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2]032号
日期:2012-09-21 15:3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2年9月7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旭光村村委会物流基地选址意见书延期等16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旭光村村委会物流基地过期问题
经会议研究,同意2007年核发的选址意见书继续有效,按此书办理相关后续手续。以告知书形式进行告知。
二、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城东大道(隧道口)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城东大道(隧道口)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调整的控规指标下达规划条件。
三、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申请变更门诊病房大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查,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病房大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总面积38374.68平方米,根据项目设计单位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证明和详细核算,该证载面积未包括设备转换层(1571.01平方米,层高2.80米)和楼顶电梯机房(398.60平方米)面积。因此造成竣工实测面积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差异过大。现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将设备转换层和楼顶电梯机房面积计入总建筑面积,并对门诊病房大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建筑面积进行变更。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门诊病房大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总面积变更。
四、宜昌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2012年5月23日现场踏勘及查阅有关资料,该工程单体基本符合规划审批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建筑主体背后的消防通道未形成。其主要原因是建筑主体与山体一侧高边坡距离过近,若进行开挖,将对边坡坡顶南苑管理区苏家榜社区主通道造成直接影响,并对坡顶已有建筑形成安全隐患。
经会议研究,鉴于该项目已经消防部门验收,并取得了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宜东公消验[2012]006号),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五、伍家岗中心区宜顺房地产公司用地北侧支路调整
根据局业务会议研究要求,需在伍家岗中心区宜顺房地产公司用地北侧边界处增加一条宽度12米的支路。现支路方案已调整完成,提交业务会议研究。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该支路中心线须与柏临河路对面规划支路中心线对接;二是线形调整完成后应召集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并形成最终意见。
六、宜昌供电公司中南路环网柜选址
宜昌供电公司申请中南路的三个环网柜选址,计划为东辰一号及其周边项目供电。其中两个放置在中南路东侧明日家园山脚下;另一个放在中南路与中南一路交汇处、宜化开发的居住区地块内(该处批准的小区规划方案为绿化),与现有的两个环网柜并排放置。
经会议研究,同意宜昌供电公司申请的中南路三个环网柜选址。
七、宜昌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沿江大道188号居住区配建环网柜选址
宜昌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开发建设沿江大道188号居住区项目,申请在项目用地范围内,紧邻沿江大道道路红线边,修建两座环网柜,电源由相邻沿江大道人行道下的电缆沟直接接入环网柜。经局业务会研究,要求放置在临街建筑的转角处。经进一步核实,临沿江大道一侧的建筑转角地带一处有保留大树,其他建筑的临街面为商业店面;另外环网柜本身两侧作业的需要,与建筑之间必须留出一定的距离。
经会议研究,尽可能在临街建筑的转角、较为隐蔽处设置,确实在临建筑一带难以布置的情况下,可以放置在其申报的沿江大道路侧。
八、宜昌凯瑞君临酒店管理公司拟申请酒店外装修
该公司租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路31号培训中心大楼,拟申请将培训中心改为酒店并进行外装修,室外龙骨已先行施工。
经会议研究,《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用地为高等教育用地性质,且该房屋使用性质为培训中心用房。会议提出以下要求:一是申报主体应为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二是不得改变培训中心使用性质;三是外装修在原有墙面上实施不得向外侧扩建。按上述意见落实后,再行研究。
九、宜昌凯越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建设临时接待处
凯越公司开发的桔城路“凯越名门”项目1、2、3号住宅楼,已完成地下室底板混凝土浇筑工作,因场地受限,公司销售处设在金东之星酒店一楼,与现场较远,现申请在临桔城路工地围挡处设置临时看房接待处,承诺在1、2、3号住宅楼主体完工后自行拆除。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在临桔城路一侧围挡设置看房接待处,可以考虑在双城路或城东一路设置。
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伍家大队申请购买办公用房
伍家大队广场中队长期无固定办公室,接待群众不方便,在市公安局和交警支队领导关心下,经报市财政局同意,拟购买江山景苑B区10号楼用作为广场中队办公用房。该楼建筑面积294.13平方米,二层,原规划性质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宜市规建永(2007)211号。
会议研究认为,该楼为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不同意变更使用性质。
十一、宜昌首信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外滩宾馆外装修
宜昌首信外滩宾馆有限公司租赁占美英位于沿江大道148-1号(现改为沿江大道133号)临街中部1-8层房屋,开办外滩宾馆, 2004年5月正式营业, 2012年7月20日宜昌首信外滩宾馆有限公司更名为宜昌首信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大楼设施老化,屋顶漏水严重,外观与旅游城市不符,申请大楼外装修及户外统一形象招牌,并报送外装修方案。
会议研究认为,该大楼属城市近期改造范围,要求征求伍家岗区政府意见后再研究。
