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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30号

日期:2011-09-06 15:3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1年8月19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夷陵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夷陵区龙泉镇车站村(职教住宅园)土地出让规划条件等43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夷陵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夷陵区龙泉镇车站村(职教住宅园)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宜昌市夷陵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夷陵区龙泉镇车站村(职教住宅园)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在控规中规划的村级发展用地中选址。同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该地块未明确规划指标,鉴于该项目进度紧,且属于教职工生活区,会议确定容积率按2.5执行;二是在土地出让规划条件中应特别说明,在挂牌前需征求土门机场主管部门的意见。

二、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宜古路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宜古路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拟以限价房形式进行挂牌出让。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原方案指标(容积率为2.9)下达规划条件。

三、宜昌市威力爆破公司(共联村)申请炸药库搬迁选址

宜昌市威力爆破公司申请炸药库搬迁选址。

会议研究认为,因该项目已多次选址均不符合规划要求,建议该项目与已建的民爆炸药仓库联建,具体协调工作由区政府负责。

四、宜昌华泰商品砼有限公司申请规划方案审批

宜昌华泰商品砼有限公司2010年通过土地招牌挂方式取得点军区艾家镇桥河村一宗土地,该宗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使用面积8163平方米。该公司拟在此建设一栋四层办公楼和一栋一层全封闭的商品砼搅拌厂房,现报送规划方案提交会议研究。

会议研究认为,根据《艾家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建位置为规划居住用地,且规划道路穿越该宗用地,考虑到该单位实际情况,满足当前生产需要,会议要求建设单位按照临时建设项目重新进行方案设计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五、宜昌市葛洲坝中学申请办理体育馆选址

该校为改善硬件设施,完善办学条件,申请建设体育馆。我局已于2007年审批同意了该校修建性详细规划,其中确定的体育馆规模为2层,建筑面积2510㎡。现该校申请在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的位置建设体育馆,拟建设3000㎡的体育馆。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校按3000㎡规模建设体育馆。同时提出应先提交市发改委联系单,再提交单体建筑方案上会研究。

六、施新勇申请店招

因原有招牌陈旧,现施新勇申请云集路“采轩”店招更新,规格为6.3m×2m,采用不锈钢边框及钢化黑色玻璃。

会议研究认为,因云集路属“两路两段”户外广告整治区域范围,待户外广告整治规划经市政府审批后,再按要求统一办理。

七、宜昌纯色古摄影申请店招

因店招破旧,现该单位申请更换店招,规格为4.8m×1.5m,采用白色水晶字,黑色玻璃做底,黑色铝塑板包边。

会议研究认为,因该店铺属“两路两段”户外广告整治区域范围,待户外广告整治规划经市政府审批后,再按要求统一办理。

八、北山坡社区卫生服务站申请店招

该站申请设置店招,位于胜利四路万佳城市花园裙楼一楼,采用铝塑板,发光字形式,临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的规格为5m×1.5m,转角处的规格为14m×1.5m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在临湖北银行宜昌分行处设置发光字样的裸字店招,但不同意在转角处设店招。

九、中国建设银行三峡分行申请标牌

该行申请将位于福绥路38号的建设银行西陵支行标牌进行更换。招牌大小不改变,将外投射照明招牌升级为LED吸塑招牌。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该标牌规划许可手续。

十、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东湖中心区D-20、D-21区D地块商业建筑单体方案审查

经[2010]013号局业务会议审议“东湖中心区D-20、D-21区地块设计方案审查”,按照建设单位拆迁和建设进度的实际需要,同意先批复A地块、B地块和C地块北部区的设计方案,其他部分暂缓批复。现建设单位申报D地块商业建筑单体方案审查,报送的D地块方案与原规划咨询的方案一致,符合选址意见书及相关规范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申请,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十一、西陵经济开发区望洲管理区村民安置房方案审查

位于望洲管理区四组的村民点的13户村民在2008年将所住房屋自行拆除,拆除后的地块与西陵酒业部分地块进行了置换,并取得土地所有权属。现将该地块进行整体规划,并一期建设北向的三个单元一梯四户十一层住宅楼中的一个单元,建设单位承诺技术上可行。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实施方案。同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屋顶上的白色构架要取消;二是由设计单位结构师论证基础处理后二期按设计方案建设技术上可行。

