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28号
一、湖北宜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伍家岗宜顺地块滨江新城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沿江大道延伸段,伍家岗宜顺地块,规划选址A区为文化娱乐设施用地及办公用地,B、D、F区为居住用地,C、E区为商业金融用地,G区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整个项目拟用地面积为180752平方米,报建方案A、B区为公建,C、D、E、F区为住宅,G区保留市政公用设施不变,总建筑面积为9166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99609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483540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为2160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17013平方米,容积率为3.94,建筑密度为24%,绿地率为35%,停车位5084个。
会议研究认为:鉴于该项目区位极为特殊,处于滨江188体育平台节点位置,要求建设单位提供两个以上的规划方案,其中必须包括严格按《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规定要求作出的规划方案,并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二、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日产宜昌交运麟汇专营店规划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港窑路5号,规划选址为商业用地。建设单位根据局业务会议纪要[2011]27号要求,对方案进行了局部修改,将拟建建筑与北侧已建4#楼间距由8.8米调整为13.6米。建筑面积为6061.9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3273.11平方米,停车位55个。拟建建筑与南侧已建7层住宅楼间距仅为13.6米,不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经会议研究讨论,要求建设单位适当优化方案后,由伍家分局组织现场公示。
三、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宜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苑企业发展公司地块(电信大楼后)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宜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苑企业发展公司地块(电信大楼后)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控规要求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四、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合益路-东山三路地块批次用地手续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合益路-东山三路地块批次用地手续,拟用于中国移动公司网络枢纽中心的建设。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该地块批次用地手续。
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市西陵区2011年第15批次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市农业学校果树试验队(高速公路东侧、港窑路南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我局已对宜昌市农业学校果树试验队核发了临时宜规建定临(2011)0013号。
会议研究认为,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综合交通规划,该地块规划性质为道路用地,因此不同意在该地块进行公共设施用地选址。
六、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市西陵区2011年第16批次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西陵区窑湾乡沙河村(日化配套产业园)规划设计条件。我局已对该地块核发了宜市规预选址(2011)038号,部分土地未办批次用地。
经会议研究,与西陵区国土分局、西陵园区人员协商,按我局原拟用地范围,由国土资源局再上报其余部分地块批次用地。
七、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医技楼层高变更申请
该院医技楼与原门诊楼共用疏散楼梯。因设计单位未实测原门诊楼2至7层楼面标高,致使医技楼与原门诊楼对应层楼面标高不一致,为满足消防及使用要求,拟申请将1层层高由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层高变更申请。
八、湖北雅斯连锁商业有限公司拟申请铁路坝店招牌更新及底层外装修
该公司由于铁路坝店招牌陈旧,部分面板严重破损,拟申请招牌更新及底层外装修。其提交方案为:招牌长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其提交的方案核发招牌及底层外装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要求西陵分局现场核实临夷陵大道立面破损玻璃数量,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予以注明。
九、宜昌流行炫风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申请设置标牌
该公司租用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心商务区8号楼地下1层,因经营需要拟申请在临夷陵大道中心商务区9号消防通道一侧及规划的恒基路地下商业入口处设置高
会议研究认为:因设置的不锈钢立柱式标牌不符合《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版)有关规定,不同意其设置申请。
十、宜昌凯利投资有限公司拟申请设置城中金谷营销中心广告牌
该公司租用工行三峡分行铁路坝支行西陵一路20号底层营业部用于城中金谷营销中心,因经营需要拟设置横向招牌和竖向广告牌。其提交的方案为横向招牌长
会议研究认为,该公司申请设置的为大型户外广告牌,按照市政府户外广告设置的有关要求,需提交政府联席会议研究。
十一、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村民安置用地及村级发展用地选址
为加快生物产业园项目建设,加快拆迁安置进度,生物产业园共同村、共升村、土门村、车站村等申请村民安置用地及村级发展用地选址。
经会议研究,要求园区内村民安置用地及村级发展用地严格按照生物产业园控规进行选址,园区外的选址用地暂缓审议。
十二、刘朝申请招牌延期
刘朝租赁位于胜利四路8号临街门面作印刷业务,其店招“佳佳快印”于2010年8月办理了工程规划许可证,2011年8月到期,现刘朝申请招牌延期。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店招延期。
十三、宜昌工贸家电商贸有限公司申请建设招牌
宜昌工贸家电商贸有限公司申请其位于夷陵路113号的门面建设“工贸家电”万达店招牌。
会议研究认为,“工贸家电”字体过大,应压缩体量,重新设计,报送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十四、宜昌市伍家岗区东方公主足浴保健城申请建设招牌
宜昌市伍家岗区东方公主足浴保健城申请其位于胜利四路28号临街的门面招牌改造。
会议研究认为,建设单位提交的招牌方案对原建筑外观的影响较大,应重新提交方案报审。
十五、鸭鸭专卖申请建设招牌
鸭鸭专卖申请其位于伍临路12-2号的临街门面建设招牌。
