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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23号

日期:2011-07-19 09:16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174,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绿源饮品科技有限公司规划条件核实等30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绿源饮品科技有限公司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绿源饮品科技有限公司在伍家乡前坪村兴建的1#标准厂房、3#标准厂房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拆迁范围内的临时建筑拆迁未完成;2、配电房、围墙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3、施工塔吊未拆除;4、环境、绿化建设未完成。

会议意见:1、拆除拆迁范围内的临时建筑;2、保留配电房临时使用;3、先行办理3#标准厂房规划条件核实;4、待环境绿化建设及以上问题完成后再办理1#标准厂房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二、三峡电力职业学院规划条件核实

三峡电力职业学院在绿萝路兴建的16#综合服务楼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拆迁范围内有一栋仓库未拆除。

会议意见:待拆迁完成后再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三、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关于为湖北光富棉纺有限公司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联系单

湖北光富棉纺有限公司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11号宗地,于20103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载用途为车间。于20107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为15041.3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现该公司申请以15041.37平方米的工业用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来函征询我局意见。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控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不同意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四、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外装修

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将该公司位于东山大道368号临街二层房屋进行外装修,拟作安琪产品展示售卖及办公用房。外墙粉刷咖啡色涂料,并对招牌进行统一设置。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公司房屋外装修申请,要求招牌设置亮化处理,加强夜间灯光效果。

五、宜昌市恒阳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换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恒阳置业有限公司已取得桥边镇地块的土地成交确认书,现申请换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会议研究认为,由于规划道路(将军路)线形调整,若按照我局对市土地储备中心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100017)号] 的拟用地范围换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将与现有规划道路不一致。会议要求按《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二〇一〇年版)》规定,按原拟用地范围换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同时要求市政科对该地段道路线形再作论证。

六、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市点军区201111批次用地的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点军区点军街办紫阳村地块(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扩建环保项目)的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工业用地及指标下达规划条件。

七、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市201116批次用地的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西陵区大树湾村(宜昌市殡葬管理所殡仪馆南侧地块))的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殡葬设施用地下达规划条件。

八、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商场扩大用地范围的告知书

宜昌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18018.72平方米的出让土地权,其中2168.88平方米为划拨土地权,市规划局已对该地块核发土地出让规划条件。现该公司提出扩大体育局宿舍及游泳池范围。

会议研究认为,请意向单位委托设计部门设计两种方案:一是按东山大道-云集路-游泳池港-广场路围合范围设计初步方案;二是按扩大体育局宿舍及游泳池范围设计初步方案。进行方案比较和经济性分析可提交我局初审后,按规划管理程序办理。

九、认证认可协会办公技术用房选址

认证认证认可协会申请在城乡路延伸路选址技术用房。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选址,要求市发改委立项及征求市国土部门是否进行土地挂招挂意见后办理选址意见书。

十、宜昌市宝塔河粮食储备库申请粮食储备库三期工程选址

宜昌市宝塔河粮食储备库申请粮食储备库三期工程选址。

经会议研究,申请用地地形条件不符合建设要求。

十一、宜昌时间广场酒店有限公司拟申请设置灯箱式招牌

该公司因经营需要,拟申请在云集路砼5东山墙25层实墙面设置高11.3、宽5.5灯箱式招牌。

会议研究认为,其提交的灯箱式招牌体量过大,影响建筑立面景观,要求取消灯箱,采用直接在墙面贴发光字形式,重报方案。

十二、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申请商业步行街自动扶梯及取消钥匙状喷泉形式

由于原商业步行街商业垂直交通设计不尽合理,该公司为启动二次招商,拟申请在街区4号与62楼连廊、6号与82楼连廊、2号与52楼连廊、7号跌泉等5处增加自动扶梯及取消钥匙状喷泉形式,以增强街区的垂直交通和人流导向问题。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7号跌泉处增加自动扶梯影响商业步行街整体景观不同意增设;二是原则同意在2号与52楼连廊处增加自动扶梯;三是为减少对相邻商户的采光通风影响,不宜在4号与6号、6号与82楼连廊处设置自动扶梯,建议设置占地面积较小的观光垂直电梯解决上下交通问题;四是原则同意钥匙状喷泉造型修改为其它形式的喷泉造型。按上述修改完善报市规划局同意后进行公示。若公示无异议则由规划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十三、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来函

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来函征求夷陵大道105号楼是否属城市规划改造范围,土地规划用途是否为商业用地。