十二、宜昌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水华庭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城乡路—东山大道交汇处,包括两个地块,其中靠城乡路与东山大道交叉口一侧地块(以下称为B地块)拟用地面积为753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用地,规划条件要求:容积率不大于4.0,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60%以上,居住停车位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8个车位要求配建,商业建筑及居住小区、组团等有建筑或建筑局部使用功能为商业、饮食、娱乐等经营性质的,按照每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车位要求配建。该项目另一地块(以下称为A地块)未取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调整的控规中该地块面积为148717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8,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
该方案将两地块总体规划设计,拟建25栋22F-33F高层住宅楼,沿城市道路布置部分商业及配套用房,靠城乡路与东山大道交叉口处设置一栋3层独栋商业。A地块设计用地面积为1483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84079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435604平方米,容积率为2.94,建筑占地面积为26150平方米,建筑密度为17.6%,绿地率为32% 。停车位3565个,其中地上155个,地下3410个。B地块设计用地面积为75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300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容积率为1.33,建筑占地面积为3207平方米,建筑密度为42.6%,绿地率为15%。停车位100个,其中地上19个,地下81个。以上数据均为报建单位提供。两地块综合平衡后,总容量为445604平方米,未超出两地块综合可建最大计容面积。该方案设计内院标高与相邻城市道路高差约为3米,地下室顶板高出城市道路标高,建筑单体户型设计外连廊式,屋顶设计部分约4米高构架。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优化总体布局,使空间形态富有变化;二是减少临街商业,保证视线通透性;三是优化户型,保证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四是方案修改完善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十三、宜昌市窑湾乡石板村村民委员会山水缘安置小区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建设单位根据二○一二年第四次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了调整,取消了临发展大道一侧商业并集中设置在万石路一侧。
调整后方案总建筑面积为85169.5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71089.11平方米(其中商业4044.26平方米,住宅63037.39平方米,社区辅助用房4007.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4080.47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70849.54平方米,容积率为3.454,建筑密度19.88%,绿地率为36.26%,户数共计672户。停车位共计465辆,其中地上车位186辆,地下车位279辆(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的规定停车位应不少于459个)。
经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商业布局,增加沿万石路侧住宅底层商业裙房退道路红线距离,预留出足够空间以满足小区居民集聚、休憩等需求。
十四、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平湖半岛拆迁安置房二期规划及建筑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西陵区沙河村七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原方案提交2012[027]次局业务会研究并原则通过。本次提交的方案为局部调整,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为63494.8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55332.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8162.74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54873.95平方米,容积率为3.564(原A、B地块与本地块综合核算的容积率为1.995),建筑占地面积为4924.86平方米,建筑密度为31.99%,绿地率为12.77%。经核实,该方案经济技术指标中容积率超出0.014(但原A、B地块与新增地块综合核算的容积率未超出2.0),建筑密度超出3.99%,绿地率差17.23%。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总体布局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建筑单体应保持与原A、B区风格一致。
十五、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拟申请教师周转房规划及建筑方案
一、旭光村村委会物流基地过期问题
经会议研究,同意2007年核发的选址意见书继续有效,按此书办理相关后续手续。以告知书形式进行告知。
二、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城东大道(隧道口)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城东大道(隧道口)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调整的控规指标下达规划条件。
三、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申请变更门诊病房大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查,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病房大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总面积38374.68平方米,根据项目设计单位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证明和详细核算,该证载面积未包括设备转换层(1571.01平方米,层高2.80米)和楼顶电梯机房(398.60平方米)面积。因此造成竣工实测面积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差异过大。现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将设备转换层和楼顶电梯机房面积计入总建筑面积,并对门诊病房大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建筑面积进行变更。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门诊病房大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总面积变更。
