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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45号

日期:2012-02-09 16:1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1129,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点军区卫生监督局业务用房选址等24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点军区卫生监督局业务用房选址

点军区卫生监督局申请在联棚乡卫生院用地内建设业务用房。根据《联棚集镇规划》,该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区卫生监督局在此建设业务用房,要求该单位另行选址建设。

二、宜昌天问学校申请校园内建设教学楼

宜昌天问学校拟将校园内一栋三层危房拆除后新建一栋5层的教学楼。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单位申请,要求建设单位报送建筑单体方案提交会议研究。

三、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西坝无产权厂房意见

该公司位于西坝二分厂的3栋厂房,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和房产证。经市政府20111012专题会议(〔201165号)研究,要求相关部门本着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的原则办理相关手续。对西坝片区部分厂房的办证问题,由三峡制药公司向市规划、房管、住建等部门做出如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一定无条件拆除的承诺后,再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该公司已向我局做出书面(三药司字〔2011〕第58号)承诺:“对于西坝二分厂无产权生产性厂房,将来如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公司一定无条件拆除”。现该公司申请补办上述3栋厂房的规划许可手续。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上述3栋厂房按永久建筑处理,但将来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时,建设单位须无条件拆除;由西陵分局办理结束后送点军分局汇总,再统一核发。

四、宜昌第二十一中学教学楼方案

该校修建性详细规划已经我局审批,现该校申请拆除原教学楼,新建一栋五层教学楼,外立面为浅蓝色,建筑面积5036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校方案,外立面颜色进一步优化后,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五、宜昌市伍家乡共前村村民委员会临时仓库延期

共前村汪家冲一层临时仓库,我局20091028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宜市规建临(2009037号,使用期限1年,现建设单位申请延期两年。

经会议研究,由于该项目为条例实施前审批,原则同意延期两年,有效期2010102820121028

六、湖北宏峰房地产公司中南路居住区二期施工图审查

该公司报送中南路居住区二期1-5号楼施工图经审查,楼梯间向外扩0.1-0.5,局部增加结构板。

经会议研究,要求按审批方案修改。

七、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湖北宜昌长江三峡游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的函

20096月对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发了三峡游轮集散中心项目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09069号),项目拟用地面积367992平方米20099月,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湖北宜昌长江三峡游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属三峡游轮中心项目开发建设独立法人。来函申请更换选址意见书单位名称。

经会议研究,由于宜昌交运集团属上市公司,该公司有部分非国有资本。根据规划,三峡游轮中心项目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游轮中心,属旅游基础设施,另一部分为经营性商业住宅等。鉴于以上情况,为完善旅游服务设施,促进平湖旅游新区开发,同时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可以由市政府及国土、房屋征收主管部门明确宜昌长江三峡游轮中心开发公司组织前期土地和房屋征收。市政府及国土、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出具明确意见后,我局对该公司下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仅用于土地收购及房屋征收等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时须重新组织进行土地公开挂牌出让。

八、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下达胜利四路-夷陵路交叉处(原力帝市场)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联系函要求下发胜利四路-夷陵路交叉处(原力帝市场)地块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按照《宜昌市西陵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调整及宜府函[2011]158号的批复,行政审批科核对拆除临夷陵大道七层住宅楼面积,拆除住宅建筑面积为4065.6平方米,按13的比例还建。结合上述意见核发该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九、湖北省宜昌监狱申请胜利四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湖北省宜昌监狱临胜利四路建设经济适用房,单体建筑局部占用国有土地,要求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审批建筑超出国有土地使用证范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十、宜昌市保障住房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沙河村地块保障房规划技术指标

宜昌市保障住房建设有限公司要求沙河村地块建设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并提供了初步方案。

会议研究认为,原则同意按方案用地范围及规模下达选址意见书,规划方案需进一步优化后再上会研究。

十一、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公司申请置换唐家湾村土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根据市人民政府备忘录[2009]10号要求,我局已对市土地储备中心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10007]号),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市城投公司已同意该地块给予十六化建公司。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工业用地性质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十二、宜昌市点军区搬迁安置办公室申请艾家桥河、联棚大雁坝、点军塘上规划选址(批次)

