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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0]028号

日期:2010-07-27 16:03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0716,副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西陵区西陵一路王子鞋城招牌翻新等38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西陵区西陵一路王子鞋城招牌翻新

西陵一路王子鞋城提出招牌翻新申请,经2010年第27次局业务会审议,要求招牌与两侧广告位的上下边缘边框贯通。王子鞋城在修改方案中提出本招牌为垂直面,两侧广告为倾斜面,上下边缘贯通后将影响整体效果。该方案仅对两侧的广告进行了修改,修改方案与原方案略有区别。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修改方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湖北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二分公司电子广告牌选址

湖北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二分公司申请在亚洲广场转角处二楼和三楼临街面原广告位上安装电子显示屏。按照2010年第27次局业务会意见,该公司与红歌汇所属单位进行了协商,双方均表示将电子显示屏扩大到四楼存在困难。湖北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二分公司维持原方案在二、三层外墙安装电子显示屏。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方案在二、三层外墙安装电子显示屏。由于三层“红歌汇”的招牌属违法建设工程,应予以拆除。

三、宜昌市豪爵休闲城外装修

宜昌市豪爵休闲城(珍珠路33号)申请对其经营的底层门面进行外装修,要求在入口外部扩建一个门廊,经西陵分局审查,要求不得向外扩建,且不宜采用欧典风格。该单位重新修改了方案,修改方案在入口两侧紧贴外墙增加了两根圆柱子,对现有窗套也进行了修改,整体表现依然为欧典风格。

经会议研究,不同意向外部扩建任何建筑构件,从建筑整体美观的要求来看,也不宜采用欧典风格,建议维持现有立面造型,仅实施漆面工程,后续事宜由西陵分局负责。 

四、湖北省宜昌市新华书店解放路店外装修和扩建电梯

湖北省宜昌市新华书店申请对解放路店实施外装修,同时在建筑后部增加一部电梯,增加的电梯尺寸约为3*2.4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方案进行外装修。由于增加的电梯距离居民住宅楼太近,会议要求将电梯尺寸尽量缩减到最小,按程序进行现场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予同意选址。

五、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教学楼方案审查

三峡大学申请在其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增加科技学院教学楼和宿舍楼,经2010年第25次局业务会审议,并经我局查勘现场后,原则同意选址。现申报的教学楼单体方案基本结合了地形地势,大体上保留了现状的小山包,取消了教学楼之间跨越汕头路的连廊。三栋教学楼规划布局在不同的台地上,其中东北端的教学楼设计为亲水建筑,建筑风格与校园现有建筑能够达到整体融合。三栋教学楼均为六层,总建筑面积接近2400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教学楼的规划布局和建筑单体方案。会议要求建筑单体方案略作修改,将楼梯间外立面处理得更为简洁后,可按程序审批设计方案。科技学院在现有宿舍区的南部增加的三栋宿舍要保证与现有宿舍风格一致,同意按照节能的原则在屋面集中设置太阳能采用设施,宿舍方案申报后由分局直接按程序报批。

六、葛洲坝集团城区管理建设局征求葛洲坝宾馆娱乐用房改造的意见

葛洲坝宾馆娱乐用房天上人间临夷陵大道,建筑为三层(临路方向为两层),部分位于规划的夷陵大道红线内。夷陵大道该段正在实施改造,葛洲坝宾馆按照道路改造要求,拟拆除位于规划道路红线内建筑局部,然后将天上人间剩余部分加为四层。改造方案设计为全玻璃幕墙,建筑外形处理与宾馆的其他建筑差异较大。关于本项目的设计布局和建筑造型,葛洲坝集团城区管理建设局在办理手续前征求我局意见。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改造。会议认为,天上人间的建筑外观不宜采用玻璃幕墙的形式,风格必须与宾馆其他建筑协调一致,由葛洲坝集团城区管理建设局按以上要求审查办理改造手续。

七、宜昌卓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维多利亚福建创业大厦建筑方案变更的审查

宜昌卓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财校地块)维多利亚福建创业大厦项目于20093月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根据招商需要,申请如下内容变更:(1)将临东山大道一栋七层商业裙房的第六、七层两层变更为一层影剧院,原审批性质为商业,提交的变更方案内部有部分夹层作为设备房和办公室;2)因考虑到影剧院功能需要, 建筑总高度比原审批的高度增加2.3;(3)原屋面为绿化,现方案改为玻璃顶和钢网架顶,其它建筑外观基本与原审批方案一致。

