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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41号

日期:2011-11-24 10:23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11114,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残疾人联合会申请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规划变更等32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残疾人联合会申请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规划变更

宜昌市残疾人联合会拟在点军五龙大道建设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规划方案已经通过我局审批。因拟建位置占压现状道路,而规划的五龙大道未开工建设,为尽早启动该项目宜昌市残疾人联合申请将大楼整体向北侧平移。

经会议研究,考虑对城市景观的影响,会议要求对用地南侧的五龙大道局部先行施工后,再按原位置进行建设。

二、宜昌市纪委、伍家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建设用地范围局部调整

宜昌市纪委、伍家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将位于城东大道与仁智路交汇处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局部调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以道路、山体护坡坡顶划分用地。

三、宜昌市金碧苑置业有限公司商业、酒店方案变更

该公司申报的位于环城东路与四新路交叉口处的商业、酒店方案,2009年已经我局审批同意。该公司在对项目周边商业环境调查分析后,考虑到原方案不能较好地满足商业经济需求,申请对原方案进行局部变更,以满足中央空调设备管道安装需要,具体调整内容如下:一是二至四层层高由4.2m改为3.9m,五至十层层高由3.3m改为3.9m,建筑总高度由72.6m改为75.3m,总高度增加2.7m,经设计单位日照分析,对周围建筑日照影响符合相关规定;二是设备转换层由第五层变更至第十一层;三是五至十层的使用性质由客房变更为商业;四是室内增加一部电梯通至十层,以满足商业需求;五是因消防设计需要,室内楼梯向南侧移动与电梯合用前室;六是配电房由地下室移至地面。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二至十层层高变更,五至十层使用性质由客房变更为商业;二是原则同意设备转换层由第五层移至第十一层,但不得擅自增高或改变使用性质;三是原则同意室内增加一部电梯及室内楼梯向南侧移动与电梯合用前室;四是原则同意在地面设置箱式变压器;五是须进一步优化方案,增加停车位后上局会研究;六是日照间距需经市规划咨询中心复核。

四、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拟申请图书馆扩建方案变更

该院图书馆扩建部分原审批的方案为占地面积1704,建筑面积8180,建筑主体5层、局部4层(不含1层架空层)。15层使用功能为阅览室。屋面形式主体5层部分为坡屋面、局部4层部分为平屋面。因地形高差较大,为减少投资及满足功能需要,拟申请建筑方案作如下变更:占地面积由1704压缩至1321,建筑面积由8180压缩至6533;局部由4层增加至5层,并将第5层使用性质由阅览室改为学术报告厅,屋面形式为平屋面。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提交的变更方案,同时要求西陵分局按程序进行审批。

五、宜昌华扬置业有限公司拟申请圆梦园住宅小区11号楼层高变更

该公司因小区内部道路调整,拟申请将圆梦园住宅小区11号楼第1层层高由3.9降低为2.95,第2层层高由3.6降低为2.95,总高度降低1.6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层高变更申请,同时要求西陵分局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王正金申请致祥路1号砖6住宅外装修

王正金申请致祥路1号砖6住宅外装修,其提交的外装修方案为灰白色外墙涂料。

会议研究认为,现场查看其已先行施工属于违法建设行为,需由市城管局按行政处罚程序处理。

七、湖北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二分公司亚洲广场社会停车场方案变更

该公司亚洲广场社会停车场经2011年第三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认为:一是从鼓励增加公共停车位的角度考虑,原则同意社会停车场调整方案;二是同意增加商业建筑以弥补增加的投入成本;三是公厕必须纳入验收范围,修建完成后无偿交予政府部门管理;四是对于停车场的归属及管理问题。

会议研究认为,增加商业建筑属于规划变更,应进行现场和网上公示,若公示无异议并与市城管局等部门签订相关协议后,再予办理该项目方案审批手续。

八、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李家嘴地块选址意见书告知书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伍家岗区湖北裕波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沿江大道—白沙路交汇处)地块选址意见书告知书。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该公司所属地块地处沿江大道——白沙路交汇处,区域条件环境优良,景观条件较好,根据《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该用地属市级行政办公用地,拟利用现有宜棉厂、热电厂用地建设,以行政、市政公共服务设施为主要功能,具有标志性的城市中心景观区;二是当前我市正在进行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在新的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前,该用地仍应维持市级行政办公用地性质不变;三是建议由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九、点军区国家税务局申请综合业务楼选址意见书

