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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2]009号

日期:2012-04-06 16:55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2323,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点军区桥边镇镇政府申请在桥边河建设临时商业用房等22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点军区桥边镇镇政府申请在桥边河建设临时商业用房

点军区桥边镇镇政府申请在桥边河边原镇办企业闲置土地建设商业用房。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该用地离桥边河太近,不同意其建设临时商业用房。

二、宜昌天问学校申请建设教学楼和学生宿舍

宜昌天问学校申请在点军紫阳校区建设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教学楼利用地形高差设计为六层,其中一层为架空层,二-六层为教室。学生宿舍楼设计为四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筑单体的外观形式,要求先调整校园规划总平面,统筹考虑学校未来的发展,教学楼设计必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同时架空层必须明确使用功能。   

三、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南津关村委会申请办理常青园服务中心项目选址

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南津关村委会申请办理常青园服务中心项目选址。

经会议研究,常青园项目原为以树葬为主的生态殡葬区,因位于风景区且周边生态环境的关系,不同意建服务区。

四、宜昌市殡葬管理所申请核发殡仪服务设施扩建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殡葬管理所申请核发殡仪服务设施扩建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选址意见书。

五、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环城南路片区地块相关规划指标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对环城南路片区旧城改造地块开展前期调查工作,要求我局下达该地块相关规划指标。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提供该项目近期拟改造范围图。

六、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前坪村委会申请村民安置点选址

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前坪村委会申请村民安置点选址。

经会议研究,要求提交规委会专题会议研究。

七、宜昌市体育局拟申请体育中心球类馆大门改造定点及方案审查

该局位于体育场路体育中心球类馆大门修建于1994年,由于大门破损陈旧,严重影响城市景观。拟申请将大门进行改造,其提交的设计方案为:总平面图含电动伸缩门、门柱,大门门柱高5、长0.8、宽0.7,外贴麦黄色大理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大门改造方案。

八、宜昌市第十三中学申请增设临时通道

因宜昌市第十三中学综合楼抗震加固工程和办公楼拆除重建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即将进入施工阶段。为保障全校师生人身安全,把对教育教学的影响降到最低,拟在白沙路侧增设一个临时通道,作为施工临时通道使用,施工完成后予以恢复。

经会议研究,拟同意设置该临时通道,要求先征求市城管局及交警支队意见。

九、伍家岗区白沙小学申请在八一路增设一处出入通道

根据学校改扩建规划,白沙小学申请在八一路增设一处出入通道,方便师生进出及校园管理。

经会议研究,八一路作为城市次干道,日后交通流量较大,考虑到学校师生出入安全,不宜在八一路侧设置出入通道。

十、宜昌丰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城中心会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2012322日现场查勘,该工程主体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条件,目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为防止楼梯间雨水渗漏,该工程在建筑顶层增建楼梯间;二是楼顶未经审批设置“湖北盛源矿山设计有限公司”字样标牌。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保留楼顶用于防雨的楼梯间,待顶层标牌拆除后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一、宜昌泓泉供水开发有限公司江南水厂扩建工程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2012322日现场查勘,该工程主体已建设完成,但工程建设位置对照工程定位图存在一定偏移。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桔城路通讯基站迁址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开发城东大道、桔城路南侧的地块,地块内山头上现有两座通信基站(电信和移动合建一座,联通一座),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要求搬迁两座基站。经与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讯公司联合现场踏勘,提出城东大道与汉宜高速公路交叉口东南侧的山头作为通讯基站的迁建位置,或者利用桔城路与城东大道交叉口的路灯合建基站。

经会议研究,三家通讯公司可以在城东大道、桔城路、汉宜高速公路围合的三角地块内、高速公路边50的防护绿地范围内合建一座基站,或者结合桔城路与城东大道交叉口的路灯建设独立基站。

十三、宜昌市蓝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猇亭一水厂选址

宜昌市蓝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猇亭一水厂选址,经局业务会研究,要求结合项目建议书深入地研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服务范围和规模等情况。宜昌市蓝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草案,要求确定选址。

经会议研究,宜昌市蓝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猇亭一水厂选址位置与猇亭分区规划不符,宜昌市蓝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若必须在此申请位置选址,必须经科学论证后进行相应的规划调整。

十四、湖北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宜化·山语城”一期岛状商业规划变更

 “宜化·山语城” 一期2号、4号、6号岛状商业外凸造型拟采用干挂石材,超出了建筑控制红线,现申请不改变外立面风格情况下,对外墙线后退并向红线内压缩建筑面积,原方案2号、4号、6号商业建筑总面积1332.4平方米,报送调整方案1146.14平方米,减少186.26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2号、4号、6号岛状商业调整方案。

