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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0]019号

日期:2010-05-26 10:0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2010年5月17日,局长颜家万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万好娱乐会所有限公司申请设置招牌等21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万好娱乐会所有限公司申请设置招牌
  宜昌万好娱乐会所有限公司申请在均瑶大厦右侧四楼外墙处,长35.5米,高5.6米,为铝塑板面、LED光源、吸塑发光字组合,现已基本设置完毕。
  经研究,会议要求按执法程序查处。查处后拟同意设置招牌。招牌降低高度,样式为霓虹灯式,不允许突出外墙分层格栅。
  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申请设置招牌和外装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申请在环城北路亚洲广场一楼设置海鸥支行财富管理中心招牌和外装修。招牌长59.3米,高2.3米,外墙面为黑金砂石饰面,并在墙面转角处设置两块灯箱广告,规格分别为3.65*3米和4.06*3米。
  会议同意设置招牌并进行外装修。
  三、宜昌市力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规划方案调整
  4月26日局业务会议要求宜昌市力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征用东北方向相邻土地1.5米,以保证退后用地红线距离。该单位在与相邻土地权属单位宜昌大韩橱柜有限公司协商后,宜昌大韩橱柜有限公司出具承诺书,保证在后期建设、扩建过程中,建筑物与力天机械厂房之间的间距按照规划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会议原则同意力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征用东北方向相邻土地。会议要求该厂区东北角设置一消防通道,电子车间为规整方型,最近处须距高压线18米。
  四、宜昌市农业学校果树实验队申请临时仓储项目选址
  宜昌市农业学校果树实验队申请在窑湾乡港窑路段所辖土地上兴建宜昌明珠农产品仓储市场项目,用地约20亩,建设规模15000平方米,具体位置在现状港窑路规划的东山二路东南向。
  会议研究认为,该处为林业局意向用地,不同意临时仓储项目选址。
  五、宜昌西陵区教育局办公楼建筑方案审查
  宜昌西陵区教育局报建的宜昌市实验小学修建性详细规划已经我局批复,现向我局申报中山路临街的办公楼和试验楼建筑方案。方案设计的使用功能实际为教学楼,建筑主体六层,裙楼两层;除实验楼底层为商业,其他全部为教室等教学用房;实验楼与办公楼上部相连,下部一、二层局部架空形成进入校园内部的过街通道。建筑外墙设计为棕红色。
  经研究,会议要求方案进行如下调整后再提交会议研究:一是建筑风格与色彩应与步行街一致,宜采用西式古典风格;二是建筑只能做一层的裙楼;三是作为教学建筑应取消商业功能;四是按照规范要求,教室只能设置在一至四楼,五楼和六楼只能作为办公用房。另外,在项目实施阶段须先完成临珍珠路的部分门面拆迁,形成施工期间的进出校园通道和接送学生的家长等候区后方可发证。
  六、点军区拆迁安置办申请在点军街办五龙社区建设“村民安置房项目”
  点军区拆迁安置办申请在点军街办五龙社区建设“村民安置房项目”,拟用地面积4.0公顷。
  会议明确该用地作为前期“村民安置房”建设用地的置换地(该单位已有承诺)。该地块控规规划指标:容积率0.6,建筑密度22%。考虑该地块控规规划性质为居住用地,规划指标可调整;决定按容积率1.6,建筑密度30%控制,并办理该项目选址。
  七、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拟申请夷陵大道(东湖一路至樵湖二路段)道路综合改造工程选址
  该单位为解决CBD交通拥堵现状,对夷陵大道(西陵一路至樵湖二路段)道路进行综合改造。因2005年我局下达的宜市规选址(2005)160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夷陵大道的改造范围为(白沙路至东湖一路)。根据市政府2010年道路工程计划要求,夷陵大道的改造范围为(西陵一路至樵湖二路段)道路工程。拟申请夷陵大道(东湖一路至樵湖二路段)道路综合改造工程选址。办公系统夷陵大道(东湖一路至东湖二路段)道路红线宽36米(机动车道宽23米);东湖二路至樵湖二路段道路红线宽度20米(机动车道宽12米)。
  会议研究认为,《宜昌市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年)》和《宜昌市东湖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东湖二路为连接东山大道与沿江大道的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50米)。为满足该区域的交通需求,会议要求将办公系统路网的红线宽度由20米调整为32米。东湖二路道路红线宽度调整录入办公系统后,再核发夷陵大道(东湖一路至樵湖二路段)道路综合改造工程选址。
