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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46号

日期:2011-12-28 16:32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1年12月16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张友声违法建设案件等21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兴龙房地产公司桔香楼项目规划条件核实

12月15日现场踏勘,该项目单体基本符合规划要求,存在以下问题:1、负1层地下车位未设置完成;2、负1层地下室扩大面积用于配电房;3、环境绿化未完成。

经会议研究,待地下车位和环境绿化完成后核发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二、群艺馆和文化广场3号楼项目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该项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群艺馆项目临街临时门面未拆除,地下车库出口临培元路一侧拆迁未完成;2、地下车库进口和出口上方各增建一层建筑;3、3号楼一层商铺临街外廊封闭;4、地下车位数量不足;5、3号楼5层架空层外墙封闭;6、院内增建部分变电箱及围墙。

经会议研究,督促建设单位尽快整改。

三、江山多娇三期1号--9号楼申请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该项目单体基本满足规划条件,环境绿化未完成。

经会议研究,先发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待环境绿化全部完成后核发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四、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湖中心区D-16居住小区拆迁实施

东湖中心区D-16居住小区项目,用地范围为团结路、樵湖二路、东湖一路和樵湖三路围合的街区,包括R13号、R14号、R15号、R16号、R17号、R18号和R19号共7栋住宅楼,其中R17号和R18号为经济适用房计划项目,用于安置该小区拆迁范围内的拆迁户,其余为商品房项目。现该公司申报D-16区住宅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拆迁范围内的建筑还未完全拆除,公司已做出承诺(葛房字〔2011〕48号):在D-16区商品房项目竣工验收前,确保D-16区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拆除完毕。该承诺已经葛洲坝城区管理建设局签署意见表示同意,并表示将督促该公司严格履行承诺。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D-16区拆迁范围内的建筑完全拆除完毕之前,可先行办理除R19号楼之外的其它住宅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待拆迁范围内的建筑完全拆除后,再予办理R19号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宜昌第二十一中学教学楼方案

经[2011]045号局业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校方案,外立面颜色进一步优化后,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根据上述意见,该校调整了外立面颜色,由浅蓝色变为橘红色。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校外立面颜色调整为橘红色。

六、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肿瘤院区大门改造方案审查(杜宪)

为改善就医环境,该院申请体育场路18号肿瘤院区大门进行改造。其提交的大门方案为:总平面含门牌形象墙、成品门亭及成品门闸。门牌形象墙长17.5米、高1.8米、厚0.6米整体用0.05厚光面红色花岗岩贴面;白色轻钢夹心板门亭长1.6米、宽1.6米、高2.4米,成品门闸长8.1米;大门出入口通道宽11.5米,并经市卫生局签署了意见。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提交的大门改造方案,要求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七、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旭光村、共和村、火光村、共同村、南湾村集体土地批次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旭光村、共和村、火光村、共同村、南湾村集体土地批次用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物流或工业用地性质办理该批次用地手续。

八、宜昌供电公司培训中心规划及实训楼建筑方案

宜昌供电公司培训中心规划及实训楼建筑方案,经上次规划业务会研究,要求对实训楼建筑方案修改。根据会议意见,建设单位对实训楼建筑方案进行了修改,提交了两种不同风格的方案,方案一立面颜色为深灰色,方案二立面颜色为棕黄色。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一。

九、宜昌凯越置业有限公司凯旋名门规划及建筑方案

该项目已于2011年9月30日提交二○一一年第三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建设单位根据会议意见对方案进行了局部修改,增加了停车位。

报建方案A区规划布置停车位461个(住宅按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8个车位、商业及配套按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车位配置需停车位523个),停车率约为8‰;B区规划布置停车位181个,C区规划布置停车位39个,按局2011年9月16日业务会议意见,B、C区建设容量及停车位总体平衡控制,报建方案B、C区总停车位为220个(公建按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车位配置需停车位240个),停车率约为9‰。

