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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2]003号

日期:2012-02-29 15:58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2210,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换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等20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换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换发(营盘路)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按我局已对市土地储备中心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110011)号]的范围和二○一一年第三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关于停车位的要求,核发出让规划条件。

二、宜昌金东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金东山六期商业区周边道路变更

宜昌金东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金东山六期商业区项目内部有三条城市道路穿过:旭棉路、柏临南路、沿河北路,三条道路规划红线宽度均为15。宜昌金东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出为了商业区内部的交通通畅,申请将上述三条道路在商业区内部分的车行道调整为15米、20米、20;道路两侧人行道由宜昌金东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利用金东山六期商业区项目用地无偿提供解决,需要在人行道下埋设的管线全部安排在调整后的人行道范围内;并保证为管线维护提供永久服务便利。

经会议研究,宜昌金东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金东山六期商业区周边道路变更符合规划要求,原则同意该变更申请。

三、三峡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下达印务中心规划条件

三峡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法院拍卖取得伍家乡旭光村巴陡山水库边的12780平方米的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申请下达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该地块原为国有工业出让土地,在满足环保、水利等相关规范条件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项目选址定点。建设单位征求市环保、水利部门意见后直接向市规划局伍家分局申报建设方案,不需核发规划条件。

四、三峡电力职业学院西大门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201227现场检查,该项目基本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合格证。

五、宜昌千里马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办公楼及维修车间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201226现场检查,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增建的门房未办理规划手续,并且占压三一八国道道路红线;二是建设区域超出用地红线范围;三是增建的消防水池未办理规划手续。

经会议研究,要求督促建设单位抓紧整改。

六、伍家岗街道办事处养老服务中心暨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楼方案

该项目位于桔城路9号,用地面积3229平方米,选址要求容积率不大于1.6,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停车位按每千平方米地上面积不小于8个车位配置。退后道路红线不得小于6,临双城路设一所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对外使用方便的公厕。报送方案临路主体层数6层,后部4层,地下一层车库,建筑总面积5827.8平方米(其中地上5072.8平方米,地下755平方米),容积率1.57,建筑密度32.3%,绿地率31%,停车位43辆(地下车位24辆),一层设置公厕对外有单独出入口。经规划信息咨询中心核算日照分析,该方案对周边住宅日照影响满足国家有关规范,仅对西北侧国贸仓库用地范围内2层砖房有影响。街道办事处提供市城建档案馆证明,19821211,该地块市副食品公司办理建设项目为啤酒仓库,一层,75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周边住宅日照影响满足国家有关规范,原则同意该规划总平面。同时会议提出如下意见:一是报送方案立面过于平淡,要求该办公楼按相邻啤酒厂地块建筑方案的风格重新设计;二是停车位须按新标准严格控制。

七、宜昌鸿铭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审批龙盘湖世纪山水项目规划方案

宜昌鸿铭置业有限公司龙盘湖世纪山水项目,包括1区、2区、3区、4区、5-1区、5-2区、15区共7个地块,围绕龙盘湖东岸分布。2011年第三次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方案一,要求对方案一做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方案优化。鸿铭置业申请审批规划方案,提出建筑单体方案进一步深化后分区报送。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鸿铭置业龙盘湖世纪山水项目规划总平面。

八、宜昌凯利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调整“城中金谷”二期规划方案

凯利公司根据市场销售情况,申请对“城中金谷”二期作如下调整:1、临街商铺消防入口原间距为5.8,现调整为102、原规划12号、89号楼均为一梯三户,现调整为一梯四户;3、原规划67号楼取消7号楼;4、原12号楼为32层,现调整为28层。调整后建筑总面积减少737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单位对二期进行调整,同时要求不得改变外立面风格,方案经规划咨询机构重新咨询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九、猇亭区七里冲廉租房选址方案

猇亭区政府申请在七里冲选址廉租房建设用地,选址方案占地39.47亩,西临规划先锋一路,南临规划明悦路,东北临山体。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停车场、垃圾中转站、休闲公园、保留山体。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选址方案,会议要求按选址方案先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再提交业务会研究。方案中要考虑保留休闲公园、停车场和垃圾中转站建设用地和功能,合理布局。做方案的同时将选址方案提交规划编制科进行研究。

十、猇亭公交停保场建设用地选址方案

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猇亭区建设公交停保场,建设用地选址方案位于民主路与金岭路交汇处西南角,地块编号Ⅱ--02,占地面积35.99亩。选址方案符合肖亭中心区古老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选址方案。

十一、三峡坝区人民法院申请审判大楼方案变更

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在宜昌高新区港窑路修建的审判大楼,现申请外立面增加空调格栅,其外墙材料由原审批的外墙瓷砖变更为外墙涂料。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在外立面上增加空调格栅,其外墙材料及色彩保持和原审批方案一致。

十二、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金岭路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金岭路与正大路转角处16亩土地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优化后的用地范围核发规划条件。

