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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16号

日期:2011-05-23 11:23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1年5月6日,市规划局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市西陵区2011年第七批次建设用地等18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市西陵区2011年第七批次建设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养老公寓项目在西陵区沙河村(规划朝阳路两侧)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预)。
  会议研究认为依据《宜昌市唐家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为绿地用地,不同意该项目选址。
  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市西陵区2011年第八批次建设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工业项目分别在西陵区沙河村(宜秭路与东山四路交叉口处、石板公交停车场旁)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预)。
  会议研究认为依据《宜昌市沙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为绿地用地,考虑黄家湾垃圾处理厂控制范围,可选址工业项目,但须先行调整控规,控规调整批复后,按调整控规执行;另一处地块,拟公交停车场发展地,不同意选址。
  三、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市2003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按宜昌市2003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下达液化气灌装站项目在点军区桥边镇黄家棚村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四、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市2011年第八批次建设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工业项目在西陵区沙河村(规划东山四路两侧)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预)。
  会议研究认为依据《宜昌市沙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批),该地块为绿地用地,考虑黄家湾垃圾处理厂控制范围,可选址工业项目,但须先行调整控规,控规调整批复后,按调整控规执行。
  五、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公司关于调整常浏路经济适用房容积率的请示
  该公司通过置换取得原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位于体育场路建设用地,该用地面积约为12979.21平方米。现提出对该地块的建设经济适用房增加容积率要求(原容积率为2.5调整为2.9),拟建设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
  会议研究认为我局建议对该地块的方案进行可行性的研究,在研究论证认为确实可行的情况下,调整控规后按规划管理程序办理。
  六、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济适用房方案审查
  该公司报送的经济适用房(东湖新商业城)方案,拟用地面积为937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8005.27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为24614.32平方米,容积率为2.624。选址意见书下达的容积率为2.6,超容积率0.024,换算超建筑面积为229.44平方米。另2号楼及3号楼面墙后退用地红线距离分别为9.25米和2.66米,不符合《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用地界线外北侧和东侧同为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锦绣华俯项目。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经济适用房2号、3号楼退后用地界线距离不足的情况应书面承诺,今后小区业主若因用地界线问题发生纠纷由其自行解决;二是考虑东湖新商业城项目为经济适用房,原则同意增加建筑面积229.44平方米。
  七、西陵区人民政府学院街道办事处拟申请民主路菜市场改造定点及方案审查
  该单位按照市政府2011年菜市场整治要求,拟申请改造民主路菜市场。其提交的菜市场改造方案为:总用地面积2307.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13.09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1713.09平方米,建筑密度74%,容积率0.74。总平面布置为:①新建钢架大棚,其分隔的门面房为砖混结构,西檐墙退民主路相邻砖4西纵墙0.5米、东檐墙后退河水巷相邻砖5东纵墙0.5米;②门面及自产自销区;③办公用房。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提交的总平面及单体方案。同时要求:一是民主路、河水巷退让距离要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主出入口前应预留不小于3米宽的集散地;二是配建公共厕所;三是新建钢架大棚,其分隔的门面房屋面改为轻钢结构。按上述意见修改后,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八、市政府办公室转来市卫生局关于规划建设城区街道固定献血点的请示
  市政府办公室转来市卫生局要求在CBD的后期开发中规划80至100平方米的献血屋,国贸大厦、夷陵广场与广场路交界的空地设置80至100平方米的非永久性献血屋;新增5个固定献血点即CBD大洋百货、时代广场、葛洲坝商贸大厦、五一广场金欣商业广场、宜昌东站广场;丹尼斯广场献血点未纳入献血点设置规划;三峡大学、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内设置非固定采血车停车点。
  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将献血屋纳入CBD的三期开发规划;二是时代广场、葛洲坝商贸大厦、五一广场金欣商业广场、宜昌东站广场、丹尼斯广场等7处献血点属占道行为应由市城管部门办理占道手续;三是三峡大学、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内设置非固定采血车停车点应与相关院校协商解决。四是国贸大夏周边设置献血屋是否可行,要求西陵分局现场核实相关情况后提出意见,并按上述意见回复。
