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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40号

日期:2011-11-17 15:05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1114,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武汉铁路局申请核发宜昌东站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31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武汉铁路局申请核发宜昌东站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武汉铁路局申请核发宜昌东站宜当路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用地面积38171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核发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核发合益路标准件厂等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合益路标准件厂、宜昌宏业气体有限公司地块整体开发建设的规划设计条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控规核发标准件厂、宏业气体有限公司地块整体开发建设的规划设计条件。

三、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核发开发区管委会旁北侧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

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开发区管委会旁北侧20775.17平方米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控规下达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四、湖北港兴房地产公司申请核发港务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湖北港兴房地产公司申请核发港务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并提交初步规划方案。

经会议研究,要求对初步方案进行技术咨询后再上会研究。

五、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核发亚栈路与沿江大道交汇处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

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亚栈路与沿江大道交汇处一宗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控规核发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六、宜昌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核发城东大道加油站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宜昌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来文《关于办理城东大道加油站建设手续的请示》(宜昌饭店政字[2011]04号),申请核发城东大道加油站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经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征得消防部门同意后,我局再向市国土资源局核发规划设计条件。

七、    宜昌市气象局要求观象台、雷达站选址

随着宜昌城市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击,规划部门拟选址了市区四处位置。通过宜昌市委、市政府和湖北省气象局确定,拟选定西陵区石板村、夷陵区白庙村位置,要求观象台用地约30亩,雷达站用地约10亩,建筑面积1170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结合市人民政府专题会会议纪要[2011]20号,原则同意观察台和雷达站的规划选址,同时要求考虑节约土地,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选址意见书拟用地范围仅作参考,气象局报批规划方案时须严格核对用地规模。

八、宜昌弘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换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弘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1年取得点军区夷桥路南侧地块,用地面积30.84亩,申请换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考虑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根据规委会专题会议要求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后,我局再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九、武汉工贸有限公司申请换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武汉工贸有限公司2011年取得西陵区沙河村地块,用地面积24.45亩,申请换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我局之前已对市国土资源局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110020号)]及附图,规划用地面积为30亩。

会议研究意见,请该公司联系市国土资源局,要求按我局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110020号)]拟用地范围,将该地块余下部分土地再进行招、拍、挂,若该公司取得后,我局再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十、    宜昌市第二十五中学配电房方案审查

该校校园总平面方案已经我局审批同意,原总平面方案中未考虑配电房。现该校申请在1号学生宿舍楼北侧建设配电房,以满足学校用电需求。配电房共一层,建筑面积31.68㎡,高3.6m,局部高4.5m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校配电房方案,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十一、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湖中心区D-12S2号楼规划变更

东湖中心区D-12S2号楼临团结路与樵湖一路交叉口处,原审批方案中,一层临街建筑底面向内收缩2.1m,立面倾斜与地面成63°夹角与二层楼面相交。现建设单位为消除倾斜立面的安全隐患,申请调整立面形式,与地面垂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一层临街建筑向内收2.1m,立面垂直于地面。

十二、宜昌市第四中学教学楼拟申请教学楼方案审查

该校于1982年建设的砼4教学楼拆除重建工程,按今年第38次局会要求进行了方案设计。其提交的拆除重建方案为主体4层、中间部分在第4层上增加造型架空屋架,立面形式方窗、中间部分采用圆弧造型,材料为黄色面砖,拆除重建建筑面积2724.6平方米,14层使用功能为教室;为方便教师上课,将拆除重建教学楼与临四新路L型综合楼第3层之间用连廊连接起来,该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查原则同意。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提交的建筑单体方案,先签发市发改委定点联系单,并按程序审批方案。

十三、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拟申请学生公寓初步方案审查

该校拟定点的学生公寓位于规划的西陵二路西侧。其提交的的建筑单体方案为:学生公寓南北朝向,沿莲心湖呈一字布局,两侧为11层,中间通过3层裙房相连;总用地面积104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219平方米、容积率1.93、建筑密度19%、绿地率35%;建筑立面为三段式12层浅灰色面砖、310层浅黄色外墙涂料、11层为白色外墙涂料;屋顶为坡屋顶(蓝色波型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先签发市发改委定点联系单,因拟建建筑临城市主干道,须对申报的建筑方案进一步优化,并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规划咨询后,再报我局审查。

十四、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拟申请接待中心外装修方案

该公司位于西陵二路的接待中心,按照第38次局业务会要求,提交了与相邻的住宅一并外装修设计方案(浅黄色真石漆)。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外装修方案,由西陵分局核发外装修通知书。