十二、宜昌宜洋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宜洋汽车后市场C1裙楼外立面变更

该裙楼临发展大道立面原设计为三层整体落地玻璃幕墙,现申请将玻璃幕墙变更为普通窗,并将两个开间的广告位减小,一楼开门。

会议研究认为,该方案由2010年第一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确定,其变更需要提交专题会讨论。

十三、宜昌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方案修改

该方案临珍珠路一侧两边的装饰线条设计不一致,将导致大门不在正中,建设单位申请将两边装饰调整为一样。原方案的地下室仅在地面建筑底下,后因停车位不够在其用地范围内扩大了1613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在保证技术可行的情况下原则同意其修改方案。

十四、宜昌国贸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拟申请国贸大厦屋顶花园改造工程

为有效改善国贸大厦空间景观,该公司拟申请国贸大厦屋顶花园改造工程其提交的湖北中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屋顶花园改造工程设计方案为:方案一呈扇形布置,由管桁架为骨架,屋面采用蓝色玻璃覆盖。方案二系以杆件为基础,按照壳体的空间结构来布置,屋面采用蓝色玻璃及白色铝板覆盖。

会议研究认为,方案一玻璃面积较大,透光性好,利于节能,且能有效保护屋顶既有绿化,原则同意方案一。

十五、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拟申请门诊综合大楼定点

该院位于湖堤街的砼4门诊楼,不能满足门诊接待,拟申请将其拆除原址建设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7500平方米(15层)的高层建筑。

会议研究认为,由于我市正在编制《宜昌市医疗设施专项规划》,门诊综合大楼定点需结合该规划方案,待编制完成后再行研究。

十六、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申请步行街B地块施工围墙及工棚定点

该公司开发的步行街B地块为满铺地下室,其用地范围不能满足施工的要求,需占用南门后街西侧人行道及机动车道作为施工工棚及堆场。

会议研究认为,其申请的施工围墙和工棚已先行施工完毕,应由市城管局予以处理。

十七、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拟申请总装试验车间扩建辅助机房及配电房

该公司为满足生产工艺要求,拟申请在总装试验车间扩建(背包)辅助机房及配电房。扩建建筑面积为1729.24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扩建辅助机房及配电房申请。

十八、宜昌市第四中学拟申请凹字型砼4教学楼拆除重建

该校校园内凹字型砼4教学楼始建于1982年,由于教学用房不足,于2000年将凹型部分补齐。该校提出因1982年建设的教学楼不满足国家现行抗震设防规范要求,拟申请教学楼凹字型部分拆除重建为5层,并将2000年建设的部分增加1层,建设规模为3000㎡。

会议研究认为,该教学楼是否满足国家现行抗震设防要求需经相关部门鉴定,待鉴定完毕后再行研究。

十九、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申请设置地面公变配电室

该公司CBD中央商务区二期配电室已规划在地下负2层,并已完成土建施工及配电设计,因城市雨季内涝易造成位于地下的配电室被雨水淹渍,造成停电及安全事故,现CBD根据宜昌供电公司和湖北省电力公司营销部下发的《关于禁止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开闭所、配电室建于地下的通知》(营销电传[2011]55号)的要求。申请将CBD中心商务区原规划的地下配电室,改为在地面中心商务区8号、9号楼西侧绿化用地内设置占地160平方米的公变配电室。

会议研究认为,该公司CBD中央商务区二期配电室规划在地下负2层原已审批通过,因此不同意在地面另行设置配电室。同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要求市政科与供电公司进行工作衔接,要求原已审批通过的小区(组团)和单栋建筑地下配电室仍维持不变;二是今后规划审批时开闭所、配电室一律纳入地面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布置。

二十、云集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南湖菜市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该单位南湖菜市场已按照修改的施工图改造施工结束,并投入使用。其一层内部格局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山杂区、海鲜区和花鸟市场区,取消了蔬菜自产自销区,内部分隔发生变化。二层增加了自产自销区、蔬菜区和水果区,取消了调味品区,增加了卫生间。

