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 [2011]006号
日期:2011-03-14 17:14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1年2月25日,市规划局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中国核工业第二十二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建设职工住宅用地选址等27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建设职工住宅用地的函
市国土资源局收储了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位于常浏路的两宗出让土地,后该公司通过挂牌出让方式竞得西陵区后坪村地块96.1亩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现该公司要求在96.1亩土地范围内规划40亩土地用于建设职工住宅,解决公司职工住房问题。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拟建设区域在平湖半岛规划区域内,目前我局正在编制该区域整体规划与城市设计,待平湖半岛规划论证研究完成后报市政府审定,才能具体确定建设项目与建设容量。
二、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城市建设第三批次建设用地选址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工业项目在西陵区沙河村(三峡专用公路与三峡工程货运专用路转盘内)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预)。
经研究,根据《宜昌市沙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不同意该地块选址工业项目。
三、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城市建设第四批次建设用地选址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工业项目在西陵区东山四路石板村地块(形成服饰有限公司出入口)的规划设计要求(预)。
经研究,依据《宜昌市唐家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水体,用于连通运河与沙河。建议由西陵区政府协调石板村,在该地块预留东山四路进出通道,其它用地作为小游园,按规划程序进行申报。
四、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城市建设第五批次建设用地选址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村安置项目在西陵区沙河村(沙河村安置基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预)。
经会议研究,依据《宜昌市西陵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会议原则同意办理批次用地手续,按控规指标确定。
五、宜昌市中医医院关于旧住院楼改扩建过程中加层的请示
市政府办公室2011年2月17日转来《宜昌市中医医院关于旧住院楼改扩建过程中加层的请示》。来文提出该院被国家发改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为“十一五”重点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业务用房面积比国家标准差45%。旧住院楼2008年经批准同意加1层,为避免重复建设,现申请将原定增加一层改为增加三层,整体与新建9层住院楼对称协调。
会议研究认为,市政府办公室2011年1月12日转来的宜昌市卫生局《关于市中医医院建设发展规划用地的请示》,我局就中医医院发展用地问题已回函,处理意见为:“我局将组织编制《宜昌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将对宜昌市现有医疗卫生设施用地进行全面整理,提出改建、新建或保留规划方案。鉴于本项目属国家重点项目,由建设单位先做加层技术论证,并处理好相邻用地间距等问题,若均可行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六、宜昌市伍家岗小学关于新建教学楼轴线向外推进2.6米的申请
伍家岗小学已完成放线,教学楼轴线点紧挨学校塑胶运动场,施工势必破坏运动场,建成后运动场无缓冲地带,给学生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申请教学楼整体向外推进2.6米。
会议研究认为,伍临路道路红线经专家研究后,由50米调整为36米。教学楼整体向外推进2.6米后,距离伍临路道路红线9.2米,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同意建设单位申请。
七、关于泰江公司菜市场的建设安排
宜昌泰江公司来函,汇报泰江市场建设计划安排:(1)已委托设计院根据市10部门联合发布的《建设规划》开始对市场方案进行修改调整。因该市场为文体中心和市场的综合体,对功能布置、交通组织、建筑景观要求较高,力争3月30日前完成上报审批;(2)一旦建筑方案获批,该公司立即安排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报审,进行招投标以申领施工许可证;(3)因该市场建筑方案较为复杂,该公司无法掌控各项报批审核时间,承诺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应作的设计和报建工作,提前安排好各项施工前准备工作。
会议研究认为,该公司“江山多娇”三期农贸市场文体活动中心建筑方案,规划伍家岗分局已于2009年10月28日批复,方案不需要调整。会议要求泰江公司20日内,按批复方案完成施工图设计报我局审批,农贸市场文体活动中心纳入在建住宅竣工验收。
八、宜昌鑫正置业有限公司御江一品规划建筑方案
