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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1]001号

日期:2011-02-23 09:08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1年1月10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将西陵区2010年城市建设第一批次建设用地31等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将西陵区2010年城市建设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西陵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用房)在西陵区石板村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预)。
  会议研究,依据《宜昌市唐家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保留公汽首末站用地,建议在公汽首末站预留地北侧的工业用地上选址。
  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将点军区2010年城市建设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华泰商品砼有限公司)在点军区艾家镇桥河村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预)。
  会议研究,依据《宜昌市点军艾家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为居住用地,不同意该项目选址。
  三、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将点军区2010年城市建设第二批次建设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天问学校、湖北天发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湖北艾肯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宜昌嘉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宜昌市江星电气机械有限公司)分别在宜昌天问学校地块扩建、朱市街社区一组地块(临双十路小湾)、李家河村两地块、紫阳村(原村部)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预)。
  会议研究,宜昌天问学校扩建项目,依据《宜昌市紫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为中小学用地,原则同意扩建选址,要求先报规划方案;湖北天发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液化气站项目,因该地块暂未编制控规,按满足技术规范要求予以确定;湖北艾肯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环保材料项目、宜昌嘉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纸业项目、宜昌市江星电气机械有限公司低压成套电器设备项目与规划不符,建议在桥边工业园选址。
  四、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湖北宜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两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湖北宜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原医院、厂房)两地块,土地面积分别为3173.97平方米、7446.38,要求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会议研究,原医院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厂房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市属行政办公用地,建议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
五、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雷达学院宜昌训练大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雷达学院在2004年取得伍家乡共前村土地,用地面积2627平方米,申请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依据《宜昌市伍家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为居住用地;该用地狭小,不具备建一栋特种兵培训中心的基本条件,因此不同意在该地块进行规划选址。
  六、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设西坝三江桥头休闲娱乐场
  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设西坝三江桥头休闲娱乐场所,该公司提供的休闲娱乐场平面方案为:东西两部分别建设一个国际双人网球场,临西坝路和临建设路两侧分别建设管理用房若干间,北部临网球场建设看台,另外穿插布置休闲娱乐区及部分公共绿地。
  会议研究认为,该项目所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为公园,绿地率为70%。原则同意该公司对该地块进行改造,但方案需进一步完善,特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必须建设成为公共开放式;二是以绿地为主,可建设少量的休闲运动设施;三是配套建设公厕;四是不同意在临西坝路一侧建设管理用房,可在临建设路一侧建设少量的管理用房。
  七、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关于望洲村五组住宅征求意见工作联系单
  熊伟、刘兆荣等十户住宅位于望洲村五组(夹湾路上段),属划拨居民点用地,2000年由宜昌西园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并负责分户,2001年取得划拨土地使用证,2002年房屋建成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现该十户居民申请对原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征求我局意见,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和住宅用地。
  会议研究意见:该宗地属于村民居住用地,不能对原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
  八、宜昌市环境保护检测站申请宜昌市环境检测监控中心方案审查
