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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0]031号

日期:2010-08-30 10:14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0年8月6日,副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将市桃花村游乐有限公司部分地块用途下达选址告知书等27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市桃花村游乐有限公司部分地块选址告知书
    该地块用途为餐饮、旅游业用地、系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选址告知书。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旅馆业用地),规划要求不得进行房屋改造或增加建筑面积。
    二、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长航医院地块选址告知书
    该地块规划为医卫慈善用地、系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选址告知书。
    经研究,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医院用地)。
    三、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将宜昌宜棉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地块用途下达选址告知书
    点军区人民法院向市土地储备中心征询该地块收购意见。该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系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下达选址告知书。
    会议明确,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市属办公用地),建议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并储备。
    四、宜昌市伍家乡联丰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扩大村民住宅小区二期工程用地范围
    宜昌市伍家乡联丰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扩大原村民住宅二期工程北侧用地。(原申请面积与现用地不符,现按原用地面积增加2624平方米)。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进行调整。会议要求不占用城投公司已确定的用地范围。
    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以西陵区城市建设2010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上报规划要求条件
    市国土资源局要求下达三峡专用公路(西陵区后坪村二组)地块以西陵区城市建设2010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上报规划要求条件。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规划性质为绿化用地,属于非建设用地。二是该地块交通便利,从城市结构考虑,在不破坏山体用地的前提下,临道路、平凹地可建设公路服务站(项目内容为服务及加油)项目。三是要求先征求三峡总公司同意出入口通道批复。
    六、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调整宜市规让函[20100023]号的用地范围
    宜市规让函(20100023)号拟用地范围内有宜昌力帝房地产公司118.69平方米出让土地,该公司不同意收购,现市土地储备中心要求调整拟用地范围,重新下达出让土地规划设计条件。
    经研究,会议同意调整该地块规划方案,在满足现行技术规范的前提下,重新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七、宜昌市窑湾乡后坪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村民安置房
    因平湖半岛开发及城市朝阳路建设,须拆除村民房屋约93户,房屋面积18600平方米,村民安置房拟在原后坪村村民安置小区北侧地块修建,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地块选址。会议明确由市城投公司或村委员会委托设计单位对该地块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由西陵规划分局协调)。
    八、宜昌市经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设人防地下通道的审查
    宜昌市经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宜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管理中心)开发的西陵一路--人民路—献福路—新街围合地块商住楼项目验±0.000时,发现临人民路一侧商业门面后侧(1S-G)轴至(1S-H)轴间增设了人防地下通道及雨篷。
    经研究,会议同意增设人防地下通道及雨篷设施。
    九、宜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战备物质仓库(备勤楼)建筑方案的审查
    宜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战备物质仓库(备勤楼)建筑方案已按2010年第26次规划业务会要求修改。经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进行日照分析:电子学校砖5宿舍在没有建设人防战备物质仓库(备勤楼)的现状条件下,日照不能满足要求;建设人防战备物质仓库(备勤楼)需拆除人防的砖4宿舍后方可建设,若建设人防战备物质仓库(备勤楼),对电子学校砖5宿舍日照相反略有改善。
    会议要求现场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西陵分局按程序办理建筑方案审批手续。
    十、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一期规划总平面图盖章的审查
