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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32号

日期:2011-09-13 16:33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192,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伍家工业园区食品及机械加工区详细规划方案39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伍家工业园区食品及机械加工区详细规划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项目位于湖北伍家岗工业园,共联路与前坪路交汇处,根据局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23号要求,建设单位对规划方案进行了修改:规划采用整体规划和统一管理,重新布局,降低建筑密度,现已基本满足规划要求。

会议研究意见,原则同意此规划方案。

二、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关于为王元贵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联系单

王元贵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东山大道252号临街的房屋,原土地使用者为宜昌市伍家乡合益村村民委员会,王元贵于2003年由拍卖竞得该房屋的二、三层,于2004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载用途为营业、办公,现王元贵申请以262.35平方米的商业用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来函征询我局意见。

会议研究认为,该房屋位于城市规划控制范围内,不同意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三、李秀芬、胡兴红申请危房翻建

李秀芬、胡兴红位于伍家岗区明日家园小区的连体住宅,由于房屋基础、墙体多处裂缝,且墙面、屋面大面积渗水,无法居住,经房屋安全鉴定所出具鉴定书,处理意见为:建议拆除重建,现李秀芬、胡兴红申请对危房进行翻建。

经会议研究,鉴于该住宅不在城市改造范围,且存在严重安全问题,原则同意李秀芬、胡兴红按原基底面积、原层数、原建筑面积,对该处房屋进行拆除重建。

四、共谊村村民建房

共谊村有多户村民提出申请,房屋为土房或是年久砖房,要求进行危房翻建。

经会议研究,因该村位于城市规划控制范围内,要求对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去函,建议城投公司对该村村民的房屋进行提前收购,如不能安置,则同意对村民现有房屋按原地、原层数、原面积进行翻建。

五、宜昌市白沙小学扩建工程方案

白沙小学位于八一路,选址要求按24个班的规模对校园扩建及改造,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25%,教学楼部分建筑层数不应超过四层,建筑物后退八一路不少于10,后退高速公路不少于50。报送扩建工程总平面图和办公及管理用房(门房)设计方案,规划容积率0.605,建筑密度23.53%,新建办公用房后退白沙路10.1,距高速公路边坡53,后退南侧用地边界4,建筑层数2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校园总平面布置图,同意办公用房、管理用房(门房)单体设计方案。

六、宜昌山水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要求明确地面架空层不纳入容积率计算的请示》

宜昌山水投资有限公司来函要求地面架空层不纳入容积率计算,同时在建筑间距及日照分析时相应扣除建筑高度。

会议研究认为,《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建筑底层架空层计算面积有明确规定。该公司提出的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及日照分析计算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由伍家岗分局回复。

七、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南津关村委会申请长青树葬陵园服务中心项目定点

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南津关村委会在雷家垭集体土地申请长青树葬陵园服务中心项目。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开发建设陵园服务中心等项目按照国家现行土地政策,需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二是该项目符合殡葬改革政策,我局认为应予以支持,要求服务中心项目建筑物减少建筑容量。

八、申请兴建引进人才安置房及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三峡大学关于兴建引进人才安置房及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的申请,提出为做好十二五期间引进的科研、教学人才安置工作,统筹十二五期间人才引进计划,学校申请在校区北侧大学路与黄河路交汇处地块兴建人才安置房及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会议研究认为:按二○一一年第三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专题会议纪要意见,会议明确:一是规划指标按第三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方案;二是申报建筑方案要满足日照要求(不影响道路对面用地的建筑物);三是学校人才公寓楼不得办理个人产权。同意按以上意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九、省农信社宜昌办事处要求选址

该申请调整规划条件地块位于发展大道,2007年由我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规划条件中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2

会议提出如下意见:二○一一年第三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意见,会议明确:一是调整后容积率不得低于2.8,会议确定容积率按3.0执行;拟用地范围按发展大道红线界线确定;二是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应由市国土局来函,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十、宜昌市佛教协会申请重建东山寺

宜昌市佛教协会拟选址重建东山寺,西陵区石板村连三湾,用地为110亩。

会议研究认为:我局原则同意重建东山寺建议在总体规划修编的同时,可先行启动该项目规划,初步方案经我局或相关部门初审后报市规委会审议。

十一、宜昌市点军区搬迁安置办公室申请联棚二组村民用房

宜昌市点军区搬迁安置办公室申请联棚二组村民用房,用地39960平方米,建筑面积87000平方米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依照点军区联棚乡集镇总体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按2.2控制。二是要求补测1500地形图后,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十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市点军区2011年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工业项目在桥边镇桥边村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预)。

会议研究认为,按关于推进城区南站、加快点军区开放开发意见(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待点军分区规划论证研究后,再具体确定定点及用地范围。

十三、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市2011年第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公交停车场项目在西陵区石板村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预)。

