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物价部门今年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
清理整顿义务教育收费
市物价局副局长袁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对住宿生实行补贴)政策,市物价局督促各县市区物价部门认真执行,切实落实到每个中小学生头上。进一步清理整顿义务教育收费,规范各种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对屡教不改的将公开曝光、加倍处罚和追究主要负责人等。
农民工子女读书不交借读费
今年还要完善农民工等流动性就业群体的子女与当地居民平等享受教育权利的收费政策,落实对家庭困难学生的各项救助措施。市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科朱爱华科长说:“就是农民工子女进城读书不能收取借读费,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享受低保的家庭子女读书可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规范高中招生比例和收费标准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省级重点高中计划生招收比例不能低于70%,学费标准为一人500元一学期;择校生招收比例不能高于30%,学费最高限额为一人3年27000元。市级重点高中计划生招收比例不能低于80%,学费标准为一人500元一学期;择校生招收比例不能高于20%,学费最高限额为一人3年21000元。一般高中招收计划生的比例不能低于90%,学费标准为一人350元一学期;择校生招收比例不能高于10%,学费最高限额为一人3年15000元。同时还要求高中招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
推广住院费用“一日清单”
袁清说,物价部门将会同卫生部门,督促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微机收费;对患者每天的用药及享受的医疗服务项目每天提供清单,让患者明白消费。对于不执行“一日清单”的,一旦发现,将予以及时清退给患者;无法清退的,将没收上缴国库,并对单位予以通报。
袁清表示,“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将逐步向全市所有公办医疗机构推广。同时还要加强对医院自制药价格的管理。对于擅自提高药价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处罚力度。
商品房销售实行“一价清”
物价部门表示,今年要合理制定和调整廉租住房租金和公有住房租金,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廉租房制度,有效解决好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对商品房销售实行“一价清”制度。所谓“一价清”,就是除办理“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费用和公共维修基金以外的所有收费项目,房地产商必须明码标价予以公示,对公示以外的所有收费都不能增加。袁清说,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涉房”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对于不执行“一价清”的房地产商,将加大处罚力度。
合理确定小区物业收费标准
今年除要根据不同居住小区情况合理确定物业收费标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外,同时还要改进对垄断行业的价格成本监督,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有线电视、公共交通等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企业的定价成本构成进行定期普查。
2007年,我市将对县市区居民生活用水探索实行阶梯式水价;推行新的水资源收费标准;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强化排污费征收,完善制定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