    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现代商贸物流中心规划方案已于2010年6月25日第二次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讨论原则通过。现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加快工程进度,一期7号、8号楼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特申请规划局在一期工程规划总平面图上盖行政审批专用章,以便消防、建委审图部门即可进行施工图审查。
    经会议研究,为支持市重点工程,同意在一期工程规划总平面图上盖规划西陵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文字说明内容为: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现代商贸物流中心规划方案已于2010年6月25日第二次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讨论原则通过。由规划西陵分局办理。
    十一、宜昌峡州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彝陵饭店外装修改造
    宜昌峡州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对其下属的彝陵饭店整体进行改造,计划对酒店所有建筑按照黄棕色调进行外装修,底层为花岗岩,上部为外墙砖。
    经会议研究,初步同意按照效果图风格进行外装修。会议要求进行总平面设计,饭店院落改造不能减少停车泊位,尽可能建设生态停车场。经请示市领导后最终确定。
    十二、宜昌峡州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湖宾馆外装修改造
    宜昌峡州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对其下属的彝陵饭店整体进行改造:拆除南湖宾馆客房楼西北侧扩建的前厅和门廊,在宾馆院子中部增加大厅和连廊,将宾馆南北两栋楼连为一体,原有的院落分割为内院和外院;此外,拆除现有的大门和围墙,把外院建设为敞开式空间;宾馆的所有建筑按照黄棕色调进行外装修,底层为花岗岩,上部为外墙砖。
    经研究,会议初步同意按照效果图风格进行装修改造。会议要求报送完整的改造方案,建议建设生态停车场。经请示市领导后最终确定。
    十三、湖北省华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牌选址
    湖北省华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开发联运公司地块,建设物流中心。现申请在西陵二路与体育场路、常浏路以及夜明珠路的交叉口共设立三块竖立式临时招牌。
    会议研究认为,当前我市正在进行文明城市创建,该公司申报的三块招牌对城市形象有一定的影响。暂时不同意选址。
    十四、宜昌鲲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牌选址
    宜昌鲲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在珍珠路117号建诚之星大楼顶部设置发光字招牌,牌面内容为“建诚之星”,面向儿童公园和云集路各设一块,共两块。
    会议认为,为巩固三城联创的成果,不同意该招牌的选址。
    十五、宜昌美邻联合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桃花岭时间广场酒店部分装修改造
    宜昌美邻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华美达”品牌经营酒店的要求,再次提交改造修改方案:下部二层的外装修材料、风格不变;悬挑的二楼下面补增落地柱子;增加的门楼与酒店大堂入口上部雨棚平均宽度1.1米,雨棚外檐抵达云集路红线边线。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修改意见:增建的门楼高度(包括雨棚)不得超出现有桃花岭二层建筑高度,后退云集路必须与相邻桃花岭饭店二层楼后退红线一致。增加门楼事项必须取得相邻的宜昌桃花岭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的书面认同。
    十六、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东风日产专营店
    交运集团港窑路汽贸城2001年经批准实施,按规划已完成一期工程,二期二栋二层展厅未完成建设。现该公司引进东风日产4s专营店,拟申请变更二期规划。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公司在二期用地范围建设东风日产4s专营店。实施方案报建前其选址地点应征求环保部门意见。
    十七、宜昌市房地产权监理处关于湖北智友公司“长江帝景”四号楼规划许可证相关问题的函
    “长江帝景”四号楼1-1轴至1-9轴原规划为小区变电所,2007年12月电力设计室出具设计意见,“外部电源统一进入3号楼地下室变配电室高压主柜,4号楼一层的变电所不作该用途,且商业区域设置高压进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建议取消,在各楼栋地下室设计本楼栋的配电室即可。”局业务会根据以上意见将配电室调整至3号楼地下室。现房地产权监理处来函明确“长江帝景”4号楼规划许可证中原变电所部位用途变为何种用途。
    经研究,该小区配电室已进行规划调整并建设完成,4号楼原变电所部位用途同意调整为商业,由伍家岗分局回函办理。
    十八、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申请桔城路巨星加油站改造
    宜昌石油分公司根据总公司要求对位于桔城路的巨星加油站进行改造,新建一栋配套超市。
    会议原则同意该加油站装修改造。高速公路50米控制范围内新建配套超市不能满足规范要求,不同意选址。
    十九、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关于为宜昌四八二○机电有限公司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工作联系单