经会议研究,鉴于该项目用地条件有限,且方案均结合地形设置两层地下室,地下室满铺用地范围,停车位基本做到最大限度,且达到土地出让条件规定要求,原则同意该方案。

十、宜昌市同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金都批发市场规划方案

建设单位根据[2011]039号局业务会议纪要意见对方案进行了调整,总拟用地面积为132191.54平方米,其中中心公建区用地面积为35700平方米,市场用地面积为96491.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91060.77平方米(不含地下),其中已建建筑面积105579.4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85481.3平方米(不含地下)。容积率为1.445,建筑密度39.87%,绿地率为15%,停车位656个(原总体方案规划停车位374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建设总量按有关规定可以增加容积率0.1,并补交相关费用。

十一、城东片区岳湾路道路线形调整

《宜昌市城东片区CD-8、9区局部地块控规调整》对中南路、松林路之间岳湾路的道路线形进行了调整。宏峰上上城二期报建、审批方案均沿用原道路线形,且该项目已经审批,若采用调整后道路线形,会对造成该项目二期5号楼及地下车库不能建设实施,为了保证城市支路及周边项目的顺利实施,对该段道路线形进行了调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岳湾路道路线形调整,方案调整完善后入机,由市政科督促将新线形入机。

十二、湖北省宜昌易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易中物流分销中心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建设单位根据[2011]044号局业务会议纪要意见对方案进行了调整。

规划报建方案总用地面积为162102.32㎡,总建筑面积为274871.41㎡,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19288.08㎡,容积率为1.35,占地面积为81086.25㎡,建筑密度为50.02%,停车位为2320个。其中1号地块(方案提供指标)建筑面积为47644.67㎡,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40614.67㎡,占地面积为16929㎡,停车位为406个;2号地块建筑面积为35142.32㎡,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35122.78㎡,停车位为351个;3号地块(方案提供指标)建筑面积为72986.79㎡,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40986.79,停车位为410个;4号地块总建筑面积为46398.22,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44081.09㎡,停车位为704个;5号地块总建筑面积为71400.55,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58482.75㎡。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十三、湖北省电力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公司直流运检中心基地规划及生产办公楼方案审查

超高压输变电公司按我局意见,重新报送直流运检中心基地规划方案,基地规划建设12层生产综合楼一栋,1-11层规划为检修车间、办公用房、职工餐厅,顶层设有职工文体活动中心(羽毛球场)。总建筑面积8365平方米,地面停车位134辆,容积率0.61,建筑密度5.85%,绿化率不小于42%,建筑高度49.95米,后退城东大道20米

经会议研究,初步同意报送方案,提交规划委员会审查。

十四、宜昌弘洋投资有限公司香山福久源B地块二期(大型商业)停车位复核

二○一一年第四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对该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原则同意该建筑风格和外立面的调整,同时强调停车位要按照新规定严格审查和把关。

该项目选址要求居住停车率不小于40%,配套公建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4个车位。该项目分为A、B两个地块,其中A地块已经进行开发建设。A地块比选址要求多设63个停车位。B地块分三期报建,已批一期方案按照二○一一年第一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要求,居住停车率按0.6个/户,配套公建按照不少于0.8个/1000平方米设置,住宅部分少停车位73个,商业部分多204个,二期(大型商业)按照不少于1.0个/1000平方米设置比要求少201个,三期未报方案。

经会议研究,A地块已经进行开发建设,停车位不再纳入B地块停车位平衡。B地块商业街与商场,一期住宅与三期住宅地下车库互相贯通,停车位可以总体平衡,一期住宅停车位不足部分须在三期建设时补齐。

十五、宜昌隆润福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巴博斯奔驰4S店建筑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发展大道与厦门路交汇处附近,规划用地面积3042.69平方米,用地现状有一栋一层汽车4S店,现建设单位为引进一高档汽车品牌,申请将现有汽车4S店拆除后新建一栋3层汽车4S店,规划总建筑面积447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容积率0.98,建筑密度49.3%,停车位43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申请,要求方案必须满足原规划条件要求,停车位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车位要求配建。方案修改完成并经规划咨询单位审查后再提交局会议审议。

