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12号
日期:2011-04-28 09:28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1年4月11日,市规划局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点军区供电公司办公楼建筑单体方案审查等18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点军区供电公司申请办公楼建筑方案审查
点军区供电公司拟在五龙路修建办公楼,设计为10层,总建筑面积5734平方米。
会议要求暂缓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待点军区相关规划完善后再进行研究。
二、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关于为魏可新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联系单
土地使用者魏可新于2010年办理了位于宜昌市夷陵大道26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现魏可新申请以35.39平方米的商业用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来函征询我局意见。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控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不属于城市改造范围。
三、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建设垃圾站及临时药品冷库等的申请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申请在院内教工宿舍旁建设垃圾站,及在药品楼旁建设一层临时药品冷库,并同时申请将江海路出入口通道的位置进行调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单位的申请,要求由规划伍家分局与建设单位就确定江海路出入口通道调整位置进行协调。
四、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研究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变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研究所位于东山大道147号的职工集资房2号楼正在建设中,违反规划许可,擅自增加架空层高度至3.2米,增加建筑面积242.76平方米。经[2011]第3号业务会议研究,要求对违建面积予以罚款处罚,补办规划许可手续。现该所已缴纳罚款,申请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中进行变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单位申请,要求规划伍家分局核实情况后,直接在副本注明该单位已按市城管局行政处罚要求履行,并经法规科出示变更通知书,同意架空层车库变更为标准层住宅,增加建设面积243.8平方米。
五、市政府办公室转来文《关于宜昌职教园建设融资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市城建学校、市水利电力学校、市艺术学校、市商业学校、市葛洲坝旅游学校、市第一技工学校、市工业学校、市机电技工学校、市纺织学校10所学校的土地作为职教园融资抵押物,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并要求市规划局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和便于融资的原则,提供10所职教学校现有土地规划用途的说明。
会议研究认为:一、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先对市土地储备中心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告知书;二、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建议市城建学校预留30亩土地作为中学用地,其它的学校土地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同时按照控规调整程序进行用地性质调整。
六、市政府办公室转来文《关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训练基地建设的请示》
由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临江溪45亩土地将被政府收回,该单位申请在点军区塘上村选址建设法警训练基地。
经会议研究,要求该项目暂缓建设,待点军分区规划论证研究完成后,再经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确定。
七、宜昌市窑湾乡东山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村办企业安置基地选址意见书延期
宜昌市窑湾乡东山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07)204号]延期。
经会议研究,要求西陵区窑湾乡明确意见后,我局再办理选址意见书延期手续。
八、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要求下达点军区2010年城市建设第二批次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湖北天发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朱市街社区一组等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会议研究认为,因该地块暂未编制控规,关于湖北天发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液化气站项目,应按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予以确定或另行定点。
九、宜昌猇亭公租房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三号地块)
宜昌市城投公司在猇亭拟开发的宜昌猇亭公租房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三号地块,规划占地面积37703.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228.20平方米,多层建筑,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9068.52平方米,六层,12#、13#住宅一层为商业;商业建筑面积2956.32平方米,商业门面为二层;公共浴室41278.32平方米,二层。建筑密度26.1%,容积率1.39,绿化率35%,地上停车位166个。住宅单体方案一为平屋面,方案二为坡屋面。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规划方案和建筑单体方案一,规划指标需经规划信息咨询中心核定。
