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2]039号
日期:2012-11-28 09:2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2年11月2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湖北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二分公司拟申请亚洲广场社会停车场(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22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湖北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二分公司拟申请亚洲广场社会停车场(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该公司位于环城北路的亚洲广场社会停车场(库)因规划方案变更,根据《宜市国土资文(2005)67号》文的要求,应缴纳所增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款,我局已于2012年10月15日向市国土资源部门送达了关于缴纳土地价款的宜昌市规划局业务工作联系单(编号为规[2012]006)。由于亚洲广场社会停车场(库)已列入今年的建设计划,拟申请先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为支持亚洲广场社会停车场(库)尽快投入建设,同意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点军区社会福利院申请养护楼建筑方案审查
点军区社会福利院拟在塘上村(五龙大道旁)修建一栋老年养护楼,根据[2012]036号规划业务会意见,建设单位对建筑单体方案进行了修改。方案一设计为蓝色坡屋顶,砖红色外墙;方案二设计为平屋顶,砖红色外墙。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一,同时要求征求点军区区政府意见。
三、湖北宜昌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关于港窑路局部改造的请示
市住建委实施港窑路改造时,在运河公园以东、港窑路南侧车行道和人行道之间设置有一段长146米的停车带,停车带采用石材铺装,表面凹凸不太平。湖北宜昌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提出该停车带不便于卫生清扫,且对于道路的车行交通有影响,申请取消停车带。
会议研究认为,该停车带在道路设计中进行了系统研究,结合该区段交通需要设置的,不同意取消。
四、宜昌夷陵长江大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大桥通行预检工程选址
宜昌夷陵长江大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保障夷陵长江大桥的安全,在桥头设置了超载检查系统,目前在七中对面设置有检查站和称重设施(地磅),检查站位于人行道上。现申请在大桥前增设预检装置:在胜利三路滨江小区(万达广场拆迁安置房)前的车行道下埋设感应器,在感应器与检查站之间、道路绿化分隔带上栽植立杆式电子显示屏,用于提示可能超载的车辆进站检查。
经会议研究,同意设置预检系统,要求电子显示屏的尺寸外观设置合理,电子显示系统的传输线路沿绿化隔离带暗敷。
五、湖北宜顺房地产有限公司排水箱涵改造方案审查
湖北宜顺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居住与公共设施项目位于沿江大道延伸段,地块内部的城市主排水箱涵迁移工程选址已经局业务会研究同意。现迁移方案将排水箱涵向东北迁移,依然位于居住与公共设施项目的用地范围内。城市主排水箱涵的迁移工程方案应当由该箱涵的建设、使用和主管等相关单位与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经会议研究,初步同意该改造方案,设计方案应考虑箱涵的检修设施,设计方案经相关方面召开论证通过后可按程序付诸实施。
六、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东大道安置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唐家湾片区城东大道与金鸡路交汇处,由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拟建设为庙嘴长江大桥拆迁安置房,该项目未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原报建方案已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全会审议。报建单位根据会议要求对方案进行了修改,规划设计用地面积为67299.3平方米,小区内规划设计10栋高层住宅及配套公建,总建筑面积为230386.2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81858.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8527.41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81134.97平方米,容积率为2.691,占地面积为8340.48平方米,建筑密度为12.39%,绿地率为40.12%。设置建筑面积为2086.95平方米的独栋幼儿园,在拟建2号、6号楼分别设置309.13平方米的居委会,115.00平方米的商铺,300.76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方案设置1117个机动车停车位,其中地上112个,地下1005个,机动车停车位设置满足要求,该项目设置14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经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完善规划方案,须配置一个规模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菜市场。
七、武汉工贸有限公司鄂西总部经济园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西陵区沙河村,报建方案在地块内拟建一栋1层厂房、一栋4层办公楼、一栋1层门房,一栋1层配电房及泵房。总用地面积为19999.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363.4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6363.47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6363.47平方米,容积率为 0.818,建筑占地面积为7664.88平方米,建筑密度为38.326%,绿化率为7.95%,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占总用地面积为6.715%,拟建停车位39个,其中货车车位19个,普通车位20个。
方案存在以下问题:
1、绿地率仅为7.954%。
2、办公楼后退东侧用地红线最小间距为6.6米,应达到7.155米;配电房、水泵房后退东侧用地红线最小间距为0.3米,应达到3.6米;门房、配电房、水泵房后退南侧规划支路最小间距分别为3.1米,3.6米,应达到4米。
经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规划设计方案,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建筑间距及退让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二是项目竖向设计应与城市道路合理衔接;三是调整配电房位置至用地北侧。