十五、宜昌市地方税务局城区纳税中心夜景灯光方案

该单位位于珍珠路与东门外正街城区纳税服务中心,其提交的建筑夜景灯光方案为建筑轮廓设置青色LED灯带,底部设置泛光灯。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夜景灯光方案,同时要求将夜景灯光纳入规划验收核实范围。

十六、宜昌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申请滨江一号转角处立面变更及地下配电房位置调整

该公司为满足经营需求,拟申请将云集路与沿江大道转角处原规划的长2.5、宽1.5的缺角部分花坛改为两部观光电梯,并在观光电梯外侧设置长2.5、宽1.5花坛;转角处长7.4、挑出5墙面的悬挑雨棚改为长7.4、挑出9.5的落地立柱式雨棚;转角处圆弧形玻璃幕墙改为矩形玻璃幕墙;由于电力部门的要求,拟申请将原负2层配电房移至地面南侧用地边界处(临公厕)。

经会议研究认为:一是滨江一号云集路与沿江大道转角处原方案审批为公共绿地,其使用功能是满足市民需求的城市开放广场,不同意其变更申请;二是配电房拟申请调整位置,不符合《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版)退让用地界线距离要求,不同意位置调整申请,建议将负2层配电房移至负1层。

十七、湖北雅斯连锁商业有限公司拟申请雅斯超市山墙开门

该公司为满足其经营需要,拟申请将临西陵后路砖3山墙开门。门洞尺寸为宽6.5、高3.5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申请,同时要求设计单位进行结构审查,以确保房屋安全。

十八、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拟申请风雨操场位置调整

该院位于校园内的风雨操场,因距校园内道路较近,且对规划的实训商务楼有一定的影响,拟申请建筑整体向北平移3,向东平移2

经会议研究,风雨操场整体向北平移3对相邻建筑无影响,向东平移2不满足消防间距要求,因此原则同意向北平移3,不同意向东平移。

十九、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城区管理建设局东湖一路选址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城区管理建设局计划对东湖一路实施改造黑化,申请我局下达选址意见书。在路侧的地块开发中,我局预留的道路用地范围比现行道路专项规划确定的范围略大。

经会议研究,为避免出现用地空白,按照原来预留的道路范围确定选址意见书。

二十、宜昌裕波旭光纺织有限公司单身宿舍危房改造方案

宜昌裕波旭光纺织有限公司按照局业务会2011年第37次会议要求对单身宿舍危房改造项目方案提交咨询论证,该宿舍区用地面积2902.86㎡,总建筑面积3607.64㎡,建筑层数4层,一层为商业店铺,层高4.8,二至四层为职工宿舍,层高4.4

经核定,该项目拟建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与周边建筑间距均不满足《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版)》的要求。

经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修改方案,建筑退后道路红线、用地边界、房屋层高、间距、日照等指标均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二十一、宜昌明辉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厂区方案

该项目位于宜昌市西陵区唐家湾村三组,规划选址为工业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中规定该地块拟用地面积为19299.59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0.6且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区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及建筑规模不得超过总量的7%

报送方案规划有一栋四层的综合办公楼、一间单层厂房及一个单层仓库,总建筑面积13179.04平方米,容积率0.683,建筑密度49.56%,绿地率为13.76%,停车位15辆,区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总建筑面积的10%。规划地块内有两条220KV的高压线穿过。

经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修改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同时建筑物与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二十二、湖北省宜昌市青少年宫扩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湖北省宜昌市青少年宫扩建项目位于一马路与滨湖路交汇处,宜昌市西陵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该项目的用地性质为文化娱乐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层高4层,建筑限高12米。

规划扩建方案在紧邻现状青少年宫北侧扩建一栋六层的综合楼。建筑面积为3190㎡,总建筑面积为14990㎡,容积率为1.84,建筑密度为59.26%,绿地率为6.8%,停车位25个,建筑高度22.5米。

经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建设方案应纳入整体改造设计,处理好新建部分建筑风格、高度与原有建筑之间的关系。

二十三、湖北省宜昌三峡鸿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盘湖二期世纪山水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龙盘湖世纪山水项目建筑设计方案中GH’、H、户型为6层加坡屋顶的多层住宅,利用地形高差采用两栋或者三栋联拼的方式,1-6层层高为3米,顶层坡屋顶檐口高度为1.38米。

经会议研究,调整建筑单体方案,使建筑方案与设计保持一致,并将多层住宅坡屋顶檐口设计高度调整为技术规定要求的不超过1.2米。

二十四、宜昌兴立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调整西陵一路“青亲江岸”大厦车辆进出口设置

