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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 [2012]014号

日期:2012-05-25 10:31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254,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拟申请临时门诊楼定点等27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拟申请临时门诊楼定点

该院因现有砼4门诊楼拆除重建,拟申请在临燎原巷(原锅炉房处)兴建1层,建筑面积1270平方米临时门诊楼。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临时门诊楼定点申请。同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临时门诊楼在兴建的门诊综合大楼投入使用时应予以拆除;二是其退让规划道路红线及相邻建筑间距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要求,方案进一步优化,待新建的综合大楼方案确定后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临时门诊楼。

二、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拟申请高压氧仓房定点

该院由于现有设置在120内的高压氧仓,不便于患者治疗。拟申请在医技楼北侧,距其北纵墙约5.5米处兴建1层,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高压氧仓房。

经会议研究,高压氧仓属易燃易爆设备,拟申请的位置不适宜设置易燃易爆设备,不同意其定点申请。建议仍维持现有位置不变。

三、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要求下达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市管理局前坪村(湖北华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我市正在修编三峡宜昌平湖半岛旅游新区城市设计,在平湖半岛旅游新区城市设计规划批准实施前,该用地建议由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四、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核发平湖半岛拆迁安置房(二期)选址意见书

为加快平湖半岛项目建设,确保平湖半岛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需增加平湖半岛安置房建设规模(住房为569套),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平湖半岛拆迁安置房(二期)AB区扩建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该地块的控规尚在编制中,控规方案对该项目建设应予支持;二是平湖半岛拆迁安置房(二期)AB扩建规划选址,该地块用地范围较小,考虑该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与原一期AB区综合平衡建设容量(除还建葛洲坝医院用地外),并符合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要求。原则同意先行下达AB区扩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宜昌市西陵区2012年城市建设批次用地规划选址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拟征收窑湾乡唐家湾村、沙河村集体土体约16.4公顷,用于市城投公司唐家湾片区开发建设。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办理宜昌市西陵区2012年城市建设批次用地规划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唐家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办理除保留山体以外的批次用地规划选址。

六、点军街办李家河村村委会申请核发宜昌庙嘴大桥拆迁安置房项目选址意见书

李家河村申请核发庙嘴大桥拆迁安置房项目选址意见书,该项目拟用地面积约9.56万平方米。点军区人民政府已来函说明将搬迁安置房项目建设主体明确为点军李家河村。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于点军区李家河村临江南一路规划选址该居住项目,拟用地面积9.56万平方米,容积率不高于2.5,并按相关规范配建幼儿园、菜市场、村民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

七、湖北省宜昌鸿铭置业有限公司中铁龙盘湖世纪山水项目2区规划建筑方案

湖北省宜昌市鸿铭置业有限公司中铁龙盘湖世纪山水项目2区位于伍家岗区龙盘湖,已批3区项目东侧,原总体规划方案(包括1区、2区、3区、4区、5-1区、5-2区、15区共7个地块)已经二○一一年第三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报建方案与原审议通过的总体规划方案中2区基本一致,用地面积为6225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87737.25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40941.96平方米,建筑密度为16.73%,绿地率为31.45%,停车位1014个(23区地下室共享);建筑之间间距及日照均满足相关规定要求,仅拟建高层建筑退后西侧用地边界(界外为山体)的最小距离为2.6米(50号楼),退后东侧用地边界(规划为居住区道路)的最小距离为2.8米(50号楼),拟建多层建筑退后西侧用地边界(界外为山体)的最小距离为3.4米(23号楼)。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同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拟建建筑退让用地边界按规划委员会要求控制,即不小于2米,但规划建筑方案审批前,建设单位应完善用地东侧山体的土地租赁等相关手续或建筑退后东侧用地边界距离必须征得土地使用单位同意;二是本区停车位按照住宅每1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8个,配套公建每1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要求配置。

八、宜昌市第一人民医急门诊综合大楼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位于西陵区解放路、湖堤路交汇处,规划方案主要是拆除现状6层外科大楼、4层的急门诊大楼及附属建筑,拟规划建设一栋27层的急门诊综合大楼,增设地下车库。方案用地面积为31392平方米(含住宅区),现状建筑面积82154.99平方米,拟拆除建筑面积10796.89平方米,拟建急门诊综合楼面积为63939.6平方米,其中地面建筑面积为5875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7970.8平方米,规划设置停车位500个,其中地下350个,地面150个。

