体布局基本维持原方案不变。
经核算,调整后整个GZ-12地块总建筑面积为266335.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37335.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8999.64平方米,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为237335.83平方米,容积率为1.973,建筑密度为25.51%,绿地率为29.80%;总建筑面积比原方案增加了5870.60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增加了7008.06平方米(因6号楼底层原为菜市场,其计容面积按建筑面积的一半计入;调整后6号楼底层为商业,其建筑面积全部计入容积率),地下建筑面积增加了283.62平方米,容积率增加了0.058,建筑密度增加了0.59%。
调整后06东区报建方案总建筑面积为93137.7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76454.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6719.51平方米,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为76454.19平方米,容积率3.274,建筑密度41.28%;总建筑面积比原方案增加了1318.53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增加了1085.51平方米,容积率增加了0.046,建筑密度增加了3.05%。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调整。
十三、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九安城项目规划与建筑方案
由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报建的九安城地块项目位于伍家岗区合益路与东山二路交汇处。
报建方案结合地形布置13栋26-32层点式连拼高层住宅,用地面积为1056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0252.9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84904.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348.84平方米,容积率为2.70,建筑密度为14%,绿地率为36.82%,规划停车位1743个(其中地下停车位1127,占总停车位的69.2%) ,套型90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积所占比重为69.25%。配套公建主要包括幼儿园、菜市场、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及相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4625.48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进一步深入研究幼儿园的位置,保证幼儿园用地的独立性,减少居住区交通对幼儿园的干扰;二是规划方案容积率超出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要求,需提交规划委员会审议。
十四、宜昌长楹置业有限公司长楹观邸VS玺台住宅小区规划及建筑方案
该方案已经2012年第38次局业务会研究,现建设单位按会议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深化,并提交本次会议讨论。
A区主要布置了8栋高层住宅;B区主要布置了7栋多层建筑,主要功能为菜市场及商业;C区主要布置了4栋多层住宅、2栋低层住宅、6栋高层住宅和1栋会所。A区总建筑面积为121493.38平方米,容积率为2.003,建筑密度为13.19%,绿地率为30.12%,停车位共706个,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所占比重为62.14%;B区总建筑面积为12842.7平方米,容积率为1.199,建筑密度为49.16%,绿地率为1.67%,停车位共10个;C区总建筑面积为143770.34平方米,容积率为1.998,建筑密度为20.56%,绿地率为30.05%,停车位共792个,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所占比重为18.01%。
经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方案设计:一是A、C区除停车位外的其它各项指标可以整体计算,综合平衡;二是A、B、C三个地块停车位指标均应满足新规定要求;三是优化B区规划布局方案,保证菜市场功能和规模。
十五、宜昌监狱申请变更胜利四路经济适用房地下室
宜昌监狱胜利四路经济适用房已进入深基坑支护施工阶段,施工中发现原设计地下室西北侧位于主排洪沟内,东北侧上方存在一违章建房,监狱与违章业主进行协商,未达成有效协议。为避免对市政排洪设施造成破坏,保证项目按期完工,申请变更地下室设计,取消地下室坡道,缩小地下室范围。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建设单位变更申请,位于排洪沟一侧应优化设计。
十六、宜昌弘洋投资有限公司桔城路B区商业街左侧正负零验线
经测绘大队实测,B区商业街左侧地下室(1/1-8轴)A-B轴间距由7米调整为6.1米,D-E轴间距由8.6米调整为8米,整体向用地范围内收缩,调整后地上建筑多退后道路红线0.6米左右。建设单位提出修改原因是为避让董家冲排水箱涵调整,变更仅是地下部分向内缩进,不影响容积率和测绘面积。经分局现场勘察并核对图纸,以上调整没有减少地下停车位。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正负零验线结果,调整后建筑面积待竣工验收实测后进行变更。
十七、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报城东加气站方案
市城投公司城东加油加气站方案,2011年03月伍家岗分局已批复,加油站已建成并竣工验收。设计单位根据场地情况对加气站平面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加气区左侧为气站房,右侧为储气区,后侧为辅房,整个加气部分布局紧凑协调,方便管理。报送调整后总图方案和加气站站房、设备用房和罩棚方案。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调整后总平面布局和加气站单体建筑方案。同时会议还建议市城投公司优化城东加油加气站出入口,方便车辆出入。