会议原则同意建筑方案变更。变更密度不得增加面积,不得改变外立面设计。

八、宜昌华杨置业有限公司圆梦圆住宅小区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圆梦圆住宅小区位于宜昌市广电中心北侧,规划选址为居住组团。该方案经2010年第一次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讨论原则通过,市规划咨询中心已出具咨询报告。审查该方案存在问题如下:(1)该项目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明确规定: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且单独设置,现所报方案没有单独设置的社区办公活动用房;(22010年第8次、第10次局业务会均要求套型90平方米以下套型面积所占比重达30%以上,现咨询报告显示为27.23%

会议要求建设单位按规定单独设置社区办公活动用房,由西陵分局负责。其它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九、湖北伍家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调整工业园区北片区规划

湖北伍家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将工业园区北片区铁路以北花溪路、花艳一路附近、伍家乡共升村马家冲水库地段原规划绿地调整为工业用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申请,要求按控规调整程序报批。

十、湖北伍家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调整工业园区内消防站选址

湖北伍家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将工业园区内原冷弯型钢厂后侧,毗邻花溪路的消防站选址调整到现花艳中学运动场处。

会议要求,该调整位置需征得消防部门同意后再报我局审批。

十一、宜昌华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方案

该项目位于宜昌开发区809市场内,项目用地为划拨商业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3384.76平方米。现建设单位提交综合楼方案,13层为农贸市场,主要安置拆迁商户,4-11层为单身宿舍(农民工宿舍),总建筑面积10381.23平方米,其中农贸市场建筑面积4594.23平方米,单身宿舍建筑面积5787平方米,容积率3.04,建筑密度44.4%

经研究,会议形成如下意见,一是首先需征求市土地局意见,确认该划拨用地是否可以建设农贸市场及单身宿舍(农民工宿舍);二是由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对该项目建筑采光分析进行核定;三是建议对市场部分进行适当修改,留出部分停车位置;四是征求国营第八○九厂意见,是否同意该方案与相邻用地退界距离;五是征求消防部门意见,是否同意该规划建筑方案。方案按上述意见落实后不再提交会议审议。

十二、宜昌万寿置业有限公司运河名都住宅小区建筑方案

该项目位于开发区港窑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5699.73平方米,分为三宗地。其中两宗归宜昌万寿置业有限公司所有:一宗用地面积10362.7平方米,为出让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该宗用地上有一幢七层建筑占规划道路红线;另一宗用地面积4625.53平方米,为出让其他商服用地。第三宗地归宜昌市环境工程研究所住户所有,出让土地面积为711.5平方米,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现宜昌万寿置业有限公司按照201054规划业务会会议意见,将三宗用地统一规划布局,现提交初步设计方案。

经研究,会议形成如下意见:鉴于去年本项目与运河公园入口之间仅剩部分八十年代建筑,且建筑部分占压道路红线,本项目实施后难以再统一改造,会议提出两种方案,一是按现有出让用地进行开发建设;二是将剩余用地统一规划。按照“拆一建三”确定出让土地容积率,四块用地整体做规划方案,方案需提供总平面图、总体效果图(包括运河公园部分),其余可提供简略图纸,两方案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确定。

十三、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站房、司乘公寓及职工食堂修改方案

该项目位于宜昌开发区发展大道,规划用地性质为出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6265.7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划设计要求为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该方案已获批准,现业主单位提出对方案进行修改调整。

本次提交的方案情况如下:综合楼方案由最开始审批的18层办公楼(建筑面积21500.76平方米)改为12层综合楼(1层为车库,2-12办公,建筑面积20395.35平方米),外观风格基本一致。4层客运站(建筑面积12089.94平方米)方案外观造型等进行了修改。6层司乘公寓及职工食堂(建筑面积2657.2平方米)为首次提交单体方案,后退运河距离分别为2528。以上总建筑面积为39013.99平方米,容积率1.48,建筑密度32.68%,绿化率20.3%。综合楼地面停车位62个。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站房方案,要求取消站房正立面三块广告牌;二是建议将司乘公寓调整至综合楼或退出运河保护范围。