会议研究认为,南湖菜市场应先经商务部门验收合格后,我局再予以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十一、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昌港客运码头改扩建选址

按照市政府[2010]42号和[2011]12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宜昌港客运站实施全面的提档升级。2010年我局下达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准允宜昌港公路客运部分实施改造。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按照选址要求完成了客运主楼、场地等大部分的公路客运改造任务,现准备实施水运部分的改造:利用430的岸线,按照70万人/年的吞吐量,建设2个350客位和一个500客位的码头,并在长江护岸上部建设4000平方米的水工架空平台和自动人行承载浮码头系统。现申请我局下达水运部分的选址意见书,或者将已下达的公路客运选址变更为水陆联运的选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水运部分实施改造。具体的改造内容和建设方案需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二十二、宜昌夷顺置业有限公司申报夷顺商厦门房方案

该公司按上次会议意见修改了设计方案,轴线长2.7米,宽2.2。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报送方案。

二十三、葛洲坝集团三峡实业公司申请变更北山花园外立面

葛洲坝集团三峡实业公司开发建设的北山花园项目,该公司领导审阅会商后,认为原方案住宅外观色彩纯度太高,宜素雅端庄,报送修改后的效果图,调整方案如下:1、高层:顶三层(含女儿墙、花架)为白色,底部三层为浅黑色,中间楼层为淡黄色。材质为外墙饰面砖。2、多层顶两层为白色,底两层为浅黑色,中间为淡黄色,材质为外墙饰面砖。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

二十四、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日产宜昌交运麟汇专营店方案公示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在该公司汽车贸易城院内新建东风日产宜昌交运麟汇专营店,报送方案建筑面积6032.02平方米,二层,建筑高度8.4-11.7米,与南侧住宅楼间距13.73米19.78米。提交方案满足国家对住宅建筑的采光、通风、消防、环保等强制性要求,但部分房屋间距不满足《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版)第7.4条,非居住建筑位于住宅东侧、西侧、北侧时,建筑间距不少于住宅建筑高度的0.9倍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为保护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在建设现场进行了批前公示,公示时间十天,现已到期,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利害关系人异议。

会议研究认为,利害关系人没有提出异议,原则同意该规划总平面及单体建筑方案。

二十五、卢文平申请建设招牌

卢文平租赁位于夷陵路146号临街六层房屋的一楼门面作餐饮,申请在门檐处建设招牌,报送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招牌申请。

二十六、宜昌裕波旭光纺织有限公司关于对单身宿舍危房进行改造的请示

宜昌裕波旭光纺织有限公司单身宿舍位于伍家岗沈家店路1-1、1-2、1-3号,共三栋,均为四层砖混结构房屋,因年久损坏,职工难以正常居住,现该公司申请对单身宿舍进行危房改造,并报送方案提交会议讨论。方案中三栋楼层数均为18层,1至3层为食堂、职工活动中心,4至18层为职工宿舍。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该方案。同时要求该公司按照相关技术规范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可按原层数原面积进行改造。

二十七、宜昌绿源饮品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伍家工业园区内厂区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绿源饮品科技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竞得伍家工业园区内厂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申请该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地块为我局对宜昌三峡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下达工业用地选址的一部分(宜市规选址[2006]306号)。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整个地块为出让土地,已办理完成相关规划手续;二是该地块为土地二级市场分割,因此不需单独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十八、伍家乡共升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村民安置小区2号楼验线

伍家乡共升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汉宜路旁村民安置小区2号楼验线,经现场核验,临汉宜路东侧一民房拆迁没有完成,其它符合规划要求。伍家乡共升村村民委员会写来情况说明,承诺竣工验收前拆除。

会议研究认为,待拆迁完成后换发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十九、宜昌和开盛世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大城往来”公寓式酒店设置车行出入口通道

宜昌和开盛世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大城往来”公寓式酒店大门左、右两侧设置车行出入口。该公寓式酒店位于城东大道与城东一路交汇处对面,总停车位163个。方案中左侧通道宽度为6米。右侧通道宽度为8米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城东大道属于城市主干道,并结合该项目地下停车库出入口位置,原则同意设置该公寓式酒店大门右侧一个车行通道。

