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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25号

日期:2011-07-25 10:42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1715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CBD大洋百货地下商场入口玻璃棚方案审查等27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CBD大洋百货地下商场入口玻璃棚方案审查

该公司CBD大洋百货地下商场入口玻璃棚钢架已自行拆除,其提交的玻璃棚修改方案为:总长14、宽6.5、高4.8米;檐口浅灰色铝塑板、底座石材饰面、围合部分为钢化玻璃。

经会议研究该项目位于城市主要干道,提交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

二、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拟申请机械式停车库定点

该单位果园二路2号机关大楼因和派出机构合处办公,车辆多,车位少,为解决停车问题,拟申请在其办公楼后侧修建3层机械式车库。

会议研究在满足消防和安全的前提下同意修建机械式停车库。

三、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拟申请大门改造及放疗机房扩建定点

为满足临床需要,二医院拟申请体育场路院区大门改造及放疗机房扩建。其提交的方案为大门总宽度35.6,门卫、警务室、监控室建筑面积38.4平方米,大门檐口白色外墙涂料、墙面豆沙色石材、门柱红棕色石材;放疗机房扩建建筑面积276.78平方米,主体1层,白色面砖。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大门改造及放疗机房扩建,同时要求门房、警务室及监控室建设规模控制在25平方米以内,总面积不突破市发改委计划规模。

四、宜昌市经济适用房开发管理中心(宜昌市经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墨池苑人民路大门方案审查

该单位提交的大门方案为门柱贴咖啡色面砖、在大门上部添加斗拱等古典元素,以充分体现墨池苑的古典风格和造型的优美、壮观。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大门方案,建议对大门上方斗拱部分进行适当压缩。

五、武汉武商量贩连锁有限公司申请标牌延期

因标牌规划时限到期,武汉武商量贩连锁有限公司申请东山大道葛洲坝处武商量贩宜昌旗舰店标牌延期。

经研究,该单位目前标牌设置与我局原审批要求一致,会议同意该标牌延期两年。

六、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监测监控中心施工图审查

该单位监测监控中心施工图与审批方案存在以下几处不一致:1、框架柱网尺寸有0.4的出入,建筑面积增加139.79平方米2、外墙饰面将花岗岩改为仿花岗岩涂料;3、地下停车库内设备房占用个6个车位,且与二期地下室不相通。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同意增加139.79平方米建筑面积并按照施工图发放线单;二是要求外墙饰面按照方案使用花岗岩饰面,地下室与二期之间相通保证施工技术上可行;三是建设单位书面承诺停车位在二期实施时一起核算补齐。

七、宜昌市第十八中学校园改扩建规划及单体方案

宜昌市第十八中学校校址位于七里冲路与318国道交汇处东北角,规划用地面积50237平方米,规划新建建筑面积为9014.42平方米,改扩建内容为实验综合楼、学生食堂、学生运动场、学生公寓、传达室、体育场看台。实验综合楼主体四层,局部五层,总建筑面积4427平方米,主要功能为行政办公、实验教学、图书馆及文体活动用房等功能;学生食堂位于教学楼东北侧,主体三层,一、二层为学生及教师食堂,三层为教师休息室和室内活动室,总建筑面积为1612平方米;传达室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一层;学生公寓为六层,建筑面积2925.42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规划及单体建筑方案。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实验综合楼和学生公寓外立面装修颜色要协调一致,实验综合楼建筑顶部外立面再适当进行优化调整;二是传达室外立面作适当优化调整;三是学生食堂距离高压线较近,建议向西侧调整35;四是适当压缩体育场看台规模。

八、宜昌市猇亭区长堰堤小学改扩建规划及建筑单体方案

宜昌市猇亭区长堰堤小学改扩建规划及建筑单体方案总用地面积为27012.89平方米,原校区占地面积13356.5平方米,新征用地面积13656.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712.93平方米,其中已建建筑面积714.06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5112.63平方米,容积率0.273,建筑密度12.77%,绿化率35%。新建教学综合楼5112.63平方米,规划风雨操场1546.2平方米,已建食堂714.06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要求适当减少教学综合楼楼前广场面积,教学综合楼向西平移,与已建食堂布置合理衔接,教学楼立面方案需进一步优化。

九、宜昌市伍家乡共升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安置小区4#6#8#楼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伍家乡共升村村民委员会在共升村兴建的农民住宅小区4#6#8#楼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基本符合规划许可要求,现申请规划条件核实。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农民住宅小区4#6#8#楼建设工程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十、宜昌市伍家乡共强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农民住宅小区(二期)1#-7#楼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伍家乡共强村村民委员会在共强村六组兴建的农民住宅小区1#-7#楼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跃层室内楼梯未建设,跃层室外楼梯增建了楼梯梯板;2、拆迁范围内的拆迁未完成。

会议意见:1、跃层室内楼梯须按照审批要求建设完成;2、拆除跃层室外增建的楼梯梯板。

十一、宜昌市伍家乡共勤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农民住宅小区1#-7#楼、商业A、商业B、村委会办公用房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伍家乡共勤村村民委员会在共勤村兴建的农民住宅小区1#-7#楼、商业A、商业B、村委会办公用房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审查资料和现场查勘,该工程12#楼跃层未计算面积,跃层楼梯未建设。