十八、伍家乡共和村关于建设临时房屋的申请
伍家乡共和村将该村位于汉宜路与前坪路交汇处的闲置综合服务大楼出租给东方超市,因经营需要,申请在大楼后建设一层 钢架结构临时房屋,长39米,宽30米,建筑面积117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关于建设临时房屋的申请,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由共和村村委会提交建设申请;二是征得伍家区、乡书面同意意见;三是总平面图重新设计,明确与相邻房屋的关系,设置消防通道,并按相关技术规定设置车位。按上述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后,按程序进行审批。
十九、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滨江公园等地段通讯基站选址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建设一批通讯基站,本次初选共六处:儿童公园内假山旁一处,西坝幸福路北侧公园内一处,滨江公园四处,分别位于西陵一路口、和平公园与香岛海鲜城之间、万达广场皇冠假日酒店对面、太平溪入江口。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计划按照各基站所处的环境差异,分别按照美化塔和树形塔建设。
经会议研究,万达广场皇冠假日酒店东南侧的地块即将开发,酒店对面的基站暂缓选址;太平溪入江口基站选择在入江口上游;西坝幸福路北公园内基站调整到靠近二江边的方向;同意其他基站的选址。
二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运河水源地保护规划北苑桥至东山电站段保护范围审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准备首期实施运河水源地保护规划北苑桥至东山电站段,要求我局首先确定其保护范围和拆迁范围。涉及到两处界限需要明确:一是一水厂的取水口周边的保护绿地;二是英伦皇都小区、白龙井路与运河路围合的地块,该地块的南部用地2011年按照居住项目已经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运河北苑桥至东山电站段保护范围和整治范围。其中一水厂取水口的所有用地纳入运河的保护范围,英伦皇都小区、白龙井路与运河路围合的地块的北部狭长地段纳入保护范围,南部按照30米的保护和整治范围确定界限。
二十一、宜昌市旅游局城区旅游局交通引导标示系统(一期)选址
宜昌市旅游局提出城区旅游交通引导标示系统共需建设标识牌85块,其中一期为15块,涉及东山大道、城东大道、发展大道和桔城路。主要为指引出城区和各县市的核心旅游景区,为自驾车游客提供引导服务。
经会议研究,初步同意设置旅游指引标识牌,由旅游局完善一期各标识牌的设计方案,方案应与现有交通标识系统相结合,提交市广告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二十二、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申请调整北海路片区局部(05-05、05-07、05-09、05-10、05-1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宜昌市北海路片区局部(05-05、05-09、05-11地块)原控规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北海路片区局部(05-07、05-10地块)原控规用地性质为林地,现申请将该地块调整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
会议研究意见,同意按规定调整北海路片区局部(05-05、05-07、05-09、05-10、05-1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将用地性 质调整为工业用地。
二十三、宜昌职教园实训区创业实训鉴定楼建筑方案审查
宜昌职教园位于宜昌市土门村,现该单位申请实训区创业实训鉴定楼方案审查,经审查,该方案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项目占地面积4558平方米,建筑面积11696平方米(宜发改审批[2012]464号),其中创业实训楼6196平方米,现代起重技术中心5500平方米。现报建方案创业实训楼建筑面积为12393平方米,现代起重技术中心5600平方米。共超发改委批复面积6297平方米(其中包含人社局鉴定考试中心5000平方米),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共超面积1297平方米。但目前人社局鉴定考试中心未单独立项,仅有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宜昌职教园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宜发改审批[2011]378号)明确职教园公共实训区总面积17000平方米,并未明确公共实训区各栋建筑面积。
经会议研究,一是宜昌职教园建筑方案需符合《宜昌职教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规模符合发改委批复文件要求;二是宜昌职教园项目申报主体为宜昌市教育局和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是要求该单位对创业实训楼超出批复面积的部分补充发改委立项批复;四是要求今后宜昌职教园的相关项目在报建时均需提供宜昌市发改委立项批复文件,待取得批复文件后我局依程序予以审批。
二十四、宜昌市劳教(戒毒)所申请选址禁毒教育警示基地和社会联合帮教中心项目建设用地
宜昌市劳动教养管理所申请在猇亭区迎宾路南侧选址建设禁毒教育警示基地和社会联合帮教中心项目,拟选址地块东临消防训练基地用地,南临劳教所用地,北临迎宾路,占地19.74亩。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在该地块建设该项目。
二十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猇亭分局工作联系函[编号(2012)第5号]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猇亭分局来函征询意见,宜昌港务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属的原一宗座落在猇亭区磨盘居委会的港口码头用地,该公司拟将该宗地公开转让,能否按港口码头用地办理转让手续。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按港口码头用地办理转让手续。
二十六、宜昌市五医院申请扩征医院建设用地
