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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04号

日期:2011-02-23 09:19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1年1月28日,市规划局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儿童公园大门地下人行通道工程方案审查等23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儿童公园大门地下人行通道工程方案审查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在儿童公园大门口建设夷陵大道地下人行通道工程。现所报通道方案在夷陵大道东侧的出口占据了全部的规划人行道,通过压缩交叉口的机动车道转弯半径,将原规划的机动车道挤压出约3米的宽度改作人行道,无法保证行人的通行和安全。目前通道已经开挖,但还没有施工到夷陵大道的东侧,方案尚有调整的余地。
  会议研究认为,通道方案必须调整,以确保规划确定的道路幅面组成和人行道的正常通行。
  二、宜昌华信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三峡翻坝公路延伸段地块客运站选址
  宜昌华信交通公司申请在三峡翻坝公路延伸段地块建设一级客运站,要求核发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认为,按照目前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在点军区建设一级客运站,待点军分区规划论证研究后,再具体确定选址及用地范围。
  三、金安房地产公司申请调整东山村地块规划指标
  金安房地产公司于2007年取得东山村地块约2864平方米住宅出让的土地使用权,现申请调整东山村地块规划指标。
  经核查,该项目2007年经局业务会研究并已答复,当时研究的意见为容积率不超过1.1,将相邻村民建房用地纳入统一开发建设范围。2010年再次申报时,经局会研究并告知,提出两种方案:一是连同运河边剩余的所有地块一起开发建设,容积率按控规执行;二是按2007年会议研究意见执行。以上两种方案均涉及到扩大用地范围,需向市土地储备中心下达规划条件后挂牌。
  经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按我局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0]第039号意见执行;二是沿运河两侧的地块作为社会公共绿地,不宜布置高层建筑;三是在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建议对该地块的建设可行性进行更充分的研究,在研究论证认为确实可行的情况下,再提出控规调整要求。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按照控规调整的程序对原控规进行调整。
  四、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合益路标准件厂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合益路标准件厂、气体厂、燃料公司、市一中共四个单位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并申请调整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地块实施整体开发。因原控规容积率指标仅为1.5且用地权属复杂,拆迁量大,同意由编制科按程序进行控规调整。
  五、宜昌市窑湾乡东山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村民还建房1号、2号楼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窑湾乡东山村村民委员会在东山村兴建的村民还建房1号、2号楼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符合规划审批要求,道路、环境建设完成。
  会议研究意见: 同意办理村民还建房1号、2号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六、宜昌市地方税务局猇亭分局申请办公楼改扩建、食堂辅助用房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地方税务局猇亭分局在正大路兴建的办公楼改扩建、食堂辅助用房建设工程,经现场查勘,现主体工程已完工,食堂、辅助用房外观色彩和原审批方案不符。
  会议研究认为,现食堂、辅助用房的外观色彩和该单位原宿舍楼等建筑色彩一致,建筑整体较原方案美观效果好,更为协调一致。同意办理办公楼改扩建、食堂辅助用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七、宜昌市金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居住组团(金峡五一小区)4号、5号楼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金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共勤村兴建的居住组团(金峡五一小区)4号、5号楼建设工程,现主体工程已完工,经现场查勘,建设工程符合规划审批要求,道路、环境建设完成,原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要求的地下车位及小区局部绿化围合的花园整改完成。
  会议研究意见:原则同意办理居住组团(金峡五一小区)4号、5号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八、宜昌市六合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英伦皇都居住小区公寓B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六合置业有限公司在东山村兴建的英伦皇都居住小区公寓B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建设工程符合规划审批要求,道路、环境建设完成。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英伦皇都居住小区公寓B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九、宜昌盛大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盛世桃园居住组团1号-3号楼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盛大投资有限公司在金岭路修建的盛世桃园居住组团1号-3号楼建设工程,经现场查勘,现主体已完工,该小区内兴建的车棚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会议研究认为,小区内的车棚需按照要求进行公示,若公示无异议则保留临时使用并办理盛世桃园居住组团1号-3号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宜昌市金瑞物业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楼及住宅楼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金瑞物业有限公司在桔城路8号修建的综合楼及住宅楼建设工程,现主体已经完工,经现场查勘,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拆迁范围内有一栋两层砖房未拆除。2、兴建的配电房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会议研究认为,待拆迁范围内的拆迁完成,配电房按相关程序处罚后再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一、湖北省松木坪电厂申请松木坪电厂职工住宅2号楼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湖北省松木坪电厂在黄河路修建的松木坪电厂职工住宅2号楼建设工程,现主体已经完工。由于该工程为深圳鑫利来实业有限公司代建并将2号楼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导致该栋楼至今未办理产权。后湖北省松木坪电厂通过诉讼撤销该在建工程抵押并取得确认产权的法律文书,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执行决定书》和《协助执行裁定书》,责令深圳鑫利来公司办理2号楼产权,但深圳鑫利来公司已经被深圳工商局注销。现湖北松木坪电厂申请办理2号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会议研究意见;由我局对市房管部门出具松木坪电厂职工住宅2号楼符合规划许可的情况说明。