会议意见:1、跃层室内楼梯须按照审批要求建设完成;2、按照相关规范计算跃层面积并补缴相关费用后变更规划相关手续;3、就设计时面积计算相关问题书面函告之设计单位并计入诚信档案;4、办理2#楼以外的其他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十二、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宜昌三峡旅游客运中心站改造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沿江大道兴建的宜昌三峡旅游客运中心站改造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审查资料和现场查勘,该工程外装修未建设完成;拆迁范围的部分拆迁未完成。

会议意见:待外装修及拆迁工作完成后再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十三、宜昌市粮食局申请办公楼外装修及围墙改造

宜昌市粮食局申请该单位位于长康路4号的砖5、砖6机关办公楼外装修,同时申请办公楼外围墙改造。办公楼外装修主要采用灰色及白色瓷砖,围墙由原实体围墙改为铁艺镂空围墙。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单位办公楼外装修及围墙改造的申请。

十四、宜昌市万寿房屋租赁经营部申请房屋外装修

宜昌市万寿房屋租赁经营部将位于夷陵路115号临街的四层及六层房屋,租赁给肖家学作为快捷酒店。现申请进行房屋外装修。

会议研究认为,此处四层与六层房屋之间已经违法自行封闭连接,且酒店停车问题难以解决,不同意该单位房屋外装修申请。

十五、宜昌市伍家乡汉宜村村民赵海英申请补办规划许可证

宜昌市伍家乡汉宜村四组村民赵海英,拟办理房屋产权证,因无房屋规划许可证,现申请补办。其土地证为2001年核发,注明房屋于1987年建设,1992年初始登记,占地面积204.05平方米,建筑面积408.10平方米。

会议研究认为,我局无该户村民住宅建房的相关资料,无法认定房屋建设时间,建议由能够证明房屋建成时间的机构出具相关证明。

十六、伍家乡共强村村委会申请规划变更

伍家乡共强村东城花园三期工程,共4幢住宅楼,方案设计为坡屋面平开窗,建设单位提出平口窗在通风及防水使用功能上有一定的缺陷,申请变更为老虎窗。东城花园一期6789号楼于20109月,第35次局业务会同意由原坡屋面平开窗变更为老虎窗。现东城花园一期、二期共16幢住宅楼已建设完成,均为坡屋面老虎窗。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平口窗变更为老虎窗。

十七、宜昌房屋拆迁安置公司碧翠苑三期规划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杨岔路,规划选址为居住组团,拟用地面积为12409.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2377.1平方米,容积率为1.626,建筑密度25.53%,绿地率为30%,停车位82个(停车率达到地上建筑面积的4‰),其中室内30个,室外52个,其地下停车位和室内停车位之和占总停车位的比例为37%(规划设计要求规定地下停车位和室内停车位之和应达到总停车位的60%)。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布局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十八、宜昌三峡物流园有限公司宜昌三峡物流园项目二期建筑方案调整

由宜昌三峡物流园有限公司开发的宜昌三峡物流园项目位于伍家岗区宜昌东站城乡路北侧。该项目分为一、二区两个地块,总体规划方案已于二○一○年第三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

报建单位现拟对二区(库区)部分建筑方案进行调整,二区总体方案包括2个设备库、8个站台库、4个冷库及附属用房。本次调整主要是将西侧站台库、冷库向西侧偏移5-7米,建筑间距及建筑后退用地界线满足相关要求;部分附属功能用房与站台库、冷库整合,建筑外观色彩由灰色调整为浅黄色;二区建筑面积由276238.4平方米调整为27062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113050.4平方米调整为99281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一是原则同意该项目二区建筑方案的调整;二是西侧站台库、冷库应保持其连续界面的整齐;三是按照总体规划要求配置垃圾转运站、公厕等设施;四是建筑色彩应保持原方案不变。

十九、宜昌弘洋投资有限公司香山福久源B地块二期规划报建方案

由宜昌弘洋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香山福久源项目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桔城路东侧。该项目分为AB两个地块,其中A地块已经进行开发建设,B地块分三期报建,规划设计条件要求B地块的容积率不大于2.8,建筑密度不小于30%,居住停车率不小于40%,配套公建停车率不小于6/100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需达到60%以上。该项目总体规划及建筑方案已于二○一○年第一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报建B地块二期方案,主要为临桔城路一栋4层大型商场,地上四层为商业,地下一层为地下商业,地下二层为车库。总建筑面积为47185.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0622.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6523.71平方米,停车位180辆。建筑单体方案与二○一○年第一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通过的建筑单体设计上有一定调整。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深化建筑单体设计,保证建筑单体风格与该项目及周边区域的协调;二是建议B地块除一期外的其他部分规划及建筑方案一并报建。

二十、宜昌保障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猇亭区保障房项目规划报建方案

由宜昌保障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宜昌市猇亭区保障房位于猇亭区后山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停车位按照每1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4个配置,地下车位与室内停车位总和应达到总停车位的60%