该方案经二○一○年第三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总体规划布局。为深化方案设计,会议提出了如下意见:一是调整建筑布局使其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满足相关技术规范;二是沿江大道与胜利三路交叉口开放性集中绿地不能设计为硬质铺地;三是建筑造型及立面进一步修改,临沿江大道住宅外观应按公建设计,与酒店风格协调一致;四是适当压缩建筑面积,技术指标须满足选址意见书要求;五是结合城市夜景规划,增加夜景灯光设计内容。建设单位已按规划委员会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已出咨询报告。伍家分局审查认为:(1)局部地下车库及出入口退后用地边界1米,不满足地下建筑物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退后用地界线最小值2米的规定;(2)配套公建主要布置在住宅1-3层,没有与住宅分开设置,总建筑面积1201.53平方米,不满足选址不少于1400平方米要求;(3)停车位不满足1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0.6个的配置要求。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地下车库退后用地边界不得少于2米。因相临用地边界为改造后的排洪沟,须保证排洪沟安全;二是配套公建设置在住宅1-3层必须要单独设置出入口,不得与住宅居民共用出入口,公建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400平方米;三是该方案设计2层满铺地下室,基本满足选址对停车率0.4的要求,会议认为规划专题会已原则同意该方案总体规划布局,该项目停车率仍按选址要求0.4的标准执行。
九、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客户服务中心办公楼附楼加层
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将樵湖二路17号的客户服务中心办公楼附楼,在原三层的基础上增建一层轻钢结构办公楼。经[2011]003号业务会议研究,要求宜昌供电公司在征得相邻单位同意,并同时征求消防部门的意见后,同意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现建设单位提交设计方案,由宜昌市公安局平湖分局消防科在其设计方案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意。
经研究,会议要求宜昌供电公司征求宜昌市消防支队书面意见后,我局再审查加层方案。同时明确今后凡涉及征求消防部门意见一律以市消防支队书面意见并在方案上盖章为准。
十、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拟申请大门改造及放疗机房扩建定点
为满足临床需要,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拟申请体育场路院区大门改造及放疗机房扩建。改造大门总宽度35.6米,建筑面积51.9平方米;放疗机房扩建建筑面积276平方米。
会议原则同意大门改造,同时要求压缩门房建筑规模。按上述要求另设计一个方案,并征求市卫生局意见后,再行研究。不同意放疗机房扩建。
十一、西陵区人民政府学院街道办事处拟申请社区服务中心方案变更
西陵区人民政府学院街道办事处拟申请社区服务中心方案作如下变更:正负零标高由0.3米调整为1.5米;地下停车库出入口由新民街改为利用现代城市广场地下停车库出入口作为进出通道,并在其左侧弯道处开口进入街办地下停车库;建筑单体方案取消原顶层构架,北侧玻璃雨棚改为水泥混凝土门檐,东、西侧立面采用大面积玻璃幕墙。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正负零标高0.3米调整为1.5米,不满足其与周边建筑的日照间距要求,不同意其调整申请;二是地下停车库出入口由新民街改为利用现代城市广场地下停车库出入口作为进出通道,并在其左侧弯道处开口进入街办地下停车库,应进行技术论证并征得消防许可。
十二、宜昌市窑湾乡沙河村村民住宅安置房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宜昌市窑湾乡沙河村报送的位于沙河村五组的村民住宅安置房二期方案布置为5栋6层带跃层住宅,外观风格与相邻一期已建成的安置房风格一致。
会议研究意见:原则同意该方案,转交咨询中心核实方案技术指标和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满足规划要求后由规划西陵分局按程序办理。
十三、宜昌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建筑方案审查
根据局业务会[2011]001号会议意见,该方案停车位按照新版《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年)1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0.6个配置,还差52个停车位。建设单位修改方案后的停车位虽然个数满足要求,但是在原总平面篮球场位置布置了两个三层立体机械停车库。
会议研究意见:停车位方案再需优化,建议根据地形高差设置双层停车,不宜设置立体机械停车库。由规划西陵分局先办理实验楼单体审批方案,总平面调整好后与二期办公楼一起审批。
十四、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点军天然气利用工程储备站和谭艾路点军输送主管选址
目前点军主城区未接入城市天然气主网,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提出在江南谭艾路西侧、宜万铁路桥北约200米处建设一座天然气储备站,用地面积需20-30亩。短期内将管网内的天然气通过槽车压缩后转运至储备站,再通过即将建设的点军天然气管网输送到点军用户。远期从红花套接入天然气总管网,储备站功能由供应转变为调压调峰。同时为配套供应点军天然气利用,沿即将建设的谭艾路敷设输送主管线。
经会议研究,目前点军分区规划正在编制,点军天然气利用工程储备站选址需等该规划编制完成后方可按规划进行选址;由于谭艾路即将建设,为节省建设资金,减少不必要的再行开挖,同意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谭艾路点军输送主管的选址。
十五、市政府办公室[2011]221号关于建设马家溪综合码头的来文
猇亭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报告,提出在猇亭马家溪建设一座综合码头,为新洋丰、联邦电缆和钢铁物流中心提供物质转运服务。拟选位置位于猇亭先锋路尽端、临江大道与长江之间的河滩地,可利用的陆域面积小,且该河滩地属于长江河道部分。另外,按照宜昌市港航监督局编制的宜昌港区规划,该址未设置码头。
会议研究认为,在马家溪建设综合码头需由宜昌市港航监督局调整宜昌港区规划,调整规划在该处布局码头方可进行规划选址。此外缺乏陆域作业区,将会严重制约码头的正常运行。按照以上意见回复市政府。
十六、市政府办公室[2011]21号关于长航公安局宜昌分局在艾家河设置水上消防治安检查站的来文
