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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22号

日期:2011-07-05 17:1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1624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力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规划条件核实等19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力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规划条件核实

经查勘,宜昌市力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机械车间、办公楼单体符合规划要求,道路、环境绿化建设基本完成。存在问题:该公司临时宿舍、厕所占用规划道路。

会议研究认为,拆除以上临时建筑后整体验收,可先行办理机械车间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二、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查勘,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兴建的夜明珠工商所12315业务用房单体符合规划要求,道路、环境绿化建设基本完成,现该单位申请规划条件核实。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三、宜昌蓝天气体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

宜昌蓝天气体有限公司于20065月,未按照规划许可要求,在该公司厂区内将规划许可的临时一层497.1平方米车间建成两层554.13平方米办公室;将临时一层744.56平方米车间建成一层488.7平方米生产车间,以上建筑投入使用至今逾期未拆除。同时,该公司未取得规划许可建设一栋二层房屋,面积228.9平方米。

会议研究认为,对违法建筑予以罚款后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四、宜昌市轻工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海丽景小区居住区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及地下车库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轻工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沿江大道132号兴建的银海丽景小区居住区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及地下车库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2011616现场查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拆迁范围内的拆迁未完成;2、小区内车位未设置完成。

会议研究认为,开发单位须完成待拆迁范围的拆迁及小区内的车位设置完成后再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五、宜昌市伍家乡合益村村民安置房1-3号规划条件核实

经查勘,宜昌市伍家乡合益村申报的村民安置房1-3号楼单体符合规划许可要求,道路、环境建设基本完成。存在问题:该单位承诺建设的1号楼斜坡绿化尚未实施建设。

经研究,会议要求建设单位重新设计斜坡绿化方案,并提交会议讨论。

六、点军区供电公司申请办公楼建筑方案审查

点军区供电公司拟在五龙路修建办公楼,设计为9层,总建筑面积为5186平方米,建筑正负零标高高于地面1.8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所报的建筑单体方案,要求降低正负零标高,提交规划委员会专题会研究。

七、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LED信息发布屏选址(王范荣)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宜昌市被列为全省两个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地市之一,可获得财政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拨的资金150万,用于建设一块平面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的LED信息发布屏。申请建设位置在靠滨江公园一侧,沿江大道与西陵一路、云集路、胜利四路三个交汇处之中,任选一处。

经会议研究,本工程仍属于城市广告范畴,需等我市的广告整治完成后再研究。

八、宜昌市环卫处申请东山片区垃圾转运站选址(龙康福)

宜昌市环卫处申请东山片区垃圾转运站选址。依据环卫设施专项规划,拟在市体育馆旁肿瘤医院宿舍地块内新增一座处理能力20T/D的垃圾中转站,占地面积600平方米。经核实,东山片区控规与体育馆旁地块控规调整中均未布置垃圾中转站,现该单位申请在体育场路与西陵二路交叉口旁国税宿舍地块内设置处理能力20T/D,占地面积600平方米的垃圾中转站,以缓解西陵后路垃圾中转站压力。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申请,由于该地块土地权属为国税局,建议环卫处就用地问题先行与国税局进行协商。

九、点军区人民政府来函申请调整将军路桥边镇段道路线形(龙康福)

为减少桥边卫生院、高农公司及将军路沿线居民的建筑拆迁,进一步平衡两侧场平填挖量,点军区人民政府来函申请调整将军路桥边镇段道路线形。由点军区交通局提供的将军路(桥边镇段)线形方案中,红线宽度36米,车行道22米,与办公系统该道路宽度一致。在桥边卫生院段,道路往桥边河侧偏移,最大偏移距离约20米;桥边村一组段,道路往桥边工业园区侧偏移,最大偏移距离约26米;马家溪十三组段,道路往桥边河侧偏移,最大偏移距离约16米。道路竖向上,部分交叉口控制点高程降低约4米。

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同意桥边卫生院段、马家溪十三组段(水库旁)按其提交的方案线形调整,桥边路至团结路段不同意调整;二是该道路高程应结合桥边镇其他规划道路高程及区域内地块土方平衡进行合理确定,确保其他规划道路纵坡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尽量做到区域内土方平衡;三是调整范围应扩展至由夷桥路到五龙路延伸段,保证整段线形顺畅。

十、宜昌市供电公司申请魏家畈变110KV配套线路工程选址(龙康福)

宜昌市供电公司申请魏家畈变110KV配套线路工程选址。具体线路路径走向为:从110KV魏家畈变垂直东山四路方向架空出线至东山四路右转,沿东山四路北侧采用双回钢管杆架空走线,跨越110KV土当线和白土线至110KV伍土线附近左转,跨越东山四路后平行110KV伍土线采用角钢塔走线穿越220KV白猇Ⅰ、Ⅱ回至220KV车站变。线路全线采用双回双地线架设,长度约5.2公里。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选址申请。

十一、宜昌市供电公司申请东湖变配套线路工程选址(龙康福)

