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体育平台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26号

日期:2011-08-03 09:0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1年7月26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点军区点军小学申请变更建设单位名称等32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点军区点军小学申请变更建设单位名称
    2010年由我局核发选址意见书,原建设单位名称为“宜昌市点军区教育局”。区教育局书面变更证明,现申请变更建设单位名称为“宜昌市点军区点军小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变更建设单位名称。
    二、宜昌市林业局来函申请宜昌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综合楼项目选址
    该局申报的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综合楼拟选址位置位于临三峡翻坝公路连接线东侧。拟建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占地约13000平方米。
会议研究认为,按关于推进城区南站、加快点军区开放开发意见(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号)的要求,待点军分区规划论证研究后,再具体确定定点及用地范围。
    三、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来函申请明珠实业公司异地还建土地
    由于鄂西生态旅游新区前期工作需要,明珠实业公司整体搬迁,拟在港窑路(乡果树试验队)及沙河村(村原养鸡厂)地块发展建设,拟用地面积58亩。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仓储用地及规划指标对用地进行控制。要求控制用地规模在50亩以内,拟在港窑路(乡果树试验队)地块安排用地7亩,并不得占用公交停车场用地;其余用地在沙河村安排。
    四、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市西陵区2011年第13批次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市西陵区2011年第13批次(西陵区沙河村地块)部分用地(市第二十五中学)规划设计条件。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市第二十五中学)规划设计条件。
    五、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置换用地(市福利院)规划选址
    因建设城市道路(体育场路),占用市福利院土地,经市政府协调认可,划拨云集山庄管理处的3亩土地。
会议研究认为,根据《宜昌市城区电力设施布置规划》,规划该地块为220KV变电站,请局市政科尽快与市电力设计院联系,确定220KV变电站用地规模后,再确定置换市福利院用地。
    六、宜昌国贸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拟申请机械式停车库定点
    该公司为有效缓解国贸大厦周边停车位紧张状况,拟申请在国贸大厦临东山大道一侧及与原市纺织工业供销公司围墙等2处修建机械式停车库各1座。其提交的方案为:临东山大道一侧为地下3层简易升降类机械车库,设计33个机械车位;临原市纺织工业供销公司围墙处为地下4层简易升降类机械车库,设计26个机械车位。
会议研究认为临东山大道一侧机械停车库占压规划东山大道道路红线,原市纺织工业供销公司围墙处机械停车库位于退让用地边界内,不符合《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不同意上述两处位置修建机械停车库。
    七、湖北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二分公司社会公共停车场方案调整
    亚洲广场社会停车场面积3605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1703平方米,地下部分1902平方米;地下1层39个停车位,地上1层59个停车位,停车泊位数为98个。随着亚洲广场的投入使用,停车位的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原规划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已不能满足停车需求,拟申请修建地下2层、地上4层的机械式停车库,停车泊位数为206个。其中地上停车泊位数100个,地下停车泊位数106个。由于该地块拆迁成本增加,为降低拆迁成本在临环城北路一侧新增建2层占地面积628.19平方米、建筑面积1172.06平方米商业门面。
会议研究认为,该项目为社会公共停车场,其方案变更属重大规划变更,需提交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
    八、宜昌市隆昌房地产开发公司拟申请新滨江乐园大门定点
    该公司拟申请设置小区大门位于胜利三路28号(东山大道至体育场路段)。其提交的宜昌三峡广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大门方案为:大门高5米、宽10.6米,退让1#楼北纵墙1.5米,门柱深灰色面砖、桔黄色铝合金格栅上贴“新滨江乐园”字样、上部横梁白色外墙漆。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新滨江乐园大门定点,同时要求大门应压缩投资规模并优化设计方案。
    九、宜昌时间广场酒店有限公司拟申请设置灯箱式招牌
    该公司按照2011年7月4日第23次局业务会要求将砼5东山墙2至5层实墙面设置的高11.3米、宽5.5米灯箱式招牌取消,改为贴黄色发光字。
会议研究认为,发光字体量过大影响建筑立面景观,建议压缩规模调整方案后再行研究。
    十、刘惠治拟申请设置招牌
    刘惠治租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云集路20号房屋,底层为办公用房,因经营需要申请设置长6.8米、高2米,灰色面板上贴白色“鄂尔多斯”字样的招牌。
会议研究认为,招牌已先行施工属于违法建设行为,需由市城管局按行政处罚程序处理。