宜昌市五医院因用地不足,申请将现状五医院用地东侧规划道路用地扩征为医院用地,用于建设医技楼等基础设施。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取消现状五医院用地东则的规划道路,规划道路用地范围调整为医院用地。同时会议要求调整用地应结合规划预留用地,整体考虑为五医院新建项目的选址。
二十七、关于宜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建设爆炸危险品仓库的有关问题
宜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原建爆炸危险品仓库2010年因龙盘湖项目搬迁,迁建选址位于猇亭磨盘居委会(龙盘湖控制用地范围),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备忘录[2011]6号文件精神,经项目业主申请,于2010年11月核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但因多种原因一直未开工建设。现在建设单位申请建设该项目,能否按照已核发的选址意见及要求审批相关规划手续。
经会议研究,要求经现场踏勘后再定。
二十八、香港保华集团申请审查宜昌国际广场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香港保华集团委托设计单位就宜昌国际广场项目编制了《宜昌沿江大道地块宜昌国际广场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提请我局审查。
会议研究认为,该单位报送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调查资料详实,预测依据较充分,预测结果数据基本可信,交通影响分析较透彻,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结论,建议适当优化后作为该项目详细规划设计的依据。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刘晓华、闫晓、聂峰、谭道明、唐钢、张翼、曹开玉、屈哲、刘君怡、杨君、朱健、赵建军、韩郑、王范荣、杜宪、苏蓉、张江、周琪、罗洋、徐文峰、田世周、李长进、董道兵、孙福建、詹书生。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规划编制科詹书生,市政工程科王范荣,法规科屈哲、赵建军,伍家分局张江、周琪,西陵分局杜宪、苏蓉,开发区分局罗洋,猇亭分局孙福建。
一、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申报审判综合大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2012年11月28日现场查勘,该工程基本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二、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申报门诊急诊综合楼地下车库(一期)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2012年11月28日现场查勘,该工程单体基本符合规划审批要求,道路环境和车位设置未完成。
经会议研究,同意先行核发《宜昌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待道路环境和车位设置完成后再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三、宜昌金钻风动设备有限公司申报单身宿舍和办公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查,该工程单体基本符合规划审批要求,拆迁范围内两栋旧厂房拆迁未完成,现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推迟两栋旧厂房拆除时间。
根据《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2]025号》和本次会议讨论研究,会议原则同意先行办理办公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待拆迁完成后再办理单身宿舍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四、湖北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二分公司拟申请亚洲广场社会停车场(库)地下室规划许可变更
亚洲广场社会停车场(库)临得胜街易鑫花园砖7住宅楼一侧,放线后,现有人行道7米处有二根10KV水泥电杆在其待施工的地下室剪力墙上,拟申请不迁移二根电杆和减少地下室一个停车位的规划许可变更。
经会议研究,现有人行道边的10KV水泥电杆位于拟建设的停车场(库)规划形成的得胜街机动车道上,影响实施后机动车正常通行并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因此不同意其规划变更申请。
五、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唐家湾村村民安置房申请勘验±0.00
该处村民安置房位于西陵二路延伸段和金鸡路交界处,已于2008年开工建设4号和6号楼,今年开工建设余下12栋,此次申请勘验5号、7号、8号三栋±0.00,其中,8号楼符合要求,5号楼向6号楼方向偏移0.39米,7号楼向高速公路方向偏移0.69米,导致7号楼与高速公路距离由50.12米减少为49.44米。唐家湾村委会和承建单位孝感市孝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唐家湾项目部于2012年11月27日书面提交了情况说明,7号楼是因为我局放线、验线后,由于暴雨导致控制桩损毁,施工单位自行重新放线时导致点位偏移。
经会议研究,要求停止建设5号和7号楼,由局法规科进行处理。
六、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锦绣华庭R19号先行核发放线单
该公司因拆迁范围内的建筑未完全拆除,我局暂未办理R19号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该小区地下室已作为一个整体(包含了R19号楼±0.00以下部分),经过放线验线后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地下室统一施工需要,须采取边坡支护措施确保安全,现该公司申请先行核发R19号楼放线验线通知单,且该公司承诺完成R19号楼±0.00及以下部分的施工后,通过钢筋油浸式保护停止上部施工。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先行建设R19号楼地下部分。
七、城乡路地块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
