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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0]044号

日期:2010-12-01 10:16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0年11月19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伍家乡共同村申请本集体发展用地等28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 、伍家乡共同村申请本集体发展用地
  伍家乡共同村提出,该村总共被征用土地约1355亩,尚未办理村集体发展用地,申请在东山三路南侧选址仓储物流项目。
  经研究,该地块可建用地约60亩,控规确定为仓储用地。会议同意该项目选址。
  二、市委统战部转来京陵石化公司关于申请迁建现有花艳液化石油汽站的申请
  市委统战部转来京陵石化公司关于申请迁建现有花艳液化石油汽站的申请。京陵石化公司提出,该公司位于花艳物资专用线内的原荆门炼油厂的液化石油汽站已改造完毕,市建委建议该站另行迁建,特申请在磨盘村张家湾和原虎牙中学两处之一进行选址。
  经研究,会议建议在磨盘村周边相对独立的山湾另行选址。
  三、宜昌市冠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伍临路地块用地规划许可证
  宜昌市冠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伍临路地块用地规划许可证。
  该项目原发规划设计条件的用地性质为办公用地,后经二○一○年第三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研究,同意将建设内容更改为酒店。会议明确按照规划委员会专题会意见,将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性质由“办公用地”变更为“办公用地及商业金融业用地”。
  四、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征用十六化建公司及市社会福利院部分土地》的函
  该公司一期工程已全面施工,因开挖建设超出建筑定位图范围界线(施工边坡离十六化建六层住宅楼水平距离约6米、垂直高度约30米),可能造成相邻单位十六化建公司六层住宅楼沉降变形,该公司提出征用十六化建公司及市社会福利院部分土地。
  经研究,该地块用地性质居住、公共设施用地,规划指标较低。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周边建筑容量已很高,在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前提下,建议对该地块的可行性进行更充分的研究,并按相关程序进行。
  五、宜昌中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独立开发黄河路居住组团A区地块》的函
  2010年4月14日,为落实市政府“关于宜昌中房公司位于张家店集贸市场1834平方米出让性质商业用地予以置换”的政策,市土地储备中心办理了黄河路居住组团A地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2009年11月18日,我局对市土地储备中心核发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090058]号),要求统一规划,统一开发。
  会议要求行政审批科与市国土局协商研究该类型情况。
  六、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点军区李家河村地块土地出让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点军区李家河村地块出让条件,面积4360.25平方米。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市道路,建议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
  七、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点军区江南大道地块土地出让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点军区十里红村(江南大道)地块出让条件,面积3924.14平方米。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近城山体保护及近期控制范围,建议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
  八、宜昌华信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江南大道地块客运站选址
  宜昌华信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核发江南大道(江南大道与五龙路交叉口处)客运站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建议在周边相对符合规划性质地块另行选址。
  九、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五龙一路地块土地出让条件
  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五龙一路地块出让条件。
  经研究,会议形成其如下意见:一是按调整后控规下达土地出让条件;二是在居住用地中选址一所小学。
  十、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武装部申请五龙路地块办公综合用房选址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武装部申请核发五龙路办公综合用房选址意见书。
