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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07号

日期:2011-03-21 15:3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1年3月4日,市规划局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残疾人联合会申请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方案审查等32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残疾人联合会申请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方案审查
宜昌市残疾人联合会拟在点军区五龙路边建设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现报送建筑方案提交我局研究。方案设计为14层,总建筑面积10998平方米。
  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二、宜昌市夷陵长江大桥有限公司申请建设大桥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
  宜昌市夷陵长江大桥有限公司申请在江南现收费站处建设大桥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
  由于拟选位置较为188体育平台,待深入研究后再确定。
  三、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宜昌市2011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定点选址的函
  建设文佛山旅游区入口商业服务项目拟征用联棚乡楠木溪村集体用地0.84公顷,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拟按2011年第三批次用地办理批次用地手续,来函要求我局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会议要求建设单位根据市政府批复的文佛山旅游区规划进行方案设计,我局根据设计方案确定建设规模后再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四、湖北凯帝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申请规划方案审查
  湖北凯帝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拟在点军工业园建设新厂区,通过土地招拍挂已经取得土地权属,现报送规划设计方案提交我局研究,规划设计为两栋四层的办公和展销中心,三栋一层厂房,三栋一层仓库。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所报总平面布局和建筑单体方案。由于现状标高和控规道路标高相差较大,会议要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对工业园区控规的道路标高作进一步论证研究,厂区标高根据调整后的道路标高确定。
  五、宜昌和达利复合材料股份公司申请厂房、办公楼、生产辅助用房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和达利复合材料股份公司在江南大道兴建的厂房、办公楼、生产辅助用房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存在下列问题:1、厂房背后护坡未处理完成;2、厂区内部分临时施工用房未拆除;3、厂区内部分围墙及门房建设未完成;4、厂区内环境、绿化建设未完成。
  会议研究意见:同意其单体验收,待厂房背后护坡、围墙及门房、环境、绿化建设完成及临时施工用房拆除完成后,再核发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六、葛洲坝集团公司申请调整西坝控规IV-14、IV-15地块规划
  葛洲坝集团公司所属基础公司改造建设的西坝控规IV-14、IV-15地块“紫云英花园”住宅小区一期建设已竣工投入使用,为进一步推进小区后期建设,现提出申请调整西坝控规IV-14、IV-15地块规划。
  会议研究认为,该项目在2010年12月3日我局召开业务会议中已经研究讨论([2010]046号)。经此次会议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我局“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0]046号”中关于该项目的意见,即“住宅部分的容积率在批准的2.88的基础上调整不得超过3.0,建筑密度不得超过30%,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方案调整设计后报专题会研究”。
  七、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有关解放路居委会办公用房配建事宜的函
  按照《宜昌市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居委会建设优惠政策的通知》宜府办发[2005]78号文要求,我局已于2006年就该地块的选址意见书核发了《宜市规选址(2006)013号》、《宜市规选址(2006)0315号》,宜昌三江航天房开发有限公司拟以成本价在商业步行街B 地块商业裙房配建社区居委会,该办公用房规划面积为330平方米,考虑居委会成本,要求增加该地块的容积率。
  会议研究认为:该公司通过拍卖取得该地块,现正在建设中。如增加该地块的容积率,按现行国家法定政策,要求重新进行招、拍、挂牌程序,我局意见维持原规划要求不变,建议由区政府协商解决。
  八、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重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预选址[2008]030号)》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下达胜利四路-夷陵路交叉处(原力帝市场)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按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预选址[2008]030号)》内容(现西陵区中心控规为居住用地),同时调整控规;二是拆除临夷陵大道七层住宅楼,就该地块内还建。
  九、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望洲村五组地块选址意见告知书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望洲村五组(宜昌市欧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块选址意见告知书。
  会议研究意见:我局已于2008年就该地块的选址意见书核发了《宜市规选址[2008]039号》,规划用地性质为临时农贸市场。一是考虑了规划道路、电力高压线穿过该地块;二是现已建成临时性菜市场;三是已同意由临时工程变更为永久工程。综合上述,该地块用地狭小,按现行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不满足退道路红线和退后电力线安全间距要求,不具备建设其它建筑的基本条件。
