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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13号

日期:2011-04-28 09:32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1年4月15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三峡物流园申请双回10KV地埋配电线路工程选址等37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三峡物流园申请双回10KV地埋配电线路工程选址
  宜昌三峡物流园申请双回10KV地埋配电线路工程选址。其①回路由为:从110KV车站变出线后沿花溪路东侧至城乡路,再沿城乡路北侧至共同南路,经共同南路西侧至共同东路后,再沿共同东路南侧至三峡物流园10KV开关室,全段线路均采用电缆沟方式敷设;②回路由为:从220KV车站变出线,沿共同东路保护山体至三峡物流园10KV开关室,敷设方式为电缆沟敷设。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选址申请,并要求在核实相关道路施工图基础上确定电缆沟位置。
  二、宜昌供电公司申请110KV桔万线π进石板线路工程选址
  宜昌供电公司申请110KV桔万线π进石板变线路工程选址,其线路路由为:由桔万线2号、3号塔之间接线,经保护山体至东山四路,跨越东山四路及城投公司用地后沿东山四路北侧山体至石板变,全段线路均为架空方式敷设。
  会议研究认为,该路由方案应征求城投公司意见后再行确定。
  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TD移动基站选址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在猇亭区机场路附近建设TD移动基站。基站用地面积约为100平方米,天线距地面高度为6米左右。
  经会议研究,要求该单位附具体位置图并征求机场管理处意见。
  四、中石化川气东送管道项目部鄂西分部压气站(含110KV变电站)及抢修中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查
  2007年我局为中石化川气东送管道项目部鄂西分部下达了压气站(含110KV变电站)及抢修中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该公司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向我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核查,中石化川气东送管道项目部鄂西分部取得选址意见书后,在未办理后续规划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直接进行了建设。实际建设位置与选址确定的位置不一致。
  会议研究认为,中石化川气东送管道项目部鄂西分部在未取得规划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实施建设,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应该按违法建设程序立案查处。
  五、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体育场路南段、胜利四路上段公交站台选址
  体育场路南段、胜利四路上段的改造已接近尾声,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为改造路段建设公交站台。提交的设计方案确定体育场路段共13个站台,胜利四路上端3个站台。布局方案已经市公交公司认可。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体育场路南段、胜利四路上段公交站台选址布局。
  六、宜昌市固废公司填埋气发电项目出线方案审查
  宜昌市固废公司填埋气发电项目选址于黄家湾垃圾填埋场,所发电力以10KV电压等级接入夜明珠变电站。目前沿着现状垃圾场至夜明珠变电站的村内道路和朝阳路边有一条10KV的架空线,拟报方案是沿该线路栽植水泥电线杆架设。由于黄家湾垃圾填埋场至夜明珠变电站方向正好有一条110KV的高压走廊,在该走廊内架设10KV的出线较为合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在110KV的高压走廊架设填埋气发电项目的出线。
  七、东方超市申请东方广场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点军区桥边镇,用地面积为5670平方米,选址用地性质为商业和居住用地,容积率2.8,建筑密度30%。现提交的规划方案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建筑密度45.96%,超过选址要求。(2)18层住宅退用地边界最少为5米,小区内部道路超出用地范围。
  经会议研究,考虑该项目拆迁难度大,原则同意所报的规划方案,超出用地范围部分与原土地所有单位签订相关协议,提交规划信息咨询中心进行方案咨询。
  八、宜昌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规划变更
  该公司步行街东段项目,位于现状售楼部位置,2009年10月21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层数为3层,建筑层高1层5米、2、3层4米,建筑面积2777.01平方米。2010年6月21日,该公司申请将钢结构售楼部改造为2层商铺,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公司申请并进行了变更。现该公司申请撤销规划变更,恢复原核发规划指标,并结合销售情况变更平面布局及外立面,报送方案建筑占地面积926平方米,建筑面积2778平方米,建筑层高1层5米、2、3层4.75米,临夷陵大道外墙退后已建商铺0.5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报送方案,要求变更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原证面积。
  九、湖北煤炭地质一二五队关于确认“金龙大酒店”用途性质的报告
  1993年,该队根据上级总体布局要求,按“培训教学楼”用途申报建设一栋综合楼,按酒店模式设计,建成后一直以“金龙大酒店”名称用于酒店经营,该队申请该楼作为酒店用途予以认可,市发改委意见“情况属实,同意变更”。
  经会议研究,同意市发改委意见。
  十、湖北智友房地产公司恳请审批“长江帝景”6号楼建筑设计方案
该公司报送6号楼方案,建筑面积2185.85平方米,主体层数3层,局部4层,建筑高度19.1米。
