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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18号

日期:2011-06-03 16:31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1523,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总装实验车间规划变更等25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申请总装实验车间规划变更

该公司总装实验车间于201131日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发展及生产工艺需要,拟申请将①轴向西南方向扩建12米,总长由222.5米变更为234.5米。

会议研究意见:若整个车间在满足消防及高压电力架空线的有关要求下,规划原则同意变更申请。

二、葛洲坝中心医院住院部扩建项目定点

葛洲坝中心医院位于东湖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东临城市次干路樵湖二路,西临沿江大道,控规指标为:用地编码D-04-01-3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医院用地,总用地面积17300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27%,绿地率35%,建筑限高45;由深圳市华纳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提交的总平面规划主题为综合医院,分别由门诊大楼、拟扩建住院部大楼、锅炉房、污水处理、配电房及门房组成,场地形状规整,地势东高、西低高差约10。其中拟扩建住院部大楼占地面积1890.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041.83平方米、容积率3.08、地上27层、地下1层、建筑密度28%、绿地率16%、限高93.6、退让沿江大道规划道路红线7.1、距北侧砖8距离20.22,原住院大楼向沿江大道方向扩建5.4、层数4层、占地面积344.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91.92平方米;单体方案平面布局为品字型,新建住院部13层为办公,办公出入口设置在沿江大道。 4层至27层为病房(第8层为设备转换层),主出入口设置在4层樵湖二路方向;立面造型为现代风格,主要表现形式线与面、虚与实的对比,建筑外装饰主色调及材料为白色铝板,辅以蓝色玻璃窗分色面,4层以下用浅黄色石材贴面。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定点申请。建设规划及方案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相关规划指标核定后,另行研究确定。

三、宜昌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总平面及单体方案审查

宜昌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选址规划控制指标要求:用地面积4028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5.0,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20%,停车位停车位137个。建筑退让要求:后退珍珠路红线距离,高层不少于12,多层不少于10;后退东门外正街红线距离,高层不少于10。该单位提交的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规划方案规划控制指标为:用地面积40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08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8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210平方米),容积率5.68,建筑密度36.3%,绿地率30%,停车位123个(地上27个、地下96个);建筑后退珍珠路红线距离12;后退东门外正街红线距离10,设置1个地下车库出入口;主体20层。

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停车位应按《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版)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8个停车位计算,停车位应为183个,需增加60个停车位;二是地下停车位大于50个应设两个出入口;三是补充市发改委立项计划。按上述要求修改完善,并经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相关规划指标核定后,另行研究确定。

四、宜昌市第二十一中学申请教学楼原址改造

宜昌市第二十一中学位于西坝建设路47号,其校园内的现有主体5层、局部4层的教学楼始建于70年代,因不满足抗震设防要求,为保证教师及学生的安全,拟申请该教学楼原址改造,其建设规模为5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2007年已审批的宜昌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编制的《宜昌市第二十一中学修建性详细规划》,该教学楼为保留建筑。

会议研究认为,该校已于2007年编制了《宜昌市第二十一中学修建性详细规划》,并已经我局审批,根据该规划,教学楼属保留建筑,现该校提出拆除重建该教学楼,因此应委托原设计单位重新修编该修建性详细规划;待修编后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我局审批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教学楼拆除重建的规划许可手续。

五、宜昌市窑湾乡唐家湾村安置小区方案调整

宜昌市窑湾乡唐家湾村安置小区调整方案于201114号业务会议进行了审议,研究的意见为:临街商业层数调整为二层,局部三层。商业和配套用房适当减少,以增加内部组团的空透性。窑湾乡政府来文认为调整后的方案临街商业部分面积减少太多,不利于降低搬迁成本,要求不减少商业面积。

会议研究意见:同意转角处商业层数为三层,其它为两层,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批。

六、宜昌市移民局申请移民后期扶持科技推广基地规划变更

宜昌市移民局拟建设的移民后期扶持科技推广基地位于点军五龙路,方案已经审批,场地平整完成,现提如下变更申请:(1)取消规划的地下车库,在总停车位数量不减少的前提下将网球场变更为地上停车场。(2)为了与现状道路标高一致,将临路的培训楼标高由63.50米调整为64.(3)为了便于组织交通,将靠山体的综合楼标高降低1,6米,场地由三级平台变更为二级平台。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单位变更申请。

