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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0]037号

日期:2010-10-12 15:04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0年9月17日,副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共强村申请办理村集体发展用地选址意见书等35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共强村申请办理村集体发展用地选址意见书
  共强村申请将原对三峡民营科技园核发的位于城东大道的选址意见书更名为共强村。
  经研究,该项目规划为三峡民营项目,因涉及土地挂牌政策,不同意选址意见书变更。
  二、武汉铁路局申请建设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选址
  武汉铁路局申请建设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总用地面积约43000平方米。
  经研究,会议同意选址。会议要求预留出规划支路西侧的临街部分用地,规划支路以东的村集体土地全部纳入规划设计范围,容积率2.8。
  三、点军街办巴王店村申请选址木材堆场
  点军街办巴王店村提出,因磨基山脚下原有的木材堆场面临搬迁,申请在本村范围内将军路北侧重新选址木材堆场。
  经研究,因将军路线形走向未定,建议另行选址。
  四、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办理点军桥边工业园批次用地手续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办理点军桥边工业园约500亩土地批次用地手续。
  经研究,会议同意办理批次用地手续。会议责成市政科及时更新路网系统。
  五、宜昌市君悦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谭家河菜市场选址
  宜昌市君悦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与点军区政府签定建设协议,点军区政府与乐星红旗公司签定用地协议,申请谭家河菜市场选址。
  会议研究认为,一是宜昌市君悦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不应为菜市场申报主体,应由区政府部门牵头负责;二是乐星红旗公司与点军区政府签定使用土地协议应明确具体用地范围并确认;三是谭家河菜市场定点应符合现乐星红旗公司编制的产业园区总体规划。
  六、宜昌市点军区教育局申报点军小学校园规划及教学楼方案
  宜昌市点军区教育局申报点军小学校园规划及教学楼单体方案。
  经研究,会议同意体艺楼远离江南路的总平面方案,因建设单位要求在南侧教学楼增加架空层,会议要求增加架空层后的第五层不得设置教室。
  七、国土资源局点军分局来函征求牛扎坪村吴心玲土地转让意见
  该宗地为牛扎坪村委会所有,工业划拨用地,面积5321平方米。国土资源局点军分局申请出让给吴心玲,征求规划意见。
  会议研究认为,该宗地位于规划牛扎坪风景区范围内,为风景区用地,不得出让。
  八、宜昌卓越置地建设有限公司申请维多利亚港湾项目道路调整
  宜昌卓越置地建设有限公司开发的维多利亚港湾项目现已完成审批,申请按已审批规划调整原办公系统规划道路,划定定位图。
  会议研究认为,原系统道路为分区规划确定,同意按审批后的方案进行调整。
  九、武汉铁路旅行服务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广告牌
  武汉铁路旅行服务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在同强路铁路洞口设置广告牌。
  为保证铁路站场沿线整体景观效果,会议建议火车东站通车后统一研究,不同意单独设置。
  十、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关于伍家乡共强村村民委员会两宗用地办理土地出让的工作联系函
  以上两宗土地均位于城东大道南侧共强村。
  地块一用地面积60亩,2006年12月12日我局对宜昌三峡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核发了选址意见书(60亩),规划用地性质按控规为商业用地。2008年12月31日,我局对宜昌市人民政府核发了规划设计要求,办理批次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仍然为商业用地。其中临城东大道50亩土地2008年10月29日市国土资源局对共强村委会办理了土地证(宜市国用2008第180104148号),用地性质变为了仓储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另外10亩土地2010年5月18日对共强村按批发零售用地办理了土地证,使用类型为划拨。
  地块二用地面积20.4亩,2008年12月19日我局对市政府核发了规划设计要求办理批次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2010年1月27日,我局对共强村委会按照村集体发展用地核发了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2010年5月18日市国土资源局对共强村办理了土地证,用地性质为批发零售,使用类型为划拨。
  共强村申请将两宗批发零售用地按商业用途办理出让手续,国土分局来函征求我局意见。
  由于土地政策不明确,会议要求暂缓研究该项目。
  十一、宜昌市伍家乡旭光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木雕工艺厂规划方案审查