宜昌市城区南展、加快点军城市化发展,市点军区搬迁安置办公室为主体,负责安置村民搬迁任务。宜昌市点军区搬迁安置办公室申请艾家桥河、联棚大雁坝、点军塘上规划选址(批次)。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艾家桥河、联棚大雁坝、点军塘上地块选址,同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对宜昌市点军区搬迁安置办公室核发;二是规划性质为居住用地,控制指标容积率为2.2;三是艾家桥河地块按分区规划范围控制,联棚大雁坝地块按联棚总体规划范围控制,点军塘上按分区规划范围一半控制。

十三、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核发原武警宜昌市消防支队消防特勤训练基地地块建设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核发原武警宜昌市消防支队消防特勤训练基地地块建设用地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亭规划分局核定的用地范围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并明确表述周边规划的配套设施情况。

十四、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2011年城市建设第一批次用地(宜昌天问学校项目)定点选址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办理2011年城市建设第一批次用地(宜昌天问学校项目)定点选址。并按照2011113局业务会意见提交总平面图。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规划核发选址。

十五、宜昌溢美置业有限公司西城明珠二期规划报建方案

宜昌溢美置业有限公司拟在西陵经济开发区望洲管理区七组地块建设西城明珠二期项目,拟用地面积为2925.6平方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筑密度不大于27%,容积率不大于1.6,绿地率不小于35%,停车率不小于40%

报建方案主要为两栋6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为4630.38平方米,容积率为1.58,建筑密度为26.4%,绿地率为38%,停车位40个(满足千分之八的要求)。1号楼后退云林路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为5,后退北侧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为3,后退东侧用地红线最小距离为9.12号楼山墙后退东侧用地红线最小距离为5.1,后退西侧用地红线最小距离为5,均满足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报建方案。

十六、宜昌恒信德龙商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名车公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由宜昌恒信德龙商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开发的宜昌市名车公馆项目位于发展大道(商业银行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该项目的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5.0,建筑密度不大于38%,绿地率不小于20%,停车位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8个车位要求配建。

本次报送两套规划设计方案,两套方案的平面布局基本一致,主要由两栋34层写字楼和一栋2层奔驰4S店组成。两套方案的主要区别在于立面色彩和表现形式,方案一主要以淡黄色外墙砖和蓝色玻璃为主;方案二拟建建筑单体立面采用现代简约表现手法,以浅黑色外墙砖和蓝色玻璃为主。总建筑面积为89784.9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6870.71,地下建筑面积为12914.28,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76522.38容积率为4.978,建筑密度为32.53%,绿地率为16.00%,停车位771个(停车位按照1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车位要求配置需766个),地下停车432个,地上停车245,屋面停车94个,其中机械式停车268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二规划设计及指标,并提交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

十七、宜昌市顺捷置业有限公司丽景天城项目规划建筑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夷陵大道(汉宜水产批发市场地块),规划用地分为AB区,A区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拟用地面积为2067B区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拟用地面积为3575。《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中要求:A区设置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的水产农贸市场,建筑密度不大于35%,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6个车位要求配置;B区容积率不大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0%,居住停车率不小于40%,配套公建停车位按每100建筑面积不少于0.4个车位要求配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60%以上。

规划报建方案在A区拟建一栋28层住宅(含5层裙房为农贸市场),在B区拟建一栋11层住宅。该方案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6449.74(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为12132.83,水产农贸市场总建筑面积为3694.61)。A区建筑密度为39.58%B区容积率(包含AB区住宅面积)为3.495,建筑密度10.05%,绿地率为30.2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48.07%。报建方案共设置停车位141辆,其中地上43辆,地下98辆。住宅停车位按每100建筑面积不少于0.8个车位,商业及配套公建停车位按每100建筑面积不少于1个车位要求配置,该项目应共设置141个车位。

报建方案日照分析显示拟建项目西北侧8层住宅西南向采光面7.7宽(靠西端),建筑高度15.9内住宅户型(约4户)满足大寒日住宅底层窗台面不低于日照1小时的标准。A5层水产市场与西北侧8层住宅间距为13.8,与东南侧8层伍家岗区公安分局间距为13.1A区拟建高层住宅与东南侧一层砖房建筑间距为11.2