为满足东湖中心区供电需要,宜昌市供电公司申请110KV东湖变配套线路工程选址。110KV东湖变配套线路工程包含2110KV线路和多条10KV线路。具体如下:①110KV桔西线开断进东湖变,线路长度0.26公里,电缆敷设。②配套10KV线路共8回,分别为:10KV湖长线Ⅰ、Ⅱ回(东湖变至长虹开闭所),长约1.44公里;10KV湖东线Ⅰ、Ⅱ回(东湖变至东湖开闭所),长约3.72公里;10KV湖上线Ⅰ、Ⅱ回(东湖变至上岗开闭所),长约1.12公里;10KV湖锦线Ⅰ、Ⅱ回(东湖变至锦绣开闭所),长约3.4公里。线路全部采用电缆沟敷设。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选址申请。

十二、宜昌市伍家岗区隆中路小学申报校园扩建方案(张江)

宜昌市伍家岗区隆中路小学申报校园扩建方案,扩建项目包括新建教学楼两幢、门房、操场等。扩建后校园总用地面积45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38.5平方米,扩建建筑面积2441平方米,容积率1.36。经咨询机构核定日照采光满足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报送校园扩建总平面方案和单体建筑方案,要求原教学楼一并装修并保持与隆中路新建教学楼建筑风格一致,校园规模经发改部门认定。

十三、宜昌市金东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申报六期商业区B,C区建筑单体方案(李源)

宜昌市金东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申报六期商业区B1-10,C1-367号建筑单体方案。经咨询中心对此方案与已审批规划方案指标核算,共增加建筑面积3627平方米,其中C6号楼(高层)增加2855平方米,主要为平面优化调整所致。该公司承诺:BC区增加的建筑面积在最后开发的A区里调整,整个商业区地块容积率不超过选址下达的1.56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商业区B1-10,C1-367号建筑单体方案,经济指标在整个地块核算,不得超过选址意见书的规定。

十四、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济适用房、廉租房B区幼儿园施工图审查

原审批方案中的幼儿园为中型6班幼儿园,卫生间、衣帽间、音体室的使用面积不满足《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的最小使用面积,在施工图设计时,为满足规范要求,面积较原审批方案1982.8平方米增加了233.2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在满足建筑工程强条规定的前提下,同意增加233.2平方米。

十五、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镇镜山GZ-12地块居住小区6号楼1-2层使用性质变更

2011002号局业务会议研究意见,待宜昌市欧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程序申报夹弯路菜市场工程性质由临时变更为永久,并经我局办理完成以后,再予办理GZ-12地块居住小区6号楼第一、二层的使用性质变更。因夹弯路农贸市场性质变更正在国土部门办理之中,故暂不办理6号楼第一、二层的使用性质变更。现该公司申请由我局出具有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市欧威房地产公司正在办理该项变更。

经会议研究,同意由我局发函以证明该项变更正在办理之中。

十六、宜昌市欧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夹弯路临时农贸市场为永久性质

经[2011014号局业务会议研究,待该公司将地类(用途)变更至与规划用地性质相符后,再予办理夹弯路临时农贸市场为永久性质。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已下发《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欧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土地用途的处理意见》,该意见明确:按规划要求同意工业划拨用地变更商业划拨用地,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46号《宜昌市城区菜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该宗地可采取租赁方式将用地变更为菜市场用地。

经会议研究,鉴于市国土资源局已出具土地使用说明,同意办理临时农贸市场性质变更为永久。

十七、三峡艺术高中拟申请办公、教学楼拆除重建选址

三峡艺术高中临东门外正街主体4层、局部3层的教学楼建于1973年,设计使用寿命30年,为消除安全隐患,需要拆除重建。拟申请该办公、教学楼选址。其提交的总平面方案为退让规划东门外正街道路红线1.5

会议要求由其委托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进行日照分析,若满足日照对住宅采光要求则原则同意总平面方案。

十八、宜昌易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仓储用房A0304增加连廊及装修

该公司为改善仓储环境,提高规模效应。拟申请在A0304之间增加连廊及装修。

会议研究认为为支持该项目,若满足消防及容积率要求原则同意其申请。

十九、宜昌市窑湾乡沙河村村民住宅安置房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沙河村,规划选址为居住用地,拟用地面积为133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3972.70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1335.70平方米,容积率为1.603,建筑密度26.88%,绿地率为30%,停车位90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布局,要求进一步优化方案,满足日照、指标及配套等要求。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黄文云、唐钢、聂峰、刘晓华、张翼、谭道明、阎晓、张江、唐晓华、杜宪、熊炎、曾凡海、朱健、王范荣、李源、苏蓉、龙康福、徐文锋、罗洋、高周洲、夏伟荣、詹书生、辛加轩、陈进名。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伍家岗分局张江、李源,市政工程科王范荣、龙康福,西陵分局杜宪、熊炎,法规科徐文锋、罗洋,点军分局高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