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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0]第039号

日期:2010-10-27 11:3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0年10月19日,副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残疾人联合会申请核发规划设计要求变更项目名称等34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残疾人联合会申请核发规划设计要求变更项目名称
  为落实中央财政对市级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施建设的资金,宜昌市残疾人联合会要求对核发的规划设计要求[宜市规选址(2010)017号]变更项目名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变更项目名称。
  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市2010年第42批次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市城市建设2010年42批次(西陵区沙洒村、唐家湾村)规划设计条件。该地块原已核发,市国土局对基本农田地块未上报省厅。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下达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三、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核发东湖中心区D-08-04-3地块经济适用房选址意见书
  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核发东湖中心区D-08-04-3地块经济适用房选址意见书。
  会议研究认为,因该区域市政公用设施的电力供电不足,考虑电力变电站布置定点,会议决定由局市政科先核发变电站选址,同时核发该地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四、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要求下达点军区原中建七局五公司两地块土地出让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点军区原中建七局五公司两地块出让规划条件,出让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090019)号]已过时效。
  经会议研究,我局已对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出让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090019)号]。要求先与市土地储备中心联系,予以挂牌出让,再核发出让规划条件。
  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西陵区2010年第3批次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宜昌市明珠实业有限公司要求异地还建,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西陵区2010年第3批次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经会议研究,首末公汽停车场范围原则同意调整,用地规模不变;再布置意向单位用地。
  六、宜昌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申请云集路儿童公园等4块T型公益广告牌定点
  为宣传双拥创建工作,市双拥办拟申请在云集路儿童公园、西陵一路青青江岸对应处道路绿化带、沿江大道(大公桥交运加油站)人行道、夷陵大道峡洲宾馆处道路绿化隔离带等处兴建4块T型公益广告牌。
  会议研究认为,由于城市空间资源有限,不利于节约公共资源。因此,不同意设置T型公益广告牌定点,建议该单位可以利用市城投公司现有的广告平台,发布宣传双拥创建信息。
  七、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拟申请110KV白明线(欧莱雅天美公司段)线路改造工程路由
  因《宜昌市西陵经济开发区沙河东路沿线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已取消渭河二路(渭河路至城东大道段)规划道路。为保证欧莱雅天美公司彩妆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该公司拟申请白家冲变电站至夜明珠变电站110KV线(欧莱雅天美公司段)改造工程路由。提交的线路路径方案为:在110KV白明线15+2电缆终端杆附近新立钢管塔,然后沿规划的黄河路道路西侧边线架空走线,跨城东大道至渭河三路,再沿渭河三路西侧走线至渭河路,跨渭河路向西北侧折回,沿渭河路走线至白明线,在19号塔附近接新竖立的转角角钢塔止。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该公司提供的线路路径方案核发选址。同时要求杆塔采用占地面积较小的钢管塔。
  八、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龙盘湖溶洞区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龙盘湖溶洞区土地出让规划条件。本项目由三个地块组成,总用地约70亩,意向单位提出建设高层住宅,申请容积率2.5。
  经会议研究,该项目的具体指标及范围,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另行研究。
  九、宜昌兴和化工有限公司申请经济适用房选址
  宜昌兴和化工有限公司申请在猇亭大道北侧现有用地上选址经济适用房,市发改委核发的建设规模为35900平方米。建设单位提供的意向方案用地面积约18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15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40000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综合容积率为2.3。
  经研究,同意选址,住宅建筑面积按市发改委核定的规模35900平方米执行,配套用房按意向方案1500平方米执行。
  十、金安房地产公司申请下达东山村地块规划条件
  金安房地产公司于2007年取得东山村地块约2864平方米的住宅出让的土地使用权,现申请核发规划条件。经调查,该项目我局曾于2007年经局会研究并答复过,当时研究的意见为容积率不超过1.1,将相邻村民建房用地纳入统一开发建设范围。