  经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建筑物退后道路红线、用地边界、日照间距等必须满足规范,方案修改并经咨询后提交会议讨论。
  十一、宜昌市第十四中学教学楼方案
  宜昌市第十四中学报送教学楼方案,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927平方米,建筑高度19.95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教学楼平面布局,要求进一步深化教学楼顶部造型设计,完善方案后提交会议讨论。
  十二、市房屋拆迁公司申请“民益家园”19号、20号楼规划变更
  19号、20号楼方案采用台阶式设计,原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挡土墙,开挖后发现覆盖层含水量较大,考虑基础施工及防潮等原因,现申请将负一层挖平,增加部分作为住宅使用,共增加18套经济房,变更后满足层高、日照采光、通风等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单位申请。
  十三、徐常军申请建设酒店、茶楼招牌
  徐常军租赁了中南路7号的门面经营酒店及茶楼,申请建设标牌,提交方案交会议讨论。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建设标牌的申请,要求酒店、茶楼的招牌各设立一个,墙体格栅上其它文字取消。
  十四、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申请更换新招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伍家岗白沙路自助银行的招牌由于年久破损,申请更换新招牌,尺寸与原有招牌一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单位建设招牌的申请。
  十五、宜昌夷陵长江大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开发花艳土地的请示
  因夷陵长江大桥将取消收费,且市糖酒副食品公司合并至夷陵大桥公司,原杨岔路仓库将拆迁,宜昌夷陵长江大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需分流安置职工,现该公司申请开发花艳土地建设临时仓库,安置职工。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该公司新建临时仓库的申请,该地块开发待东站片区土地整体开发时再议。
  十六、伍家乡南湾村申请在汉宜路北侧选址建设标准厂房
  伍家乡南湾村申请在汉宜路北侧选址约20亩土地建设标准厂房。
  经会议研究,因汉宜路线型改道暂未确定,不同意选址。建议村办项目选择一至二个相对独立的山湾集中安置。
  十七、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咨询白沙路规划情况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咨询白沙路夷陵国资地块规划情况。
  经会议研究,该地块控规性质为办公、道路及绿地,按规划情况告知。
  十八、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西陵区窑湾乡石板村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西陵区窑湾乡石板村(国贸茶业产业园)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按2010年第三次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意见办理地块范围;二是要求修改唐家湾控规该地块性质,按调整的唐家湾控规道路线形,由局市政科及时更新路网系统;三是原则同意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十九、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沙河村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西陵区窑湾乡沙河村(宜昌住邦管理资产有限公司)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会议研究认为,市国土局批次用地范围与我局拟用地范围不一致,经与西陵区国土分局、西陵园区人员协商,按我局拟用地范围,由国土局再上报其余部分地块批次用地。会议明确,按我局拟用地范围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二十、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沙河村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西陵区窑湾乡沙河村(宜昌工贸家电有限公司)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会议研究认为,市国土局批次用地范围与我局拟用地范围不一致,经与西陵区国土分局、西陵园区人员协商,按我局拟用地范围,由国土局再上报其余部分地块批次用地。会议明确,按我局拟用地范围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二十一、宜昌市西陵区卫生局申请西陵区卫生监督局选址意见书
  西陵区卫生局申请中书街(原医院地块)或大树湾村(卫生所地块)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不同意中书街(原医院地块)选址,近期该地块将被整体开发;二是要求由市发改委批复,再办理大树湾村(卫生所地块)选址意见书。
  二十二、宜昌三元房地产公司新外滩规划方案修改
  原方案A区容积率4.051,建筑密度39.46%,修改方案A区容积率3.866,建筑密度40.10%。方案修改后总建筑面积减少2601.287平方米,容积率减少0.185,建筑密度增加0.64%。
  会议研究认为,该方案变动较大,由规划伍家岗分局核实具体情况。
