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2]002号
一、宜昌国贸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阳光大酒店10KV配电线路工程
宜昌国贸集团所属阳光大酒店提档升级,现主体工程已完成,急需供电。其提交的配电线路方案中,10KV外部电源路径为:10KV主供电源从东山大道Ⅲ回接入,在东山大道Ⅲ回绿萝路2号环网柜至分-学005环网柜之间π进一台3C2V环网柜,绿萝路2号环网柜22开关至新增环网柜01开关之间利用原有电缆,新增环网柜02开关至分-学005环网柜03开关之间利用原有电缆。同时由新增环网柜的03开关出一回电缆至分-鑫007的02开关以实现电网环网,提高供电可靠性,然后从新增环网柜的04开关出一回电缆至阳光大酒店高压控制室。10KV备供电源路径为:由10KV教育局支线提供,即在教育局支线1号杆附近增加一台4C环网柜,教育局支线1号杆至环网柜的01开关,再从新增4C环网柜的03开关出一回电缆至阳光大酒店高压控制室。现状东山大道火车站侧(绿萝路至卓越广场段)有电缆沟,卓越广场经东山大道至阳光大酒店段无电缆沟,需新建。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线路路径方案。由于东山大道改造工程即将启动,建议与东山大道改造工程同步实施。
二、长江三峡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申请对宝塔河水位站、胭脂坝水位站实施自动化改造
长江宜昌江段宝塔河水位站、胭脂坝水位站是为长江干流、宜昌城市防汛及三峡工程建设运行等收集水文资料的188体育平台监测站点。其中宝塔河水位站位于原杨岔路汽渡码头,始建于1971年8月,因宜昌市沿江大道建设,站房、水尺等设施被协商拆除,后一直是设置临时水尺人工观测水位至今。胭脂坝水位站位于宜昌长江铁路大桥上游200米的长江左岸,建于2005年1月,建站以来,一直采用人工观测。现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需对以上两站进行自动化测报改造,以满足水文资料进入数据库并进行数字化储存和检索。水文观测设施改造需要在长江最低水位期完成水下设施建设,其中站房具体尺寸为3米*3米*3米。
经会议研究,该申请提交规划委员会研究。
三、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勤村村民委员会违法建设案件
经查,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勤村村民委员会于2011年8月,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在伍家岗区八一路勤兴花园(村民安置小区)入口处建设景观门及门房,钢混结构,占地面积88.56平方米。现已完工。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规定进行罚款后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宜昌市西园绿化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建设案件
经查,西园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0月,无证在西陵经济园区黄河路延伸段学府花园内建设物业管理用房,层数两层(第一层等高3.5米;第二层层高3米),框架结构,第二层已封板,面积978.68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该违法建设工程位于高压走廊范围内,对违法建筑予以拆除。
五、猇亭区七里冲房屋征收安置房三期规划选址方案及规划指标调整
根据猇亭区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安置需求,2012年还需安置2000多户,猇亭区农民拆迁还建办公室申请在猇亭区七里冲选址三期安置房建设用地,初步选址方案占地面积175.77亩,东临张家湾路,南临七里冲路,西临七里冲安置房二期,北临规划民悦路,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该地块规划用地指标为:建筑密度30%;容积率1.6;绿化率30%;建筑限高20米;泊车位1130个。由于猇亭中心区建设用地有限,为节约用地,区政府申请调整该地块规划用地指标,容积率调整为2.0,建设部分小高层来增加安置户容量。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七里冲三期安置房选址方案,原则同意将容积率调整为2.0,其他规划指标按宜昌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作相应调整。
六、宜昌市猇亭区七里冲一期村民安置房小区1号、4号楼规划单体建筑方案
该方案2011年已经规划业务会研究同意。区政府为节约用地,要求在七里冲一期村民安置房小区增容拆迁安置户,原1号、4号楼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为15层,现申请将1号、4号楼方案修改调整为16层,经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咨询,满足间距、日照和规划容积率指标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1号、4号楼方案修改为16层,按增加面积增设停车位。会议要求猇亭区政府需补充方案修改调整函文说明。
七、湖北省宜昌监狱申请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湖北省宜昌监狱临胜利四路建设经济适用房,单体建筑局部占用国有土地,要求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宜昌监狱要求调整胜利四路原监狱建设用地旁小区出入口通道线形。由市政科提交线形方案中,道路红线离拟建建筑外墙2.5米,离阳台0.6米,道路红线宽度7米,该道路建设时需拆除两根过街电杆及移除转移地下电缆。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由伍家分局协调建设单位建设该通道后,再按道路红线统一核发整体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八、宜昌社会福利院申请选址意见书
因政府建设城市道路(体育场路)时占用了市福利院土地,经市政府协调认可,划拨云集山庄管理处的3亩土地以补偿市福利院。信息中心对该地块作了用地策划,具体方案为:市福利院老年公寓布置于原山庄用地西北侧,用地面积2058平方米,均为原山庄用地;220kv变电站布置于原山庄用地东侧,平行营盘路,用地面积8412平方米,为原山庄用地及居民用地。
经会议研究,我局对市土地储备中心核发规划条件,要求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该地块。考虑该项目的实际情况,由宜昌社会福利院根据规划管理要求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后,我局再核发选址意见书。
九、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和村村民委员会花艳小区二期总平面及单体方案