会议研究仍维持原用地及房产性质不变。

十四、宜昌市实验小学拟申请医务室及心理咨询室定点

为完善学校功能,宜昌市实验小学拟申请在中山路科技综合楼西侧新建2层临时医务室及心理咨询室定点,其建筑面积为265.64平方米

会议研究认为,其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为近期审批的规划,不同意新建2层临时医务室及心理咨询室定点,建议在现有校舍内调剂使用或按相关程序重新修改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后,再另行研究。

十五、宜昌力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临时施工围墙定点

该公司开发建设的星苑小区二期工程4号商住楼,为满足施工需要,拟申请在珍珠路一侧设置临时施工围墙。

会议研究认为,其临时施工围墙已先行施工属违法建设行为,应按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处理后,再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十六、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火光村村民委员会申报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总平面及建筑单体方案

宜昌市伍家岗区火光村村民委员会在城东大道与白沙路延伸段交叉口处(村集体发展用地)申报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总平面及建筑单体方案:临城东大道布置汽车4S店,后侧设置两幢仓库,总建筑面积19650平方米,层数一层。

经会议研究决定,将方案提交规划专题会研究讨论。

十七、宜昌经纬纺机有限公司申报新厂区规划及车间单体方案

宜昌经纬纺机有限公司在伍家岗工业园区新征土地51314平方米,本次申报新厂区规划及数控加工、表面处理车间单体方案。厂区包括三幢车间(1),办公楼(6层)等。经咨询中心核算,指标符合土地出让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厂区规划及数控加工、表面处理车间单体方案。

十八、宜昌市固废公司填埋气发电项目出线方案审查

宜昌市固废公司填埋气发电项目出线路径经[2011]013号局业务会研究,同意布置在朝阳路北侧的220KV高压走廊内。经实地核实,220KV的高压线净空较高,塔距较大,且线路沿途跨过了平湖半岛的安置房A区和村民房屋等建筑。垃圾填埋气发电出线为10KV,相对而言,架空线高度较低,杆距较小,难以全程随着220KV的高压走廊从建筑上部跨越。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提出调整方案:从填埋气发电站址至三峡专用公路线路,保持原方案走向,沿着220KV的高压走廊并行;剩下的一段线路改为沿着夜明珠变电站至桔城变电站的110KV的线路并行。由于不同等级的电力线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因此,本项目的出线除部分借用高压走廊的空间以外,还需占用一定宽度的建设用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填埋气发电项目出线路径调整方案。

十九、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东站广场治安监控工程选址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已经为公安部门的平安城市建设完成城区的治安监控数据交换箱的布置。现为安装东站广场的监控设施,申请在东站路-城东大道、城乡路-双城路两个交汇处的视距三角形范围,人行道侧分别安装一个交换箱。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上述两个治安监控交换箱的选址;东站路-城东大道交换箱紧邻路侧现有的电力环网柜布置,城乡路-双城路交换箱布置在路侧的绿化内。

二十、市政府转来市水利水电局关于在城区兴建码头的文件

市水利水电局向市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在一马路对面的江边,建设一个码头(实际为一个泊位,无需建筑设施),用于停靠两艘水政监管船,并在该处设置市河道堤防管理处,以便实行长江禁采执法和长江护岸工程的监管。市政府转我局要求提出意见。

经会议研究,规划上原则同意在该处设置一个泊位,但具体可否设置需由港航部门确定。按照上述意见报市政府。

二十一、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猇亭污水处理厂临江大道污水收集工程选址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猇亭污水处理厂临江大道污水收集工程的选址,申请在临江大道下部、东站路-云池路段建设污水管道工程。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确定的临江大道线路,在道路下布置污水管道。

二十二、宜昌市鼎力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申请建设配电房

该公司申请在“民欣家园”经济房小区建设4个配电房,规格为9.6*7.8,一层,层高4规划伍家岗分局现场踏勘时发现已有2个配电房主体工程施工完毕。

会议研究认为,2个配电房主体工程已施工完毕,按行政执法程序处理并经公示业主无异议后,可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二十三、宜昌市幼儿园申请为其在开发区建设用地下达选址意见书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125号,宜昌市幼儿园将迁移至开发区大连路隧道口附近,与规划的青岛路小学统筹规划建设,现宜昌市幼儿园申请为其下达选址意见书,明确用地范围、面积,以便办理后续手续。

经会议研究,该块选址用地控规规划为消防站用地,若调整为幼儿园用地,必须先确定消防站选址,消防站新选址须得消防支队同意。消防站新选址确定后,可为市幼儿园下达选址意见书。

