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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0]027号

日期:2010-07-27 16:02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079,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西峡水泵制造有限公司办公楼变更审查等31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西峡水泵制造有限公司办公楼变更审查

根据2010年第24次局业务会议意见,宜昌市西峡水泵制造有限公司修改办公楼效果图后提交会议讨论。

会议认为,办公楼中部色彩与两边色彩不协调,要求再次修改后直接由西陵分局审批。

二、市政府695号文宜昌市欧威房地产公司申请夹湾路菜市场临时性质变更

市政府转来695号文件,宜昌市欧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将其建设的夹湾路临时菜市场变更为永久性工程,市商务局同时请示市政府予以支持。夹湾路菜市场由两栋建筑组成,建筑均位于高压走廊内部,我局批准为临时工程,审批时其土地使用权属宜昌市鑫旺工贸有限公司。经西陵分局调查,该项目变更为永久工程,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土地权属不属于宜昌市欧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二是按照镇镜山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市场用地规划为居住用地,若要将菜市场变更为永久工程,需按程序调整控规;三是市场建筑和设施绝大部分位于高压走廊内部(由市经委批准后规划许可临时建设),变更为永久工程是否合适需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认可意见;四是该市场在建设过程中,有违法建设的事实,且违法工程占压了规划的道路红线(厕所建设在规划的道路红线内)。

经会议研究,按照以上实际情况回复市政府办公室,上述问题在得到圆满解决的情况下,原则同意将夹湾路市场变更为永久工程。

三、宜昌西陵区西陵一路王子鞋城招牌翻新

西陵一路王子鞋城提出招牌年久失修,申请翻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招牌翻新。会议要求翻新方案稍作修改:招牌与两侧广告位的上下缘的边框贯通。

四、湖北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二分公司申请在其开发的亚洲广场转角处二楼和三楼的临街面原设计的广告位上安装电子显示屏

湖北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二分公司申请在其开发的亚洲广场转角处二楼和三楼的临街面原设计的广告位上安装电子显示屏。

经会议研究,同意安装电子显示屏。会议要求取消三层“红歌汇”的招牌,将范围扩大到三楼一并做电子显示屏。

五、宜昌市总工会LED显示屏选址调整

宜昌市总工会申请在隆康路10号安装一块电子屏,经[2010]025号局业务会审议,要求西陵分局协调,在大楼两侧外墙面另选址安装。经西陵分局协调,市总工会选择在大楼北侧、结合现有临街建筑的山墙,砌筑电子屏基座,在基座上安放显示屏,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调整位置办理电子显示屏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中国人民银行宜昌市中心支行云集路大楼外装修修改方案审查

中国人民银行宜昌市中心支行申请对云集路大楼进行外装修,装修方案经2010年第26次局业务会审议,会议要求下部两层色彩修改为浅色石材,山墙面必须同步进行外装修,增加的雨棚不得进入道路红线,招牌内容应与房屋产权单位一致,玻璃幕墙存在的光污染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由中国人民银行宜昌市中心支行作出书面承诺承担后果。中国人民银行宜昌市中心支行认为下部石材使用深色调显得庄重,坚持使用褐色,其他要求同意履行。

经会议研究,同意建筑下部使用褐色石材。

七、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湖D-12R2R3R4R5号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

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东湖D-12R1R2R3R4R5号楼底层层高均为2.9。其中R1号楼最先施工,施工后发现住宅门厅在安装管道设施和吊顶后空间太低,要求将后续施工的R2R3R4R5号楼的底层层高调整为3.2。经西陵分局核实,目前已经自行调整施工建设。

会议认为,鉴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先行施工的事实,已不适于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程序进行调整;待规划条件核实时再研究确定。

八、宜昌市人民政府转来《三峡大学关于办理房屋产权的请示》的审查

三峡大学提出,为加快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在市政府的统筹协调下,已于200212月将三峡大学东校区(原宜昌大学现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转让给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由于种种原因,原宜昌大学当年在修建教学楼、图书馆等公用建筑时,因未办理竣工验收,故未办理相关相关房屋产权证书,导致无法办理相关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现申请办理相关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经核实,原宜昌大学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资料楼(现为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教工食堂等6栋建筑办理了规划手续,未办理规划验收。

会议认为,20031218,宜昌市人民政府对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了批复(宜府文[2003]48号)。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原宜昌大学修建)的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资料楼(现为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教工食堂等6栋建筑符合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考虑到以上建筑使用多年,为简化手续,我局不需再进行规划验收,可由房管部门按规定直接办理相关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会议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相关房屋竣工图后,由规划西陵分局按以上意见回复市政府。

九、宜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管理中心申请变更墨池苑项目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证建设单位名称的审查