十六、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申请扩大管委会旁出让办公用地范围

该项目用地位于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发展大道管委会办公大楼旁,用地面积约30亩,为高新区管委会下属创业中心资产,该地块规划为办公用地,容积率为4.5。现高新区管委会与香港阳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拟在该地块建设以高性能计算机中心为主的专业孵化器项目,由于建设容量较大,现申请将用地范围向运河方向扩大用地面积约1600平方米。经向土地部门核查,该部分用地为国有土地,但没有权属,没有批次,且未办理到运河管理处名下。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扩大用地范围,将其与前方用地统一按照办公用地性质,容积率4.5下达出让条件。建筑方案审批前须取得增加部分土地使用权。鉴于扩大的用地部分处于运河30米保护范围内,要求在审批规划方案时,该部分用地只能规划设计为公共绿地,且不得用围墙将其与运河隔离。

十七、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确定花艳污水处理厂管理用房方案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针对花艳污水处理厂管理用房提交了两种方案效果图,其中一种方案为传统坡屋顶式建筑,另一种方案为现代风格平顶建筑。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现代风格方案进行设计。

十八、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仁智路已实施段(城东大道至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楼段)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因原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楼建设要求,我局对城投公司核发了仁智路全段选址,现城投公司只实施了城东大道至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楼段,并申请核发该段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要求按仁智路全段办理工程前期相关规划手续。

十九、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办理和平路(幸福路至西坝三路段)、建设路(幸福路至桥头路段)、西坝一路(和平路至西坝路段)、西坝二路(和平路至西坝路段)选址

规划和平路道路红线宽度36米,车行道宽度18米;规划建设路道路红线宽度25米,车行道宽度14米;规划西坝一路道路红线宽度20米,车行道宽度9米;规划西坝二路道路红线宽度25米,车行道宽度18米。住建委提交的研究方案中,和平路由幸福路至西坝一路段红线宽度调整为15米,车行道8米,西坝一路至西坝三路段红线宽度调整为25米,车行道15米,为避开大量拆迁,提交和平路方案线形与规划和平路线形偏差较大,偏距最大处约45米;建设路(幸福路至桥头路段)、西坝一路(和平路至西坝路段)、西坝二路(和平路至西坝路段)方案线型宽度及走向与规划道路基本一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建设路、西坝一路、西坝二路选址;因和平路方案线形与规划要求不符,暂缓办理该道路选址。

二十、宜昌供电公司输电中心申请110KV百宝线5号-8号塔电力线下地

城东大道与中南一路交汇处地块已被稻花香宏信房地产公司竞得。经现场踏勘,该地块有110KV百宝线由上空跨越,为保证地块开发的完整性,宏信地产公司已向供电公司提出线路改造申请,由宜昌电力勘测设计院设计改造方案并报我局。具体改造方案为,由5号塔处下地,经现有电缆沟至城东大道,过城东大道现有顶管通道,再沿城东大道北侧现有电缆沟至规划蒋湾路,经蒋湾路东侧新建电缆沟至竹涛路旁8号塔。

经会议研究,由于该线路还跨越东山二路旁一村民居住点用地,建议对该段线路(城东大道至东山二路段)做整体改造方案。

二十一、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大公桥加油站增设车行出入口

因大公桥加油站原规划方案未设置车行出入口通道,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设车行出入口。具体方案为:进口由现状8米扩宽到18米,加油站靠大桥侧增加一个10米宽出口。

会议研究认为,由于沿江大道该段交通流量大,交通组织复杂,且加油站前有公汽停靠站点,增设出入口后将对现状交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不同意在加油站前新增及扩建车行出入口。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闫晓、聂峰、刘晓华、张翼、屈哲、张江、孙富建、赵建军、熊炎、苏蓉、徐文峰、汪俊伍、韩郑、杜宪、曾凡海、王范荣、龙康福、朱磊。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市政工程科龙康福,行政审批科徐文锋,法规科屈哲,伍家岗分局张江,西陵分局熊炎,猇亭分局孙富建,开发区分局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