    宜昌四八二○机电有限公司(原中车集团宜昌四八二○工厂)位于宜昌市伍家岗东山大道281号的宗地,于2005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为1979.42平方米,土地用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2005年申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载用途为商业。现宜昌四八二○机电有限公司申请以1979.42平方米的商业用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来函征询我局意见。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控规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及居住用地,不属于近期旧城改造范围,现该地块房屋原设计用途为四八二○工厂招待所,现做为酒店使用,属于公共设施用地范畴。
    二十、伍家乡共和村申请办理村民安置房(二期)选址意见书
    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为推进物流项目的搬迁步伐,2010年第17次规划业务会原则同意共和村二期村民安置点在此选址,由市政科对道路系统进行调整后办理选址意见书。现市政科完成道路系统调整,该村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
    会议要求建工科按2010年第17次规划业务会意见办理选址意见书。
    二十一、宜昌力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星苑三期20#楼违法加层
    宜昌力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4月,在星苑三期20#楼的建设过程中,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增建一层,违法建设面积567.4㎡。经日照分析后,该违法建设对周边相邻建筑日照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标准。
    经研究,会议要求没收违法建筑面积,并处以罚款。在补缴相关费用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手续。
    二十二、湖北红旗置业有限公司夷陵路308号居住区会所、宾馆违法加层
    湖北红旗置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在夷陵路358号居住区会所、宾馆的建设过程中,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增建两层,违法建设面积3633.12㎡;且1-2层由原审批层高分别为4.8m和4.2m,均增建至5.4m。经日照分析后,该违法建设对周边相邻建筑日照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标准。
    会议认为鉴于违法部分属于公共服务设施,对违法建设面积处以罚款处罚;在建设单位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后,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手续。会议明确增加建筑面积仍为宾馆,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出售。
    二十三、宜昌金瑞物业有限公司申请拆迁红线内建筑免予拆除
    宜昌金瑞物业有限公司,申请免予拆除该公司在桔城路8号的建设项目拆迁红线内的建筑。
    会议研究认为,该建设项目于2006年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时已将该房屋划入拆迁红线,该公司一直未提出异议;并在报审方案时,将该拆迁建筑的用地规划为11个地面停车位。如不拆除该建筑,停车位将不能满足该项目的要求,故不同意免予拆除。
    二十四、湖北碧云天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猇亭区商住楼规划条件核实
    湖北碧云天置业有限公司申报猇亭区商住楼规划条件核实,经6月22日现场查看,存在下列问题:一是拆迁范围内的有一处砖房拆迁未完成;二是地下车库车位设置未完成;三是小区内兴建的配电房未办理规划手续。已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2010)019号),要求该公司按要求整改后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现该公司已办理了配电房临时规划许可手续,拆迁范围内的砖房已部分拆除,保留部分申请作为门房临时使用,地下车库车位已基本设置完成。该公司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经研究,会议同意办理单体规划核实意见。待该公司完善环境建设后,再予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二十五、宜昌市隆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申请破除绿化隔离带
    该公司在胜利三路上段拟破除滨江商务中心安置房出入口通道对应的绿化隔离带,长度5米。
    经研究,会议认为该单位出入口通道对应的破除绿化带,并封闭原出入口是否影响周边其它单位及居民出行,由分管领导及市政科现场勘查后定。
    二十六、市政府办公室转来宜昌市真云公司《关于在公交站台设置便民亭的请示》
    市政府办公室转来宜昌市真云公司《关于在公交站台设置便民亭的请示》,该公司申请设置便民亭。
    会议研究认为,改造道路多为一块板,机动车道扩宽后,人行道相对变窄,由于公交站台的空间有限,势必造成候车人占用机动车道候车现象,造成不必要的交通隐患。因此不同意公交站台设置便民亭。
    二十七、湖北双投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利用电石渣、磷渣和粉煤灰等生产蒸养免烧砖项目总平面及单体方案
    湖北双投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利用电石渣、磷渣和粉煤灰等生产蒸养免烧砖项目位于猇亭下马槽居委会一组,占地面积30.84亩,总平面规划办公楼和生产车间各一栋,容积率0.26,技术指标和后退红线距离均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经研究,会议同意该总平面和单体方案。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黄文云、覃远琳、谭道明、唐钢、聂峰、艾长征、胡高生、曹开玉、王范荣、曾凡海、朱健、李源、张江、杜宪、苏蓉、熊炎、周琪、高周洲。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伍家岗分局张江、周琪、高周洲,建筑工程科朱健,市政科杜宪,西陵分局曹开玉、王范荣,猇亭分局董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