    十一、赵玉春拟申请设置招牌
    赵玉春租用致祥路6号许月菊底层商业用房,因经营需要申请设置长12.7米、高2米,红色面板上贴白色“鸭鸭”字样的招牌。
会议研究认为,其提交的招牌方案不符合《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不同意按提交的招牌方案设置招牌。建议招牌高度控制在1.5米以内,重新设计方案后,再行研究。
    十二、湖北雅斯连锁商业有限公司拟申请铁路坝店招牌更新
    该公司铁路坝店招牌陈旧,部分面板严重破损,拟申请招牌更新。其提交的招牌更新方案为:长71.5米、高4米,白色铝塑板上贴蓝色“雅斯”标识。
会议研究认为,其提交的招牌方案不符合《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不同意按提交的招牌方案设置招牌。考虑招牌较长,建议招牌高度控制在2.0米以内,重新设计方案后,再行研究。
    十三、宜昌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夜景灯光方案
    该项目位于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与东门外正街的交汇处,其提交的夜景灯光方案为建筑物内光外透照明。
会议研究认为,纳税服务中心位于城市次干路——珍珠路,夜景灯光应进行建筑外墙照明设计,要求施工图报审时补充建筑外墙照明设计。
    十四、宜昌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第十一批次建设用地选址
    2011年,我局依据湖北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发放了沙河路、渭河三路、新胜路的道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为上述三条道路办理本年度的第十一批次建设用地手续。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沙河路、渭河三路、新胜路建设用地批次选址意见书。
    十五、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东站二路道路线型调整
    依据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共联路在东站二路-花溪路段因下穿求雨台山体,设计为隧道。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在共联路的设计中发现,隧道口距离共联路与东站二路交叉口太近,不满足道路设计规范;要求调整东站二路走向。并提出两套调整方案:方案一是取消东站二路马家湾路-共联二路段,改为东站二路西偏直接连通共谊二路,同时将共联二路延伸至花溪路;方案二是取消东站二路共联路-共联二路段,同时将东站二路与共联路的“丁”字交叉口向西偏移70米,远离共联路隧道口。
经会议研究,建议东站二路与共联路的交叉口向西偏移,远离隧道口,先由市政科研究一个道路线型提交业务会研究
    十六、点军区人民政府来函申请调整将军路(桥边镇段)道路线形
    为减少桥边卫生院、高农公司及将军路沿线居民的建筑拆迁,进一步平衡两侧场平填挖量,点军区人民政府来函申请调整将军路桥边镇段道路线形。由点军区交通局提供的将军路(桥边镇段)线形方案中,红线宽度36米,车行道22米,与规划道路网中该道路宽度一致。在桥边卫生院段,道路往桥边河侧偏移,最大偏移距离约20米;桥边村一组段,道路往桥边工业园区侧偏移,最大偏移距离约26米;马家溪十三组段,道路往桥边河侧偏移,最大偏移距离约16米。道路竖向上,部分交叉口控制点高程降低约4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道路调整方案,并要求该段道路高程应结合桥边镇其他规划道路高程及区域内地块土方平衡进行合理确定,确保其他规划道路纵坡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尽量做到区域内土方平衡,保证整段线形顺畅。
    十七、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白洋工业园区田家河污水处理厂选址
    该项目位于白洋工业园区田家河区,处于白洋工业园总规范围外,近期建设规模5万吨/天,远期建设规模15万吨/天,占地面积149.6亩。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申请。
    十八、宜昌美邻置业公司申请在云集路设立华美达宜昌大酒店标识
    该公司申请位置位于云集路华美达酒店主入口隆康路侧人行道上,指示牌按云集路地下通道指示牌大小、颜色、尺寸进行设计。具体尺寸为:高1.54米,宽0.54米,厚0.15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申请。
    十九、宜昌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征求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无证建房的处理意见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伍家岗区洋坝建设泵房,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731.38平方米,现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会议意见:鉴于该项目性质与规划用地性质一致,并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会议明确对该项目进行罚款处罚后办理临时规划许可手续。
    二十、宜昌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征求常继忠无证建房的处理意见
    沙河村村民常继忠于2011年2月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在沙河4-50号原两层房屋上进行加层建设,加建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87.88平方米。
会议研究认为,该房屋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不符,会议决定予以拆除处罚。