  二十三、宜昌凯越置业有限公司宜昌凯旋名门居住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桔城路15号(原啤酒厂地块1),规划选址A区为住宅用地,B区为商业金融业用地,C区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拟用地面积为27539平方米。报建方案A区拟用地面积为20718平方米,规划为住宅,地上总建筑面积为62132.12平方米,容积率为2.99,建筑密度26.49%,绿地率为31%,停车位375辆;B区拟用地面积为4118平方米,规划为酒店,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0386.35平方米,容积率为4.95,建筑密度40%,绿地率为25%,停车位126辆;C区拟用地面积为2702平方米,规划为酒店式公寓,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777.6平方米,容积率为1.39,建筑密度32.2%,绿地率为36.1%,停车位23辆。该方案C区用地性质不符合《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没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C区规划方案必须与《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用地性质一致;二是在规划方案中应进一步落实配套设施的位置及规模;三是建筑间距、日照等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方案修改完善后上报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
  二十四、猇亭文体活动中心项目选址
  根据[2011]012号规划业务会议要求,十八中预留用地拟选址猇亭文体活动中心项目需征求宜昌市教育局意见。经征求市教育局意见,十八中设计规模远期为24班,市教育局同意猇亭规划分局调整该校园远期用地规划,现拟申请选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选址。
  二十五、宜昌瑞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盛世天下5号楼减少一层办理工程证
  宜昌瑞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盛世天下项目,将1号、2号楼施工图中阳台外花坛更改为阳台,致使面积增加。据猇亭分局初步核算,超面积2000平方米左右。现建设单位申请将5号楼减少一层标准层后办理工程证。
  经会议研究,同意将5号楼减少一层后办理工程证,1号、2号实际超出面积请规划信息咨询中心与猇亭分局核实后在6号、7号、8号、9号楼办理时扣除。
  二十六、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申请为东山园区六块开发用地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申请为东山园区六块开发用地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地块具体位置如下:1、发展大道中国电信后方用地(43.66亩);2、发展大道鑫昌市场后方用地(60.97亩);3、开发区厦门路优抚医院对面用地(78.6亩);4、发展大道612厂后方用地(12.9亩);5、港窑路电信局、南苑管理区、冶金制品厂等用地(40.77亩);6、南苑管理区长江机床厂原湖北昌盛公司、原武警支队等用地(20.36亩)。
  会议研究认为:地块1、6两块用地可直接挂牌;按照北苑片区控规,地块2中含有住宅、小学、道路及停车场用地,会议要求对地块进行优化调整后,为居住用地下达出让条件;地块3中含有幼儿园、办公、道路用地,会议决定将办公、道路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幼儿园在住宅小区内按配套要求设置;地块4中含有停车场用地,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6,会议同意将住宅用地(10亩)容积率调整为3.0,并且只将住宅用地挂牌,停车场用地收回后作为通道使用;地块5拆迁量较大,会议要求先行测算拆迁面积,再确定地块容积率并对控规进行调整。
  二十七、深圳路小学扩建规划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城东大道上段深圳路小学校园内,建设单位拟新建一栋四层综合楼,建筑面积5088.5平方米(含架空层面积538.1平方米),已建四层教学楼建筑面积为3409平方米,方案总建筑面积8497.5平方米,用地面积12207.31平方米,容积率0.7,建筑密度18.7%,绿地率35.8%。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新建综合楼外观效果与已建教学楼风格一致。
  二十八、鸿华SOHO时代修改方案
  该项目位于城东大道与港窑路交汇处,毗邻市三医院,规划用地面积5772.1平方米(合8.65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办公用地。经二○○九年第二次市规委会专题会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会议要求该项目建筑必须按照商业和办公楼性质进行建设,不得变更为住宅,建筑退后后方堡坎距离必须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现建设单位提交修改方案,要求将建筑内部空间重新进行分隔,主要是将大空间办公分隔为小开间办公,最小办公室面积约为20平方米。
  会议研究认为,20平方米的办公空间无法满足正常的办公需求,要求扩大办公空间。
  二十九、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报西坝路公厕和管理用房
  该单位申请将位于西坝沿江公园的公厕和管理用房进行改造。经查,我局已于2010年10月13日向市住建委核发了西坝沿江公园改造工程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10]096号),但建设单位仍未向我局报送沿江公园改造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
  会议研究认为,西坝沿江公园的公厕和管理用房应纳入沿江公园改造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中,由我局对沿江公园改造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后,再审批西坝沿江公园的公厕和管理用房单体方案。
  三十、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沙河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项目部分户型调整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将沙河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项目,部分户型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一是A区1号楼增加一层商业,减少一层住宅,整体层数不变,增加建筑面积350.2㎡;二是A区2号楼增加一层商业,整体增加一层,增加建筑面积1561.4㎡;三是B区11号楼由四个单元减少为三个单元,增加建筑面积1837㎡;四是B区15号楼和16号楼层数不变,单层建筑面积由623.1㎡增加至647.72㎡;五是17号楼层数不变,单层建筑面积由995㎡增加至1119.1㎡;,六是B区18号楼层数不变,单层建筑面积由995㎡增加至1122.06㎡。总共增加建筑面积7019.46㎡,减少61户。该项目原审批的容积率为2.0(宜市规选址[2009]104号),方案咨询阶段的容积率为1.824,现调整户型后的容积率为1.874。
