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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2]038号

日期:2012-11-13 08:54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21026,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湖北宜昌长江三峡游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来函等22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湖北宜昌长江三峡游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来函明确三峡游轮中心项目用地范围规划红线和原则性规划意见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湖北宜昌长江三峡游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按市专题会议纪要[2012]63号要求,市政府授予北宜昌长江三峡游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为土地一级开发权。

经会议研究,根据市专题会议纪要[2012]63号要求,原则同意提供三峡游轮中心项目用地规划要求及用地范围红线图。

二、宜昌市第二十五中学校园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校园总平面图规划变更手续

该中学校园教学楼、宿舍楼和风雨操场、食堂等建设工程,已经我局审查施工图,因该校土地使用手续尚不完善,先行核发了试放线单,暂未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提供了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向该校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及宗地图复印件,并说明只用于办理规划许可证手续。我局根据该校的土地使用权证及宗地图复印件,已向该校核发了放线单,经现场验线,现该校的建设项目主体已全部封顶,建设位置符合放线单要求。另该校重新委托了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设计单位,对该校园景观进行了重新设计,与我局原审定的总平面图略有变化,主要体现在校园内部道路由原笔直状调整为局部弯曲,以适应校园风格。现该校申请我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办理校园总平面图规划变更手续。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并注明仅用于办理施工许可证;二是校园总平面调整方案应先征求市教育局意见后我局再行研究。

三、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拟申请交通工程学院实训楼定点及方案审查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因原宜通驾校并入,新组建了交通工程学院,并设有汽车驾驶与维修等专业。根据学生的实训教学要求,拟申请新建4层占地1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9平方米的实训楼。其提交的宜昌华森建筑设计公司设计的方案为主体墙面绿豆灰色外墙面砖、窗间墙土红色外墙面砖、腰线白色面砖。西侧山墙退让用电边界距离1.7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实训楼方案,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补充1:500现状数字化地形图;二是其后退用地边界不满足《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应做相应调整。

四、宜昌市天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临时办公楼修改方案审查

201235号局业务会议意见,宜昌市天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修改了方案,调整如下:一是取消了架空层;二是采用了不上人屋面,女儿墙高度降至0.5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申报的修改方案,同时要求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五、三峡大学电气与新能源教学实验中心楼定点及方案审查

该校为满足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实验、办公要求,拟申请在云林路(原葛洲坝水电学院)地块,新建电气与新能源教学实验中心楼。地块现状为苗圃培植基地,场地与云林路有34米高差。其提交的设计方案为建筑平行于现状云林路(与系统道路不平行),建筑立面造型、色彩及体量与既有建筑协调,规划用地面积593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424平方米,建筑面积9190平方米,建筑密度24%,绿地率25%,停车位93辆(底层停车位37辆,地面停车位56辆),主体7层,平面功能为实验、办公用房。

经会议研究,该项目符合《三峡大学修建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其定点及申报方案,同时要求委托规划咨询单位进行方案技术咨询,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后,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六、宜昌市云集山庄管理处拟申请山庄花园住宅楼通透围墙定点

该处位于绿萝路39号“山庄花园”与原和谐置业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为同一家公司,现物业公司撤离导致该组团住户卫生及安全处于无人管理状态,拟申请在与和谐小区用地界限处修建通透围墙。

经会议研究,该处职工住宅楼为和谐“山庄花园”开发的组团的一部分,组团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不同意内部分隔设置通透围墙。

七、宜昌一汽商用服务站暨综合楼项目规划方案审查

明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拟建宜昌一汽商用服务站暨综合楼项目,选址在亭区先锋路南侧,东临规划的安庆路。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化率30%。规划方案用地面积26115.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648.97平方米,其中:综合办公楼3栋,6层,建筑面积23484.15平方米;生活楼一栋,6层,建筑面积4878.96平方米;营业大楼及厂房联体建筑一栋,营业大楼6层,厂房1层,建筑面积5285.8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218.82平方米,容积率1.29,建筑密度28%,绿化率35%,停车位74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规划及单体设计方案,同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取消临先锋路的东侧对外通道,按现行规范要求规划停车位数量,优化单体方案;二是配电房位置及规模按相关规划要求和电力部门的意见作适当调整;三是委托规划咨询单位进行方案技术咨询。

