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2]042号
日期:2012-12-19 17:21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2年11月26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凯越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规划调整等18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凯越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规划调整
凯越公司提出该公司开发的“凯越名门”4号、5号住宅楼与1号、2号、3号楼在朝向布局上偏差较大,给销售带来影响。经设计院计算,在不影响日照等规划要求的前提下,该公司申请将4号、5号楼,以西南侧角点为原点逆向旋转6.74度,旋转后距东侧用地边线最近点由10米变为8米。按局业务会议要求,建设单位和设计公司对相邻地块规划小学,按24班,200米跑道布置校园总平面,并作日照分析提交会议讨论。
经会议研究,提交的相邻小学校园总平面基本可行,“凯越名门”4号、5号住宅楼角度调整不影响规划相邻小学布局,原则同意规划调整。
二、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建设东站公共卫生间
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在宜昌东站出站口西侧高架桥下建设东站公共卫生间,报送方案为一层,长18米,进深5.4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报送方案在高架桥下建设东站公共卫生间。
三、宜昌市冠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丽景国际酒店定位变更
丽景国际酒店项目设计两层地下室,现场实测有多间民居在该公司红线外大约0.5米范围,无法满足开挖放坡距离要求,桩基础施工无作业面,现申请将建筑整体向伍临路放线移动一米,移动后地下室边线距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为7.39米,建筑主体距道路红线约15.8米。
会议研究认为,该建筑物已施工至正负零,要求按违法建筑进行处罚。
四、王其勤申请门面外装修
王其勤租赁南北天城江海路8-5号门面,门面为临街两层,拟进行装修,经营茶楼,报送外装修方案提交会议讨论。装修风格为中式仿古风格,门头挑檐,一、二层之间设置装饰性栏杆遮挡空调外机,安装中式门、窗格。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对门面进行外装修,要求装修风格现代简约,与整体建筑相协调,取消突出外墙的挑檐及装饰性栏杆。按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后,由伍家分局按程序审批。
五、周斌申请门面外装修
周斌租赁位于沿江大道218号的江山多娇1号楼1号商铺,拟进行装修,经营养生会所,报送外装修方案提交会议讨论。装修方案在大门入口处设置六个装饰性构架,左、右各三个,构架突出外墙最宽处为1.8米。窗户安装实木花格。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该外装修方案,要求不得改变建筑外观,建议仅在外墙设立会所招牌。
六、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D-16居住小区配电房方案审查
该公司原审批方案中的住宅部分的配电房设置在地下室,应电力部门要求,须将住宅部分的配电房设置于地面。现该公司申报1号和2号配电房方案审查。1号配电房占用绿化用地且紧邻R13号楼1至2层的商业用房,1层,高4.5米,建筑面积85.65平方米,距其东南侧的樵湖三路道路红线5.8米;2号配电房位于小区内一栋保留的8层住宅楼的西南侧绿化用地内,1层,高4.9米,建筑面积83.64平方米,距保留的8层住宅楼11.5米。
经会议研究,要求使用箱式变压器,不同意建设地上配电房。
七、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D-16居住小区R13号楼和R14号楼施工图变更
该公司在申报R13号、R14号楼施工图规划审查时,同时报送审图办、消防等部门进行审查,我局在审查施工图时,确认与原审批方案一致符合规划要求后,发放了放线单并经放线验线等程序后已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图办等部门审查时,就R13号楼和R14号楼的一层和二层的商铺部分的消防安全疏散出口问题出具了修改意见,设计单位按照修改意见重新修改了施工图,对局部楼梯和隔墙进行了相应调整,以满足消防安全疏散需要。但施工图修改后未同时报送我局进行相应变更备案。现该公司在办理R13号楼和R14号楼产权预测时,根据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和市规划局联合发文《关于市城区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宜市房[2008]59号)要求“规划局对2008年7月1日后下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在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施工图上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以核实房屋性质和建筑面积”。现该公司申请我局在R13号和R14号楼修改后的一层和二层的商铺部分的施工图上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以便产权部门确认。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变更,同时要求今后建筑施工图上加盖我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必须在审图办和消防等部门审查之后。