十四、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申请同强路道路工程选址

同强路起点东站路大道,终点为城乡路,为城市次干道,其中东站至城东大道段红线宽度为30,车行道宽度为15,全长1151.55。隧道至城乡路段红线宽度为25,车型道宽度为15,全长644.98,双向四车道。由于涵洞与同强路衔接处圆曲线半径为65,同时圆曲线半径起点为隧道口,出涵洞未设置直线段连接,不满足《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道路局部线型进行调整。其调整方案一:将圆曲线半径由65调整为150(规范要求设置超高推荐半径),增加出涵洞直线段长度为24,线型调整后,比按规划线型方案实施增加挖方量34055立方米,增加填方量158立方米。调整方案二:将圆曲线半径由65调整为400,增加出涵洞直线段长度为39,线型调整后,比按规划线性方案实施增加挖方量86951立方米,增加填方量10507立方米

会议研究认为,方案一道路土石方填挖方量较为经济,原则同意道路线型方案一。由市政科将该道路线型录入办公系统后,再核发道路选址。

十五、宜昌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申请商业步行街K地块出入口通道

该公司为满足商业步行街K地块出行的需求,拟申请在四新路开设的出入口通道含机动车及人行通道、宽15

会议原则同意该公司的出入口通道选址申请。

十六、宜昌劲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昌光电产业园与城乡路连接道路相关事宜的请示

宜昌劲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光电产业园位于伍家乡火光村六组,与规划的城乡路未直接连接,随着该道路的实施,光电产业园无规划进出通道。为保证光电产业园正常经营活动不受其影响,宜昌劲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规划部门预留12宽的进出通道与规划的城乡路相连。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预留12宽进出通道与规划的城乡路相连。由于连接该通道需利用与其相邻的市商行土地,会议建议由伍家岗区政府出面协调双方用地调整,若达成一致意见后,我局再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十七、金安房地产提出申请下达东山村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金安房地产公司于2007取得东山村用地面积2864平方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并于2007年向我局申报过选址意见书。经2007618规划业务会讨论,原则同意其选址申请,要求将该地块南侧村民建房统一纳入开发范围,容积率不大于1.1,待市职业技术学院与市卫校合并规划方案确定后下达该项目选址意见书。现该公司申请核发该地块的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在控规中,该地块规划为城市绿地,若金安公司申请开发建设该地块,按程序需先申请控规调整;二是该地块用地面积狭小,应与周边用地统一开发建设,开发强度按原业务会确定指标执行;三是涉及扩大用地范围,应对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下达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开挂牌出让。

十八、伍家乡共强村申请扩大一期村民住宅小区用地范围

伍家乡共强村申请扩大一期村民住宅小区用地范围。

经研究,共强村预留地已超过“15%”规定标准,该地块可作为强村发展用地进行预留,根据国家征地进度情况,另行办理。

十九、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将东站物流项目分两个项目分开挂牌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将东站物流项目分两个项目分开挂牌。

经研究,同意分为两个项目分开挂牌。会议要求重新下达规划设计条件。

二十、交运集团申请调整宜昌港客运站用地范围

交运集团提出,因我局原发选址意见书范围超出了宗地图范围,申请相应缩小整体用地范围。

经研究,同意根据宗地图要求,缩小整体用地范围。

二十一、宜昌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环城东路办公楼改扩建及外装修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环城东路144号改建的办公楼改扩建及外装修建设工程,现主体已竣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现外立面装修和规划审批方案不符,经该单位整改,现申请规划条件核实。

会议同意整改后方案,并同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二十二、宜昌市金瑞物业有限公司申请桔城路8号住宅楼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金瑞物业有限公司在桔城路8号修建的住宅楼建设工程,现主体已竣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拆迁范围内有一处两层房屋未拆除;(2)小区内兴建的配电房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会议研究意见:拆除拆迁范围内的两层房屋并完成相关手续后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二十三、宜昌市鑫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东山大道143号住宅楼AB栋、城市星空会所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鑫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东山大道143号修建的东山大道143号住宅楼AB栋、城市星空会所建设工程,现主体已竣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小区门房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2)未完成地下车库车位设置;(3)未完成道路、环境建设;(4)小区电梯未投入使用。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同意门房保留临时使用;二是待地下车库车位设置完成后,环境道路建设完成后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二十四、宜昌市四维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黄河路商住楼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市四维置业有限公司在黄河路兴建的商住楼建设工程,现主体已经竣工,经现场查勘,该工程拆迁范围内有一处村民入口踏步未拆除。