四、宜昌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2012年5月23日现场踏勘及查阅有关资料,该工程单体基本符合规划审批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建筑主体背后的消防通道未形成。其主要原因是建筑主体与山体一侧高边坡距离过近,若进行开挖,将对边坡坡顶南苑管理区苏家榜社区主通道造成直接影响,并对坡顶已有建筑形成安全隐患。
经会议研究,鉴于该项目已经消防部门验收,并取得了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宜东公消验[2012]006号),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五、伍家岗中心区宜顺房地产公司用地北侧支路调整
根据局业务会议研究要求,需在伍家岗中心区宜顺房地产公司用地北侧边界处增加一条宽度12米的支路。现支路方案已调整完成,提交业务会议研究。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该支路中心线须与柏临河路对面规划支路中心线对接;二是线形调整完成后应召集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并形成最终意见。
六、宜昌供电公司中南路环网柜选址
宜昌供电公司申请中南路的三个环网柜选址,计划为东辰一号及其周边项目供电。其中两个放置在中南路东侧明日家园山脚下;另一个放在中南路与中南一路交汇处、宜化开发的居住区地块内(该处批准的小区规划方案为绿化),与现有的两个环网柜并排放置。
经会议研究,同意宜昌供电公司申请的中南路三个环网柜选址。
七、宜昌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沿江大道188号居住区配建环网柜选址
宜昌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开发建设沿江大道188号居住区项目,申请在项目用地范围内,紧邻沿江大道道路红线边,修建两座环网柜,电源由相邻沿江大道人行道下的电缆沟直接接入环网柜。经局业务会研究,要求放置在临街建筑的转角处。经进一步核实,临沿江大道一侧的建筑转角地带一处有保留大树,其他建筑的临街面为商业店面;另外环网柜本身两侧作业的需要,与建筑之间必须留出一定的距离。
经会议研究,尽可能在临街建筑的转角、较为隐蔽处设置,确实在临建筑一带难以布置的情况下,可以放置在其申报的沿江大道路侧。
八、宜昌凯瑞君临酒店管理公司拟申请酒店外装修
该公司租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路31号培训中心大楼,拟申请将培训中心改为酒店并进行外装修,室外龙骨已先行施工。
经会议研究,《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用地为高等教育用地性质,且该房屋使用性质为培训中心用房。会议提出以下要求:一是申报主体应为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二是不得改变培训中心使用性质;三是外装修在原有墙面上实施不得向外侧扩建。按上述意见落实后,再行研究。
九、宜昌凯越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建设临时接待处
凯越公司开发的桔城路“凯越名门”项目1、2、3号住宅楼,已完成地下室底板混凝土浇筑工作,因场地受限,公司销售处设在金东之星酒店一楼,与现场较远,现申请在临桔城路工地围挡处设置临时看房接待处,承诺在1、2、3号住宅楼主体完工后自行拆除。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在临桔城路一侧围挡设置看房接待处,可以考虑在双城路或城东一路设置。
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伍家大队申请购买办公用房
伍家大队广场中队长期无固定办公室,接待群众不方便,在市公安局和交警支队领导关心下,经报市财政局同意,拟购买江山景苑B区10号楼用作为广场中队办公用房。该楼建筑面积294.13平方米,二层,原规划性质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宜市规建永(2007)211号。
会议研究认为,该楼为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不同意变更使用性质。
十一、宜昌首信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外滩宾馆外装修
宜昌首信外滩宾馆有限公司租赁占美英位于沿江大道148-1号(现改为沿江大道133号)临街中部1-8层房屋,开办外滩宾馆, 2004年5月正式营业, 2012年7月20日宜昌首信外滩宾馆有限公司更名为宜昌首信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大楼设施老化,屋顶漏水严重,外观与旅游城市不符,申请大楼外装修及户外统一形象招牌,并报送外装修方案。
会议研究认为,该大楼属城市近期改造范围,要求征求伍家岗区政府意见后再研究。
十二、宜昌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水华庭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城乡路—东山大道交汇处,包括两个地块,其中靠城乡路与东山大道交叉口一侧地块(以下称为B地块)拟用地面积为753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用地,规划条件要求:容积率不大于4.0,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60%以上,居住停车位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8个车位要求配建,商业建筑及居住小区、组团等有建筑或建筑局部使用功能为商业、饮食、娱乐等经营性质的,按照每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车位要求配建。该项目另一地块(以下称为A地块)未取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调整的控规中该地块面积为148717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8,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
该方案将两地块总体规划设计,拟建25栋22F-33F高层住宅楼,沿城市道路布置部分商业及配套用房,靠城乡路与东山大道交叉口处设置一栋3层独栋商业。A地块设计用地面积为1483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84079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435604平方米,容积率为2.94,建筑占地面积为26150平方米,建筑密度为17.6%,绿地率为32% 。停车位3565个,其中地上155个,地下3410个。B地块设计用地面积为75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300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容积率为1.33,建筑占地面积为3207平方米,建筑密度为42.6%,绿地率为15%。停车位100个,其中地上19个,地下81个。以上数据均为报建单位提供。两地块综合平衡后,总容量为445604平方米,未超出两地块综合可建最大计容面积。该方案设计内院标高与相邻城市道路高差约为3米,地下室顶板高出城市道路标高,建筑单体户型设计外连廊式,屋顶设计部分约4米高构架。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优化总体布局,使空间形态富有变化;二是减少临街商业,保证视线通透性;三是优化户型,保证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四是方案修改完善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十三、宜昌市窑湾乡石板村村民委员会山水缘安置小区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建设单位根据二○一二年第四次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了调整,取消了临发展大道一侧商业并集中设置在万石路一侧。