  经会议研究,提出两种方案:一是连同运河边剩余的所有地块一起开发建设,容积率按控规执行;二是按2007年会议研究意见执行。以上两种方案均涉及到扩大用地范围,需向市土地储备中心下达规划条件后挂牌。
  十一、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东湖D-6居住小区住宅B栋楼方案审查
  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东湖D-6居住小区设计方案及住宅B栋楼建筑方案经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讨论原则同意,会议要求增加停车位。该公司调整了设计方案,将地下停车库向北扩大一个开间,增加停车位29个。
  经会议研究,同意批复该方案。
  十二、宜昌市第二十二中学校园规划变更
  2008年,我局已经批复了宜昌市第二十二中学校园规划。规划的教学用房为一座四面围合的合体楼,总体规模为30个班。现教育局来函说明,计划办学规模为24个班。市第二十二中学提出拟利用国家学校维缮资金建设教学楼,并调整校园规划布局,打开校园东山大道的临街面,教学设施修改为“L”形布局,建筑总面积比原规划减小430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校园调整规划方案,可直接进行建筑方案设计。
  十三、湖北天太投资有限公司建筑外装修
  西陵二路44号房屋西端单元原为宜昌市电工合金厂所有,住宅产权,实际为宜昌市电工合金厂作办公使用。湖北天太投资有限公司竞得该处房产,申请对其临街面和山墙面进行装修。装修方案计划封闭阳台,采用深、浅两种灰色氟碳漆和玻璃组合的风格进行。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进行外装修,建议其委托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外装修方案设计,公司招牌在设计方案中一并考虑。
  十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云集支行招牌选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云集支行将桃花岭分理处迁往隆康路“时间广场”门面,现申请在该楼临街外墙原设计的广告位下部安装招牌。设计方案招牌长度与4个门面开间同长,厚度略超出广告位的边框,同时对外墙进行黑色石材饰面。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招牌的选址,要求招牌的长度应与原有的广告位宽度一致(即3个开间的宽度);招牌的厚度以不超出广告位的外边框为准。
  十五、宜昌市容居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招牌选址
  湖北宜昌磷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沿江大道114号强化里大楼9~13层拥有房产,现委托宜昌市容居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在大楼顶部临江面和两侧分别申请安装相同的发光字招牌三块,牌面内容为强华大厦和招租内容。
  经会议研究,要求西陵分局先联系市住建委,核对本址安装招牌是否与正在进行的城市亮化工程协调;其次必须取得该栋大楼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另外牌面内容只能是“强华大厦”标识内容,应取消招租内容。完善上述三个事项后,可以办理招牌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六、易江招牌选址
  易江租用天主教二马路一栋临街三层楼进行经营,申请更换楼顶招牌。更换后的招牌为发光字招牌,牌面内容为店名和经营内容。
  会议原则同意招牌选址,建议其取消经营内容,仅作招牌标识。
  十七、宜昌力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居住区(星苑三期)停车架调整方案审查
  宜昌力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星苑小区三期建设5处多层停车架经局业务会研究,同意设置2处停车架。该公司调整了设计方案,将其他3处与周边建筑间距扩大,合并为四处停车架。
  经会议研究,先同意增设南部的两处停车架,要求进行现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审批。建设完成后,视其实际效果再予研究其他2处停车架的选址。
  十八、宜昌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时代广场场地改造的来文
  宜昌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申请进行时代广场场地改造,经[2010]032号局业务会研究,要求先行恢复地下停车场后方可按程序批准其地下车库入口区改造工程。西陵区政府经调查,提出改变使用性质的停车场已经产权易主,宜昌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难于恢复,并按照市政府意见进行协调,要求批复时代广场场地改造项目。
  经会议研究,该项目经请示市政府后再予确定。
  十九、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征求华银世纪欧洲城6号楼局部用途的事宜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受理世纪欧洲城业主委员会与宜昌华银置业有限公司物产纠纷一案,提出6号楼一层和二层局部方案设计有物业用房,面积为536.8平方米,经规划许可的施工设计图使用性质未注明为物业用房,询问其用途是否变更,是否仍应为物业用房。
  会议认为,方案审查不是规划许可,本项目规划许可的法律凭证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从方案到施工图不是规划变更行为;施工图注明有多功能厅和办公功能,开发单位应在不改变功能用途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在此范围合理安排小区的配套设施。由法规科协助西陵分局按照以上意见回复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二十、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李家湾村民委员会办公楼选址
    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李家湾村民委员会申报村委办公楼选址,拟建位置地处桥边镇李家湾村现323省道一侧,层数三层,建筑面积78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选址。
  二十一、宜昌市移民后期扶持农业科技推广基地单体建筑色彩变更方案