八、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〇研究所海山科技产业园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西陵区唐家湾村,北侧为规划西陵二路延伸段,南侧为山体,东侧与宜通物流相邻,西侧靠近三峡高速公路,地形较为复杂,场地内有四个高压线铁塔。本次报建方案为海山科技园一期项目,位于高压线东侧。规划布置有一栋4层总成车间、一栋3层机加工车间、一栋4层库房,一栋1层动力中心,一栋1层锂电池室,一栋2层冷作车间,一栋2层装调工房,其中动力中心设一层地下室。总用地面积为124976.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6196.95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为45981.31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45981.31为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22100.82平方米,建筑密度为 17.684% ,绿化率为20.333%,拟建停车位117个,其中集中设置停车位95个,占81.2%。
会议研究认为,该项目建设应结合规划的城市快速路西陵二路道路线型走向、红线宽度及竖向设计等要求。
九、湖北兴润置业有限公司兴发广场二期规划及建筑方案
由湖北兴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兴发广场项目位于城东生态新区,城东大道与中南路交汇处,拟用地由A、B、C、D四个地块组成,总用地面积为127865平方米,该项目总体规划已通过市规委会全会审议,一期方案已通过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本次报送为兴发广场二期项目,包括6号、7号、8号三栋高层住宅与16号CD座商业, 方案布局与总体规划方案基本一致。总建筑面积为99841.1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80308.7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73448.2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6860.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9532.43平方米(住宅部分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16289.02平方米,地下商业建筑面积3243.41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80017.3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5464.19平方米,住宅户数为768户。该项目部分拟建住宅日照因户型设计存在自身遮挡。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同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要求拟建住宅日照存在自身遮挡的,应按程序告知相关权益人;二是按要求进一步优化建筑单体设计。
十、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江山多娇三期幼儿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2012年9月4日现场查勘,该工程基本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一、宜昌市伍家乡前坪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新建标准化车间
宜昌市伍家乡前坪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在前坪路以西其用地内拆除原有车间,新建标准化车间,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拟建总建筑面积为5986平方米,容积率为0.42。
经会议研究,由黄局长与分局现场核实后确定。
十二、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申报伍家工业园区消防站方案
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申报伍家工业园区消防站方案, 总建筑面积为3648平方米,容积率为0.96,包括主楼及训练塔。训练塔后退规划道路距离不满足相关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消防站方案,调整训练塔位置满足要求后再审批。
十三、宜昌市风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安平物业综合楼方案
宜昌市风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安平物业综合楼方案调整,经2011年10月19日局业务会研究同意调整,较原方案增加一层架空, 经2012年8月17日局业务会研究,要求方案经咨询中心论证后公示。现咨询中心已审核完成,满足相关要求。现场公示到期,无反馈异议。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调整方案。
十四、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关于点军区五龙新区拟出让地块用地范围调整办理批次选址的函
依据《宜昌市点军区五龙新区C区部分地块控规调整》及《宜昌市点军区五龙新区半头冲地块控规调整》,我局于2012年5月对国土资源局核发了点军区五龙新区拟出让地块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现国土资源局来函,针对规划调整后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与批次选址拟用地范围略有不一致的情况,申请办理该宗地局部地块批次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国土资源局来函办理该宗地局部地块批次选址。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原《出让土地规划条件》D区用地性质变更为旅馆用地、商务用地。
十五、点军区国家税务局申请综合业务楼项目规划选址
点军区国家税务局申请综合业务楼项目规划选址。该项目位于点军区五龙大道,拟用地面积约10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办公用地。该项目经2012年10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审查通过(常务会议纪要[2012]7号)。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
十六、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关于办理点军区李家河村置换城投公司土地批次选址的函
庙嘴大桥搬迁安置项目点军区李家河村村民安置房项目占用城投公司部分土地,城投公司与李家河村协商拟置换该村部分集体土地并办理批次选址。
经会议研究,待编制完善有关规划以及安置房等项目建设实施后再研究。
十七、宜昌三峡物流园有限公司家禽交易区选址申请
宜昌三峡物流园有限公司申请在物流园Ⅲ区1号设备库北侧选址,建设两个家禽交易区。原审批规划总平面该处为公厕及垃圾收集站。宜昌三峡物流园有限公司拟取消公厕及垃圾收集站,兴建的两个家禽交易区长、宽均为72.34米及34.10米,一层,建筑面积均为2466.79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在该申请位置兴建家禽交易区。
十八、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篮球场顶棚