调整后方案总建筑面积为85169.5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71089.11平方米(其中商业4044.26平方米,住宅63037.39平方米,社区辅助用房4007.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4080.47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70849.54平方米,容积率为3.454,建筑密度19.88%,绿地率为36.26%,户数共计672户。停车位共计465辆,其中地上车位186辆,地下车位279辆(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的规定停车位应不少于459个)。
经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商业布局,增加沿万石路侧住宅底层商业裙房退道路红线距离,预留出足够空间以满足小区居民集聚、休憩等需求。
十四、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平湖半岛拆迁安置房二期规划及建筑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西陵区沙河村七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原方案提交2012[027]次局业务会研究并原则通过。本次提交的方案为局部调整,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为63494.8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55332.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8162.74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54873.95平方米,容积率为3.564(原A、B地块与本地块综合核算的容积率为1.995),建筑占地面积为4924.86平方米,建筑密度为31.99%,绿地率为12.77%。经核实,该方案经济技术指标中容积率超出0.014(但原A、B地块与新增地块综合核算的容积率未超出2.0),建筑密度超出3.99%,绿地率差17.23%。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总体布局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建筑单体应保持与原A、B区风格一致。
十五、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拟申请教师周转房规划及建筑方案
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在其校园拟在其校园内新建两栋17层一梯三户的住宅,建筑高度为54.6米,该项目东临运河路,南侧为南苑之星。总建筑面积为12528.6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178.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349.68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0086.77平方米。共有A、B两种户型,A户型建筑面积为100.22平方米,B户型建筑面积为99.42平方米。总停车位为80个,其中地上39个,地下41个,停车率为7.93‰。人防采用异地建设。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严格按照市政府的专题会议意见控制周转房套数及建设规模;二是进一步深化方案,并提交规划委员会审议。
十六、宜昌保障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猇亭区保障房项目三期方案
由宜昌保障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宜昌市猇亭区保障房位于猇亭区后山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该项目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停车位按照每1000平方米不少于4个配置,地下车位与室内停车位总和应达到总停车位的60%。
该项目一、二期已经报建,现拟报建该项目三期,包括A10-A13共4栋22层高层住宅及配电用房一处,建筑面积为39742平方米,规划停车位28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容积率、停车位等相关经济技术指标纳入该项目总体平衡控制;二是应考虑对北侧地块的日照影响。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聂峰、张翼、屈哲、张江、杜宪、赵建军、徐文锋、苏蓉、周琪、熊炎、罗洋、王范荣、龙康福。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市政工程科王范荣、龙康福,行政审批科曾凡海、徐文锋,法规科屈哲,西陵分局杜宪,伍家岗分局张江。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严格按照市政府的专题会议意见控制周转房套数及建设规模;二是进一步深化方案,并提交规划委员会审议。
十六、宜昌保障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猇亭区保障房项目三期方案
由宜昌保障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宜昌市猇亭区保障房位于猇亭区后山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该项目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停车位按照每1000平方米不少于4个配置,地下车位与室内停车位总和应达到总停车位的60%。
该项目一、二期已经报建,现拟报建该项目三期,包括A10-A13共4栋22层高层住宅及配电用房一处,建筑面积为39742平方米,规划停车位28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容积率、停车位等相关经济技术指标纳入该项目总体平衡控制;二是应考虑对北侧地块的日照影响。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聂峰、张翼、屈哲、张江、杜宪、赵建军、徐文锋、苏蓉、周琪、熊炎、罗洋、王范荣、龙康福。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市政工程科王范荣、龙康福,行政审批科曾凡海、徐文锋,法规科屈哲,西陵分局杜宪,伍家岗分局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