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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0]049号

日期:2011-01-12 15:1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119日)

 

20101224市规划局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公交调度室建筑方案31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公交调度室建筑方案审查

公交公司火车东站广场临时调度室单体建筑设计方案按局业务会意见进行了修改,取消了调度室檐口广告。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申报方案,要求墙面饰材应与火车站房保持一致,色调以银灰色为宜

二、宜昌交运石油仓储有限公司申请成品油仓储市场规划方案审查

宜昌市交运石油仓储有限公司利用位于花艳的市场用地,拟建设汽车市场,设计方案为市场、办公综合功能体,用地面积94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257平方米,主体9层,裙房2层,地下一层,容积率1.09,建筑密度20%,绿地率28%,停车位74个。一层为汽车交易市场,层高6米;二层为汽车装饰市场办公用房,层高4.2米;38层为客户专用室,层高3.6米;9层为会议室,层高5.1米。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为市场用地,提交方案建筑主体为宾馆办公性质,要求上报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

三、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辰一号”设计方案咨询

市城投房地产公司按局业务会议要求,对“东辰一号”方案进行了修改,7楼减少一层,34578910号楼底层调整为架空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调整方案,要求超容积率部分补缴土地出让金,各架空层使用性质应为开敞式小区公共活动空间,不得改为其它用途,施工巡查与验收阶段予以监督。

四、宜昌鑫正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建设御江一品施工围墙

该公司通过招拍挂取得沿江大道—胜利三路转角地块,拟占用胜利三路和沿江大道人行道建临时拆迁施工围墙。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占用人行道建设临时拆迁施工围墙。

五、伍家岗区卫生局申请大公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单体方案审查

伍家岗区卫生局报送大公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单体方案提交会议研究。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所报的建筑单体方案。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调整建筑色彩,建议设计为暖色调。二是日照分析由伍家岗分局委托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核验。三是对设计方案进行现场公示,周边住户反映无异议后再进行方案审批。四是完善土地使用手续。

六、伍家乡共同村申请农民住宅小区58号楼和幼儿园单体设计方案审查

伍家乡共同村农民住宅小区位于东站路与东山三路交汇处,选址拟用地面积为30210平方米,容积率为1.6,要求居住停车率不小于20%,文体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社区医疗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因为道路线型调整,道路占用居住用地5114平方米,该村实际可用的居住用地面积为25096平方米。规划设计容积率为1.91(以25096平方米为基数计算)。14号楼已经动工建设;5号和6号楼设计为6层住宅;7号和8号设计为11层小高层,一层裙楼设计为商业幼儿园设计为3层,建筑面积为1597平方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所报的建筑单体方案,考虑道路调整问题,原则同意提高容积率。同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求文体设施、停车和社区医疗设施必须满足选址指标要求。二是方案调整后由伍家岗分局委托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进行日照分析。

七、伍家乡合益村申请农民住宅小区(二期)46号楼方案调整

伍家乡合益村申请调整农民住宅小区(二期)46号楼设计方案。46号楼住宅原设计进深12.3(不含阳台),卧室设计配带阳台。修改方案进深调整12.8(不含阳台),将卧室进深增加0.5米,阳台变更为飘窗。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调整。

八、宜昌市燕狮科技开发公司申请12号车间单体方案审查

该公司申请建设12号车间,其规划方案基于现状道路进行设计,与控规道路系统有冲突,拟建的厂房将占用规划道路红线。根据[2010]046号会议纪要意见,要求就规划道路问题与市规划院进行沟通,伍家岗分局与市规划院进行了沟通,市规划院认为,该道路为城市支路,规划道路按现状道路线型进行调整对城市影响不大。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道路线型调整。原则同意所报建筑单体设计方案,要求先由市政工程科调整好道路红线后再由伍家岗分局审批方案。

九、伍家乡火光村申请农民住宅小区建设商业门面

伍家乡火光村农民住宅小区位于城乡路与双城路交汇处,规划设计临城乡路为一层商业门面,考虑住宅建设之初城乡路还未动工,我局要求待城乡路修建完成后根据实际情况再考虑商业门面建设事宜。现城乡路已经动工建设,该村申请建设商业门面。

会议要求,待城乡路完全形成后再考虑商业门面建设事宜。

十、宜昌千里马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办公楼层高

宜昌千里马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办公楼第七层的层高设计为3.9米,为满足功能需求,现申请变更为4.2米。

考虑到办公楼第七层为大空间建筑,且层高变更后对周边影响不大。会议研究同意层高变更为4.2米。

十一、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岗分局关于为周友清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联系单

2002年,周友清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伍家支行位于桔城路2号的闲置房屋,并于20033月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载房屋用途为办公。经土地部门勘测,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41.99平方米。现周友清申请以商业用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岗分局来函征询我局意见。

会议研究认为,该房屋位于桔城路道路建设拆迁范围内,不同意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十二、宜昌市蔬菜产业协会兴建宜昌市果蔬批发市场的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要求,宜昌市蔬菜产业协会拟选址在城东大道或发展大道一侧,需征用土地约300亩。

会议要求,由局行政审批科在点军区、发展大道、东山四路或晓鸦路地段初选址,再提交会议研究确定。

十三、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窑湾乡茶庵村一组(江都嘶马建筑安装公司)选址意见告知书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三峡大学预留地),建议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十四、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分局申请变更选址

在原鑫海陶瓷厂地段开发项目,点军派出所需搬迁,申请在江南大道(点军一中旁)地段重建。

会议认为,由点军分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在点军区相对符合规划性质地块进行选址。

