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33号
一、三峡大学化学试剂仓库方案审查
该项目方案经[2011]017号业务会议研究,要求征求消防部门意见后,原则同意其定点申请。化学试剂仓库单体方案建筑面积156.9㎡,地上一层,高
经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补充经市消防部门审查并盖章确认的规划总平面和单体设计方案,然后由分局按程序审批。
二、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公楼外立面装修
该单位位于果园二路的办公楼外墙面浅绿色涂料部分斑驳脱落,现申请外装修,材料为深灰色乳胶漆。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外装修,同时要求将空调机位做统一装修处理。
三、宜昌市卫生局献血屋方案审查
该单位申请在国贸大厦背面临广场路建设献血屋,经查该地块为夷陵广场用地范围,控规性质为绿地。
经会议研究,由于该处用地为夷陵广场用地,属永久性绿地保护范围,须提交市规划委员会研究审议并征得市人大同意。
四、葛洲坝中心医院肖家岗居住组团方案变更
葛洲坝中心医院经葛洲坝城管局同意,报我局申请调整肖家岗居住组团方案,该方案已经我局于2008年审批同意(业务编号:A320080318)。建设单位拟增设卫生监督服务机构,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申请将原审批方案进行局部调整:一是将该组团原审批的会所、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617㎡)调整至A栋一号楼底层及西侧商铺,调整后建筑面积与原审批规模基本一致;二是将原审批的会所、物业管理用房改为卫生监督服务用房,并增加一层,约660㎡,以满足国家规定要求,增加一层后,对相邻建筑的日照、采光及通风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容积率增加0.056。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具体方案的内部功能调整由分局按程序审批。
五、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〇研究所申请磁电产业园大门方案审查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〇研究所申请临翻坝连接线磁电产业园主入口处建设一门房,现报送两个方案提交会议研究。方案一门房为规则矩形构图,左右对称布置。方案二门房以弧线型构图为主,简洁流畅。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二。
六、宜昌市点军区搬迁安置办公室申请半头冲安置房方案审查
宜昌市点军区搬迁安置办公室拟在点军区半头冲建设村民安置房,现报送规划方案提交会议研究。
经会议研究,要求进一步优化建筑布局,减少商业用房规模,增设临街社区办公用房。方案修改后再提交规划委员会专题会研究审议。
七、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关于为夷陵粮油购销公司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联系单
夷陵粮油购销公司位于宜昌市胜利四路11号临街的房屋,于2009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为145.05㎡,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于2009年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载用途为商业。原建筑设计图纸一、二层设计用途为商店。现夷陵粮油购销公司申请以145.05㎡的商业用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来函征询我局意见。
经会议研究,该房屋所处地块控规性质为居住用地,不属于城市改造范围,原则同意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八、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关于为孙琛等2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联系单
孙琛等2户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11号临街的房屋,原土地使用者为宜昌市旭光棉纺织厂,孙琛等2户于2003年由拍卖竞得,于2003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载用途为商业,现申请以101.3512㎡的商业用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来函征询我局意见。
经会议研究,该房屋处于城市规划控制范围内,不同意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九、宜昌三峡鸿铭公司关于龙盘湖生态旅游度假区16区图审面积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差异的函
三峡鸿铭公司来函,该公司龙盘湖生态旅游度假区16区图审建筑总面积6008.51㎡(其中地上面积5776.27㎡),与规划许可证面积5094.78㎡,面积差异超过2%,申请分局与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协调解决。经分局核实,建设单位申请属实,出入差异主要为:1、地下面积未记录,2、阳台、走廊、入口门楼面积计算标准不一致。
经会议研究,龙盘湖生态旅游度假区16区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面积为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并非单体建筑的全部建筑面积,会议要求由伍家岗分局按图审面积进行变更。
十、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申请视光学楼加层
该院新门诊楼开工在即,急诊值班室将被拆除,为保障急诊科日常医疗工作,申请在视光学楼楼顶加盖轻质材料临时板房,面积约170㎡。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申请。
十一、宜昌市冠峰置业有限公司丽景国际项目施工图审查
