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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 [2011]010号

日期:2011-04-19 10:48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1年3月29日,市规划局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开发区发展大道原神农矿业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等37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开发区发展大道原神农矿业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开发区发展大道原神农矿业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下达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增加300平方米居委会用房。
  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开发区发展大道原商业银行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开发区发展大道原商业银行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控规要求先为23亩地块下达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该地块不得做SOHO式办公。
  三、西江国际公寓方案
  该项目位于开发区港窑路西江康城旁,用地面积6154平方米。项目方案经过多次修改,规划高层住宅位置最终确定为本案中位置,方能满足相邻建筑的日照和采光。方案总建筑面积29930.95平方米(奖励面积为2721.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3471.03平方米,半地下建筑面积为1566.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893平方米,容积率3.499,建筑密度21.48%,绿地率为31.4%,规划停车位90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修改方案。由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对修改方案进行咨询,确定满足规划要求后再报相关部门审批。
  四、东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地铂港修改方案
  该项目位于宜昌开发区发展大道与汕头路交汇处,西南面与隆润福马汽车相邻。规划总用地面积6390.58平方米(合9.58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用地。规划方案在地块内布置一栋L形18层建筑,部分为15层,临发展大道侧高层为写字楼,后方高层为住宅,3层裙房为商业。建筑总高度66.2米,总建筑面积32896.85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147平方米,容积率4.499,建筑密度38.17%,绿地率为30%,规划停车位141个。商业裙楼面积为7281.98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25.3%,居住部分基底面积为420.52平方米,占总用地面积的6.58%。该项目已通过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咨询,并出具了咨询报告。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修改方案。
  五、宜昌金东山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对金东山装饰建材广场方案进行部分修改
  该项目位于开发区大连路。金东山装饰建材广场方案经二○一○年第三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方案一,并提出了修改意见。我分局于2010年10月28日审批该方案并于同年12月6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方案审批及报建期间,建设单位为增加金东山建材市场的经营活力,引进了欧亚达家居连锁品牌。欧亚达家居在确定进驻金东山后,便提出在已批准的建筑方案中能够融入欧亚达的风格,与其在全国所有经营场所风格统一,成就其品牌效应。现建设单位申请对原审批方案进行如下调整:一是将建筑中部天井由圆形改为方形,将减小的面积转移到屋顶天井处;二是建筑外观颜色由黄色修改为白色,外观效果改变较大。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修改方案,并要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对修改方案进行补充咨询,确定未超出规定容积率后再审批该修改方案。
  六、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发展大道商业银行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发展大道商业银行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研究,同意按控规指标下达出让条件。
  七、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下达发展大道原环保局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下达发展大道原环保局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研究,同意按规划东山分局提供的范围及控规指标(建筑密度由35%调整到20%)下达土地出让条件。
  八、伍家乡共联村申请仓储物流项目选址
  共联村提出,原选址的阮家湾仓储物流项目用地面积仅66亩用地,不满足其生产发展要求,申请将该66亩用地改为村民安置房项目,另在阮家湾山顶选址约180亩用地作为仓储物流项目。
  经研究,本着村民生产、生活整体推进的原则,要求共联村对该村的生产、生活安置问题提出总的考虑。原则同意先做出约180亩用地的物流项目方案,第一期先行办理约90亩用地选址,剩余用地根据村民生产、生活安置同步推进。
  九、伍家乡共同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提高二期村民安置房容积率指标
  伍家乡共同村村民委员会提出,为了更好地解决村民安置及集约用地,申请将二期村民安置房容积率由1.6提高到2.5。
  经研究,同意二期村民安置房容积率由1.6提高到2.5。
  十、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共和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共和村汽车销售市场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研究,建议意向单位委托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做总平面方案后,提交规划委员会研究。
  十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营盘路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营盘路(市福利院、十六化建)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控规调整已公示,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原则同意先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十二、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石板村安置小区容积率的函