20069,宜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管理中心以竞拍方式取得位于西陵一路、人民路、献福路与新街围合地块的土地开发权,并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宜市规用地[2006]60号)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宜市规建永[2010]003号)。建设单位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城投公司设立宜昌市经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申请将墨池苑项目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证的建设单位名称由原宜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管理中心变更为宜昌市经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会议明确,宜昌市经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新土地使用权证后,再由市规划西陵分局办理墨池苑项目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证的建设单位名称变更手续。

十、宜昌市群众艺术馆2#楼申请暂缓拆迁

201075对宜昌市群众艺术馆建设的群众艺术馆2#楼进行了验线,经现场核验和核实测绘大队放线记录,放线符合要求,但拆迁范围图内北侧有一栋几平米的商业用房未拆迁。建设单位提出,为加快群众艺术馆2#楼的建设,申请暂缓拆除几平米的商业用房。

会议认为,为支持群众艺术馆2#楼建设,同意暂缓拆除几平米的商业用房,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会议要求在副本竣工验收意见表格内注明:要求与环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3#楼一起验收,验收前完成拆迁范围图内的建(构)筑物拆迁。

十一、共和村村民住宅小区二期工程选址

共和村村民住宅小区二期工程选址,市政科已调整完毕该区域的道路线形。

经研究,因控规规划为商业用地,会议要求由编制科调整控规后下达选址意见书。

十二、城投公司申请办理东站片区批次用地手续

城投公司提出申请为取土、弃土的需要,申请办理东站片区约780亩土地批次用地手续。

经研究,同意按新调整的控规要求办理批次用地手续。

十三、宜昌夷顺置业有限公司申请保留伍家岗区残联多功能培训室

   该公司开发的夷顺商厦项目已完成放线,现场验线发现拆迁范围内伍家岗区残联多功能培训室未拆迁,该公司申请保留培训室。

经研究认为,区残联多功能培训室为该公司违章建筑,无产权,要求该公司拆除。

十四、宜昌三峡鸿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规划变更

该公司开发建设的龙盘湖生态旅游度假项目一期工程规划及建筑单体方案经市规划委员会议审定,目前项目已进入施工图审查阶段,建设单位提出9区有25栋住宅地下室为埋地式地下室,开挖量大,采光及排水条件差,现申请取消。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其变更申请。会议要求建设单位书面承诺因方案变更引发的法律纠纷自行负责。

十五、伍家岗区白沙路小学总体规划及风雨操场单体方案

白沙路小学报送总体规划及风雨操场单体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会议认为,方案周边地形已改变,修测地形图后重新设计风雨操场单体方案。

十六、伍家乡联丰村村民委员会申请补办村民安置房(一期)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伍家乡联丰村村民委员会不慎将村民安置房(一期)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06]095号)遗失,现申请补办选址意见书

会议要求刊载遗失声明后,按照法定程序补办选址意见书。

十七、伍家乡前坪村申请村民安置房规划变更

伍家乡前坪村提出对村民安置房做如下变更:(1)因为拆迁未完成申请8号楼商业门面暂缓不建;(2)因7号楼未按照规划红线建设,向道路偏移了3,现申请8#楼也向道路平移3;(3)提高二期安置房的容积率。

经会议研究,该地块城市道路进行了调整,要求结合新的道路规划重做小区规划方案,再提交会议研究。

十八、夷陵大道157-7号居民陈细运申请修建房屋

夷陵大道157-7号汉宜社区居民陈细运因家中失火房屋烧毁,申请将房屋重新修建。

会议研究,因此处房屋位于城市改造范围内,不同意原房屋进行重新修建。会议要求向土地储备中心去函,对房屋进行收购。

十九、市政府办公室201072转来的市天纵房地产公司《关于申请修建旭棉路的请示》

该公司拟申请修建旭棉路。

会议形成如下意见:一是该道路符合《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15、双向2车道。道路起点为五一广场、止点为沿河路;二是随着该项目和原旭棉地块的开发建设,建议将旭棉路(五一广场至旭棉东路段)纳入近期建设计划。

二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公司建设用地需定点的函》

该局来函要求以单独选址方式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再协议出让供地

会议形成如下意见,一是由中石化提供安全保护范围以及是否设置天然气储气罐,若影响城市景观的天然气储气罐或者安全保护范围影响周边用地则需另行选址;二是若不设置天然气储气罐并不影响其他用地由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后,建工科下达预选址意见书。

二十一、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申请仁智路道路工程选址

为满足城东生态新区的开发建设,该单位拟申请仁智路道路工程选址。根据《宜昌市城东生态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仁智路起点为东山大道、止点为城东大道。道路红线宽度15,双向2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会议原则同意该单位选址申请。会议要求,临伍家岗区检察院段道路竖向标高应结合该地块现有场坪标高合理确定。