点军区国家税务局申请在点军五龙社区(五龙路北侧)建设综合业务楼项目。

会议研究认为,按关于推进城区南岸、加快点军区开放开发意见(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号)的要求,待点军分区规划论证研究后,再确定定点及用地范围。

十、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李家湾村委员会申请村民安置房选址

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李家湾村村委会申请拟在李家湾村10组(临323省道)建设村民安置房项目。根据《桥边镇中心片区总体规划》,拟选址地块属市政公用设施及广场用地性质。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村民安置房在桥边河北侧规划居住用地范围选址。

十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市西陵区2011年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西陵区石板村生产安置基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预)。2008年核发的选址意见书范围用地面积为93663.232008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为79632.71,现该地块余下土地办理批次。

会议研究认为,根据选址意见书该用地性质为村镇企业用地(村民安置基地),拟按工业用地性质办理该地块余下土地的批次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十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在中心城区新建3个光缆交接箱。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在中心新建3个光缆交接箱。具体位置分别为:1、隆康路原电力局宿舍山墙墙角;2、西陵一路与北正街交汇处市国税局侧人行道内;3、体育场路七一研究所宿舍围墙旁。机柜尺寸为:长0.8×宽0.5×高1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申请,同时要求机座高度不得超过0.1

十三、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申请东山四路上段(发展大道至宜秭公路)供水管道工程选址。

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申请东山四路上段(发展大道至宜秭公路)供水管道工程选址。其提供的供水管道路径与东山四路该段供水管道施工图基本一致。该段供水管道全长3300,为DN400球墨铸铁管,过街横管由箱涵通过,管道覆土厚度不低于0.8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申请。

十四、宜昌市民大农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加工车间扩建

宜昌市民大农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现申请扩建中南路38号厂区加工车间,该地块位于规划中南一路北侧,工业用地,拟建建筑面积1080,层数为一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加工车间扩建。

十五、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销售分公司申请茂源加油站规划调整

茂源加油站为宜昌金东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还建给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销售分公司的项目,现已办理完成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销售分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现申请在加油站站房及罩棚放线时整体沿道路方向西移7.67

经会议研究,因该调整方案不影响规划要求,原则同意此规划调整。

十六、宜昌神达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新建车间定点

宜昌神达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伍家岗工业园区内,因发展需要,申请在其厂区内新建两幢单层车间, 一幢多层车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两幢单层车间定点,同时总平面方案应进一步优化。

十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建设变电设施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建设变电设施,拟建位置在隆康路35号该公司相邻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房屋后部,该公司同时提供电信公司同意其建设的书面证明。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公司建设变电设施的申请。

十八、宜昌首信外滩宾馆有限公司申请宾馆外立面装修

宜昌首信外滩宾馆有限公司申请位于沿江大道133号的宾馆进行外立面装修。

会议研究认为,该宾馆处于城市近期改造范围内,不同意其外立面装修的申请。

十九、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纪国林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联系单

该宗土地位于伍家岗区伍临路12-2号,土地使用者为纪国林,2007年办理了产权证,证载房屋设计用途为商业,2010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为19.11,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纪国林现申请以19.11的商业用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来函征询我局意见。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处于近期改造范围内,不同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二十、武汉铁路局宜昌东站经济适用房二期规划建筑方案

武汉铁路局按2011年第40次业务会议要求,对农贸市场和1号楼单体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农贸市场从西北侧城市支路进,1号楼住宅从小区内东侧山墙入户。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报送的调整总图和单体方案。

二十一、湖北省电力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公司申报基地规划方案

超高压输变电公司直流运检中心基地位于城东大道,划拨公共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3668,现报送基地规划方案和单体建筑方案,基地一期规划建设生产办公楼一栋10层,二期建设检修培训综合楼一栋12层,总建筑面积15917.5,地面停车位114辆,容积率1.17,建筑密度11.7%,绿化率38%