三十、宜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申请办理西陵后路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审查施工图,其施工图总平面与原审批方案总平面不符,原审批方案中大门轴线退后A-A轴线最近处距离1.474米,施工图中未退后。

经会议研究,要求按原审批方案调整施工图。

三十一、东站二路道路线形调整。

因东站二路与共联路交叉口距共联路周家塝隧道出入口距离过近,经7月26日第26次局业务研究,建议东站二路与共联路的交叉口向西偏移,远离隧道口,由市政科调整方案并提交业务会研究。现调整方案为,东站二路与共联路交叉口向西偏移约40米,距共联路周家塝隧道出入口距离70米,并在交叉口处设置展宽段,其中共联路为道路红线内展宽,东站二路为道路红线外展宽。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道路线形调整。

三十二、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合益路等12条道路建设选址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下达城区12条道路的选址,以便开展项目建设前期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分别为合益路(高速公路至东山四路)、沙河东路(黄河路至石溪路)、南站后路(点军路至五龙路)、点军路(南站路至南站后路)、五龙大道(五龙二路至南站路)、五龙一路(夷桥路至五龙大道)、朝阳路、江坪路(同强路至东站一路)、东站一路(城东大道至东站路)、东站二路(城东大道至柏临河路)、共谊二路(共联路至柏临河路)、东山大道(八一路至柏临河路)。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下达所报道路建设前期需要的规划批件。同时考虑到该项目前期研究的周期较长,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有限,具体需下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还是道路红线,须与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协商后视需要确定。

三十三、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车管所业务办证大厅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

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花艳路16号兴建的车管所业务办证大厅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单体符合规划审批施工图要求,环境道路建设完成。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该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

三十四、宜昌市社会福利院申请老人托养服务楼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社会福利院在营盘路6号兴建的老人托养服务楼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一楼平面局部改变、环境建设局部未完成。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该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

三十五、湖北宏峰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中南路居住区一期工程B-16#楼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

湖北宏峰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南路55号兴建的中南路居住区一期工程B-16#楼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基本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该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

三十六、湖北红旗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公综合楼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

湖北红旗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在伍家工业园兴建的办公综合楼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

1、兴建的门房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2、顶楼增建隔热层,增建的部分已按临时建筑审批,但未在规划许可证上变更。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顶楼隔热层须按临时建筑在原规划许可证上进行变更;二是保留其门房保留临时使用;三是待补办相关手续后,再办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

三十七、宜昌凯越置业有限公司宜昌凯旋名门居住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桔城路15号(原啤酒厂地块1),规划选址A区为住宅用地,B区为商业金融业用地,C区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拟用地面积为27539平方米。报建方案A区拟用地面积为20718平方米,规划为住宅,地上总建筑面积为69543.68平方米,容积率为3.357,建筑密度54.82%,绿地率为10.50%,停车位306辆,90平方米以下户型建筑面积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为49.31%;B区拟用地面积为4118平方米,规划为酒店,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0921.10平方米,容积率为5.059,建筑密度43.89%,绿地率为22.78%,停车位126辆;C区拟用地面积为2702平方米,规划为酒店式公寓,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627.88平方米,容积率为1.343,建筑密度35.47%,绿地率为32.50%,停车位23辆。该方案C区用地性质与《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不一致,但符合土地使用证性质要求。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报建方案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及《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版)的要求;二是建筑间距及日照必须满足规范要求;三是居委会、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等配套设施必须在A区按相关要求配足,其中居委会应直接对外;四是适当调整C区规划建筑方案,酒店式公寓改为酒店,建筑层数调整为三层,C区建设规模与B区总体平衡控制;五是方案按要求修改完善后就C区用地性质等问题提交规划委员会审议。