共和村二期规划方案,按上次会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取消了临花溪路一侧商业,咨询中心分析日照满足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住宅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同时提出如下要求:一是深化竖向设计,合理确定场地标高,补充市政管线图纸;二是幼儿园方案重新报批;三是多层住宅架空层层高不得超过2.2米;四是停车位须按照每千平方米建筑面积6个停车位配建。方案完善后由伍家分局审批。
十、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运河公园建筑部分放线
运河公园建筑部分市测绘大队进行了放线,已建成的公厕一、酒吧街、公厕二与实际定位相差1.2-3.5米。
经会议研究,要求城投公司书面出具承诺,负责因定位偏差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一、宜昌保障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猇亭区保障房项目规划二期报建方案
由宜昌保障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宜昌市猇亭区保障房位于猇亭区后山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该项目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停车位按照每1000平方米不少于4个配置,地下车位与室内停车位总和应达到总停车位的60%。
该项目一期已经报建,现拟报建该项目二期,包括A3-A9七栋多层住宅,B1-B9九栋高层住宅,在临迎宾大道一侧布置临街商业,二期总建筑面积166609.4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46134.4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868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794.8平方米,规划停车位540个(按千分之四标准核算需585个),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用地红线及拟建建筑之间的间距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部分拟建建筑日照影响不满足相关规范要求。除设置临街商业外,未设置其他配套公建。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周期比较长,在二期中应布置相应的居住区配套公建;二是二期停车位须满足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要求;三是进一步调整规划布局以保证日照影响满足规范要求。
十二、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位于西陵区西陵一路与东门外正街交汇处,原规划报建方案已于2009年经市规划局业务会讨论并原则通过,原方案用地面积为990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854.32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地上建筑面积832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77.2平方米,其他地上建筑面积26347.62平方米,容积率为3.50,建筑密度为28.5%,绿地率为27.8%,设置停车位135个,其中地面36个,地下99个。
调整后报建方案用地面积为990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718.71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地上建筑面积9712.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8.52平方米,其他地上建筑面积26347.62平方米,容积率为3.64,建筑密度为29.32%,绿地率为25.31%,设置停车位178个。
调整后方案距住院部大楼最近距离为13.5米,后退东侧用地红线距离仅为4.7米。
经会议研究,由于原报建方案已审批通过,且调整后建筑方案后退用地边界、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不满足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不同意该建筑方案调整。
十三、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监测监控中心方案调整
该监测监控中心位于发展大道,北临夷陵区,南临三峡企业总部基地,现申请方案调整。原设计的一期实验楼为8层建筑,地上6层,地下2层,-1层为储藏用房,-2层为地下车库,现申请将-1层抬到正负零标高上,即地上7层,地下1层,并将地下车库扩大,增加16个停车位。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进行调整,分局须进行现场踏勘,协调处理好与发展大道和三峡企业总部基地的高差关系。
十四、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用房方案调整
该单位位于东山四路明珠段的侦查技术用房方案已于2011年8月审批,原审批的方案包括一栋9层的办案、专业技术用房、一栋3层的办案区用房和一栋1层的控申接待、门房。现申请将办案、专业技术用房向东山四路方向平移
经会议研究,仍维持原审批方案位置不变。
十五、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武装部申请军事指挥中心外装修审查
该单位位于胜利四路与体育场路交汇处的军事指挥中心由于淡黄色外墙砖较为陈旧,拟申请进行外装修。其提交的宜昌三峡广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外装修方案为墙面淡黄色金色氟碳漆,檐口由深黄色斜檐改为灰色铝塑板直檐。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外装修申请,同时要求檐口仍保持深黄色斜檐不变。
十六、合益路标准件厂周边地形图更新
因合益路标准件厂周边现状地物发生变化,影响该地块规划条件的下达。
经会议研究,要求由市测绘大队对地形地物变化部分进行地形图更新。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闫晓、艾长征、谭道明、聂峰、刘晓华、张翼、屈哲、张江、杜宪、王范荣、苏蓉、熊炎、高周洲、赵建军、韩郑、徐文锋、朱健、周琪、孙富建、龙康福。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朱健,法规科屈哲,伍家岗分局张江,西陵分局杜宪、苏蓉,猇亭分局孙富建,市政工程科龙康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