  八、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拟申请桃花岭路道路改造工程选址
  该单位拟申请的桃花岭路改造起点为隆康路、止点原行署公安处大门,现状机动车道宽5米。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桃花岭路道路改造工程选址。会议要求:一是隆康路至宜昌军分区大门段道路机动车道宽度由5米改为6米。
  九、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点军污水处理厂规划及单体方案审查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点军污水处理厂位于点军区江南大道与夷陵大桥南岸引桥匝道交汇处东南侧。其提交的方案总平面包含粗格栅间、进水泵房、细格栅间、CAST生物反应池、紫外线消毒渠等。总用地面积13093.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55平方米,容积率0.32,建筑密度29%,道路系数22%,绿化率49%。建筑层数综合楼3层,其余建(构)筑物为1层。要求退让江南大道及进左家冲支路道路红线距离分别不小于15米、5米;后退夷陵大桥南岸匝道红线不小于35米。并预留卫生防护林带。整个污水处理厂建筑风格统一。
  经研究,该污水处理厂容积率、建筑密度、道路系数、绿化率、退让道路距离等规划指标满足要求。会议要求,一是挡土墙截洪沟等位置应在总平面图上表示清楚;二是出入口不宜置于道路交叉口,建议在左家冲路上设置;三是粗格栅间、进水泵房、综合楼、机修、仓库、车库等建(构)筑物应平行于夷陵大桥南岸匝道和江南大道布置,建议将综合楼、机修、仓库、车库合并设计;四是建筑采用坡屋顶,立面做细部处理,综合办公楼应重点调整优化。按上述意见修改后另行提交业务会研究。
  十、湖北伍家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钢材物流中心选址
  湖北伍家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在花溪路与宜当路交汇处征地93亩建设钢材物流中心,其中75亩土地三峡民营科技园已经取得土地证,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编制,待控规报政府批准后再上会研究;二是如果该地块市场用地进行建设,土地需要重新挂牌交易;三是建设何种物流项目需提交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研究。
   十一、宜昌龙人印务有限公司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
  宜昌龙人印务有限公司于2004年在伍家岗工业园征地10.79亩土地兴建办公楼和生产车间。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宜昌龙人印务有限公司还未取得土地证,土地仍属于伍家乡共升村,因此,我局就将办公楼和生产车间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办给了共升村所有的集体企业宜昌市伍家区环宇实业总公司。2006年我局对龙人印务公司核发了选址意见书,2007年龙人印务公司取得了土地证。龙人印务公司现申请对其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
  经研究,伍家岗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已经出具书面意见,会议要求共升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书面意见后,直接对龙人印务公司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
  十二、伍家乡共升村申请村级发展用地标准厂房规划方案审查
  伍家乡共升村拟在前坪路东侧建设标准厂房,规划设计三栋一层厂房,厂区内预留了30米的220kv高压走廊,厂房退道路红线5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所报的规划设计方案。
  十三、合益村村民申请安置房(二期)1#楼规划变更
  2010年第14次规划业务会同意该村降低1号楼正负零标高,利用地形高差增加一层架空层用作商业门面。村委会考虑到成本造价再次申请不降低1号楼正负零标高,临道路处直接做挡土墙不建商业门面。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变更。会议要求挡土墙施工完后回填种植土进行斜坡绿化。
  十四、宜昌千里马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申请办公楼施工图审查