该项目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乡路与双城路交汇处。原规划报建方案已提交规划委员会全会审议,根据会议要求对方案进行了修改。本次报建方案为总体规划布局中的北侧地块,规划在临城乡路一侧结合地下室局部布置商业裙房及配套服务用房,地块内规划拟建15栋30-32层的高层住宅,7栋11-12层的中高层住宅,住宅均南北布置。建筑造型为现代建筑风格。北地块拟用地面积为1113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16264.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1635.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34628.63平方米,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为280278.95平方米,容积率为2.517;建筑占地面积为20386.69平方米,建筑密度为18.31%;绿地率为35.18%;停车位合计2426个(按规定需要停车位2363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77个,地下停车位2249个,地下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93%;户数为2538户,90平方米以下套型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重为43.93%。
方案存在以下问题:
1、地下车库退地块西侧用地红线最小距离为2.7米(界外为自然山体),退城乡路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为6米,按规定地下车库退界或退道路最小距离应分别不小于9.59米(三层车库)和6.86米(两层车库);
2、按规范应在北地块设置一处1000-1500平方米规模的菜市场,但规划在总体方案南地块内设有一处菜市场;
3、报建方案中8号楼最大展开面宽为80.7米,19号楼最大展开面宽为66米,按规定分别应不大于80米和65米;
4、方案中地下室底部标高位于城乡路标高以上,地下室露出地面;
5、幼儿园位于北地块中部,没有设置单独出入口。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并提出以下优化意见:一是优化场地竖向设计,适当降低地下室标高;二是地下室临城乡路侧出露部分应做好绿化护坡设计;三是幼儿园应保证有单独出入口与外界相通;四是优化建筑外立面设计。
八、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黄河路延伸段(三峡大学北侧),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拟用地面积为10924.33平方米。原报建方案已提交局业务会审议,报建单位根据会议要求对方案进行了修改。报建方案在临黄河路延伸段设置一栋7层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1131.9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8720.18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2411.72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8720.18平方米,容积率为0.798,建筑密度为14.10%,绿地率为32.04%。该方案拟建建筑退让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建筑间距及日照影响满足相关要求。报建方案共设置地上停车位87辆(按规定应设置87辆),其中地下63辆,地上24辆。《规划设计要求》地下停车位应达到总停车位的80%,报建方案该指标为72.41%。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设计方案,同时建议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方案设计,进一步完善项目各项功能布局。
九、宜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战备物资仓库(备勤楼)项目方案调整
本项目用地位于宜昌市体育场路与绿萝路交汇处。原报建方案已提交二○一二年第四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报建单位根据会议要求对方案进行了修改。报建方案为地上九层,地下一层备勤楼,建筑总高度为31.2米,建筑功能地下室为车库及设备用房,一至四层为仓储,五至九层为带卫生间的各专业战备值班室。用地红线范围面积为142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845.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102.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742.90平方米,容积率为2.875,建筑密度为31.94%,共设置23个停车位(停车位数量按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包含仓库)不小于10个车位配置应设停车位23个)。拟建建筑退让绿萝路、体育场路最小距离为5.6米、9.1米,退让北侧用地红线最小距离为11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建议进一步优化建筑单体外观设计。
十、宜昌中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河路商住楼规划设建筑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黄河路。《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0%。居住用地商品住宅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6个车位要求配建,其地下停车位和室内停车位之和应达到总停车位的90%。公建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8个车位要求配建。住宅部分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60%以上。