  原宜昌市窑湾乡石板村村委会申请临发展大道一侧选址村民安置房。为解决建设资金难题,减少政府投入,西陵区人民政府提出建议:一是调整规划,将该地块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土地用于开发,另一部分土地用于村民安置;二是调整规划性质及地块容积率。
  经研究,原则同意按法定程序对该地块的控规进行局部调整。同时要求编制科启动该地块的控规调整程序。
  十三、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东山村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东山村(金安公司)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会议研究认为,要求连同运河边剩余的所有地块一起开发建设,规划指标容积率按控规执行。
  十四、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点军区夷桥路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点军区夷桥路地块(汽车销售)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会议研究认为,待点军分区规划论证研究后,再具体确定定点及用地范围。
  十五、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置换江南路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江南路(点军区中心小学地块)市自来水厂土地置换五龙路等面积的土地。
  会议研究认为,待点军分区规划论证研究后,再具体确定定点及用地范围。
  十六、宜昌市博兴置业有限公司樵湖岭住宅楼供水工程选址
  宜昌市博兴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樵湖岭住宅楼项目,需接入自来水。按照该区域的供水管网布局,需从嘉明花园小区入口处接入,沿珍珠路人行道敷设至住宅楼。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项目选址。
  十七、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养护中心枝江工作站和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  公司汉宜高速养护项目经理部关于在城东大道设置指示牌的选址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养护中心枝江工作站和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汉宜高速养护项目经理部原在宜当公路上有指示牌,其用途为标明高速公路的入口,后因城东大道建设被拆除。现申请在城东大道上、桔城路口两侧一定范围的绿化带或人行道边,各装两块指示牌,分别标明高速公路的入口为500米和1000米。牌面尺寸为2.8米*3.2米。规格均与桔城路现有的高速公路入口指示牌一致。
  经会议研究,同意安装高速公路指示牌。
  十八、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南一路(中南路-松林路段)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计划本年度修建松林路(中南一路-城东大道段),同时也对相邻中南一路(中南路-松林路段)进行修建,现向我局提出选址要求。规划中南一路道路红线范围内有一栋四层住宅楼,已纳入公安局业务用房项目的拆迁范围,其拆迁时间安排将会影响道路的施工进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中南一路(中南路-松林路段)选址。四层住宅楼拆迁将不再纳入本次道路拆迁范围,由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安局协商解决。
  十九、宜昌市残疾人联合会申请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筑方案审查
  宜昌市残疾人联合会拟在五龙路建设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用地面积6170平方米,选址意见书容积率为2.5,建筑密度35%,高度45米。方案设计容积率为1.78,建筑密度15.09%,高度66.4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一,要求建设中必须保证五龙路的通行顺畅。
  二十、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宜昌市2011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定点选址的函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2011年第三批次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用地位于联棚乡楠木溪村,面积约20亩。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用地性质为游客接待中心、商业和停车场,容积率不大于0.4,由于该用地临近楠木溪水库,要求先征求水利部门意见。
  二十一、七一零研究所申请一期单身公寓变更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为了减少土方量,七一零研究所申请一期单身公寓向南侧平移5米,标高降低3米。同时申请办理一期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单位变更申请,由于该单位未取得土地证,会议要求先发放线单,由土地部门出具意见后我局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十二、三峡大学申报实验动物中心、地质灾害防治实验楼、混凝土材料及结构实验研究中心楼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三峡大学在校内兴建的实验动物中心、地质灾害防治实验楼、混凝土材料及结构实验研究中心楼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存在下列问题:1、混凝土材料及结构实验研究中心楼旁兴建的附属用房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2、实验动物中心环境绿化建设未完成。
  经会议研究,同意混凝土材料及结构实验研究中心楼旁兴建的附属用房保留临时使用,待环境绿化建设完成后再核发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二十三、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生产调度会议中心改造方案
  经[2011]007号局业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公司的初步方案(三层),由该公司报送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报规划西陵分局审批。现该公司申报的正式设计方案(四层)在原方案基础上增加一层用于办公。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公司的方案,由规划西陵分局按程序办理。
  二十四、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西坝Ⅱ-7地块经济适用房门房方案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建设的西坝Ⅱ-7地块经济适用房,原审批方案中无物业管理用房,现该单位申报门房方案,一并将物业管理用房纳入其中,共计建筑面积49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单位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方案。