    二十一、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急诊大楼建筑设计方案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按二○一一年第二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要求,报送三套立面设计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三,要求建设单位完善设计方案后,形成正式方案报批。
    二十二、宜昌市第十三中学办公楼建筑设计方案
    该校办公楼建于1972年,建筑面积2472平方米,砖混结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市发改委已批复立项,拟拆除后重建。报送新建办公楼方案为五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993.87平方米。设计中融入飞行理念,屋顶瓢板寓意为“大鹏展翅”。
会议研究认为,方案优化后由伍家岗分局审批。
    二十三、宜昌市伍家乡南湾村村民委员会申报工业项目建筑方案
    宜昌市伍家乡南湾村村民委员会工业项目总平面及建筑方案已按上次局业务会意见修改,临街4层办公楼后退道路红线15米,且与规划道路平行,后侧车间进深压至28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此方案。
    二十四、宜昌市伍家乡共勤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勤兴花园商业C栋方案审查
    宜昌市伍家乡共勤村村民委员会按勤兴花园规划,申报商业C栋建筑单体方案,位于7,8号之间,临八一路,两层。该规划方案已经2010年12月规划专题会议研究通过。
经会议研究,同意单体方案。
    二十五、湖北省宜昌盐业公司申请盐业综合楼规划条件核实
    湖北省宜昌盐业公司在沿江大道兴建的盐业综合楼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底层1-3\D-G轴位置增建一层卫生间,院内大门处增建一层门房;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审批的为19层,实际建设16层。
会议意见:建设单位已拆除违建建筑,鉴于该项目已竣工使用多年,由伍家分局核实建设面积,并对规划许可证进行变更,变更后按程序办理盐业综合楼建设工程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二十六、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申请宜昌南玻生活园区职工宿舍A、B栋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在猇亭区正大路兴建的宜昌南玻生活园区职工宿舍A、B栋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兴建的宜昌南玻生活园区职工宿舍A、B栋将架空层层高由原审批的2.18米建成为3.0米,共增加建筑面积1262.59平方米;2、该小区规划设置的车位未配置;3、部分架空层封闭为办公室。
会议意见: 1、鉴于该项目为市重点项目配套工程,增加面积部分按照规定补缴相关费用;2、架空层封闭的部分按照规划审批情况进行恢复;3、小区内的车位按照规划设置后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手续。
    二十七、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2011年第二十四批次建设用地手续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规划合益路(安琪公司旁边)约7500平方米的批次用地手续。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批次用地。
    二十八、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2011年第二十五批次建设用地手续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规划前坪村柏临河边约300亩的批次用地手续,用于建设“柏临国际老年度假公寓”项目。
会议研究认为,考虑该区域还没编制控规,仅有一条进出通道,且“柏临国际老年度假公寓”的相关的配套政策还未明晰,会议不同意该项目选址。
    二十九、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沿江大道—亚栈路地块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沿江大道—亚栈路地块规划条件,该地块原规划性质为办公用地,容积率为5.0。
经研究,会议要求编制科重新论证该地块建设容量及其它要求。
    三十、宜昌港务集团口岸楼单体修改方案
    云池深水港项目规划方案及口岸楼单体方案已经规划审批,并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云白路建设高程高于口岸楼原规划方案的室外大门入口高程,宜昌港务集团在建设时将场地高程提高0.5米,绝对高程为53.5米。将口岸楼架空层层高提高0.5米,修改层高为3.3米,并利用架空层(原方案架空层不利用),在口岸楼北立面开设门洞。现申请修改方案补办手续。
经会议研究,同意修改方案补办规划手续。
    三十一、云池深水港海关临管仓库入口处增设检查桥及检查桥单体方案
    宜昌港务集团根据海关要求,申请在云池深水港海关临管仓库西侧的入口增设一处检查桥,检查桥单体方案与已审批的一号检查桥风格形式基本一致,检查桥造型为单层弧形栅顶。
经会议研究,同意增设检查桥及单体方案。
    三十二、关于猇亭盛世天下商品房住宅小区6号楼部分楼层使用性质认定的问题
    盛世天下住宅小区6号楼方案和咨询报告中四层以上标注为公寓,现申请认定此类公寓的使用性质。
经会议研究,6号楼中的公寓实为小户型套房住宅,以后对此类公寓在办理规划手续时,使用性质应认定为住宅,对已办理为公寓使用性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收回后重新核发。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黄文云、唐钢、刘晓华、张翼、阎晓、张江、唐晓华、杜宪、熊炎、曾凡海、朱健、王范荣、周琪、苏蓉、龙康福、罗洋、高周洲、詹书生。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伍家岗分局张江、李源,市政工程科王范荣、龙康福,西陵分局杜宪,法规科徐文锋、罗洋,行政审批科朱健、曾凡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