报建方案在地块内拟建一栋19层高层住宅建筑,1-2层为商业裙房,设施有商业用房、文体设施及医疗用房等。项目拟用地面积为3621.24平方米,报建方案总建筑面积为11517.9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8970.33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310.54平方米,商业面积1538.10平方米,物业文体面积104.97平方米,消防控制室16.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547.65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8916.78平方米,容积率为2.462,建筑占地面积为884.20平方米,建筑密度为24.42%,总户数68户,停车位75个(核算需要停车位75个),其中地上停车位31个,地下停车位44个,地下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59%,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40.92%。拟建建筑退让其西北侧拟用地范围最小距离为9.7米(按规定应为12米),退让宗地范围最小距离为17.7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同时要求进一步优化建筑外立面设计,减少商业广告位。
十一、宜昌森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峡文化村浣溪村组团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宜昌三峡文化村浣溪村组团项目位于宜昌市西北面,长江三峡的西陵峡峡口风景区内,原方案已进行咨询。
现建设单位提出方案调整:一是因报建方案中10号楼和11号楼坐落位置地形较复杂,最高落差达20余米,且对后期独立式客房景观等会产生一定影响,为了更好协调其与主宾馆及周边景观环境的关系,报建单位拟取消浣溪村组团东部10号楼和11号楼两栋独立式客房建设,其他拟建建筑方案布局维持原方案不变;二是原报建咨询方案中单体建筑结合地形高差设计为三面围合的地下室,但有局部露出地面以上,露出地面部分建筑面积按规定计入容积率,现建设单位拟对地下室设计方案进行了调整优化,均修改为三面覆土的围合空间,地下室面积按规定不计入容积率,导致了方案相关建筑面积发生变化。
调整前方案总建筑面积为9284.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290.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993.89平方米,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为5871.5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3099.24平方米。调整后方案总建筑面积为9284.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290.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993.89平方米,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为5290.1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3099.24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单体建筑地下室设计方案调整,但总平面布局保持原方案不变。
十二、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望州岗GZ-12地块06东区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夜明珠路,该项目原方案已于2011年通过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咨询。因GZ-12地块北端现状夹弯路菜市场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建设单位拟将地块内原6号楼底层裙房内规划的菜市场调整为商业(已经规划局业务会同意,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同时对该地块06东区地下及室内停车位、住宅塔楼核心筒(增加担架电梯)、配电房等进行调整。报建方案整体布局基本维持原方案不变。
经核算,调整后整个GZ-12地块总建筑面积为266335.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37335.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8999.64平方米,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为237335.83平方米,容积率为1.973,建筑密度为25.51%,绿地率为29.80%;总建筑面积比原方案增加了5870.60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增加了7008.06平方米(因6号楼底层原为菜市场,其计容面积按建筑面积的一半计入;调整后6号楼底层为商业,其建筑面积全部计入容积率),地下建筑面积增加了283.62平方米,容积率增加了0.058,建筑密度增加了0.59%。
调整后06东区报建方案总建筑面积为93137.7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76454.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6719.51平方米,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为76454.19平方米,容积率3.274,建筑密度41.28%;总建筑面积比原方案增加了1318.53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增加了1085.51平方米,容积率增加了0.046,建筑密度增加了3.05%。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调整。
十三、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九安城项目规划与建筑方案
由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报建的九安城地块项目位于伍家岗区合益路与东山二路交汇处。