  二十五、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济适用房、廉租房B区13#楼施工图审查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报送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B区13#楼施工图,经审查,将原审批方案中的门厅改为住房,增加建筑面积139.02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公司将门厅改为住房。
  二十六、宜昌市农业学校果树试验队办公楼选址
  宜昌市农业学校果树试验队申请在高速公路东侧、港窑路南侧修建三层办公楼,建筑规模为40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避开高压线走廊选址,按两层临时工程办理。
  二十七、宜昌弘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申请设置治安亭
为了小区住户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小区业主的权益,该公司拟申请在北门外正街10号香山汇腾苑广场增设长3米、宽2米的治安亭。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在已建的治安亭通道对应处设置规模一致的治安亭。已建治安亭按行政执法程序处理后,再办理新建治安亭相关规划手续。
  二十八、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拟申请图书馆扩建工程定点
  为适应高校教育的发展趋势以及省级示范高职院校评估的要求,与之配套的图书馆建筑面积应为18000平方米,现有图书馆仅为7242平方米。本次图书馆扩建部分占地面积1704平方米,建筑面积8180平方米,建筑5层,主体高度20米。其提交的扩建方案为:建筑布局在原有图书馆东侧进行扩建,为保留现有道路,底层设有12米宽的架空通道,使用功能有设备用房、2至5层阅览及办公用房。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校图书馆扩建工程定点及所报方案。并同时要求施工图报建时一并提交斜坡处地质情况评估报告报我局备案,由规划西陵分局按程序报批。
  二十九、三峡大学拟申请科技学院1#、2#教学楼正负零及相对位置调整
  该校科技学院提出2#楼占压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保留的莲心湖,并有碍景观效果,拟申请2#楼向西南方向平移6米,正负零标高由87.35米降低至86.85米;因2#楼平移为了不占压规划汕头路道路红线将规划道路中心线顺时针旋转3度。1#楼由于与护理学院高差较大,正负零标高由85.6米降低为84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标高调整方案。因规划的汕头路(《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宜昌市综合交通规划》)为连接黄河路与发展大道之间的城市主干道,不同意调整规划的道路线型。建议2#楼整体向东南方向平移或为了不占压莲心湖可考虑对2#楼平面尺寸作局部调整。
  三十、宜昌市伍家乡共和村村民委员会申报鼎盛兴酒店单体方案
  我局于2006年对宜昌三峡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下达宜市规选址(2006)309号选址意见书,用地性质:仓储物流,作为共和村建设发展预留用地,现共和村申请改变用地性质,申报鼎盛兴酒店单体方案。
  会议研究认为,对伍家区各村建设发展预留用地的规划建设,由规划委员会或市政府研究明确意见后再定。
  三十一、金东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申报金东山六期总平面及单体方案
  金东山六期规划建筑方案已按2011年3月13日市规划委员会意见修改,信息咨询中心对规划方案正在进行咨询。
  会议研究意见:一是同意金东山六期的屋顶美化和亮化方案,二是对增加绿地率的意见,由信息咨询中心核对指标,确保符合选址意见书要求,完成咨询报告后审批,不再上会。
  三十二、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幼儿园方案变更
  该公司开发东辰一号小区幼儿园方案已批准,中南设计院在施工图设计时发现方案幼儿活动室日照达不到3小时日照要求,音乐室净高,寝室和卫生间面积、幼儿活动场地等不满足规范要求,根据设计规范,该公司重新设计了幼儿园方案,新方案风格、面积原方案一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变更方案。
  三十三、宜昌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规划变更
  该公司步行街东段项目,位于现状售楼部位置,2009年10月21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层数为3层,建筑高度13.6米,建筑面积2777.01平方米,框架结构。2010年6月21日,该公司申请将钢结构售楼部改造为2层商铺,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公司申请并进行了变更。现该公司申请撤销规划变更,恢复原核发规划指标,并结合销售情况变更平面布局及外立面。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单位申请,要求在原审批定位图红线内调整平面布局。
  三十四、宜昌市建设项目定点联系单
  市发改委根据三峡大学仁和医院的申报,拟同意该院建设综合住院教学大楼,拟建建筑面积45800平方米,总投资2.36亿元,建设地址夷陵路410号(医院内),拟建层数26层。请我局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对建设地址及拟建规模签署意见。
  经会议研究,要求三峡大学仁和医院提供校园整体规划,再提交会议研究建设规模。
  三十五、宜昌三元房地产公司关于新外滩酒店会所施工图审查(张江)
  该公司报送施工图经规划伍家岗分局审查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地下车库原已发证,现施工图深化设计,增加设备用房,施工图车位未画,车位有减少数量不详;(2)、方案1-4层为大空间商业性质,施工图作为办公用房;5、6、7层方案为酒店,改为办公;26-27为酒店餐饮用房,施工图24-26为酒店套房,27层取消;(3)、办公楼标准平面临沿江大道部分外扩0.25米。会所走廊调整,四层平面调整;(4)、办公楼标准层高由3.5米调整为3.6米,取消设备层,底层4.2米调整为5.1米,2、3、4层、设备层、5、6、7层由4.2米、4.2米、3.9米、2.1米、3.5米、3.5米、3.5米调整为4米、4米、4米、4米、4米、5.1米;(5)、外立面相应调整有所变化。
  会议研究认为,我局已同意将酒店由27层减少至26层,标准层层高由3500调整为3600。不同意建设单位调整平面使用性质,原则同意取消设备层,要求建设单位重新设计施工图,停车位、建筑层高必须满足技术规定,施工图由规划伍家岗分局重新核算建筑面积,若有超出规定面积须按程序缴纳土地楼面地价款。
  三十六、杜开智申请建设店铺招牌
  杜开智申请在中南路7号租赁的店铺建设天丰网吧招牌,招牌长14米,高1.45米,拟在店铺一层与二层之间的墙体上建设。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建设招牌的申请。
  三十七、宜昌夷顺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建设店铺招牌
  宜昌夷顺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为沿江大道128号房屋统一建设店铺招牌。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公司建设招牌,要求招牌侧面与墙体立柱平齐。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杜春华、聂峰、谭道明、唐钢、张翼、朱健、杜宪、曾凡海、李源、郭志刚、张江、王范荣、高周洲、周琪、熊炎、罗洋、徐文锋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西陵分局杜宪、熊炎,建筑工程科曾凡海、朱健,市政工程科王范荣,伍家岗分局张江、李源、周琪,点军分局高周洲,开发区分局朱磊,监督科徐文锋、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