  根据2010年第三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要求(会议认为,该项目紧邻发展大道,现申报方案体量太小,建议主体建筑增加三层;并将主体建筑主立面调整面向发展大道。会议要求,规划部门与环保部门加强研究,结合城市景观要素,协调处理好建筑平面布局),宜昌市环境检测监控中心方案主体建筑增加了三层后,建筑面积增加,致使停车位不满足规划要求。(规划设计条件要求100平方米设置0.4个停车位,需要87个停车位,方案设置79个,还差8个。)
  会议研究意见:要求停车位按照新版《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年)100平方米0.6个停车位设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1969.5平方米,停车位需要131个,现有79个,还差52个)。重报方案上会研究。
  九、宜昌卓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维多利亚福建创业大厦变更施工图审查
  根据2010年28号业务会议意见,同意宜昌卓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维多利亚福建创业大厦将临东山大道的七层商业裙房的第六、七层变更为一层影剧院,高度增加2.3米,屋顶改为玻璃顶和钢网架顶。现报送的施工图取消了屋顶网架上的造型,做成了一整体球型网架。
  会议研究意见:按照已批准的变更方案修改施工图,或者重新提交方案效果图上会研究。
  十、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明珠小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
  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提交的明珠小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为:明珠小学南侧临规划的朝阳路;东侧紧邻三峡快速路。本次规划将整个校区划分为“一轴三区”,“一轴”即校区主轴线;“三区”即“综合教学楼”、“体育运动区”和“景观协调区”。依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及用地条件,学校办学规模为24班,总人数1080人,45人/班;规划用地面积820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23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31.15平方米;容积率0.575;建筑密度15.07%;绿地率35%。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提交的明珠小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十一、宜昌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拟申请献福路130号房屋维修加固
  宜昌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献福路130号房屋系1878年建设,贰层;砖木结构占地221.30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309.55平方米,由于该房屋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现申请维修加固。
  会议研究认为该房屋位于老城区近期改造范围,不同意维修加固。考虑其房屋为危房,建议由该单位自行与市国土资源部门衔接,提前收购安置。
  十二、宜昌市泰丰港埠有限责任公司临江坪码头选址
  宜昌市泰丰港埠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临江坪紧邻污水处理厂下游建设码头,规模为三个2000吨级的泊位,岸线长度余约350米,用于经营间杂运输。该项目由伍家岗区政府向市政府提出了申请,由市相关部门依据港口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市相关部门回复认为,码头选址符合《宜昌港总体规划》,但不得用于磷矿、煤炭作业。目前,临江坪的控规初步确定该址规划用地性质为河港用地,但控规尚未得到批复。
  会议认为,由于缺乏法定的控规依据,该项目选址需待控规批复后再行研究。
  十三、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宜昌市港航管理局、宜昌市地方海事局《关于黄柏河港航海事所及海事专用码头拆迁重建相关事宜的请示》的审查。
  因平湖半岛改造及三峡游轮中心建设,宜昌市港航管理局所属黄柏河港航海事所(包括办公用房及港航海事码头一座)位于该项目拆迁范围内。现该单位申请在黄柏河河口适当地方规划重建黄柏河港航海事所,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规划重建海事专用码头一座,码头岸线长度100米。
  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由于该地块目前正在进行规划编制,待岸线及码头规划完成后再确定选址。
  十四、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平安城市视频监控工程项目建设。
  因伍家岗区平安城市监控需要,宜昌市公安局委托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进行平安城市视频监控工程项目建设,现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拟申请在:⑴长航公安分局门口花坛。⑵夷陵路与港窑路交叉口西侧路边绿化带内。⑶万寿桥长江航道管理局门口花坛。⑷港窑路交运集团汽车销售中心围墙旁。⑸体育场路与东山大道交叉处东侧绿化带内。⑹东山大道三峡大学康复医院门诊部(市消防支队对面)旁花坛内等六处新建6个光缆交接箱用于视频监控系统的专网线路接入。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电信公司该项目申请。
  十五、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三峡库区黄柏河流域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沙河段)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三峡库区黄柏河流域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沙河段)选址,起点夜明珠路与朝阳路交叉处,止点三峡快速路。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有河道清淤、河岸护坡、污水干管埋设等。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整治示范工程,并要求由市政科现场踏勘后确定整治范围。
  十六、宜昌万寿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先行审批“运河名都”1号楼两个单元方案
  宜昌万寿置业有限公司“运河名都”方案经二○一○年第三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方案二。会议明确,由市国土部门将4#地块纳入开发计划单独挂牌,按照拆一建三比例确定建设容量。若宜昌万寿置业有限公司竞得该地块,则统一进行开发建设;若其他公司取得开发权,规划部门要协调审查规划方案,统筹建筑景观、风格特色和设施布局。