  据[2010]001号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一是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定点申请;二是该地块由市残联、国税局、人武部、司法局等部门协商后统一定点。
  十一、西陵区窑湾乡沙河村村民委员会申请两处村民安置房选址
  西陵区窑湾乡沙河村申请西陵经济工业园区、原村民安置点南侧两处村民安置房选址。
  会议形成如下意见:一是按照调整控规,同意该块预留村民安置点;二是按照相关政策,该村生产、生活用地已超标,暂不建设村民安置房项目。
  十二、西陵区窑湾乡唐家湾村民委员会申请村民安置房选址
  西陵区窑湾乡唐家湾村民委员会申请唐家湾区村民安置点选址。
  会议形成其如下意见:一是同意在该地块预留村民安置点;二是唐家湾村四组村民安置房建设完成后,再考虑该村民安置房项目。
  十三、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点军区桥边镇桥边村两处村民安置房
  市国土资源局来函拟征用桥边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两处村民安置房。
  根据桥边镇区总体规划方案,会议同意该项目选址,要求建设单元楼住宅集中安置。
  十四、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点军区桥边镇李家湾村村民安置房选址
  市国土资源局来函拟征用李家湾村集体土地建设村民安置房。
  按照桥边镇区总体规划,该项目与用地性质不符,建议在桥边村地块选址。
  十五、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桥边镇黄家棚村民安置房选址
  市国土资源局来函拟征用黄家棚村集体土地建设村民安置房。
  会议研究认为,该项目与桥边镇区规划用地性质不符,建议另行选址。
  十六、点军区桥边镇白马溪村民委员会申请村生产安置基地选址
  点军区桥边镇白马溪村民委员会申请白马溪村(吉祥烟花)地块生产安置基地选址。
  会议明确,该项目由市国土局来函后办理。
  十七、东方杰座申请新建配套附属楼及升降式停车场
  该项目位于宜昌开发区转盘处,东山隧道附近,一侧临城东大道上段(按36米控制),一侧临发展大道,用地面积6031.89平方米,为出让综合用地,于2002年9月30日取得土地证。东方杰座于2007年竣工,地上20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9700平方米,容积率为4.92。
  现该单位申请增加3层附属楼(临发展大道位置),退道路中心线27米,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另外,该单位现有停车位60个,为解决停车位不足的问题,申请新建一个升降式停车场(临城东大道上段),退道路中心线18米。
  经研究,鉴于东方杰座位于城市188体育平台交通节点,周边交通量大且本项目建筑密度已非常高,会议不同意增建配套附属楼及升降式停车场。
  十八、中船重工海声科技有限公司(612厂)申请调整《宜昌市北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1-04地块
  《宜昌市北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1-04地块分为两部分,临运河为建鑫房地产、北苑企业发展总公司(水谢花都)用地,面积为16489.98平方米(合24.73亩),容积率为1.6。
  B01-04地块南部及B01-05地块为中船重工海声科技有限公司(612厂)用地,面积为19794.6平方米(合29.69亩),为划拨工业用地。根据宜发改投资[2010]404号,该单位已取得经济适用房指标,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划拨工业用地收回后,拟划拨给经济适用房用地面积为10681.24(合16.02亩),则容积率为3.28。按照《宜昌市北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容积率只有1.6,无法满足要求,现该单位申请调整控规后再按程序划拨。
  经研究,会议要求先行做一个经济适用房初步规划方案,若满足相关规划技术规范要求,则同意调整控规。
  十九、运河佳苑方案超容积率问题
  运河佳苑最新修改方案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为159749.93平方米,容积率为3.378(已包含方案中沿运河开敞式绿地按规定可奖励建筑面积6864.06平方米),该方案超出规定容积率0.033,即建筑面积1560.35平方米(不计奖励部分建筑面积)。建设单位认为该方案超出规定容积率未达到0.1,申请按3.378容积率审批方案。
  会议明确方案不得超出规定容积率。
  二十、宜昌国闰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世纪现代城二期居住组团1#楼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国闰房地产有限公司在金猇路修建的世纪现代城二期居住组团1#楼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拆迁范围内的拆迁未完成;车库标高提高70cm并增加了阳台。
  会议意见:一是车库部分按规划审批要求进行整改;二是完成拆迁范围内的拆迁。
  二十一、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建设加油站
  该单位申请在伍家城市交通枢纽中心项目用地范围内修建一座二级加油站,总建筑面积645.6平方米(其中罩棚343.75平方米),罩棚跨度27.5*25米,现报送单体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会议研究认为,伍家城市交通枢纽中心规划有加油站工作间,同意在该处设置加油站,要求加油站建筑占地面积与原规划审批面积一致。
  二十二、宜昌市十一中申请教学综合楼外装修
  宜昌市十一中拟对位于夷陵露79号临街的教学综合楼进行外装修,并报送外装修方案提交会议研究。