会议研究认为,建设单位提交的方案招牌体量过大,要求其重新设计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十六、湖北汉元宏成娱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建设招牌
湖北汉元宏成娱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其位于沿江大道169号廊桥水岸5号楼的门面建设福彩娱乐城招牌。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建设单位提交的方案,要求其重新设计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十七、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关于为罗重秋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联系单
罗重秋位于宜昌市长康路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控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不属于城市改造范围。
十八、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0研究所汽修厂钢结构车棚方案
该公司申请在汽修厂区内修建临时钢结构车棚,局
会议研究认为,不同意在汽修厂内修建用于汽车销售的展厅,重新修改方案后提交会议讨论。
十九、宜昌夷顺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建设门房
该公司在伍家岗区夷陵大道383号开发建设夷顺商厦项目,已封顶,原方案未设计门房,为便于管理申请增建永久门房,门房面积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修建永久门房。为便于管理,同意修建临时门房,面积在
二十、宜昌三峡物流园有限公司申请方案变更
三峡物流园项目规划方案2010年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今年,该公司开展了广泛的市场调查和对国内同类园区的考察,征询广大商铺经营户的意见,并对农业部示范推广项目——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考察后,提出具体修改方案:1、将原来整体屋盖下的两层商铺分区,改为分列式的高架路两层商铺。2、将原来布置的三栋司乘公寓调整到东站路,建设供商户使用的“廉租公寓”。3、将原来紧邻物流信息交易中心的公司办公楼位置改为商务快捷酒店,临东站路一侧作为公司办公用房。
经会议研究,要求该公司提供详细设计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二十一、伍家乡合益村村民安置房1号楼临街处理方案
伍家乡合益村报送村民安置房二期项目1号楼临街绿化方案审查。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提交方案,要求按方案实施后,对1号楼进行规划验收。
二十二、宜昌市伍家岗区隆中路小学扩建总平面及建筑方案批前公示
宜昌市伍家岗区隆中路小学扩建总平面及建筑方案批前公示已到期,没有接到异议,现申请方案审批。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此方案审批。
二十三、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大公桥加油站站房及罩棚验线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大公桥加油站站房及罩棚验线,经现场核验,临沿江大道建筑物没有完成拆迁,其它符合规划要求。交运集团写来情况说明,准备利用作为施工用房,工程完毕后拆除。
会议研究认为,拆迁完成后换发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十四、宜昌大都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南路-竹涛路居住组团地下车库方案
宜昌大都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地路-竹涛路居住组团规划建筑方案已经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地下车库方案。
二十五、西陵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用房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东山四路和西陵二路交叉口,规划用地面积9292.72㎡(13.94亩),总建筑面积11355.5㎡,地下车库面积2059.5㎡,建筑密度29.5%,容积率1.2。技术经济指标满足规划选址意见书要求,但临东山四路设置有两个出入口,其中靠发展大道一侧的出入口不在规划设计范围内。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同时要求取消不在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出入口后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二十六、宜昌市地方税务局城区纳税服务中心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珍珠路东门外正街转角处,总建筑面积28157.13㎡,(包含地下停车库6209.90㎡),容积率5.42,2011年第二次规划专题会同意的容积率为5.2,超出0.22,原因为设计单位计算容积率时未计入架空层面积和标准层面积存在误差。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同时要求建设单位补充市发改委追加投资计划,并由设计单位重新出具面积计算书。
二十七、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济适用房、廉租房B区13#楼±0.00标高调整
因规划沙河路道路标高调整(调高幅度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13#楼±0.00标高调整,增加的架空层部分应明确为公共服务设施和物业用房,并为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不得变相出售。
二十八、湖北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城东大道“宜化·山语城”小区大门旁增设车行出入口选址
湖北宜化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在“宜化·山语城”城东大道侧售楼部及住宅楼前增设两处小区车行出入口,其中售楼部前出入口宽度为12m,住宅楼前出入口宽度为10m。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城东大道属于城市主干道,且该段设置有中央分隔带,不宜设置车行出入口;二是在原已审批的总平面中,申请增设车行出入口位置周边既无地面停车位,又无地下停车库出入口,驶入车辆无法停放;三是两处出入口设置距离太近,无法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综上所述,我局不同意该申请。
二十九、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宜昌三峡旅游客运中心站改造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沿江大道兴建的宜昌三峡旅游客运中心站改造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审查资料和现场查勘,该工程部分外装修未建设完成;拆迁范围的部分拆迁未完成。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夏文翰、张建新、黄文云、唐钢、聂峰、刘晓华、谭道明、阎晓、张江、唐晓华、杜宪、熊炎、曾凡海、朱健、王范荣、李源、周琪、苏蓉、龙康福、罗洋、詹书生、陈进名。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伍家岗分局张江、李源、周琪,市政工程科龙康福,西陵分局杜宪、熊炎、苏容,法规科罗洋、行政审批科朱健、曾凡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