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申请在该公司合益路活动中心建设篮球场顶棚,并报送方案提交会议讨论。顶棚为轻钢钢架结构,高度为8.60米,四周透空,无围合,上盖阳光板屋面板。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按临时性质,由伍家分局按程序审批。
十九、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城乡路地块规划条件
城乡路地块土地权属现为市商业银行出让土地,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我局下达规划条件后,收回土地后重新挂牌。
经会议研究,该地块的意向方案已报市规划委员会讨论并原则通过,同意按控规及方案要求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二十、《伍家岗区关于支持宜昌恒信德龙汽车产业园项目建设的请示》及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办理东站物流片区恒信德龙汽车产业园批次用地手续
《伍家岗区关于支持宜昌恒信德龙汽车产业园项目建设的请示》及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办理东站物流片区恒信德龙汽车产业园批次用地手续。
经会议研究,同意先办理批次用地,为明确项目的功能定位、建设规模及其它需求,建议投资意向单位及时进行意向性方案设计,意向性设计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我局将按规划委员会意见对东站物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完善。
二十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原南苑机械厂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罗洋)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原南苑机械厂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地块用地面积约10亩,控规调整后的用地性质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控规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按调整后的控规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用地性质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用于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二是待市政府批复该地块控规调整成果后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二十二、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市种子管理站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市种子管理站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地块用地面积9088平方米(合13.63亩)。我局于2010年12月对该地块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现该规划条件已过期。
经会议研究,同意重新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停车位按照每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8个要求配建,其他指标依照原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不变。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谭道明、聂峰、张翼、屈哲、曾凡海、朱健、杜宪、王范荣、徐文锋、赵建军、周琪、高周洲、熊炎、苏蓉、罗洋、孙富建。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曾凡海、徐文锋,法规科屈哲,市政科王范荣,西陵分局杜宪,伍家岗分局李源、周琪,点军分局高周洲,猇亭分局孙富建。
一、湖北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二分公司拟申请亚洲广场社会停车场(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该公司位于环城北路的亚洲广场社会停车场(库)因规划方案变更,根据《宜市国土资文(2005)67号》文的要求,应缴纳所增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款,我局已于2012年10月15日向市国土资源部门送达了关于缴纳土地价款的宜昌市规划局业务工作联系单(编号为规[2012]006)。由于亚洲广场社会停车场(库)已列入今年的建设计划,拟申请先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为支持亚洲广场社会停车场(库)尽快投入建设,同意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点军区社会福利院申请养护楼建筑方案审查
点军区社会福利院拟在塘上村(五龙大道旁)修建一栋老年养护楼,根据[2012]036号规划业务会意见,建设单位对建筑单体方案进行了修改。方案一设计为蓝色坡屋顶,砖红色外墙;方案二设计为平屋顶,砖红色外墙。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一,同时要求征求点军区区政府意见。
三、湖北宜昌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关于港窑路局部改造的请示
市住建委实施港窑路改造时,在运河公园以东、港窑路南侧车行道和人行道之间设置有一段长146米的停车带,停车带采用石材铺装,表面凹凸不太平。湖北宜昌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提出该停车带不便于卫生清扫,且对于道路的车行交通有影响,申请取消停车带。
会议研究认为,该停车带在道路设计中进行了系统研究,结合该区段交通需要设置的,不同意取消。
四、宜昌夷陵长江大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大桥通行预检工程选址
宜昌夷陵长江大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保障夷陵长江大桥的安全,在桥头设置了超载检查系统,目前在七中对面设置有检查站和称重设施(地磅),检查站位于人行道上。现申请在大桥前增设预检装置:在胜利三路滨江小区(万达广场拆迁安置房)前的车行道下埋设感应器,在感应器与检查站之间、道路绿化分隔带上栽植立杆式电子显示屏,用于提示可能超载的车辆进站检查。
经会议研究,同意设置预检系统,要求电子显示屏的尺寸外观设置合理,电子显示系统的传输线路沿绿化隔离带暗敷。
五、湖北宜顺房地产有限公司排水箱涵改造方案审查
湖北宜顺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居住与公共设施项目位于沿江大道延伸段,地块内部的城市主排水箱涵迁移工程选址已经局业务会研究同意。现迁移方案将排水箱涵向东北迁移,依然位于居住与公共设施项目的用地范围内。城市主排水箱涵的迁移工程方案应当由该箱涵的建设、使用和主管等相关单位与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经会议研究,初步同意该改造方案,设计方案应考虑箱涵的检修设施,设计方案经相关方面召开论证通过后可按程序付诸实施。