冠峰公司施工图地下停车位减少33辆,按我局上次会议意见,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对地下室平面布置进行深入研究,现施工图停车位地下一层49个,地下二层38个,共87个,设计一个出入口,如扩大地下室车位数超过100个,将增加一个出入口,因项目地形限制,扩大部分仅能解决交通面积,该公司再次提出设置基坑三层简易升降停车设备。
经会议研究,要求由伍家岗分局会同设计单位进一步研究停车位的设置,确保满足车位数的要求。
十二、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花艳客运站供电线路选址
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为解决花艳客运站供电问题,申请供电线路的选址,并提出供电线路方案如下:电源源于伍家岗变电站,供电电压10kv,从变电站出线后,沿用规划的白沙路延伸段西侧现有一趟10kv的架空线路,再新建一段架空线跨过城东大道南侧山头的西山腰,在西北侧山脚、城东大道南侧下地,正好接入穿越城东大道的过街横沟,然后沿城东大道北侧的现有电力沟暗敷至客运站。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的走线方案下达选址意见书。
十三、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点军红光组团CNG瓶组站选址问题
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的点军红光组团CNG瓶组站经会业务会研究同意选址,要求征求相邻的宜昌夷陵长江大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意见。宜昌夷陵长江大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的书面协议,协议同意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市建委、市规划局批准的地点和国家《城市燃气设计规范》以及国家桥梁安全管理要求,在距离夷陵大桥
经会议研究,由我局组织现场踏勘后再研究确定。
十四、宜昌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旭棉路选址
宜昌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将伍家岗旭棉路列入明年建设计划,申请我局下达旭棉路的选址,起点为五一广场,终点为沿河路。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道路系统专项规划线型下达选址意见书。
十五、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五龙大道第二期选址意见书变更
五龙大道第一期(江南大道-五龙二路段)已经建设完成,今年上半年我局又下达了五龙大道第二期(五龙二路-南站路)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设计部门——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的设计中,提出道路路线调整的方案:一是五龙大道与牌坊坡路相交处,为了避开道路南、北侧两座电力铁塔,采用了一段平曲线,在保障铁塔安全距离的情况下,平曲线的半径可以优化加大;二是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了现场测绘,发现地形图测绘出的翻坝高速公路为五龙大道下穿预留的通道位置有误,实际通道要偏向南部;三是五龙大道与南站路相交处要三次跨越长岭河,从建设上考虑不经济。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出按照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的线路,先变更五龙大道第二期(五龙二路-江南三路段)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而江南三路-翻坝高速段待技术部门进一步研究处成熟的道路走向方案后再予研究确定。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的线路变更五龙大道第二期(五龙二路-江南三路段)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测绘大队核实翻坝高速公路预留的通道位置后,再研究五龙大道江南三路-翻坝高速段走向。
十六、湖北省宜昌风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平物业综合楼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由宜昌风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湖北省宜昌风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平物业综合楼位于港务新村379号,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该项目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停车位按照住宅每1000㎡不少于6个配置,商业每1000㎡不少于8个配置,套型建筑面积90㎡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60%。
规划报建方案为一栋7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为3692.01㎡,容积率为2.443,建筑密度为34.18%,绿地率为19.60%,停车位19个,住宅未设置建筑面积90㎡以下户型。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规划方案容积率、建筑密度等经济技术指标,同时要求开发单位修改建筑单体方案,提高套型建筑面积90㎡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
十七、宜昌监狱警员宿舍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该项目用地位于胜利四路与夷陵路交汇处,紧临警苑一期。规划方案为一栋17层商住楼,地下一层为车库,地上1-3层为商业,4-17层为住宅。拟建建筑单体立面采用现代简约表现手法,以橙色外墙砖和白色涂料为主。总建筑面积为7092.14㎡,其中商业用房1467.69㎡,住宅4892.91㎡,地下车库732.08㎡。停车位15个,其中地上0个,地下15个。现状日照位于紫光园西南侧4号楼东北侧部分单元不满足1小时日照要求;规划建筑日照对位于紫光园西南侧4号楼西南侧部分单元日照有提高,对4号楼东北侧部分单元日照影响增大,新增三户日照时间低于1小时。