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宜昌市消防支队西陵区消防站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西陵经济开发区渭河路,北临沙河环保公园绿地,南侧为西陵区住邦科技园用地,现申请建设4层消防主楼,建筑面积4037平方米,消防训练塔,高24.6米,建筑面积233平方米。市发改委计划面积4002.19平方米,实际设计面积427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由于训练塔高24.6米,后退用地边界距离不够(两边仅2米),要求将位置调整到东北侧临沙河环保公园,不需要攀爬的墙面作美化装饰处理。由该单位承诺在后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补齐超出市发改委计划的面积,否则修改设计方案。
九、大上海灯饰市场(余远虢)拟申请兴建多层立体机械车库
大上海灯饰市场位于东山大道(原市彩陶厂地块),由于市场停车矛盾日益突出,拟申请在其用地范围临东山隧道一侧,将现有地下人防拆除,平行于东山大道新建5层机械式立体车库。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属于近期城市整治范围,不同意新建机械式立体车库。
十、宜昌市茂昌眼镜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解放路7号房屋外装修
解放路7号商业用房建成年限为1949年以前,砖木结构,3层,占地面积127.8平方米,建筑面积513.46平方米,产权单位系市房管局,使用性质商业,由西陵房管所负责管养。该公司系租用西陵房地产管理所解放路7号商业用房,由于年久失修,外墙脱落,拟申请进行外装修,房屋外墙采用白色乳胶漆,3楼阳台使用白色欧式水泥柱。
会议研究认为,该房屋位于民国初期传统保护街区范围内,其建筑外装修应保持原有建筑的肌理及装饰符号,建议街区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后统一进行保护性外装修。
十一、湖北顺天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湖北顺天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在黄河路地段申请办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考虑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原则同意按土地使用证范围直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要求审核方案时须满足现行技术规定。
十二、宜昌力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宜昌力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珍珠路56号申请办理居住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楼地下室北侧部分超出其用地范围,市国土局已同意办理扩大用地手续。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扩大用地范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要求增办用地面积不得增加建筑面积或该通道处修建围墙。
十三、宜昌市农业学校果树试验队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农业学校果树试验队在队内申请食用菌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认为,该选址位置为城市道路及城市山体,与城市规划不相符,不同意选址。
十四、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等六家单位申请龙盘湖大门段弱电线路下地
因龙盘湖大门前架空弱电线路影响景观,2012年11月22日市领导组织现场协调会,要求龙盘湖大门前弱电线路入地,并要求12月20日前完成施工。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湖北楚天数字电视公司宜昌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传输局、宜昌海事局等六家单位申请该段弱电线路下地。
经会议研究,要求尽量在道路红线范围外实施,局部确有困难地段应在退后现有车行道边线10米外区域实施。
十五、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东站路(城乡路至东山三路段)燃气管线选址
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东站路(城乡路至东山三路段)燃气管线选址,管线尺寸及具体位置按东站路道路施工图确定。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核发选址。
十六、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华通路(花溪路与宜古路连接线)燃气管线选址
因共联村共联商贸大市场即将开工,华通路正在实施硬化,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依据共联村村委会要求申请华通路燃气管线选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选址申请,并要求管线应埋设于共联村村委会办公楼侧,并不得进入机动车道。
十七、宜昌大都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畔山怡园小区开设出入口
宜昌大都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按已审批畔山怡园小区总平面设置出入口。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已审定总平面位置设置该小区出入口。
十八、宜昌市旅游局申请火车东站旅游导览牌改造升级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宜昌市旅游局申请火车东站旅游导览牌改造升级,拟将该旅游导览牌升级为LED显示屏。提交方案为:显示屏宽6.5米,高4米;支柱高3米。