会议研究认为,根据宜昌市唐家湾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意按公共交通规划性质办理该地块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十四、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共谊村批次用地手续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共谊村批次用地手续。

经研究,同意按控规用地性质办理批次用地手续。

十五、宜昌市建鑫实业有限公司《关于水泥厂关停及实施土地置换的请示》

宜昌市建鑫实业有限公司呈报《关于水泥厂关停及实施土地置换的请示》。

经研究,因生物产业园的建设需要,原水泥厂在关停后,新的工业项目选址定点需符合生物产业园的规划要求。建鑫申请将康莱特商城背后的山体置换给该公司的问题,应按控规调整程序及项目申报程序另行研究。

十六、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共前村(三信公司地块)批次用地手续。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共前村(三信公司地块)批次用地手续后。

经研究,同意办理批次用地手续。

十七、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磷化工、超高压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初步选址及意向性方案

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拟在亭建设磷化工、超高压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初步选址在亭区迎宾路南侧,北临迎宾路,东临高压走廊,西临初步选址的市公安局驾校用地,南临山体。初步规划方案中规划有国家级磷化工检测中心,国家超高压电缆检测中心,省级燃气检测中心,省级家具检测中心,陶瓷检测中心,生物发酵检测中心,茶叶检测中心,白酒检测中心,综合检测中心,办公、培训楼。规划总建筑面积19528平方米,停车位120个,建筑密度29.29%,容积率1.5,绿化率30%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选址方案。初步规划方案的土地利用率较低,根据规划的建设项目情况,初步选址方案用地规模偏大,会议要求适当压缩用地规模,选址方案按80亩用地规模控制。规划方案需根据建设项目情况和选址用地规模进行统筹整合优化。

十八、猇亭区盛世天下开发小区1号楼商业用房第二层建筑平面修改方案

宜昌瑞得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亭区开发的盛世天下居住小区1号楼商业部分的二楼平面布置,经规划审批为大空间商业用房,现该公司申请将该楼层部分大空间商业店铺范围修改为15-20平方米左右的商铺。

经会议研究,仍按原审批图纸实施。

十九、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济适用房、廉租房B区地下车库方案调整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B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为配合平湖半岛拆迁,加快施工进度,在1号地下车库用地还在处理拆迁事宜时,已开始动工建设1号地下车库北侧相邻的7-9号楼(现主体结构已完工为6层),上述三栋建筑基础离地下车库剪力墙较近,最近处仅有0.87m。现1号地下车库如按原方案施工,为保障相邻的7-9号楼的结构安全,初步估算需投入300余万元进行深基坑支护。考虑到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成本,建设单位申请调整1号地下车库规模,由原审批153个停车位减少至100个,减少的53个停车位在2号地下车库中补充。2号地下车库拟由原审批227个停车位增加至308个,增加81个停车位。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地下车库方案调整,但须进行调整前现场和网上公示;二是调整方案应保证停车位总数不减少,由西陵分局负责审查落实。

二十、宜昌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沿街立面改造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云集路商场斜对面,所报方案一招牌上部的阳台封闭材料为玻璃,方案二招牌上部有栅格。

会议研究意见:原则同意改造方案一,要求招牌设置另报。

二十一、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增加观光电梯和观景平台

该单位824申报位于胜利四路的检察官培训中心申请在门厅二楼楼顶增加一玻璃房为观景平台,在侧面增加一台观光电梯。观光电梯主体钢结构已施工,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88在电梯钢结构施工到三楼时已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宜城执规停字(2011)第2412

会议研究意见:同意增加观光电梯和观景平台,要求该两项目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出施工图。

二十二、宜昌市经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墨池苑大门方案审查

该单位报送的墨池苑大门设计方案根据我局201125号局业务会议意见进行修改后,整体风格不变。

会议研究意见:同意修改方案。

二十三、宜昌天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欧莱雅厂区扩建总平面及单体方案

该单位位于城东大道延伸段的欧莱雅厂区拟向东紧贴现有厂房扩建一栋176.8×68的厂房,在北向用地边界布置水处理、燃气锅炉房等配套用房。

会议研究意见:原则同意扩建总平面及单体方案,由西陵分局直接办理。

二十四、宜昌新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三峡国际会展中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

宜昌新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送的三峡国际会展中心施工图已经夷陵分局审查,报建施工图对原审批设计方案中的主体设施功能和局部建筑结构等内容做了较大改动,报建施工图较原审批方案地下车库面积减少1733.43,地下停车位减少98个,会展面积减少5391.42,会议室面积减少5468.57,办公面积减少2676.24,影院面积增加4275.35,新增银行面积1462,新增超市和商业面积11779.7