七、市城管局行政处罚卷宗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违证建房

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于200912月在宜昌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三期18栋住宅楼建设过程中,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对外立面局部采光井进行封闭扩建,违建总面积4159.26平方米,框架结构。

根据我局2011331对该公司核发的《宜昌市城乡规划批后监督检查意见书》(文号:[2011]0001号):“江山多娇三期1#--8#楼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违法建设活动出现增加建筑面积的问题,我局将在江山多娇三期近期拟批准的同类项目中扣减相等数量的建筑面积,以确保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严肃性”之要求。

会议研究意见:对以上4159.26平方米违建面积,在江山多娇三期15#16#楼方案中予以扣减,并处以罚款处罚。

八、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联村村民委员会变压器迁移

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联村村民委员会在其一组现有一变压器,因企业停办,闲置未用。现申请迁移至三组(楚天人才楼旁),为将来的村集体发展用地项目备用。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迁移,必须避开规划的花溪路。由伍家岗规划分局按照简易程序出具书面意见。

九、五龙大道(五龙二路至南站路段)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变更

2007年,已经对原宜昌市建设委员会下达了五龙大道(江南大道-南站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照要求已经实施了江南大道-五龙二路段。2008年又对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五龙大道中段(五龙二路—南站路方向1.2公里)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于五龙大道为避开高压铁塔,在宜昌市监狱扩建项目段线形进行了调整,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按照调整后的线形变更五龙大道的2008年下达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道路纵向范围由原来的1.2公里修改为由五龙二路至南站路。

经会议研究,同意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变更申请,按照调整后的线形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变更手续。

十、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宜万铁路建设总指挥部用地置换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宜万铁路建设总指挥部共同提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城东新区14号地块汉宜高速公路与2#铁路夹角约3.85亩地和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宜万铁路建设总指挥部铁路机务段折返段外包线与城东大道件边角约5.35F4地块互换。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宜万铁路建设总指挥部已经按照置换意向,在属于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块上建设了垃圾处理站。另外,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宜万铁路建设总指挥部有意将东站出口处的贵宾通道占用的F4地块一并置换给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该地块上已经建设火车东站水塔一座。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当事双方的互换申请,置换给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宜万铁路建设总指挥部地块规划用地性质按照绿化和市政设施用地确定,置换给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块用地性质再行研究后确定。

十一、宜昌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再就业教育培训中心综合楼”项目选址

宜昌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下达“再就业教育培训中心综合楼”项目在沿江大道(外国语实验小学南侧)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该公司已取得该地块的土地权证(划拨土地),土地面积为1622.73平方米。

会议研究认为:根据《宜昌市西陵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小学),建议该地块由市国土资源局收储作为小学发展用地。

十二、湖北华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申请“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项目选址

湖北华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申请下达“继续教育培训中心”项目在点军区巴王店村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该公司已取得该地块的土地权证(划拨土地),土地面积为2670.89平方米。

会议研究认为,按关于推进城区南站、加快点军区开放开发意见(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号)的要求,待点军分区规划论证研究后,再行确定选址及用地范围。

十三、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2011年第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手续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将伍家乡共联村180亩土地作为2011年第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办理规划手续。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批次用地。

十四、伍家岗区中心幼儿园食堂综合楼方案

该单位申报的食堂综合楼方案占地495平方米,三层,总建筑面积1430平方米,一层厨房和教工食堂,二层教师办公区,三层多功能礼堂。

会议研究认为,原则同意食堂综合楼方案,要求深化总平面设计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十五、宜昌弘洋投资有限公司香山福久源B地块一期方案

该公司报送的香山福久源B地块一期总平面方案及住宅楼单体建筑方案,局上次业务会议要求补充商业部分方案后,整体提交会议讨论。建设单位提出抢抓进度,要求先批底层无商业的8#9#16#17#楼。

经会议研究,同意先行审批8#9#16#17#楼建筑单体方案。

十六、伍家岗区社会福利院申请建设辅助楼加层及围墙门房

伍家岗区社会福利院主楼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为加强安全工作申请修建围墙门房。原辅助楼为临时工程,一层为食堂,二层半边办公,因福利院缺乏会议场所,申请将二层另一半补齐,修建会议室。