经会议研究,要求进一步深化设计方案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二十二、宜昌首信东方公司申请调整东辰一号御景EF栋方案

该公司二期EFE2F2户型在推广过程中市场反应欠佳,客户提出了一些意见,该公司经过研究做出了调整:一、户型由原二房二厅改为三房二厅,原户型有3个阳台,将主卧室阳台取消改为房间;二、由于户型的变化增加飘窗致使正立面产生局部变化。

经会议研究,在不增加建筑面积、保持原有建筑风格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调整,方案修改后提交会议讨论。

二十三、湖北兴龙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调整方案

该公司开发的桔香花园和桔香楼相邻,拟统一物业管理,现申请如下调整:一是将桔香楼的文体活动室调换到桔香花园物业楼二楼(现该公司暂用办公),文体活动室改为仓储用房;二是将桔香楼的物业管理用房调换到3839车位处,原物业用房改为仓储用房;三是将消防控制室的一半改为物业用房。

该公司与金峡小区间有一空闲地713.85,申请建房,提出两个方案:方案一占地200,三层;方案二占地200,二层加地下室,另在桔香楼地下车库上加建一层商业,面积200

会议研究认为,待查清桔香花园和桔香楼原规划及用地情况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二十四、宜昌市第十四中学办公楼方案

第十四中学对办公楼方案进行了修改,再次提交会议讨论。

会议研究认为,该办公楼临城市主干路东山大道,地处城市188体育平台节点,要求建设单位再报送一套方案进行多方案比较并上会研究。

二十五、宜昌三峡物流园有限公司申报临时招商中心方案

该公司拟建二层框架结构临时招商中心,报送单体方案提交会议研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报送方案。

二十六、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公司体育场路经适房规划设计方案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公司体育场路经适房项目位于宜昌市体育场路,宜昌华祥商贸物流中心项目公建区北侧,其西侧为联运公司干休所,北侧为葛洲坝干休所及葛洲坝一公司住宅区,东侧为宜昌华祥商贸物流中心项目住宅区,项目用地面积为12979.2。经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公司与湖北省华祥投资有限公司协商,在住宅日照及建筑间距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提交该地块规划设计方案。规划方案包括两栋27层的高层住宅和一栋10层的小高层住宅,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4767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2687,商业建筑面积4983,医疗卫生站、物业管理及文体活动建筑面积600,容积率3.67,建筑密度24.2%,绿地率30%,停车位285辆。建筑间距及日照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设计方案,同时要求降低容积率至不超过3.5

二十七、宜昌恒信德龙商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名车公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由宜昌恒信德龙商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开发的宜昌市名车公馆项目位于发展大道(商业银行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该项目的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5.0,建筑密度不大于38%,停车率不小于20%,停车位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8个车位要求配建。

规划报建方案包括一栋2层的汽车4S店和两栋34层的酒店,总建筑面积为89564.68,容积率为4.913,建筑密度为39.60%,绿地率为16.00%,停车位625个。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方案中各项指标必须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二是建筑功能应符合规划条件要求,酒店设计应按规范的酒店形式进行内部平面布置;三是停车位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车位要求配建。

二十八、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望州岗GZ-12地块06东区规划报建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已于2011930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建设单位按照会议意见对方案进行了局部修改,按要求增加了停车位。

规划方案06东区拟用地面积为23353.90,总建筑面积为91855.17,容积率为3.476,建筑密度38.23%,停车位567个,其中地上47个,地下及室内停车位520个(居住按每千平方米不少于6个,公建按每千平方米不少于10个增加,应设停车位479个),其地下停车位占总停车位91.71%,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占此次报建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3.15%。在整个地块内,拟用地面积为120267.74(不含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260464.87,容积率为1.963,总停车位1087辆,包括地上230辆,地下及室内停车位857辆,建筑密度24.92%,绿地率30.30%,总户数2325户。报送方案06东区东南侧临夜明珠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36。方案中临夜明珠路不超过60的高层住宅退让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为10.9,超过60不超过100的高层住宅退让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为13.2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的各项指标和拟建建筑退让夜明珠路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