  宜昌千里马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交的办公楼施工图存在以下问题:(1)土地证与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不符,土地证用地性质为工业,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用地性质为办公。(2)建筑尺寸未变,施工图计算面积和设计方案计算面积出入很大,方案阶段总建筑面积计算为6973.4平方米,容积率为0.9,施工图建筑面积为9173.5平方米,容积率为1.121。选址意见书限定容积率为0.8-1.2。(3)方案阶段地下室高出地面0.9米,施工图高出地面1.2米。(4)5、6层建筑层高由3米变更为3.3米。
  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要求核实土地出让合同,土地证的用地性质应和土地出让条件一致;二是地下室突出地面不得高于0.9米。
  十五、武汉铁路局宜昌车务段关于建议修建宜昌东火车站站前广场厕所的函
  为满足广大旅客的需要,宜昌车务段来函要求将站前广场的修建和管理一并纳入站前广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确保宜昌东站按计划6月开通运营。
  会议研究认为,宜昌火车东站站前广场2009年已完成规划设计方案,方案在站前广场东西两侧均设有公厕一座。目前,广场承建单位宜昌城投公司已按规划实施铺装和绿化工程,管理用房及公厕正在单体方案完善阶段。
  十六、伍家岗区批次用地调整申报
  伍家区土地分局申请,将原对各村核发的宜昌市人民政府批次用地调整为伍家岗区人民政府批次用地。
  经研究,会议同意以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名义办理批次用地,扣除共和村粮库帝边的地块,其它地块根据现有道路及现状地形进行局部调整。
  十七、武汉铁路局2010年经济房选址
  武汉铁路局取得2010年10万平方米的经济房计划,申请对原一期工程扩大用地面积。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扩大用地范围。会议要求由市政科规划增设一条道路后,再按程序办理选址意见书。
  十八、宜昌市城东片区CD-04-16地块控规调整申报
  根据局业务会会议意见(2010[015]号),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就该地块调整方案提交会议讨论,该方案将山体绿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其中A地块作为村民安置房建设,容积率控制为1.6,B和C地块作为住宅开发建设,容积率分别控制为2.5和2.2。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调整方案。会议同时要求,规划调整编制单位就该地块容量指标和地块改造范围进行研究,并按法定程序进行专家论证,报市政府批复。
  十九、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心幼儿园地块控规调整申报
  根据局业务会会议意见(2010[011]号),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就该地块调整方案提交会议讨论,该方案保留伍家岗区中心幼儿园用地,取消规划支路,规划调整后交通影响将进一步减小。
  会议原则同意调整方案。会议要求,规划调整方案按法定程序进行专家论证。
  二十、猇亭七里冲安置小区二期总平面、单体方案审查
  七里冲安置小区二期占地169930平方米,现规划建设安置房46栋;其中44栋为多层,2栋小高层,规划总建筑面积303105平方米,可安置拆迁户2000户,小区按照选址意见要求配置了各项公建、商业设施。容积率1.80,建筑密度25.7%,停车位1264个,小区单体效果沿用七里冲一期方案。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总平面方案布局,并同意建筑单体沿用七里冲一期方案。会议建议将49号楼调整为多层,并将该方案进行日照分析,确保建筑间距满足规范要求。
  二十一、宜昌市博兴华杨置业有限公司西府华庭住宅小区规划方案
  规划报建方案位于宜昌市珍珠路原仪表厂地块内,规划选址为居住组团,拟用地面积为2734.39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0902.23平方米,容积率为3.987,建筑密度21.49%,绿地率为11.40%,停车位30辆,套型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20.01%。配套公建建筑面积满足选址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减少2#楼建筑面积。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黄文云、胡高生、覃远琳、艾长征、唐钢、聂峰、曾凡海、朱健、王范荣、苏蓉、张江、高周洲、熊炎、杨君、杜宪、孙福建。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西陵分局王范荣、苏蓉,建筑工程科曾凡海、朱健,市政工程科杜宪,伍家岗分局张江、高周洲,猇亭分局董道兵。