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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0]42号

日期:2010-11-25 10:19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0年11月5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市中心医院点军分院申请住院楼加层等28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市中心医院点军分院申请住院楼加层
    市中心医院点军分院住院楼建设位置位于点军区五龙大道,原审批层数为九层,裙房为四层门诊部,总建筑面积为20611平方米。现该院申请将原住院楼加建一层,拟增加建筑面积1260平方米。
    经研究,会议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该住院楼增加一层;二是在申报前必须取得发改委下达的计划备案证;三是设计单位对加层是否满足结构安全,出具可行性意见。
    二、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门房选址
    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位于体育场路,馆内大门现已损坏,需要重修。档案馆提出在重门的同时增设门房,申请建设位置位于现有大门内侧,建筑面积17平方米,层数为一层。
    会议认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院内仅有一个出入口和一栋办公楼,且院子出入口距离办公楼主入口很近,管理方便,没有必要设置门房。不同意门房选址。
    三、宜昌王老五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招牌
    宜昌王老五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租用宜昌美邻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时间广场隆康路底层门面经营,申请在其门面上部、二楼窗户外部设置招牌。
    会议研究认为,二楼以上建筑立面较为完整,设置招牌会破坏建筑立面的整体感,不同意在二楼设置,可在底层门面上部按照相邻招牌的规格设置。
    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云集支行招牌修改方案审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云集支行将桃花岭分理处迁往隆康路“时间广场”门面,其申请的招牌经上次局业务会研究,要求招牌的长度应与建筑固有的广告位宽度一致(即3个开间的宽度);招牌的厚度以不超出广告位的外边框为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云集支行同意将招牌长度调整为三个开间宽度,招牌厚度略有减小,但依然超出固有广告位边框0.65米,以便统一银行标识。
    经会议研究,为维护建筑的整体美观,招牌厚度以不超出边框为准。
    五、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低速柴油机总装车间扩建
    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低速柴油机总装车间现为一层,建筑平面尺寸为144米*33米,因生产发展的需要,申请向东和南向扩大为220.5米*70米。
    经研究,会议同意低速柴油机总装车间扩建。
    六、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宜昌分公司食堂方案审查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宜昌分公司办公楼位于沿江大道与环城南路交汇处,大楼南侧现有一层的房屋,外观破旧杂乱,部分房屋无合法手续,该部分原已纳入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B地块选址用地和拆迁范围,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将其整修为食堂。2010年7月29日,市政府雷元海副秘书长主持召开协调会,会议同意保留人保公司现状未拆房屋并进行外装修,土地可不转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宜昌分公司报审的方案面宽为3.9米,结合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B地块设计方案,满足会议要求的13米的消防间距;房屋层数为2层,檐口高度10.5米。
    会议研究认为,该建筑应遵照协调会意见,维持现有的一层,仅实施外装修,方案按照以上精神修改后重新报审。
    七、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宜昌解放路证券营业部招牌变更
    根据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其宜昌解放路证券营业部解放路营业点(原通达商场)临天桥外墙的两块招牌经我局审查,已经发放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公司提出,我局许可的两块招牌为现有招牌,决定不再对其更新,申请暂时保留,另为其建筑上部檐墙安装横向招牌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会议要求收回已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意办理横向招牌的规划许可手续。
    八、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关于西陵二路33号门面征求规划意见的工作联系单
    西陵二路33号为一栋七层临街住宅楼,其底层门面为吴宝凤、吴梅霞所有,土地使用方式为划拨。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欲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征求我局意见:该宗地是否为商业用地且是否位于旧城改造范围。
    经研究,会议明确按以下意见回复国土西陵分局:该宗地不属于近期城市改造范围,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筑底层为商业用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九、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西陵经济区欧来雅公司东南侧土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西陵经济区欧来雅东南侧土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会议原则同意按宜昌市西陵经济开发区沙河东路沿线控规调整,办理工业项目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十、宜昌金钻风动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核发土地规划条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宜昌金钻风动设备有限公司已取得点军区李家河路(原七局五公司)土地使用权证,市国土局办理规划城市道路范围土地按划拨,道路外按出让。宜昌金钻风动设备有限公司要求核发土地规划条件。
    经研究,会议明确按我局对市国土资源局已办理出让规划条件、附件要求及范围办理。
    十一、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申请建设明珠小学
    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申请明珠小学选址。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选址,同时会议要求,一是教学规模为24班;二是扩大用地规模,按道路边界划定范围。
    十二、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申请建设东方红小学
    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申请东方红小学新建选址。
    会议原则同意选址。会议明确并按控规要求,将周边低层居住建筑纳入学校用地及拆迁范围。
    十三、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市2010年第46批次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市2010年第46批次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宜昌宜顺汽车销售集团宜昌宜顺汽贸城(点军区联棚村)项目、宜昌楚汉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二期(点军区李家河村)工业项目、湖北凯帝动力机械公司二期(扩建)工业项目规划选址。
    经研究,会议意见如下:宜昌宜顺汽车销售集团宜昌宜顺汽贸城(点军区联棚村)项目,因涉及该地块的规划尚在编制中,目前暂不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宜昌楚汉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二期(点军区李家河村)工业项目,因涉及该地块的规划尚在编制中,目前暂不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湖北凯帝动力机械公司二期(扩建)工业项目,原则同意其选址。
    十四、宜昌伍家岗区卫生局申请建设消防钢梯
    宜昌伍家岗区卫生局拟对东山大道万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内部改造,为满足消防要求申请增加一室外消防钢梯。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单位申请。
    十五、伍家乡合益村申请农民住宅小区(二期)7#楼规划变更
    原审批的合益村农民住宅小区(二期)7#楼为两个单元,每户的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为满足村民安置需要,该村申请将7#楼每户建筑面积调整为70平方米,由二单元变更为三单元,变更后进深增加0.9米,开间增加2.4米.
