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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19号

日期:2011-06-10 16:18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1527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点军区五龙社区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等26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点军区五龙社区(夷桥路南侧)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商业项目在点军区五龙社区(夷桥路南侧)地块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同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该地块未编制控规,按商业用地性质进行控制;二是用地规模控制在30亩,规划容积率按1.8控制;三是由局市政科及时更新路网系统;四是要求对场地内河道进行改造,改造河道方案需经市水利主管部门、市规划局同意。

二、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要求下达东山四路与西陵二路交叉口处地块规划设计要求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已办理批次建设用地,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要求下达东山四路与西陵二路交叉口处地块规划设计要求。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原则同意办理规划设计要求,并按唐家湾片区控规要求,规划范围以临东山四路景观水系蓝线为界;二是要求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交市发改委批复。

三、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市2011年第十四批次建设用地

因平湖半岛建设,占用葛洲坝集团二公司的土地,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工业项目在西陵区沙河村(规划东山四路两侧)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预)。

会议研究认为,依据《宜昌市沙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批),该地块为绿地用地,考虑黄家湾垃圾处理厂控制范围,可选址工业项目,但须先行调整控规,控规调整批复后,按调整控规执行,该项目按50亩用地规模控制。

四、沿江大道与宝塔路交汇处东侧地块(全通涂镀板办公楼)策划研究方案

项目用地位于伍家岗区沿江大道与宝塔路交汇处东侧,紧临金色海岸住宅小区,总用地面积约4105平方米。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通过对该地块的间距、日照、停车位配套等技术因素的具体研究,提出以下三个策划方案:方案一容积率5.268,地下2层,地上21层,停车位173辆;方案二容积率7.308,地下3层,地上30层,停车位240辆;方案三容积率9.348,地下4层,地上39层,停车位307辆。

经会议研究,鉴于该地段位置独特,为塑造城市景观和沿江城市天际线,建筑高度宜在130米以上,且应充分考虑该地块建设对城市交通的影响,适当优化方案后可按7.0的容积率控制地块容量指标。

五、宜昌通达置业有限公司通达花园小区规划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中南路与东风路交汇处,规划选址为居住用地,拟用地面积为53672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17518.157平方米,容积率为2.181,建筑密度10.44%,绿地率为35.5%,停车位922辆,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13.46%。本次报送两个方案总体规划布局相同,包括829-30层的高层住宅、配套相应公建和商业设施,建筑单体立面均采用现代简约表现手法,方案一以咖啡色、淡黄色外墙砖为主;方案二采用暖灰色、白色外墙砖。日照、指标、配套公建建筑面积基本满足选址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会议研究,一是原则同意方案一规划设计;二是方案提交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

六、宜昌大都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畔山瑞园小区项目规划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中南路-竹涛路南北侧,中部为一条东西走向的城市规划支路竹涛路。规划选址为居住用地,拟用地面积为89862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11532.26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50334.83 平方米,容积率为2.340 ,建筑密度为19.23%,绿地率为35.00%,停车位1067个,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12.16%。指标及配套设施基本满足选址和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报送两个方案总体规划布局基本相同,其中竹涛路北侧地块包括1018-30层的高层住宅,配套相应公建和商业设施;竹涛路南侧地块包括918-30层的高层住宅,配套相应公建和商业设施。方案一建筑单体立面采用现代中带有传统韵味的表现方式,以白色、灰色外墙漆为主;方案二建筑单体立面为现代简约风格,采用黄色、灰色外墙涂料。指标、配套公建建筑面积满足选址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会议研究,一是原则同意方案一规划设计;二是地块建设规模总体平衡控制;三是方案提交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

七、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拟申请5#实训楼规划变更及1#实训楼保留

该院5#实训楼规划为地上5层,地下1层,考虑边坡的稳定性及设置高挡土墙对山体造成不利因素,拟申请在负1层以下局部采取吊脚楼的基础处理形式,增加负2层以减轻荷载,建筑面积258.18平方米、层高3.6、使用性质为教学辅助用房。与其相邻的1#实训楼位于5#实训楼拆迁范围内,经专家组进行安全性论证意见,对1#实训楼房屋地基和边坡进行局部加固处理,重建排水系统,并进行加固维修,方可继续使用。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变更申请,同时要求1#实训楼按专家组意见落实后,方可继续使用。

