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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03号

日期:2011-02-23 09:16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1年1月21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西陵区2010年城市建设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等35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要求西陵区2010年城市建设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西陵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用房在西陵区石板村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预)。
  经会议研究,同意在石板村地块选址,用地规模控制在17亩以内。
  二、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点军区塘上村法警训练基地选址
  该院位于临江溪的45亩土地交政府收回,要求在点军区点军街办塘上村地块选址建设法警训练基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选址。
  三、宜昌市第二十五中学申请新建中学规划设计条件
  根据宜昌市平湖半岛建设发展的需要,市第二十五中学将整体搬迁至西陵区沙河村,要求核发新建中学规划设计条件。
  会议研究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0]54号意见,原则同意选址西陵区沙河村,学校用地规模控制在40亩以内。
  四、西陵区政府、市林业局关于兴建宜昌市石板森林公园的函
  西陵区政府、市林业局调研论证,拟以西陵区石板村焦家湾和窦母山等处约3500亩森林为基础,建设宜昌市石板森林公园,要求明确森林公园规划范围。
  会议研究意见:按照宜昌市总体规划规划要求,该地块为石板公园,建议市政府先行明确项目建设业主,业主单位确定后我局将按项目建设程序确定公园用地范围并提出具体的规划要求。
  五、关于异地还建市科技服务大楼(局办公楼)的函
  该局提出异地还建市科技服务大楼方案,还建地点位于点军区五龙路右侧的行政办公区划内,用地面积约为12亩。
  会议研究意见:根据市领导批示要求,市规划局已在城区范围内进行行政中心选址专题论证研究,我局将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待市政府统筹决策后再确定本项目的选址。
  六、伍家乡共联村申请仓储物流项目选址
  伍家乡共联村提出,近年来,该村为支持城市建设,相继被市粮库、市油库、市粮油市场、市污水处理厂、临江坪码头等一批项目占用村集体土地,但均未对村集体进行用地还建。2009年,建设项目又占用该村原已划拨的50亩企业发展用地和100多亩村集体土地,按当时政府协调会意见,应对村委会进行还建。现共联村提出,在宜古路边规划选址村民安置房用地,在该村阮家湾规划选址村企业发展用地,用于兴建与码头配套的仓储物流项目。
  经研究,原则同意在阮家湾选址仓储物流项目,由测绘科委托测绘大队对地形图进行更新后,再研究具体选址范围及要求。
  七、伍家乡共升村申请仓储物流项目选址
  伍家乡共升村提出,该村近年来被征地约2340亩,申请在铁路边选址仓储物流项目。
  经研究,同意选址,因该地块在控规中规划为林地,由编制科调整控规后再办理选址意见书。
  八、市政府转来《市国资委关于夷陵国资公司投资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请示》
  市国资委提出,拟在东山大道203号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综合大楼。
  经研究,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拟作为五一市场搬迁安置点,建议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综合大楼另行选址或与搬迁建设统一考虑。
  九、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客户服务中心办公楼附楼加层
  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将樵湖二路17#的客户服务中心办公楼附楼,在原三层的基础上增建一层轻钢结构办公楼。该办公楼与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清江小区一栋九层公共建筑(现为如家酒店)相邻。
  经会议研究,宜昌供电公司在征得相邻单位同意,并同时征求消防部门的意见后,同意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十、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和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公司西坝桥北小区分期拆迁方案
  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和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公司拟共同建设的桥北小区,经多次会议研究后,分期拆迁调整方案已经按照相关要求调整完成,且经两建设单位共同盖章确认。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分期拆迁实施方案。
  十一、宜昌市西陵区云集街道办事处南湖菜市场改造
  宜昌市西陵区云集街道办事处申请南湖菜市场改造,经2010年8月20日局业务会议[2010]033号研究,原则同意菜市场改造。现云集街道办事处拟申请在原改造方案基础上由原审批两层增加至三层。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南湖菜市场再增加一层,要求按照原审批方案实施建设。
  十二、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建设加油站
  该单位申请在伍家岗城市交通枢纽中心项目用地范围内修建一座二级加油站,总建筑面积645.6平方米(其中罩棚343.75平方米),罩棚跨度27.5*25米,上次会议要求加油站建筑占地面积与原规划审批面积一致,该单位提出尺寸不一致且占地面积减少,再次提交会议讨论。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规划设置加油站工作间,不同意报送对外加油站方案,要求按原批复规划重新设计。
  十三、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城东大道加油加气站方案审查
  该公司拟在城东大道建设加油加气站,提交市公安消防支队 “选址可行”的意见和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同意办理”的证明。
  经会议研究,该加油加气站取得土地许可证后,方可按法律程序审批。
  十四、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关于为刘全华、周燕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联系单
  刘全华、周燕于2010年办理了位于宜昌市伍家岗东山大道14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登记面积为21.3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类型为划拨,2010年刘全华、周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载用途为办公,现申请以商业用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来函征询我局意见。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控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不属于旧城市改造范围。
  十五、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申请建设测试中心用房
