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14号
日期:2011-05-04 16:1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1年4月22日,市规划局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三峡大学申请兴建引进人才安置房及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等27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三峡大学申请兴建引进人才安置房及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三峡大学关于兴建引进人才安置房及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的申请,提出为做好“十二五”期间引进的科研、教学人才安置工作,统筹“十二”五期间人才引进计划,学校申请在校区北侧大学路与黄河路交汇处地块兴建人才安置房及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现《三峡大学校园改扩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已实施至规划期末,三峡大学应结合“十二五”发展规划及学校远期规划,统筹考虑学校教学、科研、师生生活和后勤服务设施等,以科学指导学校规划建设,尽快完成《三峡大学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修编;二是鉴于三峡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力度较大,科研教学人才的安置需求迫切,为大力支持三峡大学进行战略性建设,我局建议在《三峡大学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修编的同时,可先行启动人才安置房及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规划方案,要求设计规划方案符合现行国家等技术规范及校园统一建筑风格,初步方案经我局初审后报市规委会审议;三是市规委会审批后,按规划管理程序申报。
二、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申请校园北区场地平整及修建挡土墙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申请校园北区场地平整,拟在校园北区布置五个平台,修建挡土墙项目。
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建议尽快修编《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二是要求编制科完成修编《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后,报市政府审批;三是按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再报拟建项目。
三、宜昌通达置业有限公司交通住宅小区规划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中南路与东风路交汇处,规划选址为居住用地,拟用地面积为53672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17775.16平方米,容积率为2.186,建筑密度10.44%,绿地率为35.5%,停车位926辆。指标、配套公建建筑面积均满足选址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布局,同时提出了以下修改建议:要求提高套型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
方案修改完善后上报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
四、湖北宜昌天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东郡B区规划设计方案调整
规划报建方案缩小21号、22号楼裙房规模,临伍临路车行主出入口宽度由27.2米增加为35.6米,其它整体方案布局没有发生变化。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调整。
五、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湖新商业城项目方案调整
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东湖新商业城项目方案调整。该项目于2011年2月底由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出具咨询报告,现由消防部门对原方案中的内天井结构提出修改意见,建筑单位根据修改意见对方案作出相应调整:将1号楼内天井与外部连通,B1和B3户型作调整,楼梯与电梯间增加开敞过道;取消3号楼内天井结构,C2和C3户型作调整。方案调整后,建筑面积不超调整前方案(原方案总建筑面积28014.7平方米,调整后方案总建筑面积28002.95平方米),对日照无影响。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调整。
六、宜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管理中心拟申请墨池苑项目外装修色彩变更
该公司为营造商业与居住的和谐氛围,拟申请墨池苑项目外装修色彩由灰色调变更为浅黄色调。
会议研究认为,在不改变外立面的情况下原则同意其外装修色彩变更申请。
七、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申请中心商务区9号楼5至6层使用性质变更
该公司因买家经营需要,拟申请中心商务区9号楼5至6层使用性质由酒店客房变更为商业用房。
会议研究认为,9号楼规划为中心商务区的星级酒店,其客房数不得减少,不同意其申请的中心商务区9号楼5至6层酒店客房变更为商业用房。
八、中国葛洲坝集团机械船舶有限公司申请D-15区R8、R9号楼3-4层使用性质变更
该公司建设的位于樵湖二路的D-15区R8、R9号楼,由地下人防车库、1-2层商业、3-4层办公和5-18层住宅组成。现该公司因总部已落户于猇亭区北部工业园,不再需要R8、R9号楼中3-4层办公,申请将3-4层办公性质变更为商业性质。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R8、R9号楼3-4层使用性质由办公变更为商业。
九、宜昌市欧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夹弯路临时农贸市场为永久性质
该公司在夹弯路农贸市场的建设过程中违法扩建,已经城管执法部门立案查处。现该公司申请将夹弯路农贸市场性质由临时变更为永久,但该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与规划用地性质不符。
会议研究认为,待该公司将地类(用途)变更至与规划用地性质相符后,再予办理夹弯路临时农贸市场为永久性质。
十、宜昌市第二十五中学方案审查
该校申报位于沙河村的中学方案审查。该方案总建筑面积17444㎡,建筑占地面积4965㎡,建筑密度18.6%,容积率0.66,绿化率38.6%,符合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11]010号)的相关指标要求,但该方案未进行竖向设计。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为保证场地标高、内部道路系统及给排水等基础设施与城市道路相衔接,应补充完善竖向设计内容。
十一、宜昌市窑湾乡农业科学研究所申请韩家包村民安置组团会所方案调整
宜昌市窑湾乡农业科学研究所韩家包村民安置组团位于西陵二路延伸段,由三栋多层住宅和一栋会所组成,会所距离村级公路1.5米,开挖地下室将对村级公路造成损坏,申请将会所由二层增加到三层,取消地下室。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调整,要求会所增加部分物业用房。
十二、宜昌市窑湾乡唐家湾村申请安置小区方案审查
宜昌市窑湾乡唐家湾村安置小区位于西陵二路延伸段临高速公路,2007年已由我局批复方案,并于2008年办理了4号、6号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已建成使用。原方案住宅层数为5+1。现申请调整方案。
会议研究意见:优化调整方案,临街商业层数调为二层,局部三层。商业和配套用房减少一部分,增加内部组团的空透性。