  十、宜昌昊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换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昊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换发(体育场路13号)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会议研究认为,按我局已对市土地储备中心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100013)号]的范围,同时按《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二〇一〇年版)》(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要求,核发出让规划条件。
  会议决定,今后凡2010年12月1日之后取得建设用地的,按《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二〇一〇年版)》换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十一、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换发选址意见书
  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和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公司拟共同建设桥北小区,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换发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认为,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03号)原则同意该分期拆迁实施方案。要求两单位按调整控规分别办理选址意见书。
  十二、宜昌市伍家岗区隆中路小学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
  隆中路小学扩建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认为,智友公司对此地块拆迁未完成,政府已负责协调拆迁事宜。原则同意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十三、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城乡路上段(城东大道至东站路)用地规划许可证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城乡路上段(城东大道至东站路)用地规划许可证。但其提供的城乡路方案部分道路红线及开挖线占压铁路用地。
  经研究认为,原则同意核发该段道路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提出如下两种方案:一是调整道路线型方案,避免占压铁路用地。二是本次用地范围剔除占压铁路用地部分,占压铁路部分用地由宜昌市城投公司与铁路部门沟通衔接。
  十四、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等四家单位申请东山大道(平湖大酒店至伍临路)弱电综合通信管道选址
  由于东山大道即将实施改造,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联合中国移动宜昌分公司、中国电信宜昌分公司、中国联通宜昌分公司四家单位申请东山大道(平湖大酒店至伍临路)弱电综合通信管道选址。其中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司申请建设4孔φ110mm波纹管道,中国移动宜昌分公司申请建设3孔φ110mm波纹管道,中国电信宜昌分公司申请建设6孔φ110mm波纹管道,中国联通宜昌分公司申请建设3孔φ110mm波纹管道。
  会议研究认为待东山大道改造方案确定后,再行研究该段弱电管线选址。
  十五、汉宜村村民邱波申请旧房改造
  汉宜村五组村民邱波申请将其原一层砖木结构房屋进行拆除重建。经规划伍家岗分局现场查勘,其土地证上所示临时房屋已经拆除,准备兴建。
  会议研究,因该房屋位于城市规划控制范围内,且其进行拆除的房屋为临时性质,不同意进行兴建。
  十六、联丰村村民申请旧房改造
  联丰村二组村民岳详槐、岳呈云均申请将原二层砖混结构房屋进行拆除重建。现两户所处地块已划入三峡特警训练基地用地范围。
  会议研究,因两户村民未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已自行兴建,不同意为这两户办理相关手续。
  十七、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花艳加油站方案审查
  该单位申请在伍家岗城市交通枢纽中心项目用地范围内修建一座二级加油站,总建筑面积645.6平方米(其中罩棚343.75平方米),罩棚跨度27.5×25米,上次会议要求加油站建筑占地面积与原规划审批面积一致,取消罩棚,不得对外加油的要求。现该单位提出站房建筑占地面积较原规划审批面积减少,取消罩棚后加油机组安全无保障,同时提出该用地为国有出让土地,地类(用途)为街巷用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加油站方案,要求作为单位内部加油站进行建设。
  十八、宜昌市点军区五龙新区C区部分地块(三峡古镇)控规调整
  根据局业务会会议意见([2011]005号),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就该地块调整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调整方案,要求规划调整编制单位就住宅地块容量指标进行研究,方案完善后按法定程序进行专家论证。
  十九、宜昌市营盘山片区Ⅱ-1-9、Ⅱ-1-11地块控制规调整
  该调整地块位于营盘山片区内营盘山路,华祥物流商业中心西南侧,Ⅱ-1-9地块属于宜昌市社会福利院用地,Ⅱ-1-11地块属于十六化建住宅区用地。根据市规划局关于《西陵区政府关于营盘路2号十六化建职工住房安全隐患的紧急请示》的处理意见,土地储备中心来函我局,拟将Ⅱ-1-9地块北侧三角形荒地和Ⅱ-1-11地块十六化建住宅区用地予以收购公开挂牌,要求下达该地块规划条件及技术指标。
  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就该地块的两种调整方案提交会议讨论,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调整方案,要求规划调整编制单位就地块地块容积率指标按照4.0进行研究,方案完善后按法定程序进行专家论证。
  二十、宜昌市伍家岗沿江片区Ⅶ-3-3地块控规调整
  该调整地块位于沿江大道与城乡路交汇处东南方向,现状为宜昌市物资公司用地(果品冷库),根据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调整夷陵路398号(冷库)控规的函》,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该地块容积率分别为1.5和2.0的指标不能满足意向建设单位要求,申请启动对上述地块的控规调整。
  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就该地块调整方案提交会议讨论,会议原则同意调整方案,要求规划调整编制单位将方案完善后,按法定程序进行专家论证。
  二十一、宜昌市北海路片区03-14、03-15地块控规调整