  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因原科研办公大楼拆除,测试中心用房紧张,申请在胜利一路11号房屋背面建设测试中心用房,层数为一层,建筑面积15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建设申请,要求该测试中心用房为临时建筑,待该所新建科研办公大楼竣工验收前自行拆除,同时要求该测试中心用房与西北方向砖7房屋之间必须留出6米的消防通道。
  十六、宜昌市宝塔河粮食储备库申请变更二期工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
  宜昌市宝塔河粮食储备库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中,现正进行场地开挖,因考虑新建仓库道路宽度需预留18米以上,且需预留4米宽排洪沟渠等方面原因,申请在二期工程总用地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用地规划红线范围。
  会议研究认为,若该工程用地范围变更土地手续能办理,则同意按该单位申请进行调整变更;若土地手续不能办理,则在原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对方案进行调整。
  十七、宜昌开发区管委会申请将发展大道原市环保局用地按5.0容积率挂牌
  该地块位于宜昌开发区发展大道与北海路交汇处附近,原为市环保局用地,现宜昌开发区管委会申请将该地块按5.0容积率挂牌,同时由于该地块退让规划发展大道道路红线后进深较小,拟将地块向后适当扩展。按照1月10日局业务会要求,建设单位提交一个总平面初步方案,容积率5.2,建筑密度25%,地上建筑面积3630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控规要求挂牌出让该地块。
  十八、市城管局就宜昌市欧威房地产公司扩建违证扩建农贸市场案征求市规划局意见
  宜昌欧威房地产公司于2009年4月违证在夹湾路进行农贸市场3号楼建设,将审批许可的2层农贸市场建成局部3层,将审批面积1170平方米扩建为3270.34平方米,扩建面积2100.34平方米,目前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经会议研究,明确就违建面积进行罚款处罚,同时要求欧威房地产公司做出书面承诺,对超出规划许可并占压道路红线部分临时保留使用,待规划道路建设时无偿拆除。
  十九、市城管局就中石油公司宜昌销售公司无证建设浴室,石油管道进口占压道路红线案征求市规划局意见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销售分公司于2010年4月违法在宜昌市猇亭区宜昌油库院内建设一层砖混结构澡堂,面积63平方米,现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石油管道进口占压道路红线。
  经会议研究,要求对浴室予以罚款处罚,保留临时使用;对占压道路红线区域的管道入口进行硬化覆盖处理,以保证道路建设需要和道路正常使用。
  二十、市城管局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七一〇所违证变更2#楼架空层使用性质案征求市规划局意见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七一〇所在位于东山大道147号的2#楼建设中,违反规划许可,擅自增加架空层高度至3.2米,建筑面积242.76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要求对违建面积予以罚款处罚,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二十一、市城管局就湖北瑞林房地产公司违证修建配电房、变更架空层使用性质征求市规划局意见
  湖北瑞林房地产公司在白龙井路白龙苑项目开发中,违证建设配电房、泵房,建筑面积28.35平方米;违反规划要求将架空层变更为标准层,违法增加建筑面积248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架空层改变使用性质,没收违法所得,处造价10%以下罚款,并补缴违法增加面积的土地出让金。对配电房予以罚款处罚,保留临时使用。
  二十二、宜昌市燕狮科技开发公司申请城市支路规划线型调整
  该公司厂区规划方案基于现状道路进行设计,与控规道路系统有冲突,拟建的厂房将占用城市支路规划道路红线。经咨询中心进行方案比较,确认规划道路按现状道路线型进行调整对城市影响不大。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道路线型调整。
  二十三、宜昌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心海路道路工程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心海路道路工程选址意见书。心海路位于城东生态新区东辰一号西侧山体旁,长度约1029米,红线宽度12米,车行道宽度6米(双向两车道)。
  经会议研究,因心海路为城市道路,原则同意对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核发该道路选址。
  二十四、职教城区域路网方案调整
  由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调整的职教城区域路网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魏家畈路职教园段取消;二是提高东站路延伸段道路等级(道路红线宽度增加至36米)。
  二十五、宜昌和开盛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大城往来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城东大道,规划选址为酒店。拟用地面积为3836.6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9971.8平方米,容积率为5.21,建筑密度34.9%,绿地率为30%,停车位115辆。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会议讨论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布局,同时提出了以下修改建议:一是减少建设规模,容积率满足选址要求;二是补充设计一个建筑外观。
  会议研究意见:方案修改完善后上报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
  二十六、宜昌东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辰二号居住小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中南路与旭光路交汇处,规划选址为居住用地。用地分为南北两块,南侧用地面积为25784.7平方米,北侧用地面积为50445.9平方米。考虑合理利用土地,项目南侧用地局部进行土地整合,与旭光村村民住宅等面积置换部分土地,东侧新增土地3403.88平方米,整合后总用地为79634.4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96929.42平方米,容积率为2.47,建筑密度21.3%,绿地率为30%,停车位829辆。套型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25%,日照及配套设施满足选址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会议讨论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布局及土地整合,同时提出了以下修改建议:减少建设规模,适当增加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比例。容积率满足选址要求。方案修改完善后上报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
  参加会议的有张建新、黄文云、谭道明、胡高生、艾长征、唐钢、曾凡海、王范荣、张江、李源、周琪、苏蓉、杜宪、朱健、孙富建、高周洲。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西陵分局杜宪、苏蓉、熊炎,建筑工程科曾凡海、朱健,市政工程科王范荣,点军分局高周洲,法规科徐文锋,猇亭分局孙富建,伍家岗分局张江、李源、周琪,开发区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