报建方案结合地形布置13栋26-32层点式连拼高层住宅,用地面积为1056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0252.9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84904.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348.84平方米,容积率为2.70,建筑密度为14%,绿地率为36.82%,规划停车位1743个(其中地下停车位1127,占总停车位的69.2%) ,套型90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积所占比重为69.25%。配套公建主要包括幼儿园、菜市场、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及相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4625.48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进一步深入研究幼儿园的位置,保证幼儿园用地的独立性,减少居住区交通对幼儿园的干扰;二是规划方案容积率超出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要求,需提交规划委员会审议。
十四、宜昌长楹置业有限公司长楹观邸VS玺台住宅小区规划及建筑方案
该方案已经2012年第38次局业务会研究,现建设单位按会议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深化,并提交本次会议讨论。
A区主要布置了8栋高层住宅;B区主要布置了7栋多层建筑,主要功能为菜市场及商业;C区主要布置了4栋多层住宅、2栋低层住宅、6栋高层住宅和1栋会所。A区总建筑面积为121493.38平方米,容积率为2.003,建筑密度为13.19%,绿地率为30.12%,停车位共706个,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所占比重为62.14%;B区总建筑面积为12842.7平方米,容积率为1.199,建筑密度为49.16%,绿地率为1.67%,停车位共10个;C区总建筑面积为143770.34平方米,容积率为1.998,建筑密度为20.56%,绿地率为30.05%,停车位共792个,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所占比重为18.01%。
经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方案设计:一是A、C区除停车位外的其它各项指标可以整体计算,综合平衡;二是A、B、C三个地块停车位指标均应满足新规定要求;三是优化B区规划布局方案,保证菜市场功能和规模。
十五、宜昌监狱申请变更胜利四路经济适用房地下室
宜昌监狱胜利四路经济适用房已进入深基坑支护施工阶段,施工中发现原设计地下室西北侧位于主排洪沟内,东北侧上方存在一违章建房,监狱与违章业主进行协商,未达成有效协议。为避免对市政排洪设施造成破坏,保证项目按期完工,申请变更地下室设计,取消地下室坡道,缩小地下室范围。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建设单位变更申请,位于排洪沟一侧应优化设计。
十六、宜昌弘洋投资有限公司桔城路B区商业街左侧正负零验线
经测绘大队实测,B区商业街左侧地下室(1/1-8轴)A-B轴间距由7米调整为6.1米,D-E轴间距由8.6米调整为8米,整体向用地范围内收缩,调整后地上建筑多退后道路红线0.6米左右。建设单位提出修改原因是为避让董家冲排水箱涵调整,变更仅是地下部分向内缩进,不影响容积率和测绘面积。经分局现场勘察并核对图纸,以上调整没有减少地下停车位。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正负零验线结果,调整后建筑面积待竣工验收实测后进行变更。
十七、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报城东加气站方案
市城投公司城东加油加气站方案,2011年03月伍家岗分局已批复,加油站已建成并竣工验收。设计单位根据场地情况对加气站平面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加气区左侧为气站房,右侧为储气区,后侧为辅房,整个加气部分布局紧凑协调,方便管理。报送调整后总图方案和加气站站房、设备用房和罩棚方案。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调整后总平面布局和加气站单体建筑方案。同时会议还建议市城投公司优化城东加油加气站出入口,方便车辆出入。
十八、伍家乡共和村关于建设临时房屋的申请
伍家乡共和村将该村位于汉宜路与前坪路交汇处的闲置综合服务大楼出租给东方超市,因经营需要,申请在大楼后建设一层 钢架结构临时房屋,长39米,宽30米,建筑面积117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关于建设临时房屋的申请,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由共和村村委会提交建设申请;二是征得伍家区、乡书面同意意见;三是总平面图重新设计,明确与相邻房屋的关系,设置消防通道,并按相关技术规定设置车位。按上述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后,按程序进行审批。
十九、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滨江公园等地段通讯基站选址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建设一批通讯基站,本次初选共六处:儿童公园内假山旁一处,西坝幸福路北侧公园内一处,滨江公园四处,分别位于西陵一路口、和平公园与香岛海鲜城之间、万达广场皇冠假日酒店对面、太平溪入江口。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计划按照各基站所处的环境差异,分别按照美化塔和树形塔建设。
经会议研究,万达广场皇冠假日酒店东南侧的地块即将开发,酒店对面的基站暂缓选址;太平溪入江口基站选择在入江口上游;西坝幸福路北公园内基站调整到靠近二江边的方向;同意其他基站的选址。
二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运河水源地保护规划北苑桥至东山电站段保护范围审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准备首期实施运河水源地保护规划北苑桥至东山电站段,要求我局首先确定其保护范围和拆迁范围。涉及到两处界限需要明确:一是一水厂的取水口周边的保护绿地;二是英伦皇都小区、白龙井路与运河路围合的地块,该地块的南部用地2011年按照居住项目已经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运河北苑桥至东山电站段保护范围和整治范围。其中一水厂取水口的所有用地纳入运河的保护范围,英伦皇都小区、白龙井路与运河路围合的地块的北部狭长地段纳入保护范围,南部按照30米的保护和整治范围确定界限。
二十一、宜昌市旅游局城区旅游局交通引导标示系统(一期)选址