因“青亲江岸”地处宜昌商业繁华地段,更有多家金融机构在此办公,车辆进出繁多。目前,由于机非分隔带的隔离,小区及办公车辆只能由现有的16米宽出入口进出,时常造成拥堵局面,也增加了金融安全隐患。鉴于上述原因,宜昌兴立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调整西陵一路“青亲江岸”大厦车辆进出口设置。其提交的车辆进出口调整方案为:保留现有6米宽出入口,在“青亲江岸”欧阳修公园侧增设一个6米宽出入口,或取消西陵一路欧阳修公园段机非分隔带作为车辆出入口。

经会议研究认为:一是增设出入口处距交叉口过近,不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二是该处增设出入口将对交叉口右转车辆产生影响,增加行车安全隐患;三是因与交叉口距离过短,驶出车辆驶入直行及左转车道比较困难,且容易引发拥堵现象。因此我局不同意该申请。

二十五、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置其三分公司停车保养场公汽出入口工程

宜昌公交集团三分公司停车保养场位于西陵区石板村东山四路与发展大道交汇处西侧,现有公汽出入口设置于原有朝阳路上。因载重车辆往来频繁,原有朝阳路已损毁严重,横跨运河的桥梁已被鉴定为危桥,从停车场至发展大道段朝阳路已不具备安全行车条件。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其三分公司公汽保养场东山四路侧兴建两个公汽出入口,每个出入口宽度为12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公汽出入口设置申请,但必须先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二十六、宜昌市人防办申请人防工程地面设施维护及竖井改造工程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委托新加坡南洋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对该工程两处竖井及12号口部房进行升级改造,两处竖井分别为:西陵一路与CBD中央大街交汇处左侧人行道旁竖井、西陵一路与老汉宜路交汇处竖井,改造竖井玻璃房为圆形,真径6.4米。并将原12号封闭式玻璃口部房改建成开放式钢结构景观造型。

经会议研究认为:一是因12号口部房改造方案与夷陵广场及周边整体景观不协调,不同意该口部房改造申请;二是西陵一路及夷陵大道CBD段人行道宽度有限,无法实施方案所示竖井及电梯玻璃房,不同意该竖井改造申请。

二十七、武汉铁路局宜昌东站经济适用房二期规划建筑方案

201153日,该项目经规划专题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方案总体规划布局和建筑风格。现报送方案增加东区地下车库,增加地下停车位186个。方案将原设置在1号楼、4号楼裙房的农贸市场,按商务部门意见调整到1号楼集中布置。

经会议研究,由于农贸市场与1号楼出入口有干扰,要求申报单位深化交通组织分析,科学合理布置农贸市场。

二十八、嘉年华水会申请房屋外立面装修

嘉年华水会申请对其租赁的沿江大道169号的廊桥水岸6号楼门面外立面进行装修。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该装修申请。

二十九、宜昌金东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勤兴花园9号号楼项目验线

     宜昌金东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勤兴花园9号号楼项目验线。经现场核查,拆迁范围内有一栋四层教学楼尚未拆除,建设单位写来情况说明,因施工工期较长,请求延期拆除,先行发放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按规划要求完成拆迁后再发放规划许可证。

三十、中国葛洲坝集团机械船舶有限公司申请d-15R8R9号楼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中国葛洲坝集团机械船舶有限公司在樵湖二路兴建的d-15R8R9号楼,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车位设置未完成;2R8楼架空层封闭;3、修建的部分车库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经会议研究,要求按照程序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三十一、宜昌市康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调整东山康城项目地下室建设方案

该项目用地位于发展大道与汕头路交汇处,规划总用地面积8410平方米,用地东南侧有一高压输电铁塔,西南侧为近30米高的绿化山体。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东南侧铁塔及西南侧绿化山体影响,导致地下室无法开挖到位,现建设单位申请将地下室尺寸缩减,靠近山体部分缩进2.7米,靠近铁塔部分缩进2.15米,减少的10个车位通过在地下室设立机械式停车位解决,若停车位仍不足则在地面进行设置。

经会议研究认为:一是原则同意该地下室调整方案,要求建设单位将修改方案提交咨询机构,对停车位的具体数量进行审核;二是鉴于该项目原地下室范围外临近绿化山体有一消防通道,要求对该消防通道位置进行核准,若该通道调整则需报消防部门同意。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闫晓、唐钢、聂峰、刘晓华、谭道明、张翼、杜春华、张江、周琪、杜宪、熊炎、曾凡海、朱健、徐文峰、屈哲、王范荣、李源、苏蓉、龙康福、罗洋、朱磊。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伍家岗分局张江、李源、周琪,市政工程科王范荣、龙康福,西陵分局杜宪、熊炎、苏蓉,法规科屈哲、罗洋,行政审批科朱健、曾凡海、徐文峰,开发区分局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