  北海路03-14、03-15地块位于东山开发区东山四路与大连路交汇处,博斯琴行北侧,03-14地块为林地,03-15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致函宜昌市规划局,为了解决部分企业的职工住宅及安置问题,拟扩大03-15地块的用地范围,要求下达该地块规划条件及技术经济指标。
  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就该地块调整方案提交会议讨论,会议原则同意调整方案,要求规划调整编制单位就地块容积率指标按照2.5进行研究,方案完善后按法定程序进行专家论证。
  二十二、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方案
  该项目位于宜昌开发区港窑路和珠海路交汇处,用地面积为3492.7平方米,为划拨机关团体用地。该项目规划为一幢10层高层建筑,建筑高度37.3米,裙房为3层,地上总建筑面积6274.03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1136.85平方米,容积率为1.79,建筑密度为24.46%,绿地率为28.8%,机动车停车位40个。现该单位提交三个方案,三个方案平面布局基本一致,仅在建筑外观效果上存在差异。
  经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方案一,并提出如下修改意见:一是将方案一中建筑外墙上的国徽移到裙房位置;二是方案中要设置无障碍通道;三是地下车库层高降到3.0米以下;四是建筑立面要进一步优化;五是本方案不需经信息咨询中心审核。
  二十三、宜昌三元·半岛花园项目一期竣工验收
  该项目位于宜昌开发区珠海路,邻近发展大道,一期工程四栋高层住宅楼已经竣工,现建设单位申请办理竣工验收。我开发区规划分局在现场验收时发现,该项目一期地下车库有三面未回填土方,车库地面标高与三面道路标高相同。
  经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回填并完全遮盖车库两个立面,对景观效果优化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二十四、城投公司申请重新下达城东新区中南路—城东大道交汇处地块出让条件
  城投公司申请重新下达城东新区中南路—城东大道交汇处地块出让条件,并提出调整容积率指标及公建用地面积。
  经研究原则同意按程序进行控规调整。
  二十五、宜昌华鹏置业公司、宜昌金花置业公司申请下达柏临河约740亩土地规划设计条件
  宜昌华鹏置业公司、宜昌金花置业公司申请下达柏临河约740亩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并申请容积率指标按2.5执行。
  经研究认为,柏临河约740亩土地用地不规整,城市基础设施不完善,建议与周边地块进行整合。规划用地性质及指标原则按控规执行。
  二十六、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东山大道改造,沿河路、汪家冲路、花溪路局部、共联路局部、柏临河路局部、沙河北路、共宜一路、沈北路选址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向我局申请下达东山大道改造、沿河路、汪家冲路、花溪路局部、共联路局部、柏临河路局部、沙河北路、共宜一路、沈北路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除东山大道局部改造项目以外,其他道路按照办公系统内路网专项规划线形下达选址意见书。
  二十七、湖北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沙河南路选址线形调整
  湖北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下达沙河南路的选址。按照已批复的西陵经济开发区控规,沙河南路穿越了现有的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道路线形需做适当的调整方可下达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由湖北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道路设计单位研究沙河南路的线形调整方案,调整方案审定后按程序下达沙河南路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十八、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扩建长江电力报告厅的申请报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向我局递交关于扩建长江电力报告厅的申请报告。经实地查看和了解相关情况,该公司初步方案是在现报告厅舞台后部与相邻的葛洲坝公安楼之间,扩建3层钢结构建筑。底层架空7.6m作为消防通道;第二层层高4.6m,布置化妆间、更衣室、内走道和上下行楼梯,内走道与报告厅舞台一侧通道联通;第三层层高4.2m,布置办公室、音乐学习室、排练厅、内走道和下行楼梯。扩建建筑总面积约580㎡。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公司的初步方案,由该公司报送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报规划西陵分局审批。
  二十九、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申请南津关门房选址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因工作需要,申请在其南津关办公区临宜莲公路大门处建设门房。
  经会议研究,要求该单位采用轻钢结构,建设一处面积适宜的简易门房,按程序申报设计方案。
  三十、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沙河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B区14#楼施工图审查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报送的沙河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B区14#楼施工图,经审查,原审批方案中十八层四处露台被改为卧室,增加建筑面积47.5㎡。
  经会议研究,同意14#楼施工图十八层将原审批方案中的四处露台改为卧室。
  三十一、牟夏玲申请门头改造
  牟夏玲申请沿江大道100号丁香花园门头改造,该两层房屋属宜昌港务管理局上世纪三十年代所建住宅,现丁香花园使用性质为商业。
  会议研究意见:实际使用性质与建筑性质不一致,不同意门头改造。
  三十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七一〇研究所申请建设两个门房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七一〇研究所海山科技园在方案阶段总平面图上设计有两个门房,但并未报单体,现报送门房单体方案。
  会议研究意见:原则同意门房方案,要求外立面色彩与主体建筑外立面色彩相协调。
参加会议的有张建新、黄文云、谭道明、艾长征、唐钢、曾凡海、王范荣、张江、李源、周琪、苏蓉、杜宪、朱磊、朱健、高周洲。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西陵分局苏蓉、熊炎,建筑工程科曾凡海、朱健,市政工程科王范荣,点军分局高周洲,法规科徐文锋,伍家岗分局张江、李源、周琪,开发区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