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 [2012]017号
2012年5月25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昌港客运码头改造项目等23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昌港客运码头改造项目方案审查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的宜昌港客运码头改造项目位于九码头江边,方案设计情况如下:水域布置了三个泊位,其中两个泊位通过两座自动人行浮动承台连接至护岸,沿护岸上修建架空平台;由客运大楼二楼修建两条架空廊道连接护岸架空平台作为登船通道,由护岸架空平台沿西北用地边界正对胜利一路修建风雨廊道作为出港通道,改变了雨雪天气登船不便的状况。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宜昌港客运码头改造设计方案,该方案涉及在长江护岸进行建设,需征求水利部门意见。
二、宜昌市蓝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白洋工业新城供水加压站选址
宜昌市蓝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拟向白洋工业园区供水,其中一次加压供向田家河工业区的加压站选址已经局业务会研究原则同意,供向工业新城还需要进行第二次加压。宜昌市蓝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第二次加压站位于工业新城一期用地控规边界以外,紧邻规划的高中用地;申请用地面积1900平方米,配水能力9700吨/天。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工业新城第二次加压站的选址,要求加压站的用地与高中用地之间预留一定用地,以备将来出行可能修建道路;加压站建筑层数控制为一层。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学院街小学社会停车场选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经协商教育部门和学院街小学,计划利用学院街小学的操场修建地下停车场,地面仍然作为操场使用,现申请我局核发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选址,要求停车场的建设与校园规划协同考虑。
四、市城市管理局渭河路和朝阳路垃圾转运站选址
按照《宜昌市西陵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渭河路和朝阳路均规划有垃圾转运站。渭河路垃圾转运站位于渭河路边、规划的新天路斜对面,朝阳路垃圾转运站位于朝阳路边、平湖半岛搬迁安置房B区西侧高压电力走廊下面。平湖半岛搬迁安置房B区项目用地已经进入高压走廊的范围,占用了规划的垃圾转运站部分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渭河路和朝阳路垃圾转运站选址,其中朝阳路垃圾转运站由市城管局与平湖半岛搬迁安置房B区的开发单位进行协商,将B区相邻的无建筑部分用地用于建设垃圾转运站。
五、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关于为段平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联系单
段平位于宜昌市胜利四路11号临街的房屋,于2011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为11.7㎡,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于2011年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载用途为商业。现段平申请以11.7㎡的商业用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来函征询我局意见。
经会议研究,该房屋所处地块控规性质为居住用地,不属于城市改造范围。
六、宜昌市伍家乡共和村村民住宅小区二期规划及建筑方案变更
宜昌市伍家乡共和村村委会申请村民住宅小区二期规划及建筑方案作以下调整:(一)总平面调整:1、花溪路与建设场平高差过大,为降低土方成本及考虑就近采用沟渠排水,靠铁路一侧局部住宅楼标高降低,沿道路一侧标高不变;2、靠铁路一侧因规划道路暂时无法形成及高差过大,取消此侧次入口,总的出入口数量由原来的四个变为三个,内部路网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二)单体调整:1、为节省建造成本,10-13号住宅楼原有弧度的形体改为直线形体;2、5-14号住宅楼,原层高为1.85米的架空层取消,1-6层的层高由2.8米变更为3.0米;3、1-14号住宅楼,不锈钢阳台栏杆变更为栏板;4、屋顶老虎窗变更为平窗;5、因地下车库进行调整,地下车位由335个减至307个,减少28个;地上车位由245个变更为246个,增加1个;总停车位共减少27个,由原有的580个减至553个。满足选址意见书配套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6个车位的配置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伍家乡共和村村民住宅小区二期规划及建筑方案变更。
七、点军区人民医院申请建设地下车库及消防水池和临时食堂和液氧站
点军区人民医院申请利用地形高差,在住院楼和传染病房之间新建地下车库及消防水池;为满足功能需求,在现有传染病房两侧修建临时食堂和液氧站。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单位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
八、点军国土资源分局工作联系单
该宗土地位于点军区桥边镇李家湾村,占地面积192平方米,原权属为宜昌县桥边镇农机管理站。后由于机构改革,将该土地出售给了李世湘,国土部门拟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特来函征求规划部门意见。
经会议研究,由于该宗土地在规划的道路红线上,不同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九、点军一中申请门房和围墙方案审查
因修建江南大道拆除了点军一中现有围墙和门房,该单位申请重新修建门房和围墙,报送建筑方案提交会议研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单位重新修建门房和围墙,同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门房的建筑形式与现有教学楼建筑风格统一,建议设计为坡屋顶;二是由于新建围墙离现有教学楼较近,考虑到紧急情况的疏散问题,建议在江南大道上新增一应急出入口。
十、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中南路(一体医疗)批次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中南路(一体医疗)批次用地,申请用地规模为80亩。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80亩用地的批次用地,要求在挂牌之前进行控规调整。
十一、伍家岗区教育局申请下达桔城路小学选址意见书
伍家岗区教育局申请下达桔城路小学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控规要求下达选址意见书。