  宜昌市伍家乡旭光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建设木雕工艺厂,拟建位置位于旭光村白家冲,2007年我局对该用地核发了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现规划方案为三栋一层厂房和一栋三层办公和单身宿舍。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办公楼和单身宿舍设计为三层,会议要求近一步优化建筑布局,与规划道路做好衔接。
  十二、市第十四中学申请教学实习楼变更为商业酒店服务楼
  市十四中学(原市职教中心)教学实习楼(世纪大厦),1993年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基础证),编号宜市规证永字(93)306号,该建筑主体层数12层,建筑高度45.6米,建筑面积6957平方米,框架结构,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增加了地下室。
  该项目因诸多原因1996年完成主体工程后停工待建,未进行竣工验收。为盘活资产,缓解十四中债务压力,市财政局指定“中介评估机构”评估该房价值,建筑面积7618.64平方米,房屋基地占用土地使用权面积883.05平方米,13层全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12层。评估价格按照假定为商业用途进行评估,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组织协议竞价会。为配合做好该楼资产后期改建、装修等工作,理顺建筑性质,特申请将该楼在建工程规划性质由教育变更为商业酒店(一至三层为商业,四层以上为酒店),同时报送该楼改造为商业酒店的方案。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将教学实习楼在建工程规划性质变更为商业酒店,房屋使用性质一至三层为商业,四层以上为酒店(非产权式)。同意该楼增设地下室,使用性质为设备用房,建筑总面积与拍卖总建筑面积7618.64平方米一致,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57平方米。会议同时要求,教学实习楼性质变更后,在办理房屋、土地转让过程中,安排必要的停车场地。会议明确,改造不得进行加层和扩建,重新设计后提交会议审议。
  十三、夷陵大桥公司申请仓储用房翻修
  该公司位于夷陵路217号层高7.5米的仓储用房,由于年久失修,房屋多处开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现申请翻修。
  经研究,该仓储用房属于城市近期改造范围,不同意翻修。
  十四、湖北红旗置业有限公司地下车库偏移
  伍家岗规划分局在验线过程中发现,湖北红旗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虹桥国际公寓二期车库A区,与原定位图产生了3至4米的平移。建设单位提出是因为避让地面原有树木,建设过程中进行了平移。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地下车库A区平移。
  十五、宜昌市裕人置业有限公司申请中南路7号居住组团1号楼及地下车库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裕人置业有限公司在中南路7号修建的居住组团1号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现主体已竣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建设时在1号楼后增加地下室面积,经2010年8月30日业务会研究,要求对增加的地下室部分进行公示。现按要求分别在施工现场、报纸、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其地下室变更,增加部分作为非机动车和设备用房。待地下车库车位设置完成后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六、宜昌市窑湾乡东山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村民安置基地(农贸市场)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窑湾乡东山村村民委员会在东山村修建的村民安置基地建设工程,现主体已完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在建设时封闭部分地下车库(面积50平方米)作为仓库。
  会议研究意见:同意其部分变更为仓库,待市商务局对其验收后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十七、西陵区人民政府来函申请关于办理西陵区经济开发区望洲管理区一组三期居民点规划许可手续
  西陵区经济开发区望洲管理区一组三期居民点该工程为黄河路延伸段工程搬迁安置点,于2007年6月11日通过市规划局建设工程方案审查,但在没有继续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便开始进行施工建设,现工程已基本完工。该单位现申请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研究,西陵经济开发区望洲管理区一组三期居民点项目,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了建设,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属于违法建设,市城管执法部门正在按照违法程序进行处理。