会议研究认为,报建施工图不满足选址意见书和审批设计方案中关于主体设施功能和建筑面积的强制性要求,须严格按照审批设计方案,重新修改报审施工图,在确保会展、会议、地下停车位等主体设施功能及面积规模的前提下,可适当考虑金融服务等与会展相关的配套功能,不同意新增超市等商业功能。

二十五、伍家乡火光村村民委员会违法建房案件

伍家乡火光村村民委员会在城乡路火光村村民安置点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建设一层房屋共计1074.59平方米,已完工。其中,钢架结构房屋924.59平方米现用于汽车维修,砖木结构房屋150平方米现用于塑钢门窗加工。

经会议研究,要求对违法建设房屋予以拆除处理。

二十六、宜昌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宜昌万达广场西区步行街东段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在夷陵大道兴建的宜昌万达广场西区步行街东段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单体符合规划审批施工图要求,但地下停车场机械式停车位未建设完成。

会议研究意见:同意出具单体验收意见,待停车场建设完成后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二十七、宜昌市力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星苑三期20号、21号楼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力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西陵二路兴建的星苑三期20号、21号楼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立体停车库、地下停车位未建设完成;2、局部道路未建设完成;3、垃圾清理站未建设完成;420号楼后部地下车库出口改变位置;5、拆迁范围内部分建筑未拆除;6、地下车库入口违法建设遮阳棚、原规划垃圾清理站位置违法建设部分建筑;7、外立面色彩与审批方案存在较大差异。

会议研究意见;待拆迁范围内的拆迁和停车场、道路等建设完成后,再核发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二十八、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申请经济适用房1号-3#楼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在西陵二路兴建的经济适用房1号-3#楼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增建门房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2、小区内车位设置未完成。

会议研究意见;同意门房保留临时使用,待小区车位设置完成后再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二十九、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申请铸钢车间、铸铁车间、办公楼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在西陵二路兴建的铸钢车间、铸铁车间、办公楼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铸钢车间原审批面积为4551.89平方米,现建成为4797.28平方米,增建面积为245.39平方米2、铸铁车间后增建钢架棚和配电房;3、铸钢车间后增建钢架棚。

会议要求征求消防意见,待消防部门同意后再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三十、宜昌市伍家乡共强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农民住宅小区1号-7号楼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伍家乡共强村村民委员会在共强村兴建的农民住宅小区1号-7号楼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跃层室内楼梯未建设,跃层室外楼梯增建了楼梯梯板;2、拆迁范围内的拆迁未完成。

会议提出:封闭室外跃层门洞并折减跃层面积,待完成后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三十一、市城投公司申请调整唐家湾片区控规Ⅰ--06地块用地规划

唐家湾片区控规中Ⅰ--06地块为保留山体(E4),市城投公司提出其中临东山四路的山头因道路建设已开挖破坏,申请取消该山头,调整为建设用地并与周边用地整合。

会议研究意见:原则同意取消山头进行用地整合。

三十二、市城投公司申请调整东站片区控规DZ-02-7地块用地规划

东站片区控规中Ⅰ--06地块为公共绿地(G11),市城投公司提出该绿地(山体)受周边建设影响开挖破坏严重,已无保留意义,申请取消该山头,调整为建设用地并与周边用地整合。

会议究意见:原则同意取消山头,并进行用地整合。

三十三、湖北省宜昌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民安家园小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已于819提交局规划业务会研究,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建设单位增加了停车位数量,但住宅户型未作调整。规划报建方案总建筑面积为170834.96㎡,容积率为1.937,建筑密度为21.18%,绿地率为31.20%,停车位584个(按要求应设置578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规划报建方案。

三十四、宜昌监狱警员宿舍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胜利四路与夷陵路交汇处,紧临警苑一期,属于经济适用房项目。该项目属于原警苑二期总体规划方案中局部改造项目,原二期规划停车位105个,但建设单位在实际施工建设时配件停车位195个,其中地下车库62个,地上架空层65个,地面68个,本次报建三期规划方案设置地下停车15个,则二三期共有停车位210个。二期已建住宅建筑面积为37736,需要停车位为151个,三期新建住宅建筑面积为4993.95,需停车位为20个,公建1467.69,需停车位为12个(经济适用房停车位按4/1000平方米,公建停车位按8/1000平方米计算),则二三期供需停车位183个,停车位设置超出27个。

经会议讨论研究,同意本次报建规划方案停车位设置数量纳入原总体规划方案整体控制,并要求进一步优化方案,以满足日照要求。

三十五、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望州岗GZ-12地块06东区规划报建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已于829提交局规划业务会研究,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建设单位对建筑方案进行了调整。方案将2号楼南北两栋住宅建筑之间最小间距由22调整为24(按照《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24以上建筑南北向面墙最小间距应为26),3号与20号楼之间最小间距由22调整为24。建筑日照满足规定要求。

