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11号
日期:2011-04-19 10:52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1年4月2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三峡大学仁和医院建设综合住院教学大楼等16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三峡大学仁和医院综合住院教学大楼建设项目定点联系单
市发改委根据三峡大学仁和医院的申报,拟同意该院建设综合住院教学大楼。三峡大学仁和医院按我局要求提供了校园整体规划,规划综合住院教学大楼建筑面积约44000平方米(不含地下室),建筑层数26层,局部5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综合住院教学大楼项目选址及规模。
二、宝塔河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方案审查
宝塔河街办报送社区服务中心方案,用地面积16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73平方米,地下730平方米,容积率3.08,建筑密度27.8%,停车位39个:地上停车位17个,地下停车位22个。宝塔河街办同时提交了与相邻房屋中南路38-4号房产业主签订的协议,该户对街办建楼不持异议。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社区服务中心方案,要求街道办事处书面承诺。
三、宜昌市自己人酒楼申请酒楼外装修
宜昌市自己人酒楼申请将租赁的夷陵大道163号房屋进行外装修,并报送装修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外装修申请,要求酒楼墙面上“自己人”字样标识只保留一个。
四、汉宜村四组村民代仁喜申请房屋翻建
汉宜村四组村民代仁喜申请其位于仁智路边房屋进行翻建。
经会议研究,访房屋位于城市改造范围内,不同意其进行翻建。
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征求伍家区2011年第15批次用地规划条件
该宗地位于伍家工业园区,规划性质为工业用地,面积约20亩。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批次用地。
六、宜昌市伍家区政府转来对隆康组团供电改造的请示
隆康组团配电房原位于隆中路市场内,因隆康路菜市场改造升级,现伍家区政府来函要求迁出,拟建于市场与稻香阁之间。
会议研究认为,该处为通道,不宜建设配电房。
七、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申请调整WJ011—II—02、03号地块容积率
2010年12月,经伍家岗区政府申请,我局对WJ011—II—02、03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调整,并组织专家评审将WJ011—II—02号地块容积率调整为2.5、将WJ011—II—03号地块容积率调整为2.3。后因这2个地块住宅还建面积较大以及考虑东山大道两侧城市景观需要,伍家岗区政府来函申请将WJ011—II—02号地块容积率调整为4.0、将WJ011—II—03号地块容积率调整为2.8。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对WJ011—II—02号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均按照专家意见保持不变;二是考虑到WJ011—II—03号地块实际情况,我局原则同意地块容积率指标适当提高。方案修改后严格按程序进行公示及报批工作。
八、宜昌桃花岭饭店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围墙定点
该公司拟申请在隆康路,恢复与华美达时间广场之间的原地界围墙。其规模为长10.8米、高5米。
会议研究认为拟申请的围墙,不符合《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版)的有关要求,不同意其围墙定点。
九、湖北省宜昌市第一中学拟申请学生宿舍、食堂顶层隔热层使用性质变更
该校由于住读学生增加,现有宿舍不能满足其需求。拟申请将临北门外正街学生宿舍、食堂顶层隔热变更为学生宿舍。顶层高度由1.35米调整为2.15米。
经会议研究,要求提供市住建委变更施工图文件审查意见书和消防审查意见书后原则同意其变更申请。
十、美岸咖啡厅拟申请标牌更新
美岸咖啡厅位于西陵一路3号办公用房,因经营户变更,需对原有标牌进行更新改造。其提交的标牌更新改造方案为长43.13米、高3米。
会议研究认为,其提交的标牌更新改造方案不符合市政府对《宜昌市商业建筑外围消防扑救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中标牌不得影响和堵塞窗户等救生通道的要求。建议标牌更新改造方案按上述要求重新设计后报我局审查。
十一、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两处居民燃气管线路由选址
东山大道319号(公路规费征稽处旁)和383号(动物检疫站附件)临街住宅楼供三栋,目前尚未通天然气。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沿东山大道就近接入,需在人行道开挖,管道长度分别为79米和131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选址。
十二、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东站路(共谊一路至共联路段)选址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下达东站路(共谊一路至共联路段)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道路专项规划确定的线形下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十三、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教学楼放线调整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教学楼方案设计2号教学楼有部分位于东北侧的水域内,学校提出为了不遮挡汕头路口观赏水域对面拟建大坝的需要,申请将2号教学楼西移,同时将本段汕头路改线西偏,道路调整的范围全部位于学校已征用地内。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教学楼和汕头路局部调整,要求调整后的教学楼后退汕头路距离不得小于2米,且应尽量按照技术规定退足距离要求。
十四、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猇亭区金猇路两侧地块批次用地手续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猇亭区金猇路两侧地块批次用地手续。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金猇路南侧地块批次用地手续。金猇路北侧地块的绿地涉及到规划调整问题,暂不同意办理批次用地。
十五、湖北红旗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主厂房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湖北红旗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在伍家岗工业园兴建的湖北红旗电缆主厂房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拆迁范围内的临时建筑拆迁未完成。
会议研究意见:1、临时建筑保留临时使用,待二期厂房建设完成后进行拆除;2、该单位书面承诺在二期8.4亩的建设项目完工后拆除规划范围内的临时建筑,并由伍家岗工业园出具相关意见;3、待消防部门验收后再核发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六、宜昌绿源饮品科技有限公司申请1号、3号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绿源饮品科技有限公司在伍家岗工业园兴建的1号、3号标准厂房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拆迁范围内的临时建筑拆迁未完成;2、配电房、围墙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3、施工塔吊未拆除;4、环境、绿化建设未完成。
会议研究意见:1、拆除拆迁范围内的临时建筑;2、保留配电房临时使用;3、待环境绿化建设完成后再核发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夏文翰、张建新、黄文云、谭道明、唐钢、聂峰、闫晓、刘晓华、王范荣、高周洲、曾凡海、罗洋、李源、周琪、朱健、杨君。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伍家岗分局周琪、张江、李源,建筑工程科曾凡海、朱健,市政科王范荣,西陵分局杜宪,法规科罗洋,编制科杨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