十三、西坝和平路60-8至60-15号居民申请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西坝和平路60-8至60-15号为1979年葛洲坝建设搬迁户,至今未取得房产证。市房管局要求办理房产证需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规划部门意见,所以向我局申请办理。
会议研究意见:该处房产建设于城市规划法颁布之前,属历史遗留问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存在补办程序,建议产权部门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由规划西陵分局直接对申请人回复。
十四、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西湖路开闭所方案审查
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西湖路开闭所位于西湖路、西陵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服务平台的西侧,项目经[2011]009号局业务会研究同意选址。总平面确定开闭所为一栋平房,建筑为坡屋面形式,檐口高度3.9米,后退道路、边界等均满足规范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
十五、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花溪路中段(宜当公路-东山三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
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花溪路中段(宜当公路-东山三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目前该公司已经取得了花溪路中段绝大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属,铁路线以北有少量土地未取得;煤气公司厂区有部分位于花溪路范围内,该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属也不属于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另外2006年我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将紧邻铁路北侧的部分用地纳入宜万铁路宜昌东站用地范围。根据以上情况,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还未取得花溪路中段建设所需的全部土地使用权。
会议研究认为,除铁路与花溪路交叉处的用地属于铁路用地以外,其他道路范围内的用地(宜万铁路宜昌东站位于道路范围的部分用地)均纳入花溪路用地范围,同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考虑到生物产业园道路建设的紧迫性,同意在土地手续尚有欠缺的情况下办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六、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沙河路方案审查
按照我市目前的城市道路专项规划内容,暂无沙河路。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沙河路起于沙河村的朝阳路,止于夜明珠路,红线宽度北段13米、南端14.5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该线形下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十七、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王家冲路方案审查
汪家冲路由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修改后,与东山大道延伸段由斜交改为垂直相交,汪家冲路北段约有120平方米进入宜昌弘洋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商业、办公及居住区项目用地范围,中部约有50平方米进入共前村临时仓库项目用地。
经会议研究,由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道路线形进行调整,尽量避免占用已经确定的项目用地。
十八、宜昌市三峡旅游景区年卡管理办公室申请建设年卡宣传广告
宜昌市三峡旅游景区年卡管理办公室申请在三峡游客中心停车场墙面及大公桥客运站外墙设置年卡宣传广告。
经会议研究,建设宣传广告会影响沿江大道景观,不同意该单位设置年卡宣传广告的申请。
十九、宜昌市中心医院综合楼扩建及垃圾暂存间方案审查
宜昌市中心医院报送综合楼扩建及垃圾暂存间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综合楼扩建方案;不同意垃圾暂存间方案,要求垃圾暂存间底层大门应开向医院内道路,不得在江海路开口,要求重新设计方案。
二十、桥头公园公厕方案审查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报送桥头公园公厕方案提交会议讨论。方案一建筑面积191.38平方米,方案二建筑面积111.08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公厕方案二,在桥头公园沿江大道与合益一路交汇处绿化范围内建设。
二十一、宜昌市第十四中学教学楼方案
宜昌市第十四中学按上次业务会议要求修改了教学楼顶部造型设计方案,再次提交会议讨论。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报送的教学楼方案。
二十二、宜昌德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该公司申请新建江晖景苑小区会所及办公楼。报送方案总平面为:在小区临夷陵大道出入口,规划一栋会所、一栋办公楼,二层,会所门房面积232平方米,办公楼面积630平方米。
江晖景苑小区临夷陵大道出入口原规划为会所,地下一层为净菜超市,地面一层为会所360平方米。
会议研究认为仍应按原规划实施。
二十三、宜昌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宜昌万达广场电影厅改造
万达集团与IMAX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全国万达电影城中增加IMAX影厅。结合宜昌万达广场项目,报送方案将原3号影厅和5号影厅合并为一个IMAX影厅,合并后IMAX影厅面积约为540平方米,座位数335个,层高约为15.5米,现状影厅高度10.2米,新影厅局部突出现有屋面约5.5米,突出部分外立面与现有风格保持一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单位申请。
二十四、市公安局申请信访楼规划变更
市公安局信访楼已办理规划行政许可,市公安局提出信访楼办公面积不够,申请将原来3层调整为4层,建筑面宽增加6米。
经会议研究,要求市公安局提供信访楼效果图后再上会研究。
二十五、伍家乡前坪村申请调整村民安置小区规划范围及容积率
伍家乡前坪村提出,因规划城市道路及挂牌用地占用原村民安置小区范围,申请在小区东侧扩建用地范围,并申请将容积率由1.6调整为2.5
经会议研究,同意扩大规划范围,容积率由1.6调整为2.4。
二十六、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猇亭区公租房选址
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猇亭区迎宾大道约300亩公租房选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选址,容积率按2.0执行,要求配套设施齐全。
二十七、宜昌市伍家乡共前村村委会申请共前村安置小区1号-4号楼及9号楼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伍家乡共前村村委会在共前村汪家冲兴建的共前村安置小区1号-4号及9号楼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车位设置未完成,环境道路建设未完成。
会议研究认为,待车位设置完成,环境道路建设完成后,再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参加会议的有张建新、聂峰、谭道明、阎晓、朱健、杜宪、曾凡海、张江、王范荣、周琪、詹书生、苏蓉、熊炎、徐文锋、龙康福、陈进名、辛加轩、孙富建、高周洲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西陵分局杜宪、熊炎、苏蓉,行政审批科朱健、曾凡海,市政工程科王范荣,伍家岗分局周琪,点军分局高周洲,法规科罗洋,猇亭分局孙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