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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第二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

日期:2012-05-31 00:0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2年5月16日,市长、市规划委员会主任李乐成主持召开2012年第二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了湖北省电力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公司直流运检中心基地规划及生产办公楼方案等9个项目,并审议了《宜昌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修订稿)。现纪要如下:
    一、建设项目
    (一)湖北省电力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公司直流运检中心基地规划及生产办公楼方案。该项目位于城东大道,与宜昌火车东站相邻,宜黄高速公路从北侧经过。会议审议了提交的三个方案,方案一为采用现代设计手法的高层方案,生产办公楼占地面积为651平方米,基地面宽为42米,进深为16.8米,建筑面积约为8667平方米,13层,建筑总高度70.35米,停车数174 辆,容积率0.61;方案二为采用古典朴素设计手法的多层方案,生产办公楼占地面积为2076平方米,基地面宽为61.2米,进深为33.9米,建筑面积约为8217平方米,地上5层,建筑高度20.4米,停车数143 辆,容积率0.60;方案三为采用现代简约设计手法的多层方案,生产办公楼占地面积为1717平方米,基地面宽为68米,进深为42.8米,建筑面积8640平方米,地上5层,建筑高度24米,建筑面积8640平方米,停车数150 辆,容积率0.63。
    会议对提交讨论的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三的规划平面布局和建筑单体,同时要求该办公楼与周边建筑及色彩相协调。
    (二)宜昌市天气雷达塔和气象观察台概念方案。该项目位于西陵区石板村,天气雷达塔用地面积为6666.66平方米(合10亩)。会议审议了提交的两个方案,方案一采用“沙漏”形式,总建筑面积5445平方米,建筑意向高度105米,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柱结构,材料形式为钢筋混凝土仿石材外墙贴面;方案二采用“夷陵神女”设计理念,将椭圆主体扭转处理,总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建筑意向高度90米,结构材料采用钢结构。
会议对提交讨论的方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原则同意在方案一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一是对整体造型特别是支柱线条的弧度进一步研究,优化方案美观效果;二是进行建筑色彩的比较研究。
    (三)宜昌恒信德龙商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恒信山水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该项目用地位于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发展大道与三峡专用高速公路交汇处,用地东临发展大道,西南侧为三峡专用高速公路,北侧临运河。规划方案在A区规划有一栋26层的五星级酒店及一栋22层的写字楼,酒店裙房为3层,写字楼底部为汽车4S店。B区规划有5栋33层的高层点式拼接住宅、4栋多层住宅。申报方案经济技术指标为:A区用地面积为140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37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7072平方米(写字楼31176.17平方米,4S店1177.15平方米,酒店44718.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643平方米,容积率5.5,建筑密度42%,绿地率20%,停车位771个,其中地上77个,地下694个;B地块用地面积为413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77032.7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4832.71平方米(多层住宅13908.52平方米,高层住宅130924.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600平方米,半地下配套用房600平方米(其中居委会及社区服务用房300平方米),容积率3.5,建筑密度17.2%,绿地率30%,停车位1159个,其中地上116个,地下1043个。
    会议对提交讨论的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一,同时提出如下要求:一是研究发展大道建筑特点,避免出现过于雷同的建筑,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二是深入研究区域交通组织,减轻该区域的交通压力。
    (四)宜昌和艺企业孵化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清华科技园宜昌分园(孵化器)项目方案。该项目位于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大连路宜黄高速旁,规划方案包括孵化器综合服务楼、新兴产业孵化楼、海外学子创业孵化楼、研发实验楼,配套服务楼,企业总部楼,创意文化产业楼及厂房车间辅楼等。申报方案的经济技术指标:用地面积为7445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7067.19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09832.6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67234.54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积23124.3平方米,容积率2.82,建筑密度31.1%,绿地率34%,机动停车位1325个(地上85个,地下1240个),停车率为5.8‰。
    会议对提交讨论的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平面布局,同时提出如下意见:一、该项目是政府确定的以工业用地性质作为高新区工业转型的主要基地,同意相关建设内容,在后期实施中,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二、要与相邻周边地块统筹考虑,适当降低建筑总量;三、进一步研究该区域交通组织,合理设计该区域的交通出行方案;四、停车位的设置必须达到8‰。
    (五)宜昌兴润置业有限公司兴发广场总体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该项目用地位于城东生态新区城东大道与中南路交汇处,东临中南路,南侧临城东大道,西侧为旭光村住宅小区一期,北侧为东辰二号及旭光村住宅小区二期。会议审议了两个方案,两方案布局基本一致,仅建筑形式及风格有所差异,方案一为现代主义风格,方案二为新古典主义风格。总体规划方案地上建筑面积为42233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52592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169744平方米,容积率为3.30,建筑密度为26.16%,绿地率为27.88%,规划停车位3928个。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用房414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289平方米,社区文体用房380平方米。
