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体育平台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2]027号

日期:2012-08-30 00:0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2年8月3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经济适用房总平面方案调整等18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经济适用房总平面方案调整
    该项目与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的经济适用房项目统一规划布局,建筑容量实行总体控制。项目用地范围北临西坝二路、南临三江桥、西临和平路、东临建设路。该项目位于整个项目用地范围的北部,经核实基础公司总平面方案,因设计单位原地形图路网导入失误,使得地形图与路网叠加出现偏差。现设计单位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方案进行了调整,其原总平面方案用地面积40771.27㎡,总建筑面积159816.79㎡,容积率3.507,建筑密度30.73%,绿地率24.61%,停车位680辆。方案重新调整并经规划咨询中心核实,用地面积40771.27㎡保持不变,总建筑面积158087.015㎡,容积率3.466,建筑密度28.45%,绿地率24.61%,停车位665辆,减少15辆,但仍满足选址意见书要求。调整后方案建筑间距、退让道路红线距离、日照影响分析结果与原方案基本一致,公共配套设施规模在原方案基础上有所提高,规划指标符合选址意见书要求。
经规划咨询中心核实其规划建筑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保证高层4号、5号、6号、7号、8号楼原总平面相对位置不变的情况下进行了如下调整:
    1、1号楼建筑功能保持不变(建筑功能包含社区医疗、文体、服务、物业管理办公室等),层数由原3层调整为4层,建筑面积由原2834.70㎡调整为3185.40㎡;
    2、2号楼建筑功能由原农贸市场调整为商业,层数保持2层不变,建筑面积由原2512.88㎡调整为1300.40㎡;
    3、3号楼建筑功能由原商业调整为农贸市场,层数保持3层不变,建筑面积由原2868.24㎡调整为2881.92㎡;
    4、 6号楼商业裙房层数保持2层不变,建筑面积由原5261.36㎡调整为5045.89㎡,地下车库出入口保持不变,建筑面积由原5930.97㎡调整为5612.37㎡。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调整方案;二是咨询中心对调整方案重新出具规划咨询报告;三是收回原方案及定位图,重新办理;四是建设单位应按照其分期拆迁方案严格落实。
    二、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绣华俯小区配电房方案审查
    锦绣华俯商品房小区,北临东湖一路,东临夷陵大道。原审批的2个配电房位于锦绣华俯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43.37㎡×2=286.74㎡。锦绣华俯经济适用房小区位于商品房小区南侧,原审批的1个配电房位于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77.02㎡。该公司转达供电部门口头意见,要求将地下配电室移至地面,现申报地面配电房方案。1号配电房位于1号商业裙房西南侧,占地面积76.9㎡,高5.6m,占用原审批的绿化用地。2号配电室位于商品房5号楼一层西侧公共开放活动空间的架空层,建筑面积80.47㎡。3号配电房位于其经济适用房小区地下车库出入口西侧,占地面积89.89㎡,高5.7米,占用消防车尽端回车场用地,距规划支路红线最小距离超过3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公司将配电房调整至地面,同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配电房应采用箱变或压缩建设规模;二是配电房位置应结合室外环境工程重新选址并不得占用消防用地或公共活动场地;三是配电房方案批复前应在建设项目现场和我局网站进行公示;四是按照上述意见落实后,提交局业务会议研究。
    三、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征求规划局意见工作联系单
    该建筑位于云集路38号(在星座大厦一侧),原土地使用者为宜昌市夷陵饭店,土地为划拨性质,宜昌三胜建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竞买取得房屋1、2层所有权,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宜市房权西陵区字第0347734号,用途商业),现该公司对原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出让手续,来函征求我局意见,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及是否属近期旧城改造范围。
    会议研究认为,按照2011年6月17日第[2011]021号会议纪要意见要求,该宗地《西陵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不属于城市近期改造范围。
    四、宜昌华信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宜昌港白洋作业区选址变更
    宜昌华信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宜昌港白洋作业区项目中部存在一段长江防洪大堤。本项目的防洪报告专家评价会提出由于长江大堤以内的范围不能建设永久性的建(构)筑物,导致作业区的用地布局很紧张,建议向北扩大约271亩地,用于作业区的建设。北部用地属于白洋物流园的用地,已经拟定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枝江市国土资源局即将挂牌出让,摘牌的意向单位是宜昌华信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因此宜昌华信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出按照防洪报告专家评价会的意见扩大宜昌港白洋作业区用地范围,并变更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防洪报告专家评价会意见变更选址,建议宜昌华信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方案设计阶段将作业区内部的道路系统等布局重新考虑,优化布局。