  2010年9月30日,局业务会研究同意该方案,要求对基地建筑色彩进行调整,与对面翻坝高速公路指挥中心风格协调一致。现方案已由红色屋面改为蓝色。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建筑色彩方案。
  二十二、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建设城东大道销售中心
  该公司申请在城东大道与中南路交界处修建东辰一号临时销售中心,用于东辰一号施工期间的楼盘展示及销售接待工作,申报方案为一层5米高钢构建筑,占地2278.7米,建筑面积417.8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报建方案,要求临时销售中心的建设,必须取得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并保证东辰一号项目完工后予以拆除。
  二十三、宜昌市公安局申报三峡反恐指挥技术中心大楼夜景灯光工程设计方案
  三峡反恐指挥技术中心大楼已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市公安局按照选址要求报送夜景灯光工程设计方案。
  经会议研究,要求取消勾勒建筑外轮廓的护栏管灯,并参照原审批方案的夜景效果图修改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二十四、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缓建江山多娇三期配套公建
  该公司正在进行江山多娇三期北区建设,预计2013年北区商品房建成交付使用,申请北区两个主要配套公建文体中心(含农贸市场)、幼儿园于2011年12月31日前开工建设,2013年6月1日前投入使用。
  会议研究认为,江山多娇三期北区配套公建农贸市场及文体用房、幼儿园、居委会以及地下停车库必须与住宅开发同时开工建设,要求建设单位尽快按批准的方案报送施工图经我局审批,并纳入在建住宅竣工验收。
  二十五、宜昌市十四中学综合楼按规划定点建设
  根据市教育局的申报,市发改委拟同意市十四中建设综合楼,拟建规模4700平方米,总投资660万元,建设地址位于东山大道150号学校校园内,现通过定点联系单征求我局意见。
  会议研究认为,该项目符合2007年我局审批的市十四中学总体规划,同意定点,要求建设项目名称为教学办公楼。
  二十六、湖北碧云天置业公司申请市十四中“世纪大厦”外装修
  该公司通过公开竞价取得了市十四中“世纪大厦”教学实习楼,现申请对该楼进行外装修,同时提出将该楼改造为商业酒店。消防部门对改造方案审查时提出:按消防规范要求应在十一层到十二层增设一部安全疏散楼梯。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报送的改造外装修方案。考虑到该项目为拍卖工程,又未进行规划竣工验收和产权过户。会议要求,碧云天公司对“世纪大厦”教学实习楼外装修并增设停车场必须取得市十四中同意;增设消防楼梯由伍家岗分局踏勘现场后确定。
  二十七、邹进献申请建设中南路8号店铺标牌
  邹进献租赁了宜昌市景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南路8号(中南丰景)商铺,用作汽车装饰,申请在商铺墙面设置标牌,高度为3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设置标牌的申请,要求标牌底端与商铺北边雨蓬上沿平齐,标牌  顶端与商铺顶部女儿墙上沿平齐。
  二十八、宜昌市豪爵休闲城申请店面装修
  豪爵休闲城租用宜昌港务集团宏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号楼,用于餐饮休闲,现重新报送店面装修方案。
  经会议研究,同意其设置招牌,但原建筑外立面及效果不得改变。
  二十九、伍家乡旭光村委会申请旭东馨苑小区活动中心变更
  旭光村民委员会申请旭东馨苑小区活动中心进行变更。该村村委会根据局业务会议要求,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并征求村民意见,参会村民均同意设置幼儿园。
  经会议研究,要求旭东馨苑小区活动中心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所列使用性质进行规划验收。考虑到村民的实际需要,同意将活动中心作为幼儿园临时使用。
  三十、宜昌西江置业有限公司西江国际公寓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该工程位于开发区港窑路515生活区附近,紧邻西江康城,规划用地面积为6154平方米。
  该项目规划用地中有2234.3平方米为西江康城用地,因两项目均为宜昌西江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市国土局未将该部分土地拿出重新挂牌,但按选址意见书中规定,该部分用地容积率可由2.5提高至3.5,建设单位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同时由于规划城市道路占用西江康城小区用地,按规定可奖励建筑面积为5807.2平方米,并将其纳入西江国际公寓建设。按照市规划局业务会会议纪要〔2009〕7号的意见,西江国际公寓用地还有2500平方米奖励建筑面积。在审核西江国际公寓方案前需首先核定西江国际公寓可建建筑面积。
  该项目用地实际挂牌用地面积3919.8平方米,另有2234.3平方米用地容积率由2.5增至3.5,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增加的1.0容积率计入西江国际公寓可建建筑面积,加上西江康城可奖励建筑面积5807.2平方米,西江国际公寓相应奖励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则西江国际公寓实际可建建筑面积为:3919.8×3.5+2234.3×1.0+5807.2+2500=24260.8平方米。
方案规划为临街一幢22层高层住宅楼,高度为67.2米,住宅后方为二层幼儿园,幼儿园占用部分西江康城用地。规划方案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28394.1平方米(奖励面积2500平方米),地上23706.8平方米,半地下546.3平方米,地下4141平方米(含人防面积141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1774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为4141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商业建筑面积1491.3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1329平方米,居委会建筑面积340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21092.8平方米,容积率3.49,建筑密度28.83%,绿地率32%,地下停车位90个,总户数206户。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根据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09〕7号,同意其2500平方米奖励建筑面积;二是根据宜昌开发区会议纪要,同意西江康城5807.2平方米奖励建筑面积在该项目中建设;三是若2234.3平方米土地未挂牌,容积率由2.5增加至3.5,是否需进行挂牌,或者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方式处理,由国土局书面提出意见。会议要求,按上述会议意见,方案修改完善并由宜昌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咨询后,提交市规委会专题会审议。