十五、葛洲坝集团三峡实业公司申请建门房

三峡实业公司建设的北山花园小区建筑主体已完工,进入铺装道路室外环境阶段。为实现小区较好的管理,申请在小区红线内建设物业管理门房,报送方案门房建筑面积35.86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市蔬菜协会及一单元住宅居民借路该小区,会议要求先征求市属蔬菜协会及住宅居民意见后再讨论门房方案。

十六、伍家岗街道办事处养老服务中心暨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楼方案

街道办事处按23日业务会议要求对建筑外立面进行了修改,报送两套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二建筑风格,要求将临桔城路转角平面修改为直角。

十七、宜昌三元房地产公司申请增加4号楼地下车库

该公司根据市场需要,结合项目实际,拟在4号楼新增地下车库,新增地下建筑面积1738.7平方米,增加停车位48个。新增地下车库完全位于地下,利用小区原设计的地下车库组织交通,不增设地面出入口。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新增4号楼地下车库及报送方案。

十八、宜昌市猇亭区云池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项目选址

原宜昌市猇亭区云池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位于三峡全通配套项目用地范围内,为支持项目建设,拟近期拆迁。根据猇亭区南部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选址位于迎宾大道旁的居住用地内配置,用地面积3127.73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选址,要求统筹考虑该地段的社区配套设施用地。

十九、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猇亭分局来函要求下达窝棚湾物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该地块位于猇亭大道东侧,长江居委会四组。位于原规划的猇亭区物流用地范围内,用地面积约为130亩。

经会议研究,要求现场踏勘后再议。

二十、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猇亭分局来函要求下达临江片区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该地块位于正大路与临江大道交叉口。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二类居住,用地面积约为95亩。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控规办理,同时要求将地块旁的绿地、广场纳入批次范围。

二十一、宜昌市同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金都批发市场规划设计方案调整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规划选址为市场用地,总拟用地面积为132191.54平方米。原方案已通过宜昌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的规划报建咨询。现开发单位拟对该方案局部进行调整优化,对中心区大市场平面布局与高层写字楼平面布局、外立面形式及层数进行了调整。

原方案总建筑面积为214842.17平方米,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为187872.555平方米(不含地下),其中已建建筑面积105579.4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82293.085平方米(不含地下)。

原审批一期方案A25楼与A26楼之间的间距为12米,后经宜昌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咨询的二期方案中对A26楼进行了调整改造,将原4层市场调整为11层综合楼,底层裙房与西侧A25楼已建建筑之间间距为18.2米。本次方案调整将11层综合楼改为了10层综合楼,10层综合楼群房与西侧A25楼已建建筑之间间距为13.2米,A25楼已建建筑为4层商铺办公,建筑高度15.55米,按照《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版)》要求应达到13.995米。其它间距与原咨询方案一致。

原一期已建停车位为374个,方案调整后原一期停车位为324个,停车率为3.07‰;拟建二期停车位为763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23个,地下停车位640个),停车率为9.27‰。方案调整后总的停车位为1087个(包括一期已建)。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是总停车位数量应满足相关要求;二是拟建建筑间距应满足《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版)》要求。

二十二、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二期商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体育场路与云体路交汇处(原联运公司地块)。建设单位根据局业务会议纪要[2011]045号要求,对方案进行了局部修改。

本次报建方案总建筑面积为435740.4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06767.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28973.28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305129.81平方米,容积率为3.529,建筑密度为52.39%,绿地率为5.97%。规划报建方案共设置停车位2937辆(包含还建一期停车位425辆),其中地上284辆,地下2653辆(含500车位的社会停车场),二期停车率达到7.56‰,机械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15%

经核实,该方案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较二○一二年第一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的设计方案多出1349.52平方米,容积率多出0.016。拟建3号楼、9号楼超出拟用地范围,地下一层占用城市道路云体路地下部分。拟建7号、8号楼与南侧10号裙房间距为11.8米,拟建7号、8号楼与北侧5号、6号区建筑间距为9.0米、12.0米,拟建1号楼与北侧2层建筑间距为19.3米,均满足消防间距要求。

报建方案将规划条件要求的500车位的社会停车场设置在地下室一层内,且500车位计入公建配套停车位个数。

该项目周边现状城市道路(体育场路、云体路、与十六化建间城市支路)标高与系统道路标高不一致,报建方案以现状为准,且云体路隧道入口位置修改。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同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减少建筑面积,以满足2012年第一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要求;二是减少地下商业面积,增加地下停车位,在保证一期停车位数量的基础上,二期停车率应达到相关要求;三是合理确定道路设计方案及路面标高,保证云体路及其隧道的实施。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夏文翰、闫晓、杜春华、聂峰、刘晓华、张翼、屈哲、张江、孙富建、赵建军、熊炎、苏蓉、徐文锋、高周洲、夏伟荣、杜宪、王范荣、龙康福。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市政工程科王范荣、龙康福,行政审批科徐文锋,法规科屈哲,西陵分局杜宪,伍家岗分局张江,点军分局高周洲,猇亭分局孙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