  十二、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辰一号”设计方案公示
  “东辰一号”设计方案最后修改方案经分局及分管领导审查通过,按局业务会议[2010]第041号意见,伍家岗分局对“东辰一号”设计方案在局网站和现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相邻单位宜昌首信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该公司G栋与景观大道会所距离太近,高差大,申请调整G栋标高在正负零下增加架空层。
  会议研究认为,相邻单位意见仅针对该公司G栋房屋标高的合理确定,不涉及城投公司整体方案,会议要求由城投公司与相邻单位协调合理确定G栋标高。同意批复城投公司“东辰一号”设计方案。
  十三、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建设公厕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在沿江大道宜万铁路桥下桥头公园处建设公厕。
  会议研究认为,建议建设单位另行选址。
  十四、宜昌伍家乡共勤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勤兴花园方案规划调整
  宜昌伍家乡共勤村村民委员会提出因拆迁还建情况调查不准确,申请勤兴花园方案规划调整,对9号楼户型由一梯四户改为一梯三户。该规划方案已经2010年12月规划专题会议研究通过。
  经会议研究认为,该规划方案已经伍家区政府来文确认搬迁安置规模,并已通过规划专题会议研究同意,不得变更。
  十五、宜昌锦绣铭岛包装有限公司申请规划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点军区李家河村,占地面积7717.96平方米,2007年宜昌锦绣铭岛包装有限公司取得该地块的土地证,用地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2009年我局对该公司换发了选址意见书。现该公司报送规划设计方案提交会议研究。
  会议研究认为,因该项目涉及近期正在立项报批的庙咀长江大桥的选址及建设,其线型和用地范围目前尚未确定。要求待大桥线型确定后再研究,现暂缓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十六、宜昌三峡红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规划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点军区联棚乡,占地面积18925.070平方米。宜昌三峡红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拟在此建设食品加工车间,规划设计一栋1层车间,退铁路中心线20米,建筑面积 8000平方米。一栋5层办公楼和一栋2层仓库。
  会议原则同意所报的建筑单体方案,要求近一步优化规划布局。
  十七、宜昌兴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经济适用房规划设计方案
  宜昌兴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经济适用房项目位于猇亭区猇亭大道197号,公安交警机动车辆检测中心西北侧。方案拟用地面积18992平方米,《规划设计条件》下达容积率指标为2.1,可建设总容量为39883.2平方米。由于拟用地西南侧地块范围狭窄,建设规模受限,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实施分期报建,分期建设总容量保持不变。目前报建方案在地块北侧布置三栋17层点式住宅,没有配置设施,总建筑面积26655.35平方米,总户数303户,均为90平方米以下户型,停车位44辆。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同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整体项目必须按要求配置文体活动室、社区服务及物业管理、农贸市场等配套设施,并保证建设规模。二是增加停车位,满足规划条件控制要求。
  十八、西陵区教育局拟申请东方红小学重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
  西陵区教育局申报的东方红小学重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为:本次规划将整个校区划分为“一轴三区”,“一轴”即校区主轴线;“三区”即“综合教学区”、“体育运动区”和“景观协调区”。依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及用地条件,学校办学规模为24班,总人数1080人,45人/班;规划用地面积6332.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8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86.2平方米;容积率0.993;建筑密度17.19%。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提交的东方红小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要求由规划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十九、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拟申请污水处理站加层
  为解决污水水质检测中心办公用房,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拟申请在二层污水处理站屋面增加一层。新增建筑面积86.5平方米,层高2.8米。
  会议研究认为,因现状2层污水处理站距南、北侧砖6建筑均为7米,其加层不满足医院建筑大寒日3小时的日照标准,不同意加层申请,建议另行选址。
  二十、宜昌市金羊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扩建观光电梯
  宜昌市金羊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为增加金羊大厦1至6楼垂直交通联系问题,拟申请在临街一侧新建观光电梯。
  该公司2009年已提出过申请,经2009年4月第11次局业务会研究不同意在临街一侧新建观光电梯,可在两侧或后面适当位置新建观光电梯。此次研究仍维持原会议意见不变。
  二十一、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拟申请扩建西区2号学生公寓
  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西区2号学生公寓建于80年代,5层砖混结构,未设置独立的卫生间,为改善学生的居住条件。拟申请扩建卫生间,建设规模为331平方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扩建卫生间申请。
  二十二、宜昌力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星苑二期”4号商住楼4至18层平面户型方案变更
  为满足拆迁安置的需要,宜昌力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星苑二期”4号商住楼4至18层平面户型由一梯六户变更为一梯八户。因户型变更需在正、背立面新增长4米、宽1.2米阳台60个,相应两个侧立面长3.6米、宽1.2阳台30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平面户型调整申请。同时要求:一是不新增建筑面积;二是背立面新增阳台需满足日照要求;三是调整方案要求现场和网上公示。
  二十三、西陵区教育局拟申请明珠小学重建单体方案审查
  西陵区教育局提交的明珠小学重建单体方案为:总平面从功能上分运动区和综合教学区。综合教学区包括普通教学楼和教师办公楼。重建单体为底层架空的整体式建筑,共6层。2至5层为教学区,6层为教师办公区域及多功能教室。学校规模26个班,学生1200人,总用地面积82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04.8平方米,总建筑占地面积1480平方米。建筑密度18%,容积率0.82,绿化率35%。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单位提交的明珠小学重建单体方案。要求规划西陵分局按程序审批。
  参加会议的有张建新、黄文云、胡高生、唐钢、张翼、闫晓、聂峰、刘晓华、杨君、曾凡海、杜宪、朱健、熊炎、罗洋、王范荣、张江、周琪、高周洲、李源。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曾凡海、朱健,法规科罗洋,伍家岗分局张江、周琪、李源,西陵分局杜宪,点军分局高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