规划报建总体方案中以高层住宅及相关配套公建为主,总建筑面积为410833.80平方米,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为26.2%,绿地率为35%,停车位按照每1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4个配置。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布局,合理布置菜市场、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二是由于保障房项目需要抓紧启动,建议先行报建调整后的一期方案。

二十一、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经济适用房规划建筑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西坝建设路,规划选址为居住用地,原总体规划方案经二〇一〇年第二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2010]6号审议通过,市规划局于2010年对该地块的控规进行了调整并获得市政府批复实施。市规划局于2011年分地块对基础公司和二公司分别下达《选址意见书》,其中基础公司地块拟用地面积为40771.27平方米,二公司地块拟用地面积为31358.52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地下停车位应达到总停车位的6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100%以上。

报建总体规划方案与二〇一〇年第二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2010]6号审议通过的方案基本一致,仅对住宅户型进行了局部调整。总体规划方案的用地面积为72154.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53402.0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9967.42平方米,容积率为3.51,建筑密度为26.22%,绿地率为35.20%,停车位合计668辆,户数为2158户,套内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户数合计1038户,其中基础公司地块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含原建筑)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40.83%,二公司地块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44.91%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总体规划方案及建筑外观应与二〇一〇年第二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2010]6号审议通过的方案保持一致;二是同意方案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三是方案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建筑间距及退让用地边界距离在两个项目用地中总体控制;四是进一步完善规划建筑方案,保证各项技术指标及配套设施满足规定要求。

二十二、宜昌市特殊教育学校新建宿舍楼方案

该项目用地位于开发区珠海路运河旁,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1]1号,夷陵区特殊教育学校将整体并入市特殊教育学校,原宿舍楼无法满足入住要求,现市政府同意将其拆除重建。新建6层宿舍楼建筑面积约3200平方米,宿舍东侧为水榭花都堡坎,北侧为运河30米控制绿带,由于现场用地狭窄,新建宿舍退用地红线距离无法满足要求。现该方案已征求消防支队意见,出具了消防审查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要求征求相邻用地业主意见,同意方案退界距离后方可审批该方案。

二十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宜昌分公司综合运动馆建筑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城东大道移动通信公司后院内,用地面积155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927平方米,其中已建第一通信生产楼8938平方米,门卫52平方米,办公楼8305平方米,附属楼1765平方米,油机房197平方米,拟新建运动馆建筑面积670平方米,设计为一层,外墙为灰白色,容积率1.28,建筑密度为24.2%,绿地率38%

经会议研究,要求增加退界距离,满足规范要求后方可审批。

二十四、开发区安置房用地选址

开发区拟在城东大道碧水林茵小区旁划出约30亩用地,用于开发区南苑管理区安置房建设,该地块控规规划为派出所、街办用地和居住用地,选址用地范围内部分规划为山体。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在原控规用地范围基础上按照地形适当扩展安置房用地范围,开发区委托设计单位做出初步规划方案后再行上会审议。

二十五、武大创意工作室

该项目位于开发区发展大道武大科技园学术交流中心,临近宜黄高速匝道。该项目用地为出让综合用地,面积66661.557平方米,规划要求容积率不大于0.5,已建建筑面积为26601.59平方米,容积率为0.399。现建设单位申请新建一创意工作室及相关配套景观,改善临宜黄高速景观效果,新建三层创意工作室建筑面积858.12平方米,容积率为0.412,未超出规定容积率。

经会议研究,要求该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

二十六、宜昌江南水务有限公司申请谭家河处加压泵房选址

宜昌江南水务有限公司申请加压泵房选址。原拟选位置位于谭家河路与谭艾路交汇处,经我局2011523日第18次业务会议研究,因LS红旗原有水厂已基本停止运营,建议江南水务有限公司与其协商,将加压泵房建于该水厂用地内。现经双方协商,乐星红旗电缆有限公司同意转让自备水厂内180平方米土地给宜昌江南水务有限公司作加压泵建设用地,并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书。加压泵房建设规模为16.6*10.8米,三层,总高度13.665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选址申请,并要求将加压泵房由三层减为一层。

二十七、新华社三峡支社申请办理四块LED电子显示屏选址

新华社三峡支社申请办理四块LED电子显示屏选址,具体位置分别为火车东站站前社会停车场旁、解放路与环城南路交汇处地下停车场入口背侧、CBD主出入口地下人行通道一侧、滨江公园大门后侧花坛前等。具体尺寸为6.8*1.8*4.2米,可上下滑动,升高后高度有所增加。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火车东站及CBD处两块显示屏设置位置,由于CBD处设置位置部分进入已出让用地,应征求用地单位意见;二是因与周边景观不协调,不同意滨江公园大门及解放路与环城南路地下车库入口处两块显示屏位置,建议另行择点设置。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黄文云、唐钢、刘晓华、张翼、谭道明、阎晓、张江、唐晓华、杜宪、熊炎、曾凡海、朱健、王范荣、周琪、苏蓉、龙康福、罗洋、高周洲、詹书生、孙富建。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伍家岗分局周琪,市政工程科龙康福,西陵分局杜宪、熊炎、苏蓉,法规科罗洋,猇亭分局孙富建,开发区分局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