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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02号

日期:2011-02-23 09:12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1年1月14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卫生局关于市中医医院建设发展规划用地的函等21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卫生局关于市中医医院建设发展规划用地的函
  市中医医院通过省卫生厅三级优秀中医医院评审,成为宜昌及渝东鄂西唯一一所集医疗、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优秀中医医院。该院现有用地面积10.5亩,市卫生局拟扩建中医医院用地,要求市政府将市物资局土地(国贸集团租用经营超市)划拨给市中医医院,该用地面积约为8400平方米。
  会议研究意见:2011年,为整合全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支持卫生事业发展,我局将组织编制《宜昌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将对宜昌市现有医疗卫生设施用地进行全面整理,提出改建、新建或保留规划方案。为此,我局建议待规划编制完成后再进行单个医疗卫生设施的选址扩建研究。
  二、共青团宜昌市委员会关于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基地选址的函
  根据教育部“十二五”期间将支持全国100个地级城市建设青少年综合基地的指示,以及共青团湖北省委鄂青文2009[76]号文件精神,申请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基地项目规划选址。申请规划选址方案一:点军区巴王店龙家滩地块,用地面积约为100亩,(要求其土地划拨100亩、少量土地划拨及租用土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综合开发);方案二:点军区联棚乡(三峡翻坝公路)附近地块;方案三:点军区联棚乡地块。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选方案一、方案二地块上报市规划专题会研究确定。
  三、宜昌三维明诚工贸有限公司申请调整市场规划的请示
  该公司通过法院裁定取得西陵区黄河路地块的开发建设权,并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07)174号)进行建设。请示中提出由于距黄河路大明市场较近,要求对该农贸市场规划性质作相应的调整。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该公司通过法院裁定取得该地块,我局已于2007年初就该地块的规划条件核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07)174号),该地块的规划性质为居住用地,规划内容为居住及对外农贸市场。二是编制《宜昌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黄河路大明市场属于整治市场,该项目规划内容为居住及对外农贸市场,我局意见维持原规划性质不变,该地块需按照规划要求,完善市场功能及配套设施。
  四、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沙河村B区搬迁安置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沙河村B区搬迁安置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办理国有土地证,土地面积为72794.6平方米,与我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拟用地面积不一致,宜昌市输送机械制造公司土地、沙河村土地(批次)未办理国有土地证。
  经研究,考虑调整规划方案,同意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09)104号)拟用地范围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夷陵大道398号(冷库)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夷陵大道398号(冷库)地块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经研究,按控规要求,夷陵大道398号(冷库)地块规划用地由两部分组成,其中一部分用地面积为1.22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为1.5;另一部分用地面积为0.82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为2.0。据了解,以上指标不能满足意向建设单位的要求。按工作程序要求,建议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及时向我局规划编制科提出调整控规申请,以便于我局启动控规调整工作。
  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销售分公司申报宜昌光华加油站方案审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销售分公司已取得宜昌光华加油站用地权属,现申报站房和罩棚方案。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七、宜昌外国语学校申请学生宿舍和过街天桥建筑方案审查宜昌外国语学校拟在樱桃园路北侧建设学生宿舍,为方便学生通行,申请跨樱桃园路修建一座过街天桥。学生宿舍设计为7层,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退道路红线3米,山墙退用地边界3米,一层设计为停车库。过街天桥设计为轻钢结构,玻璃顶。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宿舍和天桥的外观形式,要求学生宿舍层数控制为6层,取消一层停车库。
  八、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和宜昌市点军区人民医院申请变更建设单位名称
  2004年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与宜昌市点军区人民医院合作在点军区五龙社区建设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点军分院。到目前为止,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至3层。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名称均为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现申请将建设单位名称由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变更为宜昌市点军区人民医院。2010年12月30日市政府就此项目召开了协调会进行了研究,点军区发改委已将计划批文建设单位名称变更为点军区人民医院。
  会议要求先变更选址意见书,待土地证名称变更后,我局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九、宜昌田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办理醋酸厂土地出让的请示
  该宗土地位于点军区艾家镇刘家村,用地面积19631.98平方米,土地证用地性质为工业划拨。该公司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国土资源局来函征求我局意见。
  会议研究认为由于该宗土地属于城市规划近期改造范围,不同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十、宜昌市康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山康城项目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宜昌开发区汕头路,用地面积8410平方米,为出让商务金融用地。方案规划为写字楼,一至五层为商业,层高5.0米;六至二十一层为写字楼,层高为3.0米;地下一层为车库及设备用房。方案总用地面积为8410平方米,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为4623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29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487平方米,容积率5.5,建筑密度34.7%,停车位234个,其中地上50个,地下184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十一、中船重工海声科技有限公司经济适用房“海声·嘉和苑”规划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宜昌开发区发展大道612厂厂区后方,方案规划有3幢住宅,2#楼为18层高层住宅,1、3#楼为11层小高层住宅楼,1#楼设置有架空层用于停车,3#楼旁有一车库。方案总用地面积为10681.24平方米,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为34992.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2870平方米,容积率3.28,建筑密度27%,绿地率26.8%,地面停车位73个,车库停车位7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十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拟申请设置楼顶标识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为宣传企业形象,拟申请在云集路22号(中国人民银行宜昌市中心支行)临街办公楼楼顶临云集路一侧和东山墙一侧,分别设置长28米、14.7米,高3.5米立体发光字企业标识牌。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临云集路一侧设置立体发光字企业标识牌。并同时要求取消东山墙一侧设置立体发光字企业标识牌。方案修改后,由西陵分局按审批程序报批。