  由于4#地块涉及三家单位,收储难度较大,为尽快启动该项目建设,宜昌万寿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在方案二基础上先行审批“运河名都”1号楼两个单元方案。
  会议研究,意见如下:一是原则同意在建设单位取得原环境工程研究所用地后,在方案二基础上审批建设单位已有用地规划方案;二是方案审批前需经宜昌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审核,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十七、宜昌金东山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为“金东山装饰建材广场”方案中保留建筑重新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金东山装饰建材广场”方案经二○一○年第三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方案一,并提出四点修改意见。方案中有一保留建筑原为太平鸟5#厂房,面积约为1.94万平方米,原太平鸟5#厂房只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且副本原件已经遗失,5#厂房未在房管部门办理产权手续。
  现金东山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为该保留建筑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更名为“金东山装饰建材广场-陶瓷馆”,以办理产权手续。
  经会议研究,意见如下:若原太平鸟5#厂房办理过产权证,则直接在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我规划部门不再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原太平鸟5#厂房确实未办理产权证,考虑到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原件已经遗失,同意在遗失声明登报后由原发证部门补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八、宜昌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苑之星项目用地问题
  该项目位于宜昌开发区城东大道与运河路交汇处,土地证上用地面积为4938.45平方米,而该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用地面积均为5037.09平方米,建设单位按《选址意见书》要求设计方案,且方案已经审批,施工图已经审查完毕。
该项目1#楼已经竣工,2#楼正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按土地证上面积核算容积率,则超容积率面积约为345.24平方米。
  会议研究意见如下:一是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用地面积与土地证修改一致;二是依照土地证用地面积和规定容积率核算建筑面积,不得超出规定容积率。
  十九、宜昌嘉禾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美岸长堤4#、5#楼及地下室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嘉禾置业有限公司在西陵一路1号兴建的美岸长堤4#、5#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方案中还建的公厕未建设,该单位承诺并经环卫处同意,在三期建设按原方案还建公厕。
  会议意见:同意该单位在三期建设中还建公厕,同意先行办理美岸长堤4#、5#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二十、宜昌市妇幼保健院申请医疗附属楼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在夷陵路148号兴建的医疗附属楼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拆迁范围内有一两层楼房拆迁未完成。2、医疗附属楼局部加建为五层。3、兴建的垃圾处理房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且在该单位用地范围外。
会议意见:由该单位征求市消防支队意见。待消防同意后再办理研究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相关问题。
  二十一、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建设开闭所
  为解决东站片区临桔城路部分供电需要,该公司拟在弘洋香山福久源项目项目内建设一座开闭所,初步选址在A区5号楼旁,占地200平方米,一层,层高4.5米。宏洋公司承诺无偿提供土地。
  会议研究认为,不同意在地上建设开闭所,可以考虑利用地形高差在地下建设。建议开闭所在B区建设,若确需在A区建设,提交建设方案上会讨论,方案通过后进行公示。
  二十二、湖北宜昌天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调整“宜昌东郡”B区规划方案
  该公司开发的“宜昌东郡”项目总体规划方案于2009年4月通过规划审批,项目分A、B两个区域开发,A区已全面封顶。为进一步提高整体楼盘品质,申请作如下调整:1、B区总栋数由22栋调整为17栋,降低建筑密度,增大绿化率。2、调整路网。3、调整地下车库。4、调整临街建筑朝向。5、调整小区会所位置。同时报送调整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会议研究认为,在不增加建筑面积,不减少配套公共设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变更总平面布局,方案经信息中心咨询后,提交会议讨论。
  二十三、宜昌市第六中学综合楼及门房维修加固工程
  按照国家、省对学校建筑抗震设防的有关要求,市发改委已批复六中综合楼维修改造和门房重建,报送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综合楼、门房改造方案,要求新建门房外侧墙体不得突破原门房外墙。
  二十四、九龙宾馆申请建设广告宣传牌
  九龙宾馆位于胜利一路与沿江大道交汇处,申请在楼顶设立广告宣传牌,长26米,高3米。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其建设广告宣传牌。
  二十五、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关于为李文琼、李广华、吴金菊等人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联系单
  李文琼与李广华、吴金菊于2010年办理了位于宜昌市伍家岗东山大道14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登记面积分别为10.41平方米、10.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类型为划拨,2010年李文琼与李广华、吴金菊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载用途为办公,现三人均申请以商业用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来函征询我局意见。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控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不属于老城区改造范围。