宜昌市旅游局提出城区旅游交通引导标示系统共需建设标识牌85块,其中一期为15块,涉及东山大道、城东大道、发展大道和桔城路。主要为指引出城区和各县市的核心旅游景区,为自驾车游客提供引导服务。
经会议研究,初步同意设置旅游指引标识牌,由旅游局完善一期各标识牌的设计方案,方案应与现有交通标识系统相结合,提交市广告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二十二、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申请调整北海路片区局部(05-05、05-07、05-09、05-10、05-1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宜昌市北海路片区局部(05-05、05-09、05-11地块)原控规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北海路片区局部(05-07、05-10地块)原控规用地性质为林地,现申请将该地块调整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
会议研究意见,同意按规定调整北海路片区局部(05-05、05-07、05-09、05-10、05-1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将用地性 质调整为工业用地。
二十三、宜昌职教园实训区创业实训鉴定楼建筑方案审查
宜昌职教园位于宜昌市土门村,现该单位申请实训区创业实训鉴定楼方案审查,经审查,该方案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项目占地面积4558平方米,建筑面积11696平方米(宜发改审批[2012]464号),其中创业实训楼6196平方米,现代起重技术中心5500平方米。现报建方案创业实训楼建筑面积为12393平方米,现代起重技术中心5600平方米。共超发改委批复面积6297平方米(其中包含人社局鉴定考试中心5000平方米),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共超面积1297平方米。但目前人社局鉴定考试中心未单独立项,仅有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宜昌职教园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宜发改审批[2011]378号)明确职教园公共实训区总面积17000平方米,并未明确公共实训区各栋建筑面积。
经会议研究,一是宜昌职教园建筑方案需符合《宜昌职教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规模符合发改委批复文件要求;二是宜昌职教园项目申报主体为宜昌市教育局和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是要求该单位对创业实训楼超出批复面积的部分补充发改委立项批复;四是要求今后宜昌职教园的相关项目在报建时均需提供宜昌市发改委立项批复文件,待取得批复文件后我局依程序予以审批。
二十四、宜昌市劳教(戒毒)所申请选址禁毒教育警示基地和社会联合帮教中心项目建设用地
宜昌市劳动教养管理所申请在猇亭区迎宾路南侧选址建设禁毒教育警示基地和社会联合帮教中心项目,拟选址地块东临消防训练基地用地,南临劳教所用地,北临迎宾路,占地19.74亩。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在该地块建设该项目。
二十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猇亭分局工作联系函[编号(2012)第5号]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猇亭分局来函征询意见,宜昌港务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属的原一宗座落在猇亭区磨盘居委会的港口码头用地,该公司拟将该宗地公开转让,能否按港口码头用地办理转让手续。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按港口码头用地办理转让手续。
二十六、宜昌市五医院申请扩征医院建设用地
宜昌市五医院因用地不足,申请将现状五医院用地东侧规划道路用地扩征为医院用地,用于建设医技楼等基础设施。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取消现状五医院用地东则的规划道路,规划道路用地范围调整为医院用地。同时会议要求调整用地应结合规划预留用地,整体考虑为五医院新建项目的选址。
二十七、关于宜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建设爆炸危险品仓库的有关问题
宜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原建爆炸危险品仓库2010年因龙盘湖项目搬迁,迁建选址位于猇亭磨盘居委会(龙盘湖控制用地范围),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备忘录[2011]6号文件精神,经项目业主申请,于2010年11月核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但因多种原因一直未开工建设。现在建设单位申请建设该项目,能否按照已核发的选址意见及要求审批相关规划手续。
经会议研究,要求经现场踏勘后再定。
二十八、香港保华集团申请审查宜昌国际广场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香港保华集团委托设计单位就宜昌国际广场项目编制了《宜昌沿江大道地块宜昌国际广场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提请我局审查。
会议研究认为,该单位报送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调查资料详实,预测依据较充分,预测结果数据基本可信,交通影响分析较透彻,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结论,建议适当优化后作为该项目详细规划设计的依据。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刘晓华、闫晓、聂峰、谭道明、唐钢、张翼、曹开玉、屈哲、刘君怡、杨君、朱健、赵建军、韩郑、王范荣、杜宪、苏蓉、张江、周琪、罗洋、徐文峰、田世周、李长进、董道兵、孙福建、詹书生。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规划编制科詹书生,市政工程科王范荣,法规科屈哲、赵建军,伍家分局张江、周琪,西陵分局杜宪、苏蓉,开发区分局罗洋,猇亭分局孙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