  十八、宜昌市卫生局来函申请保留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卫生院发热门诊
  宜昌市卫生局来函申请保留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卫生院发热门诊,经现场查勘,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卫生院在西陵二路64号综合楼、门房建设工程,现已完工,但拆迁范围内有一栋一层砖房未拆除,该砖房为发热门诊病房。
  会议研究认为,市公安消防支队对窑湾乡卫生院综合楼工程出具了消防验收意见书,但该综合楼与发热门诊病房间距是否满足消防要求,仍需征求消防部门的意见。待消防部门出具意见后,再予处理窑湾乡卫生院综合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相关事宜。         
  十九、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葛洲坝500KV开关站改造工程选址
  该公司葛洲坝500KV开关站于1986年投入运行,虽多次改造和维修,仍存在诸多安全风险,目前设备的运行状况整体性能下降,对电站和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形成一定威胁。为了提高开关站的整体运行性能和可靠性,适应葛洲坝电站增容和扩机的发展需要。其改造方案为:在葛洲坝电站500KV开关站内原联络变压器区域新建GIS及辅助楼一座(长180米、宽18米、高14.9米)其中GIS室1层、辅助楼3层及相关构架。
  会议要求该单位一是修侧1:500地形图。二是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做规划及单体方案报我局审查。
  二十、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拟申请110KV伍坝线穿越香山福久源段架空线迁移工程
  因伍家岗变电站至洋坝变电站110KV局部段穿越香山福久源用地影响该项目的实施,该公司申请110KV伍坝线穿越福久源段架空线迁移方案为:从桔城路道路西侧宜昌三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用地范围内现有钢管塔改线,在香山福久源用地范围内临桔城路新立塔,沿其与省高管一大队用地边界处地埋至汉宜高速公路上行匝道右侧立塔,再与接既有塔连接。
  会议研究认为,桔城路为近期已黑化的道路,再新立塔影响城市景观,不同意其提交的路径方案。会议建议拆除宜昌三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用地内新立塔,将已建电缆沟延伸至桔城路道路边,并利用桔城路相应处预留电力过街横管穿越桔城路,在其用地范围内地埋至汉宜高速公路上行匝道右侧立塔,再与接既有塔连接。
  二十一、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拟申请宜昌弘洋投资有限公司桔城路“香山福久源”居住区开闭所配套线路工程选址
  为满足伍家乡共前村片区整体改造项目的用电需求,该公司拟兴建伍家岗变电站至香山福久源居住区开闭所2回35KV和1回10KV输电线路工程。其提交的路径方案为:从伍家变电站出线,经纺机厂油库、原啤酒厂、跨越桔城路后,进香山福久源居住区开闭所。
  会议研究认为,该单位提供的路径影响双城路的实施,不同意其提交的路径方案。会议建议其路径修改为从伍家变电站出线,平行于伍家变电站至洋坝变电站110KV既有线架设、在临宜昌三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用地范围内利用已建电缆沟敷设、穿越桔城路段利用桔城路相应处道路预留的电力过街横管至香山福久源居住区开闭所。
  二十二、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申请花溪路(宜古路至城东大道段)及(东山三路至东山四路段)道路工程选址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拟申请办理花溪路(宜古路至城东大道段)及(东山三路至东山四路段)道路工程选址。其中(城东大道至东山三路段)道路工程选址已核发。道路专项规划:花溪路(宜古路至柏临河路段)及(柏临河路至东山四路段)规划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36米、44米,双向6车道。
  会议原则同意其选址申请。要求收回原核发的花溪路(城东大道至东山三路段)道路选址意见书,重新核发花溪路(宜古路至东山四路)道路选址意见书。
  二十三、关于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B地块项目规划方案变更的审查
  2010年9月3日,局业务会要求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B地块项目第一层除临街商铺及住宅出入口门厅外,尽可能扩大面积作为市场。现建设单位提出:一、(1-3)轴至(1-6)轴间的消防控制室和(1-6)轴至(1-8)轴间的商铺改为农贸市场,将(E-F)轴间控制室扩大,增加农贸市场38平方米,第一层总计农贸市场建筑面积为1085.98平方米;二、根据市场需要,将C1住宅户型由原两梯两户户型变更为两梯三户户型;将(H-J)轴和(M-N)轴间的3轴外的空缺部位增建为阳台;将29-32层原方案为退台处理方式的空缺部位全部补齐;楼梯宽度由原6.2米改为6.9米;总计增加建筑面积689.2平方米,增加的面积在后续开发项目中整体平衡。
  会议意见如下:一是同意第一层建筑平面方案,C1住宅户型由原两梯两户户型变更为两梯三户户型后,不得增加建筑面积和突破原建筑尺寸;二是要求取消突出建筑外墙的横向线条装饰带。
  二十四、宜昌市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滨江壹号)项目A、B、C三栋裙楼一至5层标注的建筑使用性质名称变更审查