会议对提交讨论的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一,同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该路口的建筑要按照规划统筹考虑,保证该区域建筑风格及色彩整体协调一致;二是充分考虑该十字路口地下通道的预留问题,统筹考虑地下通道规划方案。
    (六)宜昌市第十四中学教学办公楼单体方案。项目位于十四中校园内临东山大道一侧,报送方案总建筑面积4940.8平方米,占地面积886平方米,建筑层数六层,建筑高度22.5米。一层规划为停车库,车位13个,二层教师办公,三楼学生阅览室,四-五楼行政办公、教研室,六楼学术报告厅、音乐美术教室。会议审议意见:鉴于东山大道改造及BRT建设在即,可能需占用学校部分用地,本项目暂缓实施,待东山大道BRT建设方案确定后,再启动本项目。
    (七)宜昌武大科技园有限公司武大科技园创意工作室建筑设计方案。该项目位于开发区发展大道高速公路匝道口武大科技园一侧,原方案于2006年5月审批,方案包括教育培训中心、2号会所、3号专家楼、4号科技孵化楼、5号创业楼、6号创业楼、7号创业楼,方案容积率0.4,建筑密度15.7%,绿地率64.3%,目前上述建筑在2009年竣工并投入使用。现拟建创意工作室建筑面积1118平方米,共二层,设计分为办公、业务用房,并包括接待室、休息室等附属用房。增建本项目后容积率为0.41。
会议对提交讨论的方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
    (八)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二期商业项目规划停车位设置标准。该项目为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的二期工程,用地位于体育场路与云体路交汇处,东邻该项目二期住宅,西临体育场路,南为云体路,北为联运公司干休所及十六化建安置房。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一期项目已建成,二期报建方案于2012年1月4日第一次城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过审议,原则同意该规划及建筑方案,要求公共建筑停车位按每100㎡建筑面积不少于1个车位要求配置。二期规划报建方案共设置停车位2512辆,其中地上284辆,地下2228辆(含500车位的社会停车场),停车率达到7.7‰,其中机械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15%。
会议对提交的停车位设置标准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考虑到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项目为市政府招商的重点工程项目,二期工程方案地下设置了2层停车场,云体路地下已扩建成停车场,受地形限制已无法再新增停车位,会议同意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二期项目停车位设置方案。
    (九)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前坪村村民安置点选址。前坪村为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辖区的自然村,东接葛洲坝浇二公司黄柏河,西与南津关村相邻,北靠三峡专用高速,南临葛洲坝三江。全村土地面积2112.30亩,总户数412户,人口1082人。其中349户(建筑面积约9万㎡)位于平湖半岛,在平湖半岛开发中须进行搬迁异地安置。拟选址位于峡口风景区前坪村三组,紧临黄柏河与宜莲公司,是峡口风景区的入口区。峡口风景区管理局提出拟用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合180亩),规划建设住宅11万平方米,商业设施8万平方米,公共用房0.5万平方米。
    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该选址地点位于风景名胜区188体育平台区域,且周边为平湖半岛和黄柏河水域,用地位置较为敏感。考虑该项目特殊性,原则同意该项目选址定点。二是项目位于风景名胜区188体育平台区域,应保护好山体和沿黄柏河景观,不能进行大规模开挖和高强度开发建设,具体用地范围和建设容量经规划方案设计后确定。三是要综合考虑平湖半岛房屋搬迁和村民就业安置方案问题,高水平设计村民点规划方案。
    二、《宜昌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修订稿)
    现行《宜昌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是为贯彻落实《城市规划法》以及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实事发[2004]163号)起草,并经市人民政府审查,于2005年8月6日印发施行。现行章程实施以来,有力推动了我市城市规划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的完善和我市城市规划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促进宜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城乡规划法》和2011年10月1日实施的《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确立了城乡规划作为保障城镇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188体育平台公共政策,打破了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发展模式,建立统一的城乡规划体系。根据新的法律精神和我市发展的需要,对现行的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确定的宗旨和原则以及规划委员会权责划分、人员机构、议事规则进行必要修改,有利于规划委员会运行更加科学规范,有利于提高规划委员会的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
    会议对提交讨论的《宜昌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修订稿)进行了认真研究,一致通过《宜昌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修订稿),同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增加宜昌市旅游局局长为规划委员会公务员委员;二是对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的事项,须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以上赞成方可通过。
    参加会议的有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卫东、王均成,委员刘丰雷、夏文翰、张立新、王根华、张毅、卢斌、宋涛、吴刚、王玺伟、杨美仁、王德强、周昌栋、文家桦、陈林、邹建华、苗云江、姚玉梅。列席会议的有市消防支队马一兵,市法制办李建军,市规划局张建新、黄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