十、关于猇亭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初步选址方案
猇亭区文体活动设施及为缺乏,区政府为改善投资环境,拟自筹资金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主要设施有体育馆和室外体育场。初步选址方案用地规模为31.7亩,东临七里冲安置小区,南临七里冲路,西临十八中,北临民悦路。该地块控规用地性质为十八中预留用地,猇亭区政府建议在该地块选址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主要有三个考虑因素,一是该地块建设条件较好,能迅速推进项目启动建设;二是距离中心区、居住区较近,可充分满足企业职工配套服务需求;三是为充分利用场馆设施,除了满足社会、企业文体需求,还可配套十八中学生的体育教学需要。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选址方案,但须经宜昌市教育局核定十八中办学规模,先满足教学用地规模,再明确该项目选址方案。
十一、宜昌华杨置业有限公司拟申请圆梦圆住宅小区规划7#至10#住宅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
该公司为利用地形高差,拟申请将圆梦圆住宅小区规划7#至10#住宅楼1—25轴人防地下室覆土厚度由2.6米降低为1米,建筑总高度增加1.6米,建筑层数由11层增加至11+1层,设计计算共增加建筑面积1563.8平方米,相应容积率上调为2.048。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由该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对调整后的方案进行日照分析、核实建筑面积及容积率指标是否超过2010年4月15日第1次市政府规划专题会确定的2.08;二是提供市住建委变更到11+1层后施工图文件审查意见书和消防审查意见书。若满足上述要求原则同意其变更申请。
十二、美岸咖啡厅拟申请标牌更新
美岸咖啡厅位于西陵一路3号办公用房,因经营户变更,需对原有标牌进行更新改造,其提交的标牌修改方案为长7米、高2.3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其提交的修改方案核发外装修通知书。
十三 、宜昌力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星苑二期”4号商住楼4至18层平面户型方案和负1、2层使用性质变更
为满足拆迁安置和小区停车位的需要,该公司拟申请“星苑二期”4号商住楼4至18层平面户型由一梯六户变更为一梯八户。因户型变更需在正、背立面新增长4米、宽1.2米阳台60个,相应两个侧立面长3.6米、宽1.2阳台30个。负1层商业库房、负2层地下人防地下室改为2层地下车库。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平面户型调整和负1、2层使用性质申请。同时要求一是不新增加建筑面积;二是背立面新增阳台需满足间距及日照要求;三是为减小珍珠路的交通影响建议地下车库入口由临珍珠路出入改为从小区内出入;四是车库坡道及转弯半径满足规范要求,按上述要求修改方案后再行研究。
十四、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道路施工临时用地来函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出道路建设中经常出现设计标高与实地标高落差较大的情况,因修筑护坡、挡土墙等施工需要,申请规划部门划出施工临时用地以办理临时征地手续。
经会议研究,对于此类事项,同意在办理项目的规划批件附图中按照实际情况划出临时用地范围,注明为临时施工用地。
十五、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五龙一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变更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08年已经取得五龙一路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当时路网确定五龙一路沿山冲的西南边布置,后因控规调整,将五龙一路布置到山冲东北侧。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因此提出道路选址变更。2010年我局对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的路侧相邻居住、小学项目已经按照调整后的道路下达了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五龙一路的选址变更,要求重新核发选址意见书。
十六、宜昌市旅游局火车东站广场导览牌选址
宜昌市旅游局已经在客运站、码头等地方设置了宜昌市旅游导览图,现申请在火车东站广场设置一处。申请位置位于车站的出站口附近或者出站必经的城东大道路侧。导览牌为不锈钢双立杆牌,牌体尺寸为3米*2.5米。
会议研究认为,火车东站为宜昌市的直接对外窗口,形象景观十分188体育平台,具体可否设置或设置在什么位置需等东站区域广告规划编制完毕方可确定。建议该规划由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织编制。
十七、宜昌供电公司配电中心中南路配送电箱移址
我局对宜昌市伍家岗区宝塔河街道办事处下达的社区服务中心及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选址位于中南路明日家园小区入口处。该地块内现有两座配送电箱正位于中南路边,对项目的建设有所影响。宜昌供电公司配电中心申请将其调整到地块的西侧、紧靠明日家园小区的堡坎下面。
经会议研究,同意将两座配送电箱移址于堡坎下。
十八、市城管局行政处罚卷宗点军区联棚乡乡政府未取得规划许可修建联棚桥
点军区联棚乡乡政府于2009年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点军区联棚村一组(五联路)修建钢筋混凝土桥梁,桥长51.8米,宽8.2米,高8米。现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经会议研究,依照《城乡规划法》64条之规定,限期补办规划许可手续并处罚款。
参加会议的有黄文云、聂峰、谭道明、唐钢、张翼、阎晓、朱健、杜宪、曾凡海、李源、王范荣、周琪、苏蓉、熊炎、罗洋、徐文锋、龙康福、陈进名、辛加轩、孙富建、朱磊、高周洲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西陵分局杜宪,行政审批科朱健,市政工程科王范荣,伍家岗分局周琪,点军分局高周洲,法规科徐文锋,猇亭分局孙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