    五、宜昌市鼎力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申请经济适用房小区4号、5号和6号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2012年8月1日现场查勘,该工程单体基本符合规划审批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环境绿化未完成;二是在5号楼和6号楼之间增建一层砖混结构配电房一处,面积81.69平方米;三是靠近6号楼地下车库通风口高度由1米增高至3米。
    经会议研究,对增建的配电房和增高的通风口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利害关系人若未提出任何异议,环境绿化完成后,再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六、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申请门诊病房大楼和后勤楼及锅炉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2012年8月1日现场查勘,该工程已完工基本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七、白沙实业总公司宾馆及办公楼违法建设案件
    经查,白沙实业总公司于2010年4月在伍家岗区共前村汪家冲建设宾馆、办公综合楼过程中,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改变楼层层高及内部结构。市城管执法局已将行政处罚卷宗移交我局征求意见。
    经会议研究,由分管领导组织区、乡政府及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处理意见。
    八、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核发点军区2012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规划选址(徐文锋)
    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核发点军区2012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规划选址。该用地位于点军工业园,临桥边路。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工业项目用地性质,优化用地范围后再核发批次选址。
    九、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核发点军区2012年城市批次建设用地规划选址(徐文锋)
    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核发点军区2012年城市批次建设用地规划选址。该用地位于桥边镇中心片区,背临桥边高中。
    经会议研究,该项目用地属桥边集镇发展区范围,依据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村级留用地管理的意见》要求,待与相关部门研究后再确定。
    十、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办理鑫昌市场后方地块规划条件
    鑫昌市场地块位于宜昌市高新区汕头路,现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原控规该地块内配套设施配置较多,为均衡片区公共设施配置布局,会议要求将该地块内的居委会调整到北苑片区B04-03地块(优抚医院对面地块)内设置,并设置单独的出入口;二是将该地块内的厕所调整到北苑片区C01-05地块内设置;三是该地块临运河方向应按运河保护范围线确定用地边界。
    十一、宜昌猴王焊丝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基地食堂建设
    宜昌猴王焊丝有限公司申请变更位于湖北伍家岗工业园特种焊丝项目基地食堂建设,将原审批通过的规划中的二层食堂变更为五层职工公寓(含食堂),位置向西侧适当调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食堂建设调整, 位置向西侧适当调整,保证与南侧花艳排洪沟的安全距离。
    十二、宜昌市宝塔河粮食储备库申请变更在共联村一组办公楼建设
    宜昌市宝塔河粮食储备库申请变更在共联村一组办公楼建设,将原审批的三层变更为八层,该项目已于2007年划定建筑红线,尚未建设。
    经会议研究,要求核实该地块在新一轮总体规划中的用地性质后再定。
    十三、国务院三峡办移民管理咨询中心关于旧房综合改建及车库维修改造的申请
    国务院三峡办移民管理咨询中心位于东山大道与合益路交汇处,因合益路道路改造修建,拆除了该单位部分房屋,现该中心申请在办公楼后侧临合益路修建两层门面,层高2.5米,总高5.5米,合益路标高与该中心院内地面标高相差2.4米,拟建门面院内为二层,临合益路为一层。单位院内车库外观陈旧,该中心同时申请对车库进行外装修。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单位对车库进行外装修;因拟建门面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且对合益路沿街整体效果有所影响,不同意该单位建设临街商业门面的申请。
    十四、伍家乡汉宜村临时商业网点方案审查
    伍家乡汉宜村申请在合益路建设临时商业网点,已经2012年第六次局业务会研究同意。现汉宜村村委会报送临时商业门面方案提交会议讨论。门面临合益路建设,一层,分为四个开间,总长度为24米,宽度为5米,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檐口高2.8米,总高度为4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单位按所报送的方案进行建设。