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向市政府报告,为保卫两坝和188体育平台水域安全和反恐的需要,须在葛洲坝下游建设水上消防治安检查站,用于对上行船只的安全检查和水上消防。检查站需要用地3-10亩,长江岸线150-200米。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初选位置位于艾家河,即共联村现有的海事码头下侧。经我局会同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初勘现场,拟选位置属于伍临路和长江航道控制范围,不能进行陆地附属设施的建设。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再行选择伍临路侧磨盘溪预制厂北侧用地,该处陆域用地和岸线均具备了较好条件。经核对,该处不属于龙盘湖项目用地范围。
经会议研究,原则上初步同意磨盘溪建设消防治安检查站。在该处建设消防治安码头,是否符合宜昌港区规划,需由宜昌市港航监督局确定。按照以上意见回复市政府。
十七、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西坝污水泵站方案审查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西坝污水泵站已选址于西坝滨江路与三江护岸之间,其功能为将西坝污水提升送往城区。方案设计的处理设施大部分位于地下,地面建筑仅为一座一层配电房,建筑面积66.69平方米,建筑呈现代风格。
会议原则同意西坝污水泵站的工艺设计方案。要求按照传统园林建筑设计修改配电房的建筑风格。
十八、宜昌市公安局申请三峡特警基地项目选址
宜昌市公安局拟争取利用国家资金建设三峡特警基地,申请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在联丰村二组规划合益路以北山湾选址,用地面积50亩左右。
十九、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液化气罐装站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因桔城路原液化气罐装站面临拆迁,申请在联丰村合益路以南选址液化气罐装站,通过挂牌出让形式进行搬迁。
经研究,原则同意在联丰村合益路以南选址液化气罐装站。
二十、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混凝土搅拌站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因建设城东新区需搬迁宜通公司混凝土搅拌站,申请在联丰村合益路以北选址混凝土搅拌站,通过挂牌出让形式进行搬迁。
经研究,原则同意在联丰村合益路以北选址混凝土搅拌站。
二十一、市伍家岗区卫生局申请办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址意见书
该项目于2010年11月29日由规划伍家分局提交局业务会议研究同意,拟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详见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0]045号)。现伍家岗区卫生局提出需将土地权属办理到该局名下,申请对该单位核发选址意见书及用地规划许可证。
经研究,该地块原为长办子弟小学,在征求伍家岗区教育局书面意见后,原则同意办理选址意见书及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十二、宜昌市强制戒毒所申请下达戒毒所项目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强制戒毒拟利用国家资金对双城路原戒毒所进行改造建设,申请下达选址意见书。
经研究,同意核发选址意见书。
二十三、宜昌市城投公司、伍家乡共强村申请村民安置房选址
宜昌市城投公司提出,因城市建设需要,尚需落实共强村村民安置房2.1万平方米。申请在已建安置房周围空余用地选址本期村民住宅安置房。
经会议研究,同意本期村民安置房选址,容积率由控规1.6调整为2.2。
二十四、点军区点军街道办事处紫阳村民委员会申请建设天问学校临时食堂
天问学校初中部原有学生食堂存在安全隐患急需新建一食堂,因新建食堂将占用紫阳村用地,经过双方协商,现以紫阳村民委员会名义修建一临时食堂。食堂设计为四层,总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一至三层设计为学生食堂,四层设计为阶梯教室,建筑总高度为17.4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所报的建筑单体方案。
二十五、宜昌市点军区教育局关于天问学校征地建设桥边新校区的请示
市点军区教育局给点军区政府的请示中提出天问学校拟在桥边镇胡子岩村征地180亩地建设新校区,区政府要求征求规划部门意见。
由于该地块的控规还未编制,会议要求待该地块的规划编制完成后再进行研究。
二十六、乐星红旗电缆(湖北)有限公司申请建设500千伏高压电缆线厂房
乐星红旗电缆(湖北)有限公司申请在原厂房旁扩建一6米× 180米的单层车间,并根据工艺要求,拟新建一高137米的 VCV立塔,立塔基座长36米,宽24米,现报送建筑单体方案提交会议研究。
会议原则同意所报的建筑单体方案。由于新建的立塔将占用现有水泥道路影响居民通行,为了保证道路畅通必须先在规划新建的立塔旁还建一条新的道路,会议要求建设单位先进行总平面设计,综合考虑还建道路与原有道路的衔接问题。
二十七、三峡大学来函申请兴建引进人才安置房
市政府办公室转来三峡大学关于兴建引进人才安置房的请示,提出为做好十一五期间引进的科研、教学人才安置工作,统筹十二五期间人才引进计划,学校申请在校区北侧大学路与黄河路交汇处地块兴建人才安置房。
会议研究后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是现《三峡大学校园改扩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已实施至规划期末,三峡大学应结合“十二五”发展规划及学校远期规划,统筹考虑学校教学、科研、师生生活和后勤服务设施等,尽快完成《三峡大学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修编,以科学指导学校规划建设;二是鉴于三峡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力度较大,科研教学人才的安置需求迫切,为大力支持三峡大学进行基本建设,我局建议在《三峡大学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修编的同时,可先行启动人才安置房规划,初步方案经我局初审后报市规委会审议。
参加会议的有黄文云、张翼、聂峰、刘晓华、曾凡海、杜宪、朱健、熊炎、苏蓉、王范荣、张江、周琪、詹书生、龙康福、高周洲。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曾凡海、朱健,伍家岗分局张江,西陵分局杜宪、熊炎,编制科詹书生,市政科王范荣、龙康福,点军分局高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