二十九、宜昌市顺捷置业有限公司丽景天城项目规划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夷陵大道(汉宜水产批发市场地块),规划用地分为AB区,A区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拟用地面积为2067B区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拟用地面积为3575。《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中要求:A区设置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的水产农贸市场,建筑密度不大于35%,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6个车位要求配置;B区容积率不大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0%,居住停车率不小于40%,配套公建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4个车位要求配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60%以上。

规划报建方案在A区拟建一栋29层住宅(含5层裙房为农贸市场),在B区拟建一栋11层住宅。该方案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7636.91(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为13306.77,水产农贸市场总建筑面积为4330.14)。A区建筑密度为45.59%B区容积率(包含AB区住宅面积)为3.697,建筑密度10.34%,绿地率为47.28%。报建方案共设置停车位50辆,其中地上14辆,地下36辆。按《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住宅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8个车位,商业及配套公建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个车位要求配置,该项目应共设置165个车位。

报建方案日照分析显示拟建建筑对西北侧8层住宅有日照影响。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将该项目AB区统一规划,建设容量总体控制;二是建设单位须优化设计方案以满足相关规定的日照影响要求。

三十、宜昌供电公司报装中心环网柜选址

宜昌供电公司报装中心借助湖北宜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居住小区及公建设施项目供电的契机,申请在附近安装一台环网柜。拟选位置位于仁和医院夷陵大道出口处,该处现有一个变电箱、两个环网柜和一个通讯交换箱位于人行道上。

会议研究认为,仁和医院出口附近有公交站台,不适合继续增设环网柜,建议在湖北宜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居住小区及公建设施项目门房附近设置环网柜。

三十一、宜昌市固废公司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选址

宜昌市固废公司申请在黄家湾垃圾处理厂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利用现有垃圾填埋场围合的山头进行建设。该山头为垃圾填埋取土区,申请用地面积30亩。

会议研究认为,黄家湾垃圾处理厂在十二五末期将逐步封场,封场后可能建设环保公园。因此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在封场后不能继续使用发挥价值,建议在城市其他垃圾填埋场选址。

三十二、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申请调整管委会旁办公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项目用地位于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发展大道管委会办公大楼旁,用地面积约30亩,为高新区管委会下属创业中心资产,按照《唐家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该地块规划为办公用地,容积率为4.5。现高新区管委会与香港阳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拟在该地块建设以高性能计算机中心为主的专业孵化器项目,建设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云计算中心用房不低于2万平方米。现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将该地块调整为工业用地后重新挂牌。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工作,由规划编制科组织研究调整。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黄文云、刘晓华、聂峰、谭道明、闫晓、唐钢、张翼、屈哲、朱健、杜宪、苏蓉、熊炎、张江、徐文锋、詹书生、龙康福、罗洋、李源、王范荣、周琪、高周洲。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市政工程科王范荣、龙康福,行政审批科徐文锋、朱健,法规科罗洋,伍家岗分局张江、周琪、李源,西陵分局杜宪、苏蓉、熊炎,点军分局高周洲,开发区分局朱磊。

: exactly">三十二、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申请调整管委会旁办公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项目用地位于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发展大道管委会办公大楼旁,用地面积约30亩,为高新区管委会下属创业中心资产,按照《唐家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该地块规划为办公用地,容积率为4.5。现高新区管委会与香港阳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拟在该地块建设以高性能计算机中心为主的专业孵化器项目,建设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云计算中心用房不低于2万平方米。现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将该地块调整为工业用地后重新挂牌。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工作,由规划编制科组织研究调整。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黄文云、刘晓华、聂峰、谭道明、闫晓、唐钢、张翼、屈哲、朱健、杜宪、苏蓉、熊炎、张江、徐文锋、詹书生、龙康福、罗洋、李源、王范荣、周琪、高周洲。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市政工程科王范荣、龙康福,行政审批科徐文锋、朱健,法规科罗洋,伍家岗分局张江、周琪、李源,西陵分局杜宪、苏蓉、熊炎,点军分局高周洲,开发区分局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