    会议原则同意变更申请,要求靠近山体面增加建筑尺寸。
    十六、伍家乡火光村申农民住宅小区幼儿园方案审查
    伍家乡火光村申农民住宅小区幼儿园方案审查
    会议要求近一步优化建筑外形,建筑方案外观应符合幼儿园特色要求。
    十七、宜昌三峡茶城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外装修
    该房屋位于夷陵路203号,产权为宜昌市和兴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有,三峡茶城公司租用了该房屋拟对其进行外装修。现报送外装修方案提交会议研究。
    会议研究认为,由于该房屋在近期城市改造范围内,为避免浪费和减少将来拆迁成本,会议不同意该对房屋进行外装修。
    十八、湖北省宜昌监狱申请胜利四路建设经济适用房
    湖北省宜昌监狱申请在胜利四路19号建设经济适用房,发改委已经立项批准(宜发改投资(2010)416号),现在报送初步平面方案提交会议研究。
    会议原则同意该单位在胜利四路建设经济适用房,要求设计方案报送规划信息咨询中心进行规划技术咨询后研究。
    十九、湖北碧云天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十四中“世纪大厦”建设单位名称
    市十四中“世纪大厦”通过拍卖房产确认已归湖北碧云天置业有限公司,湖北碧云天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名称变更为湖北碧云天置业有限公司。
    会议原则同意建设单位将十四中“世纪大厦”变更为湖北碧云天置业有限公司。会议认为,不宜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名称,分局以函件形式予以说明。
    二十、伍家乡联丰村农民住宅小区(二期)规划方案审查
    伍家乡联丰村农民住宅小区(二期)规划方案经规划咨询中心咨询,存在以下问题:(1)停车位设计为186个,选址要求260个(2)退用地边界3米,不满足技术规定。
    会议要求,一是近一步优化坡屋顶外观造型,建议与已建住宅保持一致;二是社区卫生用房应对外设置;三是鉴于施工难度较大,停车位与地面设置,尽可能满足技术规定要求;四是退用地边界不足与相邻单位签定协议。
    二十一、市政府转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华中输气分公司关于湖北宜化集团圈占忠武线管道的报告
    市政府转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华中输气分公司关于湖北宜化集团圈占忠武线管道的报告,反应湖北宜化集团在猇亭区云池乡肖家岗村征地扩建厂区,兴建围墙与已建的忠武线天然气管道形成交叉,圈占管道长350米。影响该管道的日常巡护、检修以及应急状态的抢险工作,同时也威胁到宜化集团自身安全。
    经研究,会议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建议宜化集团拆除圈占忠武线的围墙,按天然气保护范围预留间距;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依法建设的管道通过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他人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影响土地使用的管道企业应当按照管道建设时土地的用途给予补偿,华中输气分公司应对管道保护范围的土地予以征用。
    二十二、宜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爆炸危险品仓库选址
    宜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申请在磨盘村选址爆炸危险品仓库,宜昌市爆破协会及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均出具了同意定点的函。
    经研究,会议同意选址。
    二十三、宜昌市土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联丰村集体发展用地批次用地手续
    宜昌市土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联丰村集体发展用地批次用地手续。
    经研究,会议同意办理批次用地手续。
    二十四、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港窑路环境工程研究所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港窑路环境工程研究所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用地规模偏小,不满足单独开发建设要求,应与相邻地块统一开发建设。会议建议国土部门按评估价直接出让给相邻地块开发单位,按2010年第3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精神,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按5.47执行。
    二十五、猇亭中心市场供变电房、市场公厕建筑设计方案
    猇亭中心市场供变电房规划方案位于市场西北角的西侧,建筑面积48平方米;公厕位于市场西北角的北侧,建筑面积63平方米。层数均为一层。
    经研究,会议要求两建筑物沿北侧公厕集中布置,单体立面方案按市场主体建筑立面风格一致。
    二十六、宜昌市猇亭区虎牙卫生服务中心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宜昌市猇亭区虎牙卫生服务中心位于猇亭七里冲二期拆迁安置房西侧地块,占地面积10.64亩,建筑面积1980平方米,三层。容积率0.7,建筑密度20%。
    经研究,会议同意规划方案及单体建筑方案,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
    二十七、宜昌市猇亭戒毒所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
    宜昌市猇亭戒毒所位于宜昌市劳教所西侧,占地面积26.47亩,规划建筑面积12560.52平方米;容积率0.71;建筑密度19%;绿化率38%。
    经研究,会议不同意该地块规划建设猇亭戒毒所,建议在劳教所办公区未建设地段重新规划建设戒毒所或另行选址建设。
    二十八、猇亭区申请提高猇亭法院地块西侧规划商业地块容积率
    该地块位于猇亭正大路北侧,猇亭法院地块西侧,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我局已向国土部门下达规划条件,规划容积率2.5,猇亭区申请提高该规划商业地块容积率。
    经研究,会议明确由我局与猇亭区政府协商后确定。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黄文云、谭道明、唐钢、聂峰、胡高生、艾长征、王范荣、高周洲、曾凡海、曹开玉、苏蓉、罗洋、李源、周琪、朱健。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伍家岗分局高周洲,建筑工程科曾凡海、朱健,市政科杜宪,西陵分局王范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