经会议研究,方案提交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

十八、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二期商业项目规划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体育场路与云体路交汇处(原联运公司地块)。拟建设用地分为C-1C-2区,总拟用地面积为86470.36,其中C-1区为84580.36C-2区为1890,用地性质均为商业用地,两者均应用于商业、旅馆业及市场配套的集中管理、接待和仓库建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中要求:C-1C-2区容积率不大于3.8,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低于20%,商业和仓库类建筑不超过五层,停车位按照6车位/千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

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一期项目已建成,一期报建方案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33324.59,根据《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一期方案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应不大于187705.2,一期报建方案超出45619.37。按《二○一○年第二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项目开发总量指标控制可以整体计算。一、二期总体核算后,二期商业的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82968.00

本次报建二期方案总建筑面积为425918.32,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05736.21,地下建筑面积为120182.11,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304246.34,容积率为3.519,建筑密度52.32%,绿地率为5.67%。一、二期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总体平衡计算后,仍超出21278.33。规划报建方案共设置停车位2566辆,其中地上342辆,地下2224辆,停车率达到7.7‰,机械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11%按公共建筑停车位每100建筑面积不少于1个车位要求配置,该项目共需设置3330个车位,该方案差764个车位。

规划报建方案取消城市规划道路营盘一路,设计为小区道路。部分拟建多层商业建筑间距不满足《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但满足消防控制要求。拟建10号楼1层、5层因商业、餐厅、影院建筑功能的特殊要求,建筑层高分别设计为610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规划营盘一路可取消作为小区道路,但应对公众开放;二是多层商业建筑间距应满足消防要求;三是超出容积率建筑面积及停车位不足问题提交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

十九、宜昌市森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峡文化村优化调整(酒店部分)规划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西北面,长江三峡的西陵峡峡口风景区内,规划选址为公共设施用地。报建调整方案经2011年第二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方案技术指标的核算标准提交会议研究。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地下室部分建筑面积按原审批方案计算方法进行核算,二是地下室商业功能部分建筑面积计入停车位计算基数,停车位按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车位配建。

二十、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调整东湖中心区D-10片区控规

东湖中心区D-10片区位于葛洲坝上岗路,现状多为三类建筑,居住人口相对较多。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拟对该片区进行改造开发,结合拆迁安置需求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提出规划调整申请。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对该片区进行改造,要求该公司提交改造规划方案后,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工作,由规划编制科组织研究调整方案。

二十一、民益家园经济适用房项目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民益家园18-20号楼项目环境、道路已基本完成,部分车位设置未完成。

经会议研究,待停车位设置全部完成后再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二十二、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猇亭垃圾填埋场规划选址变更。

猇亭垃圾填埋场在可研阶段办理了选址意见书,可研平面布置图是利用110000地形图进行设计,填埋场区及进场道路总拟用地面积约202837.57平方米(约合304.26亩)。因110000地形图反映地形地貌不全,城投公司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地形图进行了1500的修测,垃圾填埋场场区及进场道路平面布置也随之进行了变更设计,现申请对该项目进行规划选址变更。

经会议研究,宜昌市总体规划修编尚未完成,根据相关评审专家意见,进一步论证后再议。

二十三、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办理汪家冲路用地规划许可证。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办理汪家冲路用地规划许可证,因汪家冲路道路线型已作部分调整,调整后道路红线占压宜昌泓洋投资有限公司“香山福玖源”用地约202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因“香山福玖源”各项建筑控制指标均是按调整后道路确定,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原则同意按调整后线形办理汪家冲路用地手续。

二十四、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平湖污水处理厂沿江截污管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平湖污水处理厂厂区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平湖污水处理厂沿江截污管道部分2006年已发选址,与相关用地个人及单位未签署用地协议,厂区部分2008年已发规划许可证,目前该项目已投入使用。因平湖污水处理厂属国家投资项目,需要进行综合验收,现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平湖污水处理厂沿江截污管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平湖污水处理厂厂区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申请,要求在与相关用地单位及个人签署协议并报我局备案后办理管道部分规划许可证,厂区部分竣工验收按正常程序办理。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聂峰、唐钢、张翼、屈哲、朱健、杜宪、苏蓉、熊炎、张江、李源、王范荣、周琪、高周洲。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市政工程科龙康福,行政审批科朱健、徐文锋,编制科詹书生,法规科屈哲,伍家岗分局张江,西陵分局熊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