  2010年5月,规划西陵分局对宜昌市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滨江壹号)项目A、B、C三栋建筑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A、B、C三栋1至5层规划方案和施工图标注的部分房屋建筑使用性质为“美容美发”、“婚纱摄影”、“餐厅包间”、“足浴”、“咖啡店”等商业细分用途, A、B、C三栋1至5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将这些商业细分用途均标注为商业。现建设单位在办理产权时,房管局要求只能按“美容美发”、“婚纱摄影”、“餐厅包间”、“足浴”、“咖啡店”等商业细分用途来发证。建设单位申请将“美容美发”、“婚纱摄影”、“餐厅包间”、“足浴”、“咖啡店”等商业细分用途全部变更为商业。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使用性质名称变更。
  二十五、市政府转来宜昌市公安局《关于批准交警指挥中心办公大楼办理土地、房产过户手续的请示》函的审查
  9月7日,政府转来宜昌市公安局《关于批准交警指挥中心办公大楼办理土地、房产过户手续的请示》函件。函件提出该局按照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纪要(2008)15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在市财政局的具体指导下,于2009年12月24日委托湖北翰瑞拍卖有限公司对交警指挥中心办公大楼面向社会公开拍卖,最终由宜昌市亿能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四千二百万元竞得。根据拍卖合同约定,该局应协助受买人办理土地房产过户手续,现受买人要求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和房产用途,将原机关团体划拨用地变更为商业、住宅出让用地,将房产用途由原车库、办公变更为车库、商业、住宅。经核实:(1)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纪要(2008)15号文件对交警指挥中心办公大楼意见,同意采取市场动作方式,但没有说明要改变建筑使用性质;(2)市发改委宜发改投资函[2008]43号意见为:同意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后,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公开挂牌出让。
  会议研究意见如下:一是市公安局体育场路交警指挥中心办公大楼原设计为办公建筑,若改变为商业、住宅楼后,能否满足消防和结构安全问题,需请市住建委、市消防主管部门进行确认;二是地下室停车库及设备用房均不得改变原建筑使用性质;三是交警指挥中心办公大楼房产、土地过户手续问题,应由市房管部门按照市政府、市住建委和市消防主管部门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
  二十六、宜昌市力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机械车间和电子车间方案变更的审查
  宜昌市力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规模扩大,需增加大型机械加工设备四台,特申请:(1)将电子车间进深尺寸由20米压缩为17米;将机械车间扩建至电子车间,扩建尺寸为21米*42米;(2)建筑面积总计增加252平方米;(3)方案修改后的容积率为0.94,建筑密度为62.6%。
  经研究,会议同意该方案变更。
  二十七、宜昌市西陵区高新技术产业孵化中心高新技术产业服务平台1-4#车间规划变更的审查
  宜昌市西陵区高新技术产业孵化中心申请将西陵经济开发区西湖路高新技术产业服务平台1-4#车间顶构架由原2米增高为3.9米(增加1.9米),四周加设围护结构,增加部分作为活动空间。经核算,总计增加建筑面积9139.43平方米,容积率已达1.83。
  经研究,会议同意构架增高方案。会议明确增加空间作为活动室。
  二十八、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风雨操场方案审查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原申报的风雨操场修改设计方案情况如下:建筑面积5928.33平方米,平面尺寸为52.8米*31米;建筑三层,其中底层位于校园主入口路面以下,全部架空。室内球场建筑檐口标高18.3米;距离东西两侧的5层住宅楼和4层实习工厂分别为11米和10米,退后校园主入口道路为3米;建筑外观与校园建筑风格基本一致。该方案经2010年第35次局业务会研究,会议要求将东侧5层住宅楼纳入拆迁范围。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随后将建筑平面尺寸调整为50米*37米,调整后与东西两侧的5层住宅楼和4层实习工厂分别为13米和10.8米。
  经研究,会议同意该调整方案。由于风雨操场与周边建筑间距满足规范要求,东侧5层住宅楼不再要求纳入拆迁范围,但是风雨操场后退5层住宅楼用地边界不足,须征得三峡大学的书面同意。
  二十九、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东湖D-06区B栋住宅楼单体方案审查
  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东湖D-06区修建性规划已经我局批准,且其一期工程A栋楼已开工建设。现申报的B栋楼单体方案经市规划咨询中心咨询,符合批准的修规,且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原申请从A栋楼分离出来的文体用房已经在B栋方案得到落实。