该方案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现状住宅日照有33户不满足1小时、23户不满足2小时要求,规划方案拟建建筑共造成56户日照不满足1小时、48户不满足2小时要求,其中6户为医院外住宅;二是近期建设共规划停车位500个,按照住宅8/1000平方米,公建10/1000平方米设置停车位,共需设置停车位1200个;三是拟建急门诊综合楼与东侧现状建筑之间的间距不满足规定要求。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近期规划方案造成住宅日照影响不满足规划要求的,必须征得相关权益人同意,并出具相关书面材料;二是优化远期规划方案,保证日照影响满足相关要求;三是停车位按照每1000平方米不少于10个设置,在医院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中应保证总停车位满足要求,可分期建设实施;四是方案中结合解放路道路改造、自身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时序方案。

九、葛洲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绣华府C地块餐饮部分方案调整

由葛洲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锦绣华府项目位于西陵区夷陵路东湖路地块。C地块南侧现状有2栋破旧建筑,建筑面积约4480平方米, 其中一栋5层建筑占压夷陵路道路红线5.5米,影响城市交通与景观,需进行改造。

报建单位报送方案主体为一栋2-3层商业,地面建筑面积为3590平方米,地下981平方米,停车位20个。拟建1号(低层)、2号(多层)、3号(低层)商业后退西侧用地红线最小距离分别为0.6米、5.6米、0.4米,后退西侧现状建筑最小间距为9.0米,建筑退后夷陵路道路红线距离为4米。调整方案对西侧现状住宅日照影响有所改善。

经会议研究,该项目为城市旧区改造,改善了地块及周边环境,提升了夷陵大道城市景观,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但规划建筑方案审批前应由市规划局西陵规划分局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无异议并征得相关地块权属单位同意后再行审批。

十、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蒋湾路、金岭路、桐岭路、新民路选址

为促进城东新区八号地块开发,加快千亿园区、城市新区建设,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蒋湾路(城东新区),金岭路(民主路至亚元路段)、桐岭路(民主路至迎宾大道段)、新民路(白洋园区)选址。经审查,由规划院提交的道路线型方案中,蒋湾路、金岭路、桐岭路方案与办公系统路网线型基本一致;因提交方案中宜张高速白洋园区段位置偏移,规划新民路与318国道交叉口(临立交匝道处)采用下穿形式处理。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办公系统路网线型核发蒋湾路、金岭路、桐岭路选址。新民路待宜张高速准确位置确定后再行研究。

十一、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花宜路(东站经济适用房段)选址

花宜路位于伍家岗区,属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15米,道路两侧为东站经济适用房项目。为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方便市民出行并提高生活质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花宜路(东站经济适用房段)选址。经核实,提交方案该段与办公系统路网一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核发该段道路选址。

十二、宜昌市公安局申请下达三峡反恐中心警务备勤用房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公安局申请将约1.69亩的闲置土地纳入反恐中心的用地范围,申请下达三峡反恐中心警务备勤用房选址意见书。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称其土地权属为反恐中心所有,同意将该土地给市公安局建设警备用房。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选址意见书。

十三、伍家岗区人民法院申请核发审判法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伍家岗区人民法院拟于城东大道与金龙路交汇处建设审判法庭,现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选址,要求不破坏山体,在区政府出具书面意见后办理选址意见书。

十四、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申请建设临时活动板房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提出申请,拟在胜利四路临街该行办公大楼左侧院内建设一层临时活动板房。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建设临时活动板房。

十五、宜昌俊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申请酒店外装修

宜昌俊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夷陵大道193号的房屋作商务酒店,现申请对酒店进行外装修,并报送外装修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公司按所提交的方案进行外装修建设。

十六、宜昌凯越置业有限公司凯旋名门项目施工图审查

宜昌凯越置业有限公司申报凯旋名门项目施工图,经审查在方案基础上进行了如下调整:

1A4号、5号住宅楼,C区酒店增设地下室,作为储藏室;

2B区由于酒店设置设备用房等因素导致地上车位减少2个,地下车位减少43个。因B区地下室已满铺二层无法再增加,施工图在A区将单层车位调整为双层机械车位增设45个,保证停车位总数不变;

3、方案阶段A123号楼地下二层入口设在双城路,因未考虑地形坡度影响不能实施,施工图将坡道调整到北侧。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A4号、5号住宅楼,C区酒店增设地下室,作为储藏室;二是考虑到该项目ABC整体开发,同意停车位总体平衡;三是原则同意地下车库坡道调整。