经会议研究,要求导览牌功能不变,设置美观大方,方便阅览,另行提交方案报审。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艾长征、刘晓华、聂峰、谭道明、张翼、屈哲、赵建军、王范荣、曾凡海、朱健、杜宪、熊炎、苏蓉、张江、周琪、龙康福。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朱健,市政工程科王范荣、龙康福,法规科屈哲,伍家分局张江,西陵分局杜宪、苏蓉,猇亭分局孙富建。
一、宜昌凯越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规划调整
凯越公司提出该公司开发的“凯越名门”4号、5号住宅楼与1号、2号、3号楼在朝向布局上偏差较大,给销售带来影响。经设计院计算,在不影响日照等规划要求的前提下,该公司申请将4号、5号楼,以西南侧角点为原点逆向旋转6.74度,旋转后距东侧用地边线最近点由10米变为8米。按局业务会议要求,建设单位和设计公司对相邻地块规划小学,按24班,200米跑道布置校园总平面,并作日照分析提交会议讨论。
经会议研究,提交的相邻小学校园总平面基本可行,“凯越名门”4号、5号住宅楼角度调整不影响规划相邻小学布局,原则同意规划调整。
二、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建设东站公共卫生间
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在宜昌东站出站口西侧高架桥下建设东站公共卫生间,报送方案为一层,长18米,进深5.4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报送方案在高架桥下建设东站公共卫生间。
三、宜昌市冠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丽景国际酒店定位变更
丽景国际酒店项目设计两层地下室,现场实测有多间民居在该公司红线外大约0.5米范围,无法满足开挖放坡距离要求,桩基础施工无作业面,现申请将建筑整体向伍临路放线移动一米,移动后地下室边线距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为7.39米,建筑主体距道路红线约15.8米。
会议研究认为,该建筑物已施工至正负零,要求按违法建筑进行处罚。
四、王其勤申请门面外装修
王其勤租赁南北天城江海路8-5号门面,门面为临街两层,拟进行装修,经营茶楼,报送外装修方案提交会议讨论。装修风格为中式仿古风格,门头挑檐,一、二层之间设置装饰性栏杆遮挡空调外机,安装中式门、窗格。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对门面进行外装修,要求装修风格现代简约,与整体建筑相协调,取消突出外墙的挑檐及装饰性栏杆。按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后,由伍家分局按程序审批。
五、周斌申请门面外装修
周斌租赁位于沿江大道218号的江山多娇1号楼1号商铺,拟进行装修,经营养生会所,报送外装修方案提交会议讨论。装修方案在大门入口处设置六个装饰性构架,左、右各三个,构架突出外墙最宽处为1.8米。窗户安装实木花格。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该外装修方案,要求不得改变建筑外观,建议仅在外墙设立会所招牌。
六、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D-16居住小区配电房方案审查
该公司原审批方案中的住宅部分的配电房设置在地下室,应电力部门要求,须将住宅部分的配电房设置于地面。现该公司申报1号和2号配电房方案审查。1号配电房占用绿化用地且紧邻R13号楼1至2层的商业用房,1层,高4.5米,建筑面积85.65平方米,距其东南侧的樵湖三路道路红线5.8米;2号配电房位于小区内一栋保留的8层住宅楼的西南侧绿化用地内,1层,高4.9米,建筑面积83.64平方米,距保留的8层住宅楼11.5米。
经会议研究,要求使用箱式变压器,不同意建设地上配电房。
七、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D-16居住小区R13号楼和R14号楼施工图变更
该公司在申报R13号、R14号楼施工图规划审查时,同时报送审图办、消防等部门进行审查,我局在审查施工图时,确认与原审批方案一致符合规划要求后,发放了放线单并经放线验线等程序后已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图办等部门审查时,就R13号楼和R14号楼的一层和二层的商铺部分的消防安全疏散出口问题出具了修改意见,设计单位按照修改意见重新修改了施工图,对局部楼梯和隔墙进行了相应调整,以满足消防安全疏散需要。但施工图修改后未同时报送我局进行相应变更备案。现该公司在办理R13号楼和R14号楼产权预测时,根据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和市规划局联合发文《关于市城区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宜市房[2008]59号)要求“规划局对2008年7月1日后下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在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施工图上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以核实房屋性质和建筑面积”。现该公司申请我局在R13号和R14号楼修改后的一层和二层的商铺部分的施工图上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以便产权部门确认。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变更,同时要求今后建筑施工图上加盖我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必须在审图办和消防等部门审查之后。
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宜昌市消防支队西陵区消防站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西陵经济开发区渭河路,北临沙河环保公园绿地,南侧为西陵区住邦科技园用地,现申请建设4层消防主楼,建筑面积4037平方米,消防训练塔,高24.6米,建筑面积233平方米。市发改委计划面积4002.19平方米,实际设计面积427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由于训练塔高24.6米,后退用地边界距离不够(两边仅2米),要求将位置调整到东北侧临沙河环保公园,不需要攀爬的墙面作美化装饰处理。由该单位承诺在后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补齐超出市发改委计划的面积,否则修改设计方案。