  经会议研究,该项目A区1号楼和2号楼不宜增加商业用房,原则同意B区11号和15-18号楼的户型调整。
  三十一、宜昌力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星苑二期”4号商住楼4至18层平面户型方案和负1、2层使用性质变更
  为满足拆迁安置和小区停车位的需要,该公司提交的“星苑二期”4号商住楼修改方案为:4至18层平面户型由一梯六户变更为一梯八户,未增加建筑面积;负1层商业库房、负2层地下人防地下室改为2层地下车库,为缓解珍珠路的交通压力将地下车库入口由临珍珠路出入改为从小区内出入。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提交的平面户型调整和负1、2层使用性质变更方案。调整方案应进行公示,并由该单位作出书面承诺,说明原审批方案未与被拆迁安置户签订安置协议,若因方案调整出现被拆迁安置户引起的矛盾纠纷由其自行协调解决。由规划西陵分局按程序进行审批。
  三十二、市政府办转来的金羊房地产公司关于“上海春天大厦”安装外挂电梯的报告
  该公司来函反映为解决“上海春天大厦”1至6楼垂直交通问题,拟申请在临西陵二路一侧扩建观光电梯。
  会议研究认为,该公司于2009年已提出过申请,经2009年4月4日我局第11次业务会研究,并对其下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告知书》。告知拟申请扩建安装的外挂电梯位置占压西陵二路道路红线,因此不同意在临街一侧扩建观光电梯。2011年1月18日该公司再次提出申请,经我局2011年1月28日第4次业务会研究,仍维持原会议意见不变并作了答复。要求规划西陵分局按上述意见书面报告市政府。
  三十三、西陵区人民政府学院街道办事处拟申请新建璞宝街菜市场定点及方案审查
  其提交的璞宝街菜市场方案为:总用地面积1508.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2.99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881.66平方米,建筑密度58%,容积率0.59,绿化率6%。总平面布置为:①新建敞开式轻钢大棚;②公厕拆除重建;③砌体平房;④租用原市电热电器砖4车间1楼进行改造。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新建璞宝街菜市场定点及方案审查申请作为临时建筑,永久性菜市场在区域整体改造时统一考虑。同时要求施工图报建时一并提交租用原市电热电器砖4车间的租赁协议。
  三十四、方堰路19、20号楼居民来信反映宜昌力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地下停车库危及19、20号楼安全
  宜昌力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开发的星苑小区停车位严重不足,要求在其开发的居住区(星苑三期)新建机械式停车库,其中临19、20号楼为地下机械式停车库。市规划局于2010年11月25日在临19、20号楼进行了为期10天的现场公示,地下机械式停车库距点式砖6居民楼面墙距离为6.6米。建设单位在公示期满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先行进行施工,并将与距点式砖6居民楼面墙距离由6.6米调整为5.2米。
  会议研究认为,在公示期满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修建地下机械式停车库,属违法建设行为,应由市城管局按行政执法程序处理。
  三十五、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拟申请电子政务内网网络中心机房定点及方案审查
  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为满足电子政务内网网络需要,拟申请在胜利四路与体育场路西南侧其用地范围内新建电子政务内网网络中心机房。其提交的建筑设计方案为:主体4层,占地面积7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退让体育场路规划道路红线6米,屋顶型式为坡屋面,墙面为暖色调。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定点申请及提交的建筑单体方案,要求由规划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三十六、宜昌国贸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建的阳光大酒店项目增设钢结构观光电梯和层高变更
  该单位为优化酒店内部功能拟申请在裙房后侧部分增设2.4米×4.8米的钢结构观光电梯,将22层层高由3.5米调整为3.9米,将23层层高由3.9米调整为4.5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单位申请,由规划西陵分局按变更程序办理。
  三十七、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点军区桥边镇黄家棚村地块(湖北天发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规划设计要求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点军区桥边镇黄家棚村地块(湖北天发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规划设计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点军区2011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参加会议的有张建新、黄文云、聂峰、杜春华、谭道明、唐钢、张翼、刘晓华、曾凡海、朱健、杜宪、张江、高周洲、熊炎、李源、王范荣、李伟、龙康福。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西陵分局杜宪,行政审批科曾凡海、朱健,伍家岗分局李源、张江、周琪,点军分局高周洲,市政工程科王范荣、龙康福,信息中心陈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