  九、柒加柒餐饮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陵后路砖6底层设置标牌
  该公司租用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陵后路砖6底层作为餐饮用房。因经营需要设置长6米、高1.5米的标牌。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设置标牌。若涉及邻里纠纷由其自行负责协调解决。
  十、赵玉春拟申请设置标牌
  赵玉春租用郑晓静位于西陵二路26-C号底层商业用房,因经营需要拟申请设置长7.8米、高1.6米标牌。
  会议要求西陵分局核对原商住楼单体方案,若与该方案一致原则同意按其申报的方案设置;否则需按原审批方案进行修改后再予以审批。
  十一、宜昌市第七中学拟申请变更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
  该校《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于2008年经市规划局批准,由于在校学生增加,原规划的占地面积191.16平方米、3层、建筑面积为636平方米的学生食堂不能满足现有学生就餐的需要,拟申请调整原《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规划的学生食堂调整至科技楼西侧。将现有食堂拆除,建设占地面积320平方米,5层。其功能为1至2层为学生食堂操作间,设独立专用烟道;3至5层为教学楼。并将科技楼1、2层改建为学生食堂饭厅。原《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规划的学生食堂用地变更为学生活动场地。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变更申请。要求该校委托原设计单位对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修编后,报我局审查。
  十二、湖北省华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申请变更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1号、2号、3号层高
  该公司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1号、2号、3号使用性质为纯商业建筑,5层,1层层高5米、2至5层层高为4.7米,现引进的红星美凯龙建材家居生活广场为欧式官及高档家居馆,需吊顶安装豪华灯具,同时应满足消防要求。拟申请将1号、2号、3号楼2至5层层高由4.7米变更为4.8米,总高度增加0.40米,经审查符合技术规范。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2至5层层高变更申请。要求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十三、宜昌市西陵区新钻石时代餐饮娱乐会所拟申请二马路56号房屋外装修
  西陵区新钻石时代餐饮娱乐会所按2011年4月29日局会要求重新申报的方案为:黄色铝塑板、顶部采用欧式风格,底层原开敞式廊道用低矮栏杆围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申报的外装修方案。同时要求补充平、立、剖面图。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十四、市公安局申请信访楼规划变更
  市公安局信访楼已办理规划行政许可,市公安局提出信访楼办公面积不够,申请将原来3层调整为4层,建筑面宽增加6米。局上次会议要求提供效果图后再研究,现提交效果图。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单位申请,同意其提交的总平面定位及单体方案。
  十五、宜昌市公安局三峡反恐指挥技术中心供水路由选址
  宜昌市公安局三峡反恐指挥技术中心位于城东大道-松林路交汇处,主体工程建设已经接近尾声,现申请接入供水。申报的接入方案是从三峡反恐指挥技术中心的西侧沿城东大道布线接入,沿道路管线长度为136米,需开挖城东大道的人行道。
  会议认为,城市道路的地下空间是有限的资源,供水管应由水务经营公司统筹布置和调配,原则同意该项目的供水选址,但必须由水务经营公司申报,接入到用户后,由用户再接入内部系统。
  十六、安能(宜昌)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项目选址
  市政府[2011]23号专题会议专题讨论了安能(宜昌)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的生物质热电项目建设问题。为落实会议精神,安能(宜昌)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提出了生物质热电项目选址四个方案:第一处位于生物产业园西北侧、东站路东侧;第二处拟选于花艳冲水库的上游;第三处拟选于共同村边界的草家湾;第四处即使用原确定的垃圾发电厂的选址位置。用地规模均为150亩。
  会议建议安能(宜昌)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尽量在东山四路沿线选址,以保证热电厂向生物产业园和东山工业园等用户的服务距离能满足技术要求。
  十七、宜昌弘洋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香山汇腾苑1号、5号-11号楼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弘洋集团有限公司在北门外正街兴建的香山汇腾苑1号、5号-11号楼,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拆迁范围内的厕所拆迁未完成,兴建的垃圾中转站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现该公司申请保留临时使用。
  经会议研究,要求按程序对厕所及垃圾中转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则先行办理5号-11号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十八、 市综治委转来南北天城业主要求拆除售楼部还建公共绿地和活动场所
  南北天城业主反映现夷陵大道191号南北天城临时售楼部正进行室内装修,要求拆除临时建筑,还建公共绿地和活动场所。
  经研究,南北天城售楼部于2006年规划审批,性质为临时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宜市规建临(2006)18号,证书明确要求南北天城小区竣工后自行拆除。现宜昌南北置业有限公司已注销,建议市政府责成相关部门予以拆除。
 
 
  参加会议的有张建新、黄文云、杜春华、聂峰、谭道明、唐钢、张翼、闫晓、张江、朱健、杜宪、王范荣、苏蓉、熊炎、罗洋、徐文锋、龙康福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朱健,市政工程科王范荣,法规科罗洋、徐文锋,西陵分局杜宪、熊炎,伍家岗分局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