会议研究认为,以上两项申请内容均已建设完成,为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同意按违法建筑处罚后补办临时手续。

十七、宜昌市救助管理站申请外立面装修

宜昌市救助管理站申请将位于胜利三路16号的临街砖4建筑进行外立面装修。

会议原则同意该单位外立面装修的申请,要求由具有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重新设计方案后提交会议研究。

十八、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关于为洪碧云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联系单

洪碧云于20114月办理了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夷陵路81号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为14.5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现洪碧云申请以14.55平方米的商业用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来函征询我局意见。

经会议研究,该房屋所处地块属于城市改造范围,不同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十九、宜昌市油脂储备库办公楼方案审查

宜昌市油脂储备库报送拟建于共联村一组的办公楼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单位建设办公楼的申请,要求立面方案进一步优化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二十、宜昌市伍家岗区隆中路小学申报校园扩建方案

宜昌市伍家岗区隆中路小学校园扩建项目已于2011310日下达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现申报扩建方案,扩建项目包括新建教学楼两幢,操场等。

会议研究意见: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相关规划指标核定、日照采光分析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二十一、宜昌保障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猇亭区保障房项目规划报建方案

由宜昌保障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宜昌市猇亭区保障房,位于猇亭区猇亭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该项目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停车位按照每1000平方米不少于4个配置,地下车位与室内停车位总和应达到总停车位的60%

规划报建总体方案中以高层住宅及相关配套公建为主,总建筑面积为39373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37280平方米,容积率为1.97,建筑密度为18.8%,绿地率为39%,总停车位为1731个。

一期报建方案为2#3#住宅楼,建筑面积为25188.94平方米,总户数为572户,停车位72辆。

经会议研究,该项目需调整完善规划方案布局,加强临街建筑外观设计,科学设置配套公建,鉴于项目进度紧,可以在整体方案调整同时先行报建调整后的一期方案。

二十二、《唐家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路网入机请示

《唐家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审批,现因该片区土地开发需要,拟将该规划路网入办公系统道路红线图层。其中云瑶路因占压电力线路铁塔,拟将其调回原规划院提供的该道路线形。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二十三、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花艳片区污水处理工程选址。

为解决花艳片区污水处理问题,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花艳片区污水处理工程选址。其方案一位于生物产业园区,汉宜城际铁路与荆宜铁路之间,占地面积约11公顷,地形高程55.0-57.0米。方案二位于伍家岗工业区,前坪路、东山大道与柏临河路交围的地块,占地面积约11公顷,地形标高51.1-53.5米。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2.5万立方米/天,远期规模10万立方米/天。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生物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位置核发该污水处理厂选址。

二十四、宜昌江南水务有限公司拟申请江南自来水厂扩建选址。

为满足《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点军五龙片区远期规划4.2万人的供水需求,规划日供水能力为3万吨,现状日供水0.75万吨,近期扩建1.25万吨,待建1万吨,江南水厂既有土地4961.97平方米7.44亩。该公司申请在江南水厂邻三峡翻坝高速连接线东、西两侧共征地25039.53平方米37.56亩。

经研究,因目前《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及《点军区分区规划》编制工作正在开展,待规划完成后再行研究该问题。

二十五、宜昌江南水务有限公司申请加压泵房选址。

宜昌江南水务有限公司申请加压泵房选址。拟选位置位于谭家河路与谭艾路交汇处,该处为LS红旗电缆厂用地,加压泵房所需用地尺寸为45*40米,现该两家单位用地协议已签署。

经研究,因LS红旗原有水厂已基本停止运营,建议江南水务有限公司与其协商,将加压泵房建于该水厂用地内。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黄文云、唐钢、聂峰、刘晓华、张翼、谭道明、阎晓、张江、唐晓华、杜宪、熊炎、曾凡海、朱健、王范荣、李源、周琪、苏蓉、龙康福、徐文锋、高周洲。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伍家岗分局张江、周琪、李源,行政审批科曾凡海、朱健,市政工程科王范荣、龙康福,信息咨询中心辛加轩,西陵分局杜宪、苏蓉、熊炎,法规科徐文锋,点军分局高周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