十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重新下达宜当路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重新下达宜当路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按控规要求该地块规划为市场用地,容积率为1.6,同意按新用地规范要求,按商业用地性质下达出让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容积率维持1.6不变。
十三、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核发平湖半岛拆迁安置房(二期)选址意见书
为加快平湖半岛项目建设,确保平湖半岛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初步规划方案,申请平湖半岛拆迁安置房(二期)A、B区扩建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一是按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2]014号意见处理;二是朝阳路北侧地块选址拟用地范围按批次用地及临山局部扩展范围(增补地)、朝阳路南侧地块按原批次用地范围;三是选址意见书要求A、B区地块连成一片,统一建设,规划指标综合核算。原则同意先行下达A、B区扩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十四、宜昌市窑湾乡沙河村民委员会村民安置房要求土地使用证核查
宜昌市窑湾乡沙河村民委员会五组村民安置房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后,我局办公系统内与项目相邻的两条道路进行了调整,该村委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局部用地与选址意见书拟用地范围不一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选址意见书拟用地范围办理。
十五、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下达宜昌天禄宾馆选址告知书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天禄宾馆地块选址意见告知书。
经会议研究,根据《宜昌市西陵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旅馆用地。
十六、猇亭区长堰堤小学门房建筑设计方案
猇亭区长堰堤小学门房建筑设计方案经五月十八号规划业务会研究,要求对小学门房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修改。修改方案取消了大门造形部分,门房立面进行了优化。
经会议研究,同意修改方案。
十七、宜昌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修改东都国际大酒店建筑方案
东都国际大酒店原建筑设计方案中的透视图、立面图与平面、立面、剖面方案图局部不一致。1号楼南立面原方案设有分体式空调板,建设业主提出将酒店分体式空调改为中央空调系统,取消外挂空调搁板,建设单位对原建筑方案进行了修改。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修改方案,要求外立面颜色要与原方案一致。
十八、宜昌三峡日报传媒集团数字出版印务中心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三峡日报传媒集团数字出版印务中心项目经地质勘探,该地不适宜建设多层厂房,基础处理后,原三层框架结构厂房成本太高。申请将厂房由三层变更为一层,同时利用旁边空地建设一栋二层厂房。报送修改方案,建筑总面积10254平方米,容积率0.8,建筑密度49.71%,绿化率17.2%。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规划总平面及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屋顶颜色采用蓝色。
十九、宜昌市易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建设临时安置房、招商中心
因“居然之家”的建设需拆除现状临发展大道地块的临时商铺,为留住商家,建设单位申请在临发展大道、东山四路建设4500平方米的过渡房安置商户,在易中桥北侧建设400平方米的招商中心。
经会议研究,待“居然之家”项目方案审批后再办理临时商铺房及招商中心,同时要求项目规划验收前临时商铺房及招商中心予以拆除。
二十、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拟申请桃花岭5号办公楼外装修
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创建“AAA级达标单位”要求,拟申请将桃花岭5号砼9办公楼原有白色面砖改为深灰色外墙涂料。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外装修申请,同时要求外装修应尽量保持原有建筑外形基本不变,不宜做大的调整。
二十一、宜昌市西陵房地产管理所拟申请解放路7号商业用房外装修
解放路7号商业用房建成年限为1949年以前,砖木结构,3层,占地面积127.8平方米,建筑面积513.46平方米,产权单位系市房管局,西陵房管所负责管养,由于年久失修,外墙严重脱落。其提交的外装修方案为底层米黄色外墙砖,2至3层米黄色外墙涂料,第3层的外阳台由原黑色铁艺改变为白色混凝土外。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外装修申请,同时要求立面应保持原有建筑的肌理及装饰符号,要求按保护性装修形式重报方案后,再上会研究。
二十二、宜昌市恒福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来函“关于CBD数码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的请示
该公司位于西陵二路与珍珠路交汇处的CBD数码城项目,拆迁范围内现有5户未完成拆迁,因项目融资来函要求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经会议研究。为支持项目建设,原则同意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同时要求该公司书面承诺拆迁红线范围内的建构筑物,不拆迁完毕不得施工,并由西陵区政府签署书面意见。
二十三、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审判法庭选址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文,要求宜昌市规划局开发区分局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进行选址,并提出审查意见。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项目选址,要求规划方案与法院大楼及周边环境协调。
同时会议强调,市规划委员会、局业务会已有明确意见的项目,各相关科室、分局及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可不必等会议纪要先行办理相关规划手续。若有不清楚意见的,可与局领导和局分管领导进行沟通。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谭道明、唐钢、聂峰、刘晓华、张翼、屈哲、田庆萍、张江、曾凡海、朱健、杜宪、孙富建、徐文锋、赵建军、王范荣、李源、周琪、高周洲、熊炎、苏蓉、罗洋。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市政科王范荣,行政审批科曾凡海、朱建,西陵分局杜宪、熊炎、苏蓉,伍家岗分局张江、李源、周琪,点军分局高周洲,开发区分局罗洋,猇亭分局孙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