八、城投公司申请下达城东新区CD-10-19CD-10-20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城投公司申请下达城东新区CD-10-19CD-10-20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2,配套设置幼儿园、菜市场等相关服务设施要求下达规划条件。

九、宜昌瑞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盛世天下居住组团8号和9号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20121025日现场查勘,该工程基本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B地块C1商业、住宅综合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2012928日现场查勘,该工程单体基本符合规划审批要求,一处临时配电房未拆除。 由于该配电房为B地块C1C2项目临时用电设备,建设单位提出承诺待B地块C2项目竣工后一并拆除该配电房。

经会议研究,同意先行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建设单位必须在B地块C2项目验收前拆除临时配电房。

十一、宜昌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城东加油加气站加油站站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20121023日现场查勘,该工程基本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二、宜昌市天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居住组团1号和2号楼(东景家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20121019日现场查勘,该工程单体基本符合规划审批条件,靠近沈旭绵路围墙未满足规划道路退让要求。

经会议研究,待该段围墙拆除后再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三、宜昌市第二十二中学申请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20121022日现场查勘,该工程建筑外立面色彩与规划审批不一致。

经会议研究,对建筑外立面进行局部改造后再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四、武汉新宇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申请设置三面体三翻T形广告牌

根据省发展战略规划办公室关于支持宣传“两圈一带”战略广告牌制作要求,武汉新宇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申请在桔城路与汉宜高速出口交汇处设置三面体三翻T形广告牌。广告单面幅面长18米,高6米;总高度18米(不含基础),基础高2.7米。

经会议研究,要求按《宜昌市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十五、点军区政府申请变更将军路(桥边卫生院至响铃口段)建设主体

原将军路(桥边卫生院至响铃口段)选址宜市规选址(2009)164号已于2011年核发给点军区交通局。因区财政紧张,点军区政府申请将该项目交由市政府纳入今年市政建设计划,经市领导研究,要求将建设主体变更为市城投公司。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变更建设主体,要求收回原已发选址,并优化道路线型。

十六、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变更田家河污水处理厂选址

该项目已于20117月办理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11)092号),因项目环评要求,污水厂尾水不宜直排长江,建议改排至顾家店镇乌龟荡河内。为便于园区污水收集及尾水排放,同时降低造价,市城投公司申请变更田家河污水处理厂选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变更选址,并要求提供论证报告。

十七、宜昌长楹置业有限公司长楹观邸VS玺台住宅小区规划及建筑方案

宜昌长楹置业有限公司拟在中南路(东风路以北地块)新建长楹观邸VS玺台住宅小区项目,该项目由ABC三个区组成。出让土地条件确定:AC区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60%以上;B区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其中要求设置3000平方米的菜市场。

A区主要布置了8栋高层住宅,1号、3号、5号、7号楼为22层的高层住宅,2号、4号、6号、8号楼为两个单元连拼的十八层住宅,沿中南路和东风路布置了一层商业裙房;B区主要布置了7栋三层的商业服务设施;C区主要布置了4栋多层住宅、2栋低层住宅、6栋高层住宅和1栋两层的会所。A区总建筑面积为125254.14平方米,容积率为2.10(超出0.1),建筑密度为19.04%,绿地率为30.12%,停车位共672个(差57个);B区总建筑面积为13472.21平方米,容积率为1.29(超出0.09),建筑密度为46.36%(超出18.36%),绿地率为1.67%(差28.33%),停车位共10个(差125个),商业街内部的最小建筑间距为3.34米;C区总建筑面积为145459.20平方米,容积率为2.01(超出0.01),建筑密度为20.75%,绿地率为30.05%,停车位共762个(差2个),C13号、C14号退后北侧用地的最小距离为8.5米,应不小于9.3米;B7号与C13号之间的最小距离为10米,应不少于12米。