六、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东大道安置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唐家湾片区城东大道与金鸡路交汇处,由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拟建设为庙嘴长江大桥拆迁安置房,该项目未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原报建方案已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全会审议。报建单位根据会议要求对方案进行了修改,规划设计用地面积为67299.3平方米,小区内规划设计10栋高层住宅及配套公建,总建筑面积为230386.2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81858.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8527.41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81134.97平方米,容积率为2.691,占地面积为8340.48平方米,建筑密度为12.39%,绿地率为40.12%。设置建筑面积为2086.95平方米的独栋幼儿园,在拟建2号、6号楼分别设置309.13平方米的居委会,115.00平方米的商铺,300.76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方案设置1117个机动车停车位,其中地上112个,地下1005个,机动车停车位设置满足要求,该项目设置14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经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完善规划方案,须配置一个规模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菜市场。
七、武汉工贸有限公司鄂西总部经济园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西陵区沙河村,报建方案在地块内拟建一栋1层厂房、一栋4层办公楼、一栋1层门房,一栋1层配电房及泵房。总用地面积为19999.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363.4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6363.47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6363.47平方米,容积率为 0.818,建筑占地面积为7664.88平方米,建筑密度为38.326%,绿化率为7.95%,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占总用地面积为6.715%,拟建停车位39个,其中货车车位19个,普通车位20个。
方案存在以下问题:
1、绿地率仅为7.954%。
2、办公楼后退东侧用地红线最小间距为6.6米,应达到7.155米;配电房、水泵房后退东侧用地红线最小间距为0.3米,应达到3.6米;门房、配电房、水泵房后退南侧规划支路最小间距分别为3.1米,3.6米,应达到4米。
经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规划设计方案,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建筑间距及退让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二是项目竖向设计应与城市道路合理衔接;三是调整配电房位置至用地北侧。
八、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〇研究所海山科技产业园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西陵区唐家湾村,北侧为规划西陵二路延伸段,南侧为山体,东侧与宜通物流相邻,西侧靠近三峡高速公路,地形较为复杂,场地内有四个高压线铁塔。本次报建方案为海山科技园一期项目,位于高压线东侧。规划布置有一栋4层总成车间、一栋3层机加工车间、一栋4层库房,一栋1层动力中心,一栋1层锂电池室,一栋2层冷作车间,一栋2层装调工房,其中动力中心设一层地下室。总用地面积为124976.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6196.95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为45981.31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45981.31为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22100.82平方米,建筑密度为 17.684% ,绿化率为20.333%,拟建停车位117个,其中集中设置停车位95个,占81.2%。
会议研究认为,该项目建设应结合规划的城市快速路西陵二路道路线型走向、红线宽度及竖向设计等要求。
九、湖北兴润置业有限公司兴发广场二期规划及建筑方案
由湖北兴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兴发广场项目位于城东生态新区,城东大道与中南路交汇处,拟用地由A、B、C、D四个地块组成,总用地面积为127865平方米,该项目总体规划已通过市规委会全会审议,一期方案已通过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本次报送为兴发广场二期项目,包括6号、7号、8号三栋高层住宅与16号CD座商业, 方案布局与总体规划方案基本一致。总建筑面积为99841.1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80308.7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73448.2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6860.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9532.43平方米(住宅部分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16289.02平方米,地下商业建筑面积3243.41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80017.3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5464.19平方米,住宅户数为768户。该项目部分拟建住宅日照因户型设计存在自身遮挡。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同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要求拟建住宅日照存在自身遮挡的,应按程序告知相关权益人;二是按要求进一步优化建筑单体设计。
十、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江山多娇三期幼儿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2012年9月4日现场查勘,该工程基本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一、宜昌市伍家乡前坪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新建标准化车间
宜昌市伍家乡前坪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在前坪路以西其用地内拆除原有车间,新建标准化车间,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拟建总建筑面积为5986平方米,容积率为0.42。
经会议研究,由黄局长与分局现场核实后确定。
十二、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申报伍家工业园区消防站方案