经研究,会议要求征得湖北西陵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宜昌市窑湾乡望洲岗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保留通道意见后,进行现场及媒体公示,公示无异议则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二十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要求下达北门外正街138号(原水泵厂临街)地块出让土地条件

市国土资源局要求下达北门外正街(原水泵厂临街)地块出让土地条件。

经研究,会议要求按照2010年第三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意见办理出让土地条件。

二十六、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办理发展大道第30批次用地

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将发展大道地块(宜昌市盐业公司北侧,拟用地面积为53333平方米)办理宜昌市2010年城市建设第30批次用地手续。

经研究,会议形成如下意见:一是根据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性质为公共绿地(公园);二是该地块还不具备开发条件,建议建设单位另行选址。

二十七、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将西陵区2009年第一批次用地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

因发展大道建设占用了湖北宜昌东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用地,现该公司申请在相邻地块置换等面积的土地建设管理用房。

会议研究认为,西陵区2009年第一批次用地已经省国土厅批准,按照规划管理程序,我局对湖北宜昌东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发选址意见书,市国土资源局告知建设单位申报即可。

二十八、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发展大道第31批次用地用地手续

市国土资源局拟将西陵区沙河村五组地块(朝阳路,拟用地面积为22667平方米)用于住宅建设,现申请办理宜昌市2010年城市建设第31批次用地手续。

经研究,该项目符合控规要求,会议原则同意该项目。

二十九、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要求下达点军区李家河村地块土地出让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点军区李家河村(原中建第七工程公司第五建筑公司)土地,土地面积28096.49平方米,原用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工业用地。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要求下达土地出让规划条件。

经研究,我局已对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出让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宜市规让函(20090019)号),会议原则同意按规划道路红线边界下达土地出让条件,依据《宜昌市点军分区规划》,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该地块暂未编制控规,工业用地容积率依照技术管理规定予以确定。

三十、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市201027批次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下达宜昌市城市建设201027批次(谭艾公路液化气加气站)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经研究,会议形成如下意见:一是该地块规划性质为非城市建设用地(保留山体),不具备建设条件;二是建议建设单位另行选址。

三十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宜昌市2010年城市建设第33批次建设用地选址的函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办理共升村4.6公顷批次用地的选址意见书,该宗土地位于柏临河与铁路交汇处,控规该地块用地性质为绿地。

会议认为该地块开发条件尚未成熟,要求经专家论证后确定该地块用地性质。

三十二、伍家乡前坪村申请村民安置房8#楼规划变更

伍家乡前坪村申请8号楼规划变更:(1)拆迁尚未完成,商业门面暂缓建设;(27号楼未按照规划红线建设,向道路偏移约2,现申请8#楼向道路平移后与7#楼平齐。

考虑到此项目为村民集中安置房,会议原则同意该单位申请。

三十三、宜昌夷顺置业有限公司申请伍家区残疾联多功能训练室缓拆

该公司开发的夷顺商厦项目已完成放线,现场验线发现拆迁范围内伍家岗区残联多功能培训室未拆迁,该公司申请缓拆培训室,并承诺在规划验收之前拆除。

会议同意缓拆残联多功能培训室。会议要求在规划验收之前必须拆除,否则不予验收。

三十四、宜昌市卫生局申请市医疗紧急求援指挥中心房屋外立面装修

宜昌市卫生局申请对一马路12号(市医疗紧急求援指挥中心)沿街面一楼房屋进行外装修,并报送装修效果图提交会议研究。

会议原则同意该单位装修方案。

三十五、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申请科研办公大楼在夷陵大道增设人防出入口

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拟在胜利一路和夷陵大道交汇处建设科研办公大楼,根据湖北省人防建筑设计院有关要求,需在夷陵大道增设人防出入口。该单位申请施工图变更。