九、大上海灯饰市场(余远虢)拟申请兴建多层立体机械车库
大上海灯饰市场位于东山大道(原市彩陶厂地块),由于市场停车矛盾日益突出,拟申请在其用地范围临东山隧道一侧,将现有地下人防拆除,平行于东山大道新建5层机械式立体车库。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属于近期城市整治范围,不同意新建机械式立体车库。
十、宜昌市茂昌眼镜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解放路7号房屋外装修
解放路7号商业用房建成年限为1949年以前,砖木结构,3层,占地面积127.8平方米,建筑面积513.46平方米,产权单位系市房管局,使用性质商业,由西陵房管所负责管养。该公司系租用西陵房地产管理所解放路7号商业用房,由于年久失修,外墙脱落,拟申请进行外装修,房屋外墙采用白色乳胶漆,3楼阳台使用白色欧式水泥柱。
会议研究认为,该房屋位于民国初期传统保护街区范围内,其建筑外装修应保持原有建筑的肌理及装饰符号,建议街区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后统一进行保护性外装修。
十一、湖北顺天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湖北顺天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在黄河路地段申请办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考虑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原则同意按土地使用证范围直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要求审核方案时须满足现行技术规定。
十二、宜昌力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宜昌力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珍珠路56号申请办理居住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楼地下室北侧部分超出其用地范围,市国土局已同意办理扩大用地手续。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扩大用地范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要求增办用地面积不得增加建筑面积或该通道处修建围墙。
十三、宜昌市农业学校果树试验队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农业学校果树试验队在队内申请食用菌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认为,该选址位置为城市道路及城市山体,与城市规划不相符,不同意选址。
十四、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等六家单位申请龙盘湖大门段弱电线路下地
因龙盘湖大门前架空弱电线路影响景观,2012年11月22日市领导组织现场协调会,要求龙盘湖大门前弱电线路入地,并要求12月20日前完成施工。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湖北楚天数字电视公司宜昌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传输局、宜昌海事局等六家单位申请该段弱电线路下地。
经会议研究,要求尽量在道路红线范围外实施,局部确有困难地段应在退后现有车行道边线10米外区域实施。
十五、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东站路(城乡路至东山三路段)燃气管线选址
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东站路(城乡路至东山三路段)燃气管线选址,管线尺寸及具体位置按东站路道路施工图确定。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核发选址。
十六、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华通路(花溪路与宜古路连接线)燃气管线选址
因共联村共联商贸大市场即将开工,华通路正在实施硬化,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依据共联村村委会要求申请华通路燃气管线选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选址申请,并要求管线应埋设于共联村村委会办公楼侧,并不得进入机动车道。
十七、宜昌大都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畔山怡园小区开设出入口
宜昌大都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按已审批畔山怡园小区总平面设置出入口。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已审定总平面位置设置该小区出入口。
十八、宜昌市旅游局申请火车东站旅游导览牌改造升级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宜昌市旅游局申请火车东站旅游导览牌改造升级,拟将该旅游导览牌升级为LED显示屏。提交方案为:显示屏宽6.5米,高4米;支柱高3米。
经会议研究,要求导览牌功能不变,设置美观大方,方便阅览,另行提交方案报审。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艾长征、刘晓华、聂峰、谭道明、张翼、屈哲、赵建军、王范荣、曾凡海、朱健、杜宪、熊炎、苏蓉、张江、周琪、龙康福。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朱健,市政工程科王范荣、龙康福,法规科屈哲,伍家分局张江,西陵分局杜宪、苏蓉,猇亭分局孙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