  经会议研究,初步同意B栋单体方案,东湖D-06区修建性规划和建筑单体方案须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研究。
  三十、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办公楼改造
  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申请的办公楼扩建经我局许可,目前正在建设之中。该单位拟对原有办公楼进行装修,设计方案原有部分和扩建部分风格整体统一。
  经研究,会议同意该设计方案。
  三十一、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监测监控中心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发展大道西侧,规划选址为科研设计用地。拟用地面积为9288.21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9102.4平方米,容积率为2.057,建筑密度19.64%,停车位72辆。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同时提出了以下修改建议:减小建筑规模,容积率须满足选址要求,方案修改完善后上报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
  三十二、宜昌瑞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盛世天下居住小区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猇亭区正大路(市五医院周边地块),规划选址为居住用地。拟用地面积为75596.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58865.53平方米,容积率为2.10,建筑密度30.44%,绿地率为29%,停车位844辆。套型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40%,日照及配套设施满足选址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同时提出了以下修改建议:一是减小建筑规模,容积率须满足选址要求;二是在规划中进一步落实配套设施的位置及规模。
  三十三、宜昌市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玫瑰园居住小区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合益路49号(锅炉厂地段),规划选址分为A、B两个区,A区为居住用地,B区为公共设施用地。A区拟用地面积为41298.56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03576.17平方米,容积率为2.508,建筑密度14.87%,绿地率为32%,停车位413辆。B区拟用地面积为10008.85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9101.25平方米,容积率为1.908,建筑密度38.17%,绿地率为10%,停车位284辆。日照及配套设施满足选址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为深化方案设计,会议提出了以下修改建议:适当压缩建筑规模,容积率须满足选址要求,方案修改完善后上报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
  三十四、宜昌市富豪家私有限公司厂区规划设计方案
  该方案位于西陵区经济开发区石板村,规划选址为工业。拟用地面积为19525.92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3650.33平方米,容积率为1.211,建筑密度41.91%,绿地率为12%,停车位6辆。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同时提出了以下修改建议:一是适当压缩建筑规模,容积率等相关经济技术指标须满足选址意见书要求;二是沿街产品展示楼更改为成品仓库;三是减小宿舍及办公建筑规模,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量的7%。
  三十五、宜昌市中山家私有限公司厂区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西陵区经济开发区石板村,规划选址为工业。拟用地面积为12719.8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4784.70平方米,容积率为1.162,建筑密度43.15%,绿地率为10%,停车位5辆。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同时提出了以下修改建议:一是沿街产品展示楼更改为成品仓库;二是适当压缩宿舍及办公建筑规模,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量的7%。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黄文云、覃远琳、谭道明、唐钢、聂峰、艾长征、胡高生、曹开玉、王范荣、曾凡海、朱健、李源、张江、杜宪、苏蓉、熊炎、周琪、高周洲。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伍家岗分局张江、高周洲,建筑工程科曾凡海,市政科杜宪,西陵分局曹开玉、王范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