十七、宜昌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限价房项目选址

该项目经427局业务会讨论,要求专题研究出让土地用地范围,规划设计条件;经专题研究,拟按照原规划方案中小区内主干道路边线划分用地范围,并要求限价房与公租房项目整体规划建设,小区统一管理,公建配套设施共享, 宜昌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已来函做出相应承诺,并申请将容积率由2.0提高至2.5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限价房项目用地初步选址方案,原则同意提高容积率,要求按照技术规定重新核定相应指标。

十八、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猇亭分局来函要求下达白云路加油站规划设计条件

该项目经413日局业务会讨论,要求现场踏勘后再定,经现场踏勘,初步确定加油站用地面积为4.0亩左右。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初步选址下达规划条件,要求尽量保护山体。

十九、湖北宜化10万吨/年湿法磷酸精制工业磷酸项目初步方案

该项目经413日例会讨论,认为建筑位置距白云路太近,将影响白云路道路景观。现建设单位重新提交调整方案,后退白云路11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方案,要求报送深化设计方案审定。

二十、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离子膜烧碱项目工程证遗失补办

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烧碱项目工程证因遗失,申请补办,目前,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已经登报遗失申明并出具工程证未用于银行贷款的承诺。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由规划局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用于建设单位办理房产证。

二十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港窑路原昌盛地块下达土地出让条件

该地块位于港窑路,控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2.8,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申请下达该地块相关规划指标。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控规下达选址。

二十二、宜昌恒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申请为一汽马自达宜昌4S店办理永久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宜昌恒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发展大道修建的一汽马自达宜昌4S店项目,该地块为该单位租用的东苑企业发展公司用地,20097月我局为该工程为办理临时规划许可证。该单位现已取得该地块,申请办理一汽马自达宜昌4S店项目永久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审查该单位4s店项目后退用地边界为2.5m,其边界用地为该单位和民富汽车的公用通道。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为其办理永久规划许可证,同时要求该单位和民富汽车签订协议,明确其通道为公共通道,如今后翻建须退后用地边界。

二十三、宜昌百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泰富广场二期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

宜昌百泰实业有限责任在发展大道转盘修建的泰富广场二期工程,原规划许可证审批建筑总面积70705.5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229.37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地下建筑面积12476.22平方米;总层数27层,其中裙楼4层。经咨询该项目现建筑面积71545.05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的面积为58354.80平方米,共增加计算容积率的面积125.43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要求增加的计容面积部分按程序补缴土地出让金。

二十四、宜昌华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原809厂生活区综合楼土地性质变更

宜昌华强物业有限公司申请将原809厂生活区综合楼局部建筑的土地使用性质由划拨土地变更为出让土地。变更的土地使用权面积424.57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该建筑的土地使用性质变更为出让土地。

二十五、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申请调整原南苑管理区机械厂控制性详细规划

南苑管理区机械厂原控规技术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少于1.0,建筑密度不小于50%,绿地率不大于25%。现申请调整其土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调整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二十六、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加油站道路开口与供水路由选址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城东大道与城乡路的交汇口以下约300米处建设一座加油站,现申请按照批准的总平面在城东大道开设两个出入口;另外从城东大道与城乡路的交汇处开始,沿城东大道敷设供水管至加油站。要求供水管线避开道路红线,从路外侧敷设,路外侧为铁路用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办理加油站道路开口与供水管线的选址。

二十七、伍家岗区旭东馨苑拆迁安置房项目10号、11号楼整改申请

由旭光村委会建设的旭东馨苑项目10号、11号楼项目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将第1112层跃层结构建设成两层独立房屋,市城管执法局已立案查处。旭光村委会201257日向我局提交报告,申请将10号、11号楼12层原跃层住宅变更为架空层用于建筑隔热。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旭光村委会提出的整改方案,同时会议要求对10号、11号楼12层入户通道进行封闭,并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相应变更。整改完成后再按程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艾长征、闫晓、谭道明、唐钢、聂峰、刘晓华、屈哲、田庆萍、张江、曾凡海、朱健、杜宪、孙福建、徐文锋、龙康福、赵建军、王范荣、李源、周琪、高周洲、熊炎、苏蓉、罗洋、董道兵。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市政科王范荣、龙康福,法规科屈哲,行政审批科曾凡海、朱建、徐文锋,西陵分局杜宪、熊炎,伍家岗分局张江、李源、周琪,开发区分局罗洋,亭分局董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