  二十六、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关于为汪静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联系单
  汪静于2005年办理了位于宜昌市伍家岗东山大道15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登记面积分别为16.0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土地使用类型为划拨,2010年汪静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载用途为办公,现汪静申请以商业用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来函征询我局意见。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控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不属于老城区改造范围。
  二十七、宜昌大都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建设工地围墙
  宜昌大都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在中南路延伸段东侧地块建设工地临时围墙。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建设临时围墙,要求不得临中南路设置围墙出入口,可以设置在规划城市支路上。
  二十八、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建设广告牌
  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在城东大道张家湾隧道口上方修建二块广告牌,尺寸分别为长60米高10米与长55米高10米。
  会议研究认为建设广告牌将会破坏山体景观,不同意其建设广告牌的申请。会议同时明确,以后此类城市道路上建设广告标牌项目均交由市政科办理。
  二十九、宜昌市伍家岗区宝塔河小学教学楼重建选址及方案审查
  宜昌市伍家岗区宝塔河小学申请原三层教学楼原址重建及方案审查,建筑面积1287平方米,层数三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申报方案,要求优化外立面后分局审批。
  三十、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710研究所申报点军电磁产业园方案(高周洲)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710研究所拟在点军联棚乡建设电磁产业园,现报送厂房和职工倒班用房建筑单体方案提交会议研究。职工倒班用房共六层,设计二个户型均为两室二厅一卫,每套建筑面积分别为75.2平方米和81.07平方米;厂房设计为浅黄色,外立面通过玻璃进行横竖分隔。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厂房的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原则同意职工倒班房的平面布局,要求按照单身宿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明确不得分户办理产权和销售。
  三十一、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和宜昌市点军区人民医院申请变更建设单位名称
  2004年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与宜昌市点军区人民医院合作在点军区五龙社区建设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点军分院。到目前为止,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至3层,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名称均为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现申请将建设单位名称由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变更为宜昌市点军区人民医院。
  会议要求建设单位先提交市政府会议纪要和发改委变更建设单位后的计划批文,我局再按照程序办理规划变更手续。
  三十二、宜昌市猇亭区人民医院改扩建规划方案、住院部单体方案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医院规划方案总用地面积23780.90㎡,总筑面积39297.21㎡,其中住院楼17394.56㎡,11层;二期建设楼9889.02㎡,8层;医技楼3240㎡,6层;后勤保障楼1900㎡,5层;后勤附属楼336㎡,一层。容积率1.65;建筑密度25.74%;绿化率30%;地上停车位79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规划方案中的住院部、医技楼、后勤保障楼单体布置。住院部山墙距用地红线距离进一步核对,考虑到医院以后的发展,二期建设楼布置作进一步论证,取消后勤附属楼,增加停车位规划设计。同意住院部大楼单体方案。
  三十三、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规划、单体方案
  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选址在现宜昌市劳教所预留用地范围建设,规划方案总用地面积17646.02㎡,总建筑面积11813.22㎡,其中宿舍楼建筑面积3999.48㎡,三层,习艺楼2822.1㎡,三层,教学楼2476.92㎡,三层,戒毒康复治疗中心2514.72㎡,三层。容积率0.67,建筑密度22%,绿地率38%。单体方案外立面建筑风格与现有劳教所风格基本一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规划方案和单体建筑方案,教学楼与习艺楼的间距作适当调整,满足教学楼的规定间距。
  三十四、宜化堆场选址方案
  宜化热电厂西侧现有煤炭堆场和煤渣堆场因深水港口和铁路建设可能被占用,堆场占用后宜化热电厂的正常将会受到较大的影响,宜化申请选址搬迁堆场,拟选址堆场方案位于云池居委会,东临云白路,西临宜化大颗粒尿素项目围墙,初步选址方案占地面积63.27亩。
  经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紧临云白路,选址堆场可能会对道路景观有一定的影响,经进一步论证后再定。
  参加会议的有黄文云、聂峰、杜春华、唐刚、张翼、艾长征、刘晓华、闫晓、唐晓华、朱健、王范荣、苏蓉、庞鸣、杜宪、龙康福、罗洋、张江、高周洲、周琪、李源、詹书生、朱磊、孙孚建。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西陵分局杜宪、熊炎、苏蓉,行政审批科朱健,市政工程科王范荣、龙康福,监督科罗洋,伍家岗分局张江、李源、周琪,点军分局高周洲、开发区分局朱磊、猇亭区分局孙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