十三、宜昌力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星苑三期3号、4号立体车库方案公示情况

宜昌力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解决星苑三期停车位不足,拟申请增建3号、4号两个立体车库,车库位于珍珠路星苑三期用地范围内,占地面积258平米,轻钢结构,地面三层机械式停车库。201112月,我局会议审查了该方案,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拟同意其申请并进行公示。2012130开始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利害关系人提出意见。

经会议研究,在公示期间没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符合建设项目公示的相关程序,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十四、宜昌金碧苑置业有限公司商业、酒店变更方案公示情况

宜昌金碧苑置业有限公司商业、酒店项目位于环城东路与四新路交叉口处,原方案2009年已经我局审批同意。该公司申请对原方案进行局部变更,调整内容涉及层高改变、高度改变、功能改变等。201111月,局审定了变更方案,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拟同意变更并进行了现场公示。2012130开始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利害关系人提出意见。

经会议研究,在公示期间没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符合建设项目公示的相关程序,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十五、宜昌市博兴置业有限公司拟申请“西府华亭项目”围墙定点

宜昌市博兴置业有限公司西府华亭项目位于珍珠路76号。为让出通道,现申请围墙规划红线,拟将项目北侧围墙退后2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围墙定点申请,同时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在退让道路一侧栽种树木,以免造成脏乱差等环境问题;二是围墙要求为通透型式围墙,围墙方案由西陵分局研究确定。

十六、宜昌市嘉禾置业有限公司拟申请“美岸长堤二期项目”规划及单体方案审查

该公司美岸长堤三期项目位于献福路北侧—沿江大道东侧—人民路西侧,总用地面积23932平方米,方案已经20111118次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规划设计,现申请规划及单体方案审查。

西陵分局现场踏勘,发现该方案存在以下问题:1、未标明该区保留建筑市公安局宿舍的出入口,建设单位意见利用项目A地块北面与基督教堂相邻的空地,作为市公安局宿舍出入口;2、该公司已书面承诺在二期还建一个社会公厕,但方案设计中公厕位于7号住宅楼底层。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A地块北面与基督教堂相邻的空地已明确作为基督教堂疏散用地,不同意在此处设置市公安局宿舍道路出入口,维持现有出入口不变;二是公厕不得设在住宅楼内,应选择适当位置单独建设。

十七、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连通CBD一、二期地下通道

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将人流引向二期“流行炫风”商城,解决“流行炫风”人气不足的问题和经营户的实际困难,申请连通一、二期商业的地下通道。

经会议研究,CBD一期(购物中心)地下原批准为地下车库,二期(大洋百货)地下为地下商场,其使用性质不相同,不同意该公司提出的连通申请。

十八、湖北建诚房地产公司申请培心路商住楼规划选址

该公司拟开发的培心路商住楼位于培心路与云集路交汇处,2005年已发选址意见书,地块分AB两区。其中A区为居住商业用地、B区为商业、办公用地;A区用地面积4851.72平方米B2530.63平方米,合计用地面积7382.35平方米。该公司已于2005年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属,并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由于卫校搬迁方案未确定及培心路道路改扩建等原因一直未动工建设。现申请规划续建该项目。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公司按原选址意见书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同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关于停车位的设置,居住建筑按千分之八,商业和办公建筑按千分之十进行配置;二是规划方案设计前须明确卫校还建的具体选址位置。

十九、宜昌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滨江壹号”项目申请加装观光电梯定点

该公司开发的“滨江壹号”项目位于沿江大道与云集路交汇处,主要由住宅、商业、酒店等构成。为满足商业部分的垂直交通需求,拟申请在项目A区商住楼临沿江大道一侧山墙余缺处加装两部商业电梯至4楼,建设规模为2.2×2.4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公司定点申请,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报西陵分局审查。

二十、宜昌市伍家岗共同村农民住宅小区二期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东山三路,规划选址为居住用地,拟用地面积为676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8274.99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78159.01平方米,其中市场建筑面积为1498.81平方米,文体设施建筑面积为751.39平方米,医疗设施建筑面积为754.63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75154.18平方米,容积率为1.156,建筑密度18.3%,绿地率为33%,停车位480个(住宅按每100平方米0.6个停车位应达到450个,公建每100平方米1.0个停车位应达到30个)。多层住宅6号楼后退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3.1,后退规划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为9.3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设计方案,同时要求进一步优化方案布局,小高层住宅面宽应满足规划管理规定要求,并按相关要求增加配电房。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黄文云、艾长征、刘晓华、聂峰、谭道明、唐钢、张翼、屈哲、田庆平、赵建军、韩郑、王范荣、朱健、曾凡海、徐文锋、杜宪、熊炎、苏蓉、汪俊伍、张江、周琪、高周洲、罗洋、赵建军、孙富建。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朱健、曾凡海,市政工程科王范荣,法规科屈哲,伍家岗分局张江,西陵分局杜宪、熊炎,点军分局高周洲,开发区分局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