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申报伍家工业园区消防站方案, 总建筑面积为3648平方米,容积率为0.96,包括主楼及训练塔。训练塔后退规划道路距离不满足相关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消防站方案,调整训练塔位置满足要求后再审批。
十三、宜昌市风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安平物业综合楼方案
宜昌市风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安平物业综合楼方案调整,经2011年10月19日局业务会研究同意调整,较原方案增加一层架空, 经2012年8月17日局业务会研究,要求方案经咨询中心论证后公示。现咨询中心已审核完成,满足相关要求。现场公示到期,无反馈异议。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调整方案。
十四、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关于点军区五龙新区拟出让地块用地范围调整办理批次选址的函
依据《宜昌市点军区五龙新区C区部分地块控规调整》及《宜昌市点军区五龙新区半头冲地块控规调整》,我局于2012年5月对国土资源局核发了点军区五龙新区拟出让地块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现国土资源局来函,针对规划调整后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与批次选址拟用地范围略有不一致的情况,申请办理该宗地局部地块批次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国土资源局来函办理该宗地局部地块批次选址。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原《出让土地规划条件》D区用地性质变更为旅馆用地、商务用地。
十五、点军区国家税务局申请综合业务楼项目规划选址
点军区国家税务局申请综合业务楼项目规划选址。该项目位于点军区五龙大道,拟用地面积约10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办公用地。该项目经2012年10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审查通过(常务会议纪要[2012]7号)。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
十六、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关于办理点军区李家河村置换城投公司土地批次选址的函
庙嘴大桥搬迁安置项目点军区李家河村村民安置房项目占用城投公司部分土地,城投公司与李家河村协商拟置换该村部分集体土地并办理批次选址。
经会议研究,待编制完善有关规划以及安置房等项目建设实施后再研究。
十七、宜昌三峡物流园有限公司家禽交易区选址申请
宜昌三峡物流园有限公司申请在物流园Ⅲ区1号设备库北侧选址,建设两个家禽交易区。原审批规划总平面该处为公厕及垃圾收集站。宜昌三峡物流园有限公司拟取消公厕及垃圾收集站,兴建的两个家禽交易区长、宽均为72.34米及34.10米,一层,建筑面积均为2466.79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在该申请位置兴建家禽交易区。
十八、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篮球场顶棚
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申请在该公司合益路活动中心建设篮球场顶棚,并报送方案提交会议讨论。顶棚为轻钢钢架结构,高度为8.60米,四周透空,无围合,上盖阳光板屋面板。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按临时性质,由伍家分局按程序审批。
十九、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城乡路地块规划条件
城乡路地块土地权属现为市商业银行出让土地,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我局下达规划条件后,收回土地后重新挂牌。
经会议研究,该地块的意向方案已报市规划委员会讨论并原则通过,同意按控规及方案要求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二十、《伍家岗区关于支持宜昌恒信德龙汽车产业园项目建设的请示》及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办理东站物流片区恒信德龙汽车产业园批次用地手续
《伍家岗区关于支持宜昌恒信德龙汽车产业园项目建设的请示》及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办理东站物流片区恒信德龙汽车产业园批次用地手续。
经会议研究,同意先办理批次用地,为明确项目的功能定位、建设规模及其它需求,建议投资意向单位及时进行意向性方案设计,意向性设计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我局将按规划委员会意见对东站物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完善。
二十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原南苑机械厂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罗洋)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原南苑机械厂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地块用地面积约10亩,控规调整后的用地性质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控规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按调整后的控规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用地性质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用于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二是待市政府批复该地块控规调整成果后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二十二、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市种子管理站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市种子管理站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地块用地面积9088平方米(合13.63亩)。我局于2010年12月对该地块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现该规划条件已过期。
经会议研究,同意重新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停车位按照每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8个要求配建,其他指标依照原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不变。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谭道明、聂峰、张翼、屈哲、曾凡海、朱健、杜宪、王范荣、徐文锋、赵建军、周琪、高周洲、熊炎、苏蓉、罗洋、孙富建。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曾凡海、徐文锋,法规科屈哲,市政科王范荣,西陵分局杜宪,伍家岗分局李源、周琪,点军分局高周洲,猇亭分局孙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