三十八、湖北宏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宏峰上上城二期规划报建方案

该项目用地位于城东生态新区,总用地面积约为32公顷。项目二期东临松林路,南临竹涛路,北临岳湾路,用地面积7.64公顷。规划控制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综合容积率不大于1.6,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居住停车率不小于40%,配套公建停车率按每100平方米不少于0.4个配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大于70%。在A区设置一所30班规模的中学,幼儿园不少于2处,每处用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在D区设置一处医疗诊所,用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可集中或分散设置,总用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及居委会用房设置2处,每处用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小区物业管理用房不少于300平方米,建筑不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公共厕所数量不少于3处,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封闭式垃圾转运站数量不少于2处,每处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二期报送方案由14栋11-18层高层住宅组成,在临竹涛路一侧规划设置一处9班幼儿园,临松林路一侧设置商业设施和相应的配套公建,利用地势高差设置3处地下停车库。该项目二期拟用地面积为7.64公顷,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40855平方米,建筑密度23.21%,绿地率为35%,停车位1036辆,套型建筑面积90㎡以下住宅面积为286.26㎡,所占比重为2.19%。日照、建筑间距基本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设计方案。同时确定该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以下住房面积比重可纳入全市统一平衡。

三十九、湖北省宜昌风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平物业综合楼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由宜昌风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湖北省宜昌风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平物业综合楼位于港务新村379号,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该项目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停车位按照住宅每1000㎡不少于6个配置,商业每1000㎡不少于8个配置。

规划报建方案按原策划方案布置为为一栋7层住宅,设置一层地下室和一层架空层(停车库),总建筑面积为3692.01㎡,容积率为2.443,建筑密度为34.18%,绿地率为19.60%,停车位16个。

会议研究认为,建设单位必须按规范要求停车位配置。

四十、宜昌保障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猇亭区保障房项目规划一期报建方案

由宜昌保障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宜昌市猇亭区保障房位于猇亭区后山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该项目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停车位按照每1000㎡不少于4个配置,地下车位与室内停车位总和应达到总停车位的60%。

规划一期报建方案中以高层住宅及相关配套公建为主,总建筑面积为26662.87㎡,建筑占地面积为2388.71㎡,总户数为546户,停车位48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设计方案。同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该项目一期报建方案应与总体规划方案布局风格统一;二是一期公租房日照须满足宿舍楼日照标准。

四十一、湖北省宜昌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民安家园小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由湖北省宜昌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开发建设的民安家园小区项目位于港务新村中南路,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该项目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住宅停车位按2个/1000平方米设置,商业及配套停车位按8个/1000平方米要求配置,其地下停车位应达到总停车位的60%。

规划报建方案总建筑面积为170834.96㎡,容积率为1.937,建筑密度为21.18%,绿地率为31.20%,停车位434个。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要按照《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版)的要求增加停车位;二是优化住宅户型,以满足日照要求。

四十二、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经济适用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西坝建设路,规划选址为居住用地,拟用地面积为40771.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2760.47平方米(含原建筑),容积率为3.492,建筑密度30.49%,绿地率为24.61%,停车位680个(地面272个,地下408个),其地下停车位占总停车位6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含原建筑)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40.83%。报建方案5#楼由于存在自身因素导致B-1户型日照无法满足相关规定,现状12#楼日照影响增加六户,建设单位拟将影响的1-2层改为单身宿舍。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设计方案。同时建议适当优化规划布局,减小现状12#楼日照影响。

四十三、宜昌市镇镜山片区GZ-10-01地块(105水池加压泵站)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示方案

根据局业务会议要求,葛洲坝集团公司城管局对调整地块进行了调整意向平面设计。用地面积为15679.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3210.17平方米,容积率为1.48,建筑密度为21.30%,绿地率为30%,停车位145辆。建筑间距及日照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提交的规划总平面方案进行现场公示。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夏文翰、张建新、黄文云、唐钢、聂峰、刘晓华、谭道明、阎晓、张江、屈哲、唐晓华、杜宪、熊炎、朱健、王范荣、周琪、苏蓉、龙康福、罗洋、詹书生、陈进名、辛加轩、朱磊、高周洲。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伍家岗分局张江、周琪,市政工程科龙康福、王范荣,西陵分局杜宪、熊炎,法规科罗洋,行政审批科刘晓华、朱健,开发区分局朱磊,点军分局高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