    十五、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怡馨小区经济适用房规划及建筑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松林路,规划选址为居住用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08056]号)要求容积率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100%。
    方案拟用地面积为8913.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4419.8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3603.8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0815.98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63202.98平方米,(其中商业4390.71平方米,住宅58812.27平方米),容积率2.186,建筑密度18.40%,绿地率为38.19%,停车位397个(住宅按每100平方米不少于不少于0.6个,商业按每100平方米不少于1.0个核定需要397个),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住宅总面积比重为42.97%。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同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优化住宅屋顶色彩,与周边建筑景观协调;二是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比重、总体规划布局、建筑体量及外观等提交规划委员会审议。
    十六、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平湖半岛拆迁安置房二期规划及建筑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西陵区沙河村七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包括A-1、B-1区,城市道路朝阳路从两地块间穿过。《规划设计要求》:A-1区、B-1区容积率不大于3.55(原A、B地块与新增地块综合核算的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住宅停车位按6‰配建,配套公建停车位按10‰配建,其地下停车位应达到总停车位的60%,报建方案A-1区拟建一栋11层、一栋18层住宅楼,底层设置2层商业,B-1区拟建一栋18层、一栋25层商住楼。A-1区规划拟用地面积为6998.5㎡,B-1区规划拟用地面积为8398.65㎡,总拟用地面积为15397.15㎡,报建方案总建筑面积为62912.57㎡,地上建筑面积为54634.82㎡,地下建筑面积为8277.75㎡,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54523.62㎡,容积率为3.541(原A、B地块与新增地块综合核算的容积率为1.993),建筑占地面积为4929.13㎡,建筑密度为32.01%,绿地率为15.67%。
    经核实,建筑密度超出4.01%,绿地率差14.33%。报建方案设置地下停车位163个,地上停车位39个,共设停车位202个,另原已批A、B区多出停车位53个,合计255个,本次报建方案中地下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80.7%,住宅停车率为4.01‰,配套公建停车率为10‰。配套设施设置满足规定要求。建筑外墙主色调为褐、黄色相间,屋顶采用灰蓝瓦坡屋顶形式。
    该方案A-1区拟建1号楼退让北侧和东侧用地红线最小距离为分别为9.6米和0.9米(界外为原A区用地),拟建2号楼退让北侧用地红线最小距离为9.5米(界外为自然山体)。B-1区拟建3号楼和拟建4号楼退让东侧用地红线最小距离分别为5.7米、9.5米(界外为铁路及其防护绿地,拟建建筑与铁路之间距离满足要求),均未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地下室退让北侧用地红线最小距离为2.1米(界外为自然山体,应不小于3.8米)。B区南侧小区道路、停车位及拟建地下室超出拟用地范围(界外为铁路及其防护绿地)。日照分析显示该方案拟建1号、2号、3号、4号楼部分户型日照因自身遮挡不能达到两小时要求,住宅之间日照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经会议研究,鉴于该项目为平湖半岛搬迁安置房,能尽快较好的解决平湖半岛搬迁安置问题,有利于推进市重点工程建设进程,方案退界不足等问题未涉及规划强制条文情况,且不存在建筑间距问题,原则同意该方案总体布局、建筑单体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十七、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申请调整贝因美食品厂后面(05-07地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贝因美食品厂后面地块(05-07地块),原规划为林地,现申请调整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调整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二是要求明确该地块出入口。
    十八、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申请核发合益路安置房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申请核发合益路安置房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要求在市房管局出具书面委托后,同意按容积率2.5核发选址意见书。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黄文云、艾长征、刘晓华、谭道明、唐钢、聂峰、张翼、屈哲、张江、曾凡海、杜宪、王范荣、李源、徐文锋、詹书生、龙康福、周琪、熊炎、苏蓉、罗洋。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法规科屈哲、赵建军,市政科王范荣,行政审批科徐文锋,伍家岗分局李源、周琪,西陵分局熊炎,开发区分局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