二十二、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申请心海路道路工程选址

为满足城东生态新区的开发建设,该单位拟申请心海路道路工程选址。根据《宜昌市城东生态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心海路起点为城东大道、止点为仁智路。道路红线宽度12,双向2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单位的选址申请。

二十三、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猇亭区《关于启动民主路北段建设的请示》的函

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猇亭区《关于启动民主路北段建设的请示》的函反映:(1)先锋路片区承雨面积内的排水均通过马家溪排出,由于富程科技等项目建设推进,马家溪上段排水需局部进行迁移;(2)富程科技等项目建设将占用猇亭区蔡家畈、毛家岗两村的村级道路,需修建出行通道;(3)先峰路片区工业集中布局后,只有先锋路作为该片区的唯一通道,若民主路能按规划南北全线贯通,将形成与先锋路平行的另一通道。

会议形成如下意见:一是我局认同猇亭区政府提出的启动民主路北段建设的必要性。民主路位于猇亭工业区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25,双向4车道,起点为临江大道、止点为张家湾横路。该道路符合《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及《宜昌市综合交通规划》,目前下段已纳入建设计划正在实施。若市政府将上段道路纳入近期建设计划,我局将积极支持,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二是马家溪现有排洪沟穿越富程科技、联邦线缆等项目用地,为满足上述项目的建设需迁移马家溪排洪沟,马家溪下段排洪沟正在建设中,为推动项目建设,完善马家溪排洪体系,建议相关部门委托设计单位结合城市规划对马家溪排水方案统筹设计。

二十四、中国船舶重工业集团公司第七一0研究所火工品改造项目方案

     中国船舶重工业集团公司第七一0研究所在艾家镇火工品改造项目,此次申报总平面图及单体方案,总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局部1层。

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建议建筑单体改为坡屋顶。

二十五、宜港集团云池港申请建设口岸办公楼和仓库项目

2010年第20次规划业务会同意口岸办公楼、监管仓库方案,会议明确待紫云铁路确定后,两项单体与铁路线路、白云路规划红线无冲突再按程序审批。经衔接相关部门,紫云铁路线路与口岸办公楼、监管仓库无冲突,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口岸办公楼、监管仓库两个项目规划手续。

会议同意按程序办理上述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二十六、关于变更猇亭中学虎牙校区用地性质的申请

猇亭区政府来函要求变更猇亭中学虎牙校区的用地性质:该用地原选址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由于该用地性质的局限性,该地块经土地部门挂牌出让至今未能挂出。根据宜昌市教育布点规划,该校址已取消,为盘活资产,猇亭区政府申请变更为工业用地。

会议研究认为,该用地不属于总规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可先由国土局收回土地使用权,然后以闲置国有用地确定使用性质。

二十七、猇亭区政府来函要求增加拟开发房地产项目(长堰堤小学地块)用地范围

猇亭区政府要求增加长堰堤小学地块的用地面积,增加方案为向东增加山体用地100亩左右。

会议认为,该增加用地在详规中属山体保护范围,不同意向东扩展用地。

二十八、猇亭中心市场改建方案

猇亭中心市场建设方申请保留原用地范围内的二层框架结构房屋,并结合保留修改了原单体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按照该方案实施。

二十九、猇亭民政局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

猇亭民政局拟在猇亭金岭村中心福利院内原规划2号楼建设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现在提交的设计方案原2号楼尺寸增加了2.70,并增设了一室外钢爬梯。

经研究,会议不同意该项目尺寸变更。会议要求在原方案尺寸内调整设计该项目,取消室外钢爬梯。

三十、猇亭区政府要求将猇亭土地局地块挂牌出让的申请

宜昌瑞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猇亭区政府申请将猇亭土地局地块挂牌出让,用地面积为17.55亩。由于该公司已经取得猇亭土地局周边用地,拟进行整体开发。

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为市属办公用地,与开发用地性质不符。会议建议将市属办公用地调整后变更该地块用地性质。

三十一、猇亭区政府关于新建石油液化气供应站的选址申请

由于猇亭工业与民用的需要,有两个单位申请猇亭区建设石油液化气供应站,申请位置在虎牙五组,猇亭区政府同意选址建设并征求规划部门意见。

会议研究认为,该项目对周边影响较大,原则同意选址建设一个石油液化气供应站,请建管科实地踏勘后再予以确定。

参加会议的有黄文云、胡高生、聂峰、杜春华、覃远琳、唐刚、张翼、艾长征、曾凡海、曹开玉、王范荣、苏蓉、杜宪、张江、高周洲、周琪、李源、君、詹书生、孙福建、董道兵。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西陵分局曹开玉、王范荣、苏蓉,建筑工程科曾凡海,市政工程科杜宪,伍家岗分局张江、高周洲,点军分局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