  十三、宜昌市工人文化宫拟申请隆康路10号、湖堤街1号商业门面进行外装修及设置招牌
  为改善隆康路及湖堤街街景,宜昌市工人文化宫拟申请隆康路10号、湖堤街1号商业门面进行外装修及设置招牌。其提交的外装修及设置招牌方案为:墙面粉色外墙涂料;底层用米黄色墙砖留横缝。招牌外框采用香槟色铝塑板、咖啡色铝塑板饰面、高度1.8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外装修及设置招牌。因隆康路10号、湖堤街1号商业门面为临时工程,要求该单位须作出书面承诺:工人文化宫主体工程规划验收时予以拆除隆康路10号、湖堤街1号临时商业门面。
  十四、湖北省华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申请一期工程6#楼施工图局部变更
  为解决一期工程6#楼2层商铺疏散问题,湖北省华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申请在一期工程6#楼6-44轴及6-45轴和6-A轴及6-V轴区域增加疏散楼梯,增加建筑面积约106平方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公司的变更申请。同时要求写出书面承诺,二期工程方案报批时相应抵减106平方米建筑面积。
  十五、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镇镜山GZ-12地块居住小区6#楼1-2层使用性质变更
  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的GZ-12地块居住小区6#楼,按照审批方案,第一、二层为农贸、超市。现该公司申请将第一、二层的农贸、超市性质变更为商业超市。市商务局出具的菜市场建设配件意见书,认为因夹弯路农贸市场的存在,不应该在该区域建设新的菜市场。经2010年1月8日局业务会议([2010]003号)研究,认为夹弯路菜市场是临时工程,不应作为农贸市场整体规划中的区域布点长期存在。GZ-12地块居住小区6号楼农贸市场应作为净菜市场先行建设运营,长远考虑为该区域必备的农贸市场,不能以普通商业业态存在。规划按照底层和二层为农贸、超市的功能办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宜昌市欧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申请将夹弯路农菜市场由临时变更为永久,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也已复函同意夹弯路菜市场由临时变更为永久,我局拟按程序研究论证无异议后同意此项变更。
  经会议研究,待宜昌市欧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程序申报夹弯路菜市场工程性质由临时变更为永久,并经我局办理完成以后,再予办理GZ-12地块居住小区6#楼第一、二层的使用性质变更。
  十六、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和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公司西坝桥北小区分期拆迁方案
  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和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公司拟共同建设桥北小区,经调整实施方案,现拟将整体建设分为两期。第一期拆建比为1:1.96,第二期拆建比为1:1.98。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是要求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和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公司应该按照分期拆迁方案落实拆迁问题后,我局再予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之后方可开工建设;二是因结构问题不能拆除的一期范围内建筑,应该连同二期范围内的建筑优先安排在一期拆除。
  十七、宜昌凯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益路居住小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合益路(原化纤厂及原微型电机厂),规划选址为居住用地。拟用地面积为112901.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48390.0平方米,容积率为2.2,建筑密度23%,绿地率为33%,停车位937辆。套型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48%,日照及配套设施满足选址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会议讨论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要求上报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
  十八、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济适用房居住小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东湖中心区D-08-04-3地块,规划选址为经济适用房工程。拟用地面积为9378.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4647.44平方米,容积率为2.628,建筑密度16.04%,绿地率为31.2%,停车位66辆。套型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100%,日照及配套设施满足选址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会议讨论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同时提出了以下修改意见:一是减少建设规模,容积率满足选址要求;二是在规划中进一步落实配套设施的位置及规模。
  十九、宜昌宏信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东都国际广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猇亭区金猇路,规划选址为A区及B区为居住用地,C区为旅馆业用地。A区及B区拟用地面积为59156.42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52726.48平方米,容积率为2.570,建筑密度19.57%,绿地率为37.50%,停车位641辆。套型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53.79%,日照及配套设施满足选址和有关规定的要求。C区拟用地面积为18224.83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72450.86平方米,容积率为3.963,建筑密度41.96%,绿地率为27.4%,停车位443辆。
  经会议讨论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同时提出了以下修改意见: A区及B区减少建设规模,容积率满足选址要求。方案修改完善后上报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
  二十、湖北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宜化山语城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城东大道(CD-11-09, CD-11-12, CD-11-21),规划选址为居住用地。拟用地面积为97465.05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39070.0平方米,容积率为2.46,建筑密度22.5%,绿地率为15%,停车位1715辆。套型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15%,日照及配套设施满足选址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会议讨论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同时提出了以下修改意见:一是减少建设规模,容积率满足选址要求;二是在规划中进一步落实配套设施的位置及规模,三是适当降低场地设计标高,与周边环境和城市道路相协调。方案修改完善后上报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
  二十一、宜昌经纬纺织有限公司厂区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伍家岗工业园内,规划选址为工业用地。拟用地面积为51314.3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5634.8平方米,容积率为0.69,建筑密度38%,绿地率为24%,停车位110辆。
  经会议讨论研究,提出了以下修改意见:从节约土地及可持续发展出发,进一步优化方案布局后研究。
  参加会议的有张建新、黄文云、闫晓、聂峰、杜春华、谭道明、唐钢、张翼、刘晓华、曾凡海、朱健、苏蓉、杜宪、张江、高周洲、熊炎、李源、周琪、朱磊、王范荣、杨君。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西陵分局杜宪、熊炎,行政审批科曾凡海、朱健,伍家岗分局李源,点军分局高周洲,开发区分局朱磊、信息中心郭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