二十四、发展大道原商业银行部分用地出让容积率调整

该用地为发展大道原商业银行部分用地,按照北海路片区控规,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5.0。由于现状地形原因,规划设计方案无法达到5.0要求,现申请将其调整到2.9再进行出让。

经会议研究,认为需先进行初步方案设计,并进行技术分析后再确定容积率调整。

二十五、开发区东苑管理区及南苑管理区安置房用地选址

为加快开发区项目建设,解决拆迁安置房数量不足的问题,特申请在开发区东苑管理区东苑安置房边新增约9亩的安置房用地,在南苑管理区碧水林茵小区旁新增约30亩安置房用地。

会议研究认为,东苑管理区安置房用地与控规中公共停车场冲突,要求必须为公共停车场重新选址后再行上会审议。

二十六、三峡大学北门地块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三峡大学北端城东大道与黄河路交汇处,拟用地面积为31725.21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02191.19平方米,容积率3.209,建筑密度28.22%,绿地率26.32%,停车位662辆。该方案靠汕头路布置的幼儿园建筑退汕头路规划道路红线距离为4.9米,其他建筑间距及日照分析基本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规划设计方案,并提交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

二十七、伍家工业园区食品及机械加工区详细规划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湖北伍家岗工业园,共联路与前坪路交汇处,根据局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21号要求,建设单位对规划方案进行了修改:规划采用整体规划和统一管理,取消了企业之间的内部围墙,调整了园区内部道路系统,满足消防等要求。

会议对提交的方案进行了研究,提出以下意见:园区整体规划和统一管理必须征得企业认可后方可进行,园区内整体计算技术指标,园区内部不设围墙及其它阻碍消防通道的建构物。

二十八、宜昌企业总部经济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三峡企业总部基地项目北区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由宜昌企业总部经济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三峡企业总部基地项目位于发展大道与唐家湾路交汇处、宜洋汽车后市场北面,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该项目的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

该项目原规划及建筑方案已经宜昌市2011年第一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全会审议通过,现建设单位对总体规划方案进行了以下调整:一是将北侧地块唐家湾路与发展大道交汇处的高层标志性建筑调整为两栋高层建筑,建筑高度由113米调整为91米,同时将步行出入口设置于交叉口处;二是南侧地块原异形会展中心调整为“U”字形酒店;三是南侧地块唐家湾路与西陵二路交汇处的酒店改为办公楼;四是将原规划低层办公区由带状布局调整为组团式;五是南地块用地因地形限制,临南侧用地边界的低层办公建筑向北侧偏移了约15米;六是将低层办公建筑由原坡屋面与平屋面结合的方式调整为坡屋面。

本次报建方案为北侧地块,拟用地面积为106090.3平方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该项目容积率不大于1.30,停车位按照0.6/100平方米设置。报建方案总建筑面积为159434.3平方米,地面建筑面积为138069.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1364.56平方米,容积率为1.295,建筑密度27%,绿地率35%,停车位829个(按0.8/100平方米计算应设置1099个)。

经会议讨论研究,提出以下意见:原则同意调整方案,同时增加停车位,满足公建停车位配建不少于0.8/100平方米控制要求;二是主体建筑高度不能降低。

二十九、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自立路(云集路至二马路段)背街小巷整治工程选址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自立路(云集路至二马路段)背街小巷整治工程选址。现状该段道路红线宽度约6米,车行道宽度约4米。西陵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该段道路红线宽度15米,车行道宽度7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申请。

三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沿江大道TD宏站选址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沿江大道TD宏站选址。其申请的具体位置为欧洲城、大公桥、江临天下、中南二号、江山风华、中国海事、昊泽地产等对面沿江公园内,数量7个。主要方案有:30米阔叶型仿生树+机柜、30米松针型仿生树+机柜、30米美观塔+机柜三种,其中塔基桩径约1.8米,机柜占地面积约2平方米(1800*700*1500)。

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要求由移动公司就共建共享事宜先行与电信、联通公司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意见;二是由于沿江公园资源有限,该批次基站建设后,沿江大道区域内3D基站将不再予以审批;三是基站形式需统一,避免破坏沿江公园景观效果。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黄文云、唐钢、聂峰、刘晓华、张翼、谭道明、阎晓、张江、唐晓华、杜宪、熊炎、曾凡海、朱健、王范荣、李源、苏蓉、龙康福、徐文锋、罗洋、高周洲、夏伟荣、詹书生、朱磊、辛加轩、陈进名。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伍家岗分局张江、李源、周琪,市政工程科王范荣、龙康福,西陵分局杜宪、熊炎,法规科徐文锋、罗洋,开发区分局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