十五、宜昌市窑湾乡唐家湾村民委员会申请村民安置房变更选址

宜昌市窑湾乡唐家湾村民委员会申请唐家湾四组原村民安置点规划指标(容积率)变更。

会议要求,一是在规划咨询房屋日照和采光满足规范前提下,可进行规划指标调整;二是规划指标容积率按1.6控制,核发选址意见书。

十六、宜昌市窑湾乡沙河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村民安置点南侧选址。

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按照相关政策,该村生产、生活用地已超标;二是西陵经济工业园区、唐家湾区域建设项目需搬迁村民,考虑该村村民安置房困难,原则同意原村民安置点南侧选址一处村民安置点。

十七、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申请绿萝路小学综合楼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在绿萝路修建的绿萝路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现建筑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单体符合规划许可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并督促原开发单位拆除周边的售楼部。

十八、湖北瑞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白龙井路住宅楼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湖北瑞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白龙井路修建的白龙井住宅楼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部分未按照规划许可要求实施。

会议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对违法建设予以处理后,建设单位再申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十九、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工作联系单

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拟为两宗房产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现来函征求我局意见,询问是否属于旧城改造范围。其一位于石子岭路13号,即葛洲坝商贸大厦的底层门面房;其二为东山大道1021号,即海通客运站临东山大道5层建筑的临街门面房。依据控规,葛洲坝商贸大厦为保留建筑,海通客运站临街5层楼位于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

经会议研究,按如下意见回复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一是石子岭路13号土地不属于城市改造范围;二是东山大道1021号属于城市改造范围。

二十、林采雷门面外装修方案审查

林采雷租用珍珠路111号建诚之星裙楼进行经营,申请的店面外装修方案经局业务会研究,要求建筑各部分不超出原批准的范围,外装修风格、色彩与建筑主体一致。林采雷重新修改了方案,修改方案没有超出原建筑批准的范围,裙楼的整体色调与主体基本协调。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的色调及风格。同时,要求重新修改方案,取消中部的竖向分割线条,裙楼的檐口不得加高。方案修改后由西陵分局直接审批。

二十一、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锦绣华府45号楼取消拆迁捆绑的报告

我局要求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锦绣华府45号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与锦绣华府的D地块拆迁捆绑进行。该公司提出已对D地块的住户拆迁安置作出安排,拟安排到东湖商业城经济房地块,并承诺在45号楼竣工验收前完成D地块拆迁,同时完成D地块的规划报批。

经会议研究,先行办理45号楼规划许可,但将D地块拆迁纳入45号楼竣工验收内容。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报告中关于承诺在45号楼竣工验收前完成D地块的规划报批的表述应修改为竣工前完成D地块全部拆迁。

二十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云集营业厅店招选址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云集路营业厅门面房位于夷陵大道上,底层店面的上部现有招牌,内容为“中国电信”。现申请在店面上部做两层的招牌。

会议研究认为,新申报的招牌整体效果不如现状招牌的效果,不同意其招牌选址。

二十三、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和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公司关于西坝桥北小区方案分期拆迁的问题。

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和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公司拟共同建设的桥北小区规划方案已经初步确定,目前需研究其分期建设的可行性。按照双方商定的实施方案,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建设分为两期,第一期拆建比为12.8,第二期拆建比为12.38;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公司整体建设分为三期,一期拆建比为12.72,二期为11.9,三期为115

会议认为,从拆建比来看,全部实施完成的可能性缺乏有效地约束。要求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和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公司重新调整分期实施方案,减轻后期开发的拆迁压力。

二十四、宜昌市广福堂药品零售有限公司申请珍珠路66号店招和外装修

宜昌市广福堂药品零售有限公司租赁了珍珠路66号住宅一楼作为店面,现申请设置招牌和进行外装修。

会议研究认为,该房屋使用性质为住宅,不同意设置商业招牌和外装修。

二十五、窑湾乡农科所股份合作社申请留地安置用地

窑湾乡农科所股份合作社申请将西陵二路上段临韩家包安置房小区的一处现状为农田和橘树的集体用地作为该单位的留地安置基地。

会议研究认为,窑湾乡农科所的韩家包安置小区正处于建设当中,现阶段又不涉及其他搬迁安置,该处用地可作为窑湾乡农科所股份合作社留地安置基地用地预留,不作它用。

二十六、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高家村一组原虎牙中学地块规划条件
   
市国土资源局已收储高家村一组原虎牙中学地块亭区教育局来函说明该学校已撤销

会议研究,系统道路与亭分区规划道路不一致,应以系统道路为准,同意按商业用地性质下达规划条件。

二十七、市政府转来《湖北宜化集团关于桃子冲磷石膏渣场扩容的请示》

湖北宜化集团申请对原渣场扩建500亩。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扩建。污染问题由行政审批科与市环保局进行衔接。

二十八、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旭光村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旭光村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会议研究,待该地块控规编制完成后再议。

二十九、伍家岗区街道办事处申请办公楼及服务中心选址

伍家岗区街道办事处提出,原办公楼周边因改造为市场,无法满足正常办公条件,申请在双城路选址建设办公楼及服务中心。

会议研究同意选址,要求临双城路设置一所公共厕所。

三十、伍家岗中心幼儿园申请扩建

伍家岗中心幼儿园申请扩建。

会议研究,同意按控规范围进行扩建。

三十一、市政府转来《宜昌饭店关于在城东大道搬迁补偿地块建设加油站的请示》

市政府转来《宜昌饭店关于在城东大道搬迁补偿地块建设加油站的请示》,要求规划局、商务局两部门提出意见。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加油站选址。并拟文报市政府,要求在核发规划条件之前,以蓝线形式征求消防部门意见。

参加会议的有张建新、胡高生、唐钢、张翼、聂峰、刘晓华、曾凡海、罗洋、王范荣、张江、高周洲、李源。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曾凡海,法规科罗洋,伍家岗分局张江、高周洲,西陵分局王范荣、苏蓉,点军分局李源,亭分局孙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