会议研究意见,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建筑间距必须满足规定要求。

三十六、宜昌市嘉禾置业有限公司美岸长堤二期项目规划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献福路北侧-沿江大道东侧-人民路西侧,中部为南北走向的城市支路新民路。该项目分为三个区,AB区位于新民路西侧,C区位于新民路东侧,其中A区为金融用地,B区、C区为商业、居住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A区容积率不大于5.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低于30%,停车位按照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9个要求配置,且提供不少于20%的地下公共停车位; B区容积率不大于5.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低于30%C区容积率不大于5.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低于30%BC区住宅停车位按照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6个要求配置,配套公建停车位按照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8个要求配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60%以上。规划设计范围内需设置:居委会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文体活动、医疗卫生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配电、垃圾收集点等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报建方案A区拟用地面积为2856.5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5674.82平方米,容积率为5.487 ,建筑密度为26.45%,绿地率为30.07%B区拟用地面积为10756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53617.32平方米,容积率为4.985,建筑密度为28.45%,绿地率为32.34%,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81.61%AB区地下室贯通,地下总建筑面积为19308.01平方米,停车位529个;C区拟用地面积为10318.6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56640.03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2113.24平方米,容积率为5.489 ,建筑密度为29.77%,绿地率为31.79%,停车位298个,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41.39%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是拟建建筑及地下室退后用地边界红线、道路红线距离应按《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版)要求控制;二是增加停车位以满足《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及《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版)的要求;三是BC区配套用房实行共享,并设置直接对外出入通道;四是增加A区拟建1号楼退后沿江大道道路红线距离,避让出西北侧基督教堂的景观视线廊道。

三十七、宜昌三峡物流园有限公司·宜昌三峡物流园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由宜昌三峡物流园有限公司开发的宜昌三峡物流园项目于位于伍家岗区宜昌东站城乡路北侧。该项目分为一、二区两个地块,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76.92万平方米(计1153.23亩),总体规划方案已于二○一○年第三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并原则通过该项目总体规划布局及建筑方案。原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分为物流信息交易及配套服务中心、工业品展销中心、冷链物流中心、农副产品集散中心、第三方物流配送中心5个功能区。总建筑面积为63.21万平方米,容积率为0.87,建筑密度48%。本次调整后报建方案中将功能分区建筑布局均进行了调整,规划将功能分区划分为物流信息交易中心、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冷链仓储配送中心三个功能分区,即将原工业品展销中心与蔬菜交易中心调整为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将司乘公寓调整至城乡路与东站路交汇处,在东站路与城乡路交汇处增设一处快捷酒店,增加公共停车场的规模,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为72.23万平方米,容积率为0.96,建筑密度为34.89%(以报建单位提供指标为准,且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雨棚及内部高架道路均未计入),绿地率为16.32%。《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该园区应规划为果品、干鲜蔬菜、肉类及水产品的采购、加工、包装、保鲜、运输、销售等功能,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及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0,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0.0%。建筑体量、形式及色彩也有一定的变化。

经会议研究,该项目功能布局、建筑布置与体量、色彩变化较大,需重新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三十八、宜昌弘洋投资有限公司·香山福久源B地块二期(大型商业)规划报建方案

由宜昌弘洋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香山福久源项目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桔城路东侧。该项目分为AB两个地块,其中A地块已经进行开发建设,B地块分三期报建,规划设计条件要求B地块的容积率不大于2.8,建筑密度不小于30%,居住停车率不小于40%,配套公建停车率不小于6/1000㎡,套型建筑面积90㎡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需达到60%以上。该项目总体规划及建筑方案已通过2010年二○一○年第一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现报建B地块二期,主要为临桔城路一栋4层大型商业,地面四层为商业,地下负一层为地下商业,地下负二层为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47185.81平方米,地面建筑面积为30622.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6523.71平方米,规划有停车位180个。按照2011831会议纪要要求,建设单位对大型商场的建筑外立面进行了局部调整。

经会议研究,一是取消大型商业楼顶的广告招牌,二是简化建筑临街面广告位。

三十九、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东山四路(宜秭路-发展大道段)用地

2008年,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东山四路(宜秭路-发展大道段)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道路红线宽度36,现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确定的范围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黄文云、阎晓、杜春花、刘晓华、屈哲、聂峰、谭道明、张江、君、冯劲松、曾凡海、孙福建、朱健、詹书生、罗洋、杨成燕、王范荣、李源、熊炎、周琪、苏蓉、左红艳、陈进名、辛加轩。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市政工程科王范荣,行政审批科曾凡海、朱健,法规科屈哲、罗洋,规划编制科詹书生,西陵分局苏蓉、熊炎,伍家岗分局张江、李源、周琪,夷陵分局冯劲松,亭分局孙福建,信息中心陈进名、辛加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