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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2]035号

日期:2012-10-17 11:08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2928,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一体医疗(宜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块内10KV电力线迁移等14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一体医疗(宜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块内10KV电力线迁移

中南路与东山二路交叉口西侧地块规划为医疗用地,地块内有一条809厂的专用10KV架空电力线,影响到地块将来的设计布局。一体医疗(宜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进行地块开发的前期摸底过程中,委托电力设计单位对电力线的迁改进行策划,提出将架空线路在医院拟用地块内改为沿用地边界暗敷,穿过中南路后经旭光村企业发展用地继续暗敷至南部的山顶,再与山顶的架空线对接。现就该策划方案征求我局意见。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医疗用地地块内部的架空线改为暗敷电缆,其中穿过中南路后的走向调整为沿中南路暗敷,中南路至南部山顶段继续沿用原有的架空线路,中间可以增设架空线杆,本架空线段待旭光村企业发展用地实施时另行迁改。

二、宜昌市蓝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白洋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变更

宜昌市蓝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即将建设的白洋工业园主供水加压站工程和供水主管道工程已经取得选址意见书,公司拟将两项目申报为国债项目,申请将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猇亭二水厂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和“猇亭二水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经会议研究,同意上述工程名称的变更。

三、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步行街B地块道路开口

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步行街B地块已经投入建设实施,现申请按照批准的总平面建设机动车的出入口,其中在环城南路有两个出入口,陶珠路有一个出入口(沿江大道的出入口已经办理规划手续)。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批准的总平面办理环城南路和陶珠路的机动车出入口规划许可手续。

四、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东湖中心区D-12R5号楼、R6号楼、R7号楼、S2号楼、幼儿园和地下室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201297现场查勘,该工程主要问题是地下机械式停车位未设置,停车位数量未满足规划审批条件。建设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由于地下车库净空不足以及管线敷设等原因造成地下机械式停车位无法设置,申请将车位不足部分调整至地面设置。

经会议研究,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对该工程地下车库进行踏勘,核实机械式车位未设置原因后,再确定车位调整方案。

五、宜昌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南苑之星2号商住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2012928现场踏勘,该工程基本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六、宜昌嘉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雨棚方案审查

该公司申请将位于西陵一路的新世纪广场后侧进出口位置增设悬挑钢架玻璃雨棚,长3.8米,宽1.5米。经现场踏勘,钢架已安装完毕。

经会议研究,鉴于建设单位已无证安装了钢架,应先由市城管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七、宜昌市电子总公司申请办公楼增建观光电梯

该公司申请将位于绿萝路31号的一栋5层办公楼,增建一部观光电梯,采用钢架结构,钢化玻璃幕墙进行装饰。电梯井长3.03,2.94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公司办公楼增建观光电梯,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办理。

八、宜昌市天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临时办公楼方案审查

201234号局业务会议意见,该公司调整了建筑方案,拟用地面积100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3.1平方米;主体2(不含架空层),使用功能首层及2层办公、利于地形高差设置架空层(层高2.2),外装修色彩主体墙面白色,与周边建筑基本协调。采用可上人平屋面屋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办公楼方案,同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取消地下架空层;二是采用不上人屋面形式并降低女儿墙高度;三是按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后再上会。

九、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申请“侦查技术用房”项目规划变更

该单位位于西陵二路延伸段和明珠路交界处的侦查技术用房项目已办理了一期的办案、专业技术用房、门房和控申接待用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还余二期办案用房未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申请在二期办案用房位置兴建二层临时食堂,调整门房、控申接待用房方案,南侧门房取消,增加控申接待用房面积,其建筑面积由241平方米增加到347.8平方米,并向明珠路方向平移后距离明珠路边用地红线3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调整方案,要求门房、控申接待用房取消最北侧的一个开间,以保证建筑后退北侧用地红线距离。不同意兴建食堂,允许建设二层临时辅助用房用以过渡。

十、点军区第五初级中学申请在校园内建设土城公立幼儿园和教师周转房

根据[2012]030号规划业务会会议要求,点军五中就新建公立幼儿园和教师周转房后中学的用地规模是否满足教学要求征求了市教育局意见,市教育局同意点军五中在校园内新建公立幼儿园和教师周转房。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在点军五中在校园内新建公立幼儿园和教师周转房,并明确建设主体为点军区教育局,同时要求先对校园进行总体规划。

十一、宜昌市伍家岗区楚天企业总公司关于万民二手车交易市场临时建筑的延期申请

宜昌市伍家岗区楚天企业总公司拟建钢棚位于市场大门右侧,拟建地点于2004年申请建设两栋一层钢结构临时汽车展厅,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宜市规建临(2004008009号),建筑面积均为3510平方米。经伍家分局现场踏勘,钢棚未建设。因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到期,现伍家岗区楚天企业总公司申请许可证延期,要求重新搭建临时钢棚,层数为一层,长80,宽16,建筑面积1280平方米。规划桥梁道路线型已上局路网系统。

会议研究认为,拟建地点不影响桥梁道路线型,原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到期作废,原则同意建设单位申请,重新报送临时钢棚方案上会研究,同时要求共联村村委会及楚天企业总公司书面承诺使用期满或使用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时,无偿自行拆除。

十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江电力防腐厂申请办理厂区搬迁选址意见书

因庙嘴大桥项目建设需要,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防腐厂拟搬迁至紫阳街办紫阳村(原葛洲坝第五工程公司堆场),用地权属置换问题市政府已与葛洲坝集团初步协商一致。201295日市政府办召开会议,要求我局特事特办对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先行核发选址意见书,以推进该项目土地置换工作。该项目原用地17146.05平方米(约25.72亩),拟搬迁用地28491.70平方米(约42.73亩)。市政府城建科、搬迁安置办等部门与防腐厂研究协商,同意按照42.73亩用地范围对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发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42.73亩用地范围对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发选址意见书,道路线型按新总体规划及分区规划线型确定。会议明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为0.6

十三、武汉工贸有限公司申请换发西陵区沙河村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武汉工贸有限公司在2011年取得西陵区沙河村地块,用地面积24.45亩,我局之前已对市国土资源局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110020号)]及附图,规划用地面积为30亩。

会议研究认为,按我局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110020号)]拟用地范围,现该地块余下部分土地已取得,原则同意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会议同时要求,由局法规科起草关于对进行招、拍、挂后换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文件。

十四、伍家乡共联村村民安置房选址

伍家乡共联村申请村民安置房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信息中心策划方案办理选址意见书。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聂峰、唐钢、张翼、谭道明、屈哲、张江、朱健、曾凡海、赵建军、苏蓉、熊炎、王范荣、高周洲。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市政工程科王范荣,行政审批科曾凡海、朱健、徐文锋,法规科屈哲,西陵分局苏蓉、熊炎,伍家岗分局张江,点军分局高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