经会议研究,由伍家岗分局对该规划建筑方案依法进行现场公示。
十八、湖北省宜昌三峡鸿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铁龙盘湖世纪山水项目3区规划设计方案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鸿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铁龙盘湖世纪山水项目3区位于伍家岗区龙盘湖,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该项目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及旅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6-1.0,建筑密度不大于20%,停车率不小于100%,配套公建停车位按建筑面积每100㎡不少于0.6个停车位要求配置。
规划报建方案3区总建筑面积为109364.47㎡,容积率为0.856,建筑密度为19.45%,绿地率为35.00%,停车位1136个(2、3区地下室共享)。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3区规划设计方案,同时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方案,保证建筑退后临湖用地边界不少于
十九、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望州岗GZ-12地块06东区规划报建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于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设计方案。同时提出对建筑布局、形态及90㎡以下套型建筑面积所占比例须提交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
二十、宜昌市伍家岗区共联仓储物流基地规划方案
该项目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花溪路,规划选址为仓储用地,报建方案规划布置3栋22层企业总部办公楼、22栋2层商铺以及一栋2层配套设施用房。总拟用地面积为120056㎡,总建筑面积为185442.6㎡,其中办公建筑面积为104115.60㎡,商铺建筑面积为74707.2㎡,地下车库为6619.8㎡,容积率为1.489,建筑密度35.7%,绿地率为29.4%,停车位312个(地上168个,地下144个)。
其中一期报建方案规划拟用地面积为65515㎡,建筑面积为110042.2㎡,其中办公建筑面积为69410.4㎡,商铺建筑面积为36218.6㎡,地下车库为4413.2㎡,容积率为1.612,建筑密度32.71%,绿地率为14.7%,停车位172个(地上76个,地下96个)。
规划方案已于7月29日提交局规划业务会研究,根据会议要求,建设单位对该项目范围内垃圾填埋场范围进行了核实,并提交了《宜昌市伍家岗区共联仓储物流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宜昌市伍家岗区共联仓储物流基地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基本认可在采取相关措施的情况下该项目可以进行建设,现将规划设计方案重新提交业务会研究。
经会议研究,该项目建设内容、规划设计方案等须提交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
二十一、宜昌伍家岗未来城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与旭棉东路交汇处,规划选址为居住用地,拟用地面积为53754.7㎡,报建单位提交两个方案,其中新加坡顶点设计策划机构规划方案总建筑面积为175200.0㎡,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50200.0㎡,容积率为2.80,建筑密度20.24%,绿地率为36.8%,停车位1246个,住宅以点式为主,采用现代独立非对称方式,色调以深咖啡色、白色为主,风格现代简约。中南建筑设计院规划方案总建筑面积为178829.0㎡,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50499.0㎡,容积率为2.80,建筑密度19.13%,绿地率为35.3%,停车位902个,住宅以点式联拼的板式为主,建筑线条利落,虚实对比强烈,色调以咖啡色、深蓝色为主,风格现代明快简洁。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修改意见:一是减少沿街商业设置,商业设施应集中设置;二是方案修改完善后提交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
二十二、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强村村民委员会村民安置房四期工程规划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强村六组,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拟用地面积为6539.5㎡。该方案在临同强路拟建两栋10层高层住宅(其中底层设置2层商业),靠红卫横路拟建一栋17层、一栋16层的高层住宅(其中底层设置2层商业)。该方案地上总建筑面积为44315.16㎡,容积率为2.20,建筑密度25.00%,绿地率为30.00%,停车位220辆。其中拟建的1号、2号楼对东侧现状共强村村民安置房一期住宅楼日照有一定影响。
经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修改设计方案,建筑间距、日照等必须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黄文云、唐钢、聂峰、刘晓华、谭道明、阎晓、张江、屈哲、唐晓华、熊炎、朱健、王范荣、周琪、苏蓉、杜宪、高周洲。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伍家岗分局张江、周琪,市政工程科王范荣,点军分局高周洲,西陵分局苏蓉、熊炎、杜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