会议根据人防部门意见,同意增设人防出入口。考虑夷陵大道景观效果,不同意在夷陵大道一侧设置。

三十六、宜昌市鼎力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申请民欣家园2号楼规划变更

该公司开发的民欣家园2号楼,原方案利用地形高差正负零以上设计为十一层住宅,正负零以下为二层半封闭地下室。地下室前半部分使用性质为商业,后半部分为土层及岩石层,挡土墙设在房屋中部。方案阶段未地勘,地勘报告显示正负零以下少量为岩石,回填土较多。设计单位提出回填土侧压力大,对结构安全不利,申请按整体负二层设计。业主单位承诺完全封闭正负零以下后半部架空层,不作为商业及其他用途。

会议研究认为,考虑到该项目为经济适用房,原则同意2号楼按整体负二层设计,后部增加部分可作为储藏室使用,纳入建筑面积计算。

三十七、宜昌市点军区五龙新区五龙一路沿线局部地块控规调整方案

根据2010年第24次局业务会意见,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就该地块调整方案提交会议讨论,该方案取直五龙一路道路线型,按用地性质并结合道路线型划分整合地块,居住用地容积率由0.5调整至1.5,其它用地容量指标基本保持不变。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以上调整方案,要求按法定程序组织专家论证。

三十八、宜昌市西陵区石板村村民委员会申请临时养殖用房方案审查

宜昌市西陵区石板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在万石路建设临时养殖用房,具体位置在石板村、黑虎山村、园林场三叉路口。根据2010年第26次业务会意见,现建设业主单位提交总平面设计方案。

经研究,会议同意该设计方案。会议要求,西陵分局先行征求国土西陵分局集体用地项目建设相关意见后按程序办理。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黄文云、谭道明、覃远琳、唐刚、张翼、曾凡海、朱健、王范荣、杜宪、曹开玉、张江、高周洲、胡高生、危肃、罗洋、苏蓉、君。会议纪要撰写人员有规划监督科罗洋,建筑工程科曾凡海、朱健,西陵分局曹开玉、王范荣、苏蓉,伍家岗分局张江、高周洲,编制科君。ent-count: 2.0; mso-outline-level: 1" class=MsoNormal>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拟在胜利一路和夷陵大道交汇处建设科研办公大楼,根据湖北省人防建筑设计院有关要求,需在夷陵大道增设人防出入口。该单位申请施工图变更。

会议根据人防部门意见,同意增设人防出入口。考虑夷陵大道景观效果,不同意在夷陵大道一侧设置。

三十六、宜昌市鼎力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申请民欣家园2号楼规划变更

该公司开发的民欣家园2号楼,原方案利用地形高差正负零以上设计为十一层住宅,正负零以下为二层半封闭地下室。地下室前半部分使用性质为商业,后半部分为土层及岩石层,挡土墙设在房屋中部。方案阶段未地勘,地勘报告显示正负零以下少量为岩石,回填土较多。设计单位提出回填土侧压力大,对结构安全不利,申请按整体负二层设计。业主单位承诺完全封闭正负零以下后半部架空层,不作为商业及其他用途。

会议研究认为,考虑到该项目为经济适用房,原则同意2号楼按整体负二层设计,后部增加部分可作为储藏室使用,纳入建筑面积计算。

三十七、宜昌市点军区五龙新区五龙一路沿线局部地块控规调整方案

根据2010年第24次局业务会意见,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就该地块调整方案提交会议讨论,该方案取直五龙一路道路线型,按用地性质并结合道路线型划分整合地块,居住用地容积率由0.5调整至1.5,其它用地容量指标基本保持不变。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以上调整方案,要求按法定程序组织专家论证。

三十八、宜昌市西陵区石板村村民委员会申请临时养殖用房方案审查

宜昌市西陵区石板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在万石路建设临时养殖用房,具体位置在石板村、黑虎山村、园林场三叉路口。根据2010年第26次业务会意见,现建设业主单位提交总平面设计方案。

经研究,会议同意该设计方案。会议要求,西陵分局先行征求国土西陵分局集体用地项目建设相关意见后按程序办理。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张建新、黄文云、谭道明、覃远琳、唐刚、张翼、曾凡海、朱健、王范荣、杜宪、曹开玉、张江、高周洲、胡高生、危肃、罗洋、苏蓉、君。会议纪要撰写人员有规划监督科罗洋,建筑工程科曾凡海、朱健,西陵分局曹开玉、王范荣、苏蓉,伍家岗分局张江、高周洲,编制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