  会议原则同意该外装修方案。
  二十三、宜昌市美光家私有限责任公司厂房方案审查
  宜昌市美光家私有限责任公司在西陵经济开发区黄河路有一宗出让工业用地,用地面积2660.05平方米,现申请在该用地上建设一栋厂房,厂房后退力天机械用地5米,后退大韩橱柜2米,入口位于大韩橱柜用地之上。
  会议研究意见:修改方案应满足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20100033]号)和宜昌市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允许在与大韩橱柜签定正式合约后共用一个入口。
  二十四、宜昌蓝天气体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厂区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按照2010年26次业务会议要求,宜昌蓝天气体有限公司位于发展大道运河边的厂区保留六栋建筑,其中三栋已按照违法程序处理,现申请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栋未予处罚、两栋2006年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申请换发永久证。均未按规划建设。
  会议研究意见:在拆除2010年26次业务会议要求的一栋民房后,直接办理三栋已接受处罚的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另三栋建筑按违法程序予以处理,且按照宜市规让[20090019]号出让土地条件控制建筑物性质,厂区内管理、公共公用设施及生产辅助设施占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二十五、宜昌馨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AAA小区人行通道及消防环道方案审查
  宜昌馨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开发的馨岛大酒店项目已经进入环境建设阶段,按照“宜市规建永(2008)12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北部的通道为四段式的坡道。该公司提出通道修改方案:将上段局部改为人行台阶。
  经研究,该通道应按照“宜市规建永(2008)12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进行建设,不宜再行更改。
  二十六、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监测监控中心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发展大道西侧,规划选址为科研设计用地。拟用地面积为9288.21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1684.11平方米,容积率为2.33,建筑密度19.20%,停车位75辆。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
  二十七、宜昌市轻工实业开发公司拟申请银海丽景小区10KV供电线路工程选址
  宜昌市轻工实业开发公司拟申请银海丽景小区10KV供电线路工程选址。其提交的供电线路路径方案为:由10KV世纪花园开闭所出一回线,经现有电缆沟敷设至胜利四路后,沿胜利四路现有电缆沟至沿江大道后,向左转往至前约78米处加装一台环网柜(尺寸:长1.90米,宽1.20米,高1.58米),再由环网柜出一回线沿现有电缆沟敷设至规划大公桥街与沿江大道交汇处后,沿规划大公桥街新建电缆沟(尺寸:宽1米,高1.2米)至银海丽景小区配电房。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公司沿规划的大公桥街兴建电缆沟。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要求电缆沟在大公桥街规划的人行道内兴建;二是由于新增的电力环网柜设置规模较大,而沿江大道人行道宽度有限,不同意在沿江大道设置。要求新增环网柜在银海丽景小区内设置;三是因大公桥街为城市道路,设置的电缆沟应为公共电缆沟,应由宜昌供电公司申报。
  二十八、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申请对原三峡右一至江陵Ⅰ、Ⅱ回线路改接工程路径可研方案路径进行调整
  经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实地勘测,由于三峡右一至江陵Ⅰ、Ⅱ回线路改接工程路径可研线型实施难度大,投资高,该单位申请对原可研方案路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为:在点军区土城乡水田湾、刘家坳处开断原有三峡右一至江陵Ⅰ、Ⅱ回后,经点军区桥边镇的赵家湾、鼻子梁、硝洞湾、朱家坪、冯家坳、至尖石岩。将原500KV峡葛线Ⅰ、Ⅱ回由尖石岩至碑湾、葛洲坝换流站段改为双回共塔后,三峡右一至江陵Ⅰ、Ⅱ回改接线路从尖石岩处平行改线后500KV峡葛线路南侧至葛洲坝换流站。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对三峡右一至江陵Ⅰ、Ⅱ回输电线路改线工程调整方案。会议要求,一是提供输电线路具体走向及塔型、塔位高程及坐标;二是输电线路路径应尽可能避开青龙峡风景区,若确需跨越,应与该单位签订相关协议报我局备案;三是由湖北省电力公司向我局补充该线路工程调整书面申请及理由。
  参加会议的有张建新、黄文云、谭道明、胡高生、艾长征、覃远琳、唐钢、曾凡海、曹开玉、王范荣、张江、周琪、苏蓉、詹书生。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西陵分局王范荣、苏蓉,建筑工程科曾凡海、朱健,市政工程科龙康福,伍家岗分局张江、周琪,东山分局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