  三十一、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东区9号学生公寓建筑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宜昌开发区城东大道南苑之星住宅小区项目旁,紧邻高压走廊。开发区范围内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用地为95804.1平方米,已建总建筑面积67326.54平方米,其中包括6层教学图书楼4878.9平方米,6层学生公寓3488平方米,3层学生食堂7107平方米,9层学生公寓6462.4平方米,7层学生公寓1-5栋25524.95平方米,1层超市2075.4平方米,7层7号、8号公寓17789.89平方米。建设单位提交的规划方案为7层学生公寓,建筑面积为7605.1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9号学生公寓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要求该建筑外观风格、色彩与已建学生公寓一致。
  三十二、湖北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苑企业发展总公司水榭花都高尚居住社区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宜昌开发区发展大道北侧612厂用地后方,紧邻运河。方案规划有1幢三层办公综合楼,用于北苑管理区办公以及居委会、物业管理等,其余为5幢高层住宅楼,其中一幢为14层,其他均为13层。所有住宅楼底层均为架空层,层高3.9米。地下车库设计为两层。
  规划方案经济技术指标:规划用地面积16489.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478.6平方米(其中办公面积1108平方米,居委会用房300平方米,物业管理100平方米,住宅面积25270.6平方米),总基底面积2358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5443.6平方米,容积率1.6,建筑密度16%,绿地率39.6%,停车位165个(地下150个,地上15个),规划总户数238户。
  经会议研究提出意见如下:一是同意300平方米的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二是建筑外观及色彩按会议要求进行优化,修改后由开发区规划分局审查并报市局分局领导同意后审批,可不再提交市规划局业务会审议。
  三十三、宜昌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病人住院楼项目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宜昌开发区厦门路,临近运河。按照《北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项目用地旁厦门路道路红线(发展大道—运河)按15米控制,而厦门路道路红线(发展大道—青岛路)按30米控制。报送的方案厦门路道路红线(发展大道—运河)按20米控制,新建建筑退厦门路道路红线距离为6米。
  规划用地面积2585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832平方米,其中新建四层病房楼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已建旧康复楼750平方米,旧门诊楼1639平方米,旧住院楼950平方米,门诊楼5825平方米,住院楼5058平方米,后勤楼(含食堂)701平方米,垃圾站、焚烧炉100平方米。容积率0.77,建筑密度18.5%,绿地率41%。
  经会议研究提出意见如下:一是同意新建病房楼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二是同意旧康复楼、旧门诊楼外立面装修,要求与新建建筑外观效果一致。
  三十四、宜昌恒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申请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恒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12月4日取得7699.9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还有约900平方米土地为该公司租赁东苑管理区用地。因建设单位未完全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该公司一汽马自达宜昌4S店按临时建筑审批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现恒信天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已与东苑管理区进行协商,东苑管理区同意将属于东苑管理区的900平方米地块挂牌出让。恒信天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规划分局为该地块下达土地出让条件。
  会议研究认为,鉴于退让规划道路红线后,该地块仅761.47平方米,无法独立建设,可不必进行挂牌。建议与市国土局协调后,通过土地整理方式,按评估价将该块土地出让给宜昌恒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利于该地块统一规划。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黄文云、谭道明、唐钢、聂峰、艾长征、胡高生、曹开玉、王范荣、曾凡海、朱健、李源、张江、杜宪、苏蓉、熊炎、周琪。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行政审批科曾凡海、朱健,市政工程科杜宪,西陵分局王范荣,点军分局李源,伍家岗分局张江、周琪,开发区分局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