经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方案设计:一是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应满足出让土地条件要求;二是取消A区沿中南路的商业;三是B区商业街内部建筑间距确不能满足规划控制要求的,应满足消防间距要求;四是合理规划布局菜市场,保证其功能的正常使用;五是结合周边区域规划及建设情况,研究配建幼儿园的必要性;六是按照规定要求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库(场)。

十八、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周转房规划及建筑方案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拟在其校园内新建两栋17层一梯三户的住宅,建筑高度为54.6,该项目东临运河路,南侧为南苑之星。总建筑面积为12348.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020.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328.39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9928平方米。共有AB两种户型,A户型套型面积为98.96平方米,B户型套型面积为98.25平方米。总停车位为82个,其中地上41个,地下41个,停车率为8.26‰。人防采用异地建设。办证时须注明为集体产权。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教师周转房方案。

十九、湖北宜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滨江新城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

该项目位于宜昌市沿江大道延伸段,伍家岗中心区临江地段,沿江大道与沈家店路、旭棉东路、柏临河路交汇处。拟建设用地分为ABCDEFG七个地块,总拟用地面积为180751.91平方米。《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A区为文化娱乐设施用地及办公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25%,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6个车位要求配置;B区、D区、F区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居住停车率不小于50%,配套公建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6个车位要求配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60%以上,临沿河路侧及转角处增设15米宽以上的绿带,作为小区级公共绿地向公众开放;C区、E区商业金融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6.0,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5%,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6个车位要求配置;G区为市政公共设施用地,规划为保留现有取水泵房。

报建方案规划布局在用地性质和功能上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1、商务办公区集中于基地西北侧(AB两地块:规划条件确定A地块为文化娱乐设施用地及办公用地,B地块为居住用地),方案规划有星级办公写字楼、商业中心、酒店等大型公建综合体,其中包含180 米超高层建筑;

2、居住社区位于项目南侧地块(CDEF地块;其中规划条件中确定DF地块为居住用地,CE地块为商业金融业用地),规划方案在沿江侧设置2027-31层的塔式及板式双类型居住建筑,其中在CD地块内规划有一所幼儿园,EF地块内沿街规划有一个菜市场以提供服务设施及社区基本生活配套需求;

3G地块为保留的水泵房。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该项目用地功能的调整,但公建和住宅的建设容量分别不得超出《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总量要求;二是优化方案布局,合理设置幼儿园、菜市场等配套公建的位置,小区配套商业应集中设置;三是深化该规划设计方案,同时另报送一个满足规划出让条件要求的布局方案,提交规划委员会审议。

二十、葛洲坝三峡分公司朝阳路经济适用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朝阳路,由葛洲坝三峡分公司开发建设,拟建设为朝阳路经济适用房,该项目未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用地面积为29116.96平方米。

报建方案在地块内拟建1632层高层住宅楼,临朝阳路沿街设置3层商业裙房与6层幼儿园,地块西南侧设置一栋5层检察院办公楼。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该地块建设内容及形式;二是结合地块周边规划及建设情况,落实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应配置有幼儿园不小于8个班,建筑面积不小于2400平方米,居委会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不小于400平方米,物业管理不小于200平方米,公厕不小于50平方米,另还应设置垃圾收集及配电所等;三是按程序结合控规方案对该项目进行研究审议。

二十一、宜昌天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居住区13号、14号和15号楼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20121011日现场查勘,该工程单体基本符合规划审批要求,地下机械式停车位未设置。

经会议研究,待地下机械式停车位设置完成后再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二十二、宜昌海事局通信信息中心申请下达港窑路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因国际广场搬迁,宜昌海事局通信信息中心申请下达港窑路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规划信息咨询中心的策划意见核发选址意见书。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艾长征、刘晓华、谭道明、唐钢、聂峰、曹开玉、屈哲、张江、杜宪、李源、曾凡海、朱健、孙福建、高周洲、徐文锋、熊炎、赵建军、詹书生、王范荣、龙康福。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市政工程科龙康福,行政审批科曾凡海、朱健,法规科屈哲,猇亭分局孙福建,西陵分局杜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