八、宜昌市检察官培训中心拟申请胜利四路42号办公楼外装修

宜昌市检察官培训中心拟申请办公楼外装修。其提交的宜昌三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设计的外装修方案为:12层采用深咖啡色大理石外挂,315层米黄色金属氟碳漆,窗户玻璃白色彩铝中空玻璃制作,外立面轮廓线用LED进行装饰,东山墙上部设置丽橙酒店发光字。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外装修方案,同时要求取消建筑顶部原霓虹灯及东山墙发光字,在2层圆弧部分上部实墙面处设置招牌字样。按上述意见修改方案后,由规划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九、谢红霞拟申请更换招牌

谢红霞租用张红夷陵大道351单元2楼住宅经营化妆业务,拟申请将原第1层雨棚之上设置的布幅标牌更换为喷绘标牌,其规模为长4.8、高1.1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原第1层雨棚上设置的布幅标牌未办理相关规划手续;二是设置的标牌位置不符合城市景观的有关要求,不同意设置标牌。

十、宜昌市同德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拟申请更换招牌

该公司招牌因使用年限较长画面严重破损,拟申请更换招牌。其提交的更换标牌方案为:面板珍珠白彩钢扣板、绿色烤漆合金字,长13.2、高2.3

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适当压缩标牌长度;二是招牌高度与第2层阳台栏板高度一致;三是应进行亮化处理;四是门、墙柱及墙面外装修应注明材料及颜色,并补充侧立面图。同时要求方案按上述意见修改后,再行研究。

十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拟申请更换招牌

该公司招牌因使用年限较长画面严重破损,拟申请更换招牌。其提交的更换标牌方案为:面板桔黄色铝塑板、白色发光字、设苹果图案标识,长40、高4.8、厚度0.2

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取消苹果图案标识;二是面板改为白色铝塑板、红色发光字;三是门柱及墙面外装修应注明材料及颜色,并补充侧立面图。同时要求方案按上述意见修改后,再行研究。

十二、宜昌企业总部经济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建设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展示中心

该公司申请临发展大道建设展示中心,建设面积800平方米,层数一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设临时展示中心,要求占压三峡企业总部基地临发展大道单体建筑建筑红线,以保证后期拆除。

十三、宜昌卓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维多利亚·福建创业大厦七层商业裙房屋顶规划变更

维多利亚·福建创业大厦七层商业裙房屋顶在201028号业务会议上同意变更为玻璃顶和钢网架顶,现申请取消玻璃屋顶。

会议研究认为,该项目现场施工已基本结束,由市局领导、法规科和西陵分局共同到现场踏勘后再确定是否变更。

十四、猇亭第十八中学扩建用地选址方案

猇亭第十八中学规划用地范围西侧临318国道边规划有商业性质用地,学校现有大门北侧规划商业用地进深为48米左右,南侧规划商业用地进深23米左右,南侧规划商业用地难以满足商业设施建设需要,十八中用地规模经宜昌市教育局核定为75.3亩,根据申请和控规用地范围,在满足市教育局核定的用地规模前题下,十八中扩建用地选址方案为扩征校园南侧用地,面积约为7.2亩,南临七里冲路,西、北临校园用地,东临规划体育场馆用地;扩征校园西侧,用地面积约为12.4亩,东、南临现校园用地,北则临规划明悦路;将学校大门南侧商业用地进深向东进行调整,将后边线退平到学校大门北侧规划商业用地边线,预留为商业用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选址方案。

十五、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局部加层改造方案

该项目位于东山园区城东大道与港窑路交汇处,门诊综合楼原设计为六层,局部二层。现该单位申请将局部二层加至五层,新加三层建筑面积为971.4平方米,用作病房。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加层方案。

十六、房屋拆迁公司申请下达碧翠园经济适用房三期工程选址意见书

房屋拆迁公司申请下达碧翠园经济适用房三期工程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同意先按多层做建筑方案后再审定。

十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光缆交接箱选址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在发展大道易中物流门口、明珠路路口、盐业公司旁、机床厂路口、石板村二组、石板村六组、石板村七组等地设置7个光缆交接箱。其尺寸为0.8*0.6*1.2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申请,并要求市政科结合现状认真定点,尽量确保两相邻交接箱距离不小于500米。

十八、宜昌市环卫处申请改建西陵后路垃圾转运站工程方案审查

宜昌市环卫处申请改建西陵后路垃圾转运站工程方案审查。市环卫处现有的西陵后路垃圾转运站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5平方米,转运能力60/天。因垃圾转运量大,作业环境未能完全密闭,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现该单位拟对该垃圾转运站进行密闭除臭工程改造,改建方案为将门前场地用轻钢结构密闭,原站内建筑进行饰面,新建密闭轻钢结构未退后道路红线,车辆进出通道位置未改变。

会议原则同意按市领导已审阅的改造方案办理。

十九、开发区规划分局申请扩大宜昌生物产业园规划用地范围

开发区规划分局申请扩大宜昌生物产业园规划用地范围,将柏临河沿线及灵宝村山坳约1.7平方公里纳入规划统一开发。

经会议研究同意扩大用地范围,要求规划编制科衔接测绘科及时完成扩大区域的基础地形图测绘,并尽快提交测绘成果。

二十、长江三峡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申请改扩建宜昌水文巡测基地

长江三峡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来文提出,因长江中下游防汛测报要求,申请对宜昌水文巡测基地进行改扩建。

会议研究认为,该基地位于平湖半岛规划范围内,因区位特殊,其地块的规划发展需在平湖半岛开发方案中统一考虑。会议要求由夷陵区规划分局对该事项进行衔接答复。

二十一、猇亭区人民政府申请调整猇亭中心区规划

因工业项目安置需要及分区服务设施配套需求,猇亭区人民政府两次来函分别申请调整先锋桥片区和正大路法院地块规划。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工作,由规划编制科组织研究调整方案。

二十二、点军区人民政府申请调整五龙新区半头冲规划

因项目建设及五龙片区村民安置需要,点军区人民政府来函申请调整五龙新区半头冲用地规划,以满足点军区医院用地规模需求,同时适当调整半头冲用地用于五龙片区村民安置。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工作,由规划编制科组织研究调整方案。

二十三、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火车站(东站)广场规划许可审查

2007年我局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宜昌火车站(东站)广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目前广场已经建设完毕。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因涉及到土地相关费用问题,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未办理,申请我局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宜昌火车站(东站)广场是我市大型基础设施的配套工程,为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在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的前提下,同意先行办理宜昌火车站(东站)广场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十四、伍家岗区中心幼儿园食堂综合楼方案

建设单位按上次会议要求提交了总平面规划图,园区总用地面积98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73.5平方米,其中已建教学楼2640平方米,规划食堂综合楼1430平方米,教学楼2640平方米。容积率0.55,建筑密度21.35%,绿化率35%,停车位32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中心幼儿园总平面规划。

二十五、宜昌陆军预备役高射炮兵旅后勤和装备部申请办公楼加层

该单位申请在现有五层办公楼基础上增建一层并加装电梯,现提交加层改造方案。

经会议研究,同意建设单位办公楼加层并加装电梯申请,同意其改造方案。

二十六、市第十三中学申请重建办公楼

市发改委来建设项目定点联系单,拟同意市十三中学拆除办公楼重建,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总投资420万元,层数5层。

经会议研究同意市发改委意见。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黄文云、唐钢、聂峰、刘晓华、张翼、谭道明、阎晓、张江、杜宪、熊炎、曾凡海、朱健、王范荣、李源、周琪、苏蓉、龙康福、徐文锋、高周洲。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伍家岗分局张江,行政审批科曾凡海、朱健,市政工程科王范荣、龙康福,西陵分局杜宪、